酒店管理規章制度
一、規章制度的含義
規章制度是指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制定的組織勞動過程和進行勞動管理的規則和制度的總和。也稱為內部勞動規則,是企業內部的“法律”。規章制度內容廣泛,包括了用人單位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根據1997年11月勞動部頒發的《勞動部關於對新開辦用人單位實行勞動規章制度備案制度的通知》,規章制度主要包括:勞動合同管理、工資管理、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工時休假、職工獎懲,以及其他勞動管理規定。
用人單位制定規章制度,要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保障勞動者的勞動權利,督促勞動者履行勞動義務。制定規章制度應當體現權利與義務一致、獎勵與懲罰結合,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否則,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制度的直接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酒店管理規章制度(精選23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酒店管理規章制度(精選23篇),歡迎大家分享。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1
酒店採購應控制成本、接受財務監督及其他部門的監督、稽查,全面負責酒店的採購工作。
第一條 採購工作基本要求
1、所有采購專案均需酒店總經理籤批授權、財務部批准同意。
2、所有采購物品均需比較至少三家的價格和品質,月結類物品每月每一類至少有三家供貨商提供報價單。
3、採購人員須對自己採購物品的價格、品質負責。
4、採購人員須每月透過電話、傳真、外出調查、接待廠商等方式獲取酒店使用的各類物品主要品種的價格資訊並整理成價格資訊庫,以書面形式彙報給酒店財務部及公司。
5、所有供應商名片、報價單、合同等資料及樣品採購部須登記歸檔並妥善保管,有人員變動時須全部列入移交。
6、採購時間要求:一般物品採購時間為3—5天,急用物品第二天必須採購回來,印刷品、客房一次性用品、布草等使用部門須提前一個月下單採購。
7、採購部禁止採購任何未下申購單的物品,否則財務部將不予以報銷。
8、禁止使用部門自行採購物品或私自與供應商洽談採購事宜。
9、採購部負責跟進各協作廠商的貨款及時籤批支付事宜,對到期的應付帳款,酒店應及時支付,以建立酒店良好形象,維護酒店財務信譽,同時也為日後的採購工作提供便利。
第二條 採購崗位職責
1、瞭解各部門物品需求及各類物品市場的供應情況,掌握財務部對各種物品的採購成本及採購資金的控制要求,熟悉瞭解各種物品的採購計劃。降低物資食品採購成本,為酒店提供價格合理質量好的各類物資及食品。
2、瞭解部門和倉庫各類物品的消耗情況和庫存物資動態,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實際經營情況,合理、科學地根據採購計劃,對各種物品進行價格調查。
3、蒐集市場上各類物質的價格資訊,作好資料的存檔工作;積極配合搞好物資食品保管工作,做好物資平衡工作,及時處理呆滯物資,加速物資週轉。
4、大宗用品或長期需用的物資,根據核准的計劃可向有關的工廠、酒店、商店簽訂長期的供貨協議,以保證物品的質量、數量、規格、品種和供貨要求。
5、主動協調與酒店內其他各部門的關係,經常傾聽使用部門對物資採購工作的意見,及進改進採購工作。
6、協助客房倉庫作好物質的驗收工作,對質量不合格和價格不符的產品給予退換貨工作。對食品原料進庫前,要嚴格驗收,注意食品的生產期,不進保質期已過一半的食品,確保食品原料的新鮮度。
7、與有關供應商作好積極的溝通,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
8、嚴格執行酒店財務制度,遵紀守法,不索賄、不受賄,在平等互利在原則下開展作業。
第三條 臨時物品採購工作程式
1、臨時物品的採購申請:臨時採購物品必須是在營業部門執行過程中的某些突發需求(包括客人的某些需求和酒店本身產生的突發需求,例:工程維修配件等)部門申請人詳細填寫申購單,註明所需採購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等
2、臨時物品的採購審批部門負責人簽字稽核,檢查所需採購物品的名稱、數量、規格等必要時進行刪減和增補,並註明急需採購的原因。
3、臨時物品的採購實施:採購員根據部門所下的申購單直接採購,部門急用的物品採購必須當天完成;採購員將部門所採購物品購回後,需將申購單交給相關部門補籤手續。
2、臨時物品的採購驗證:採購購回物品後,倉庫及部門負責人驗貨給予優先及時驗收,驗收合格入庫後交與申請部門領用。
第四條 採購物資驗貨流程
1、無論是供應商或是採購購回的物品必須先驗收再入庫,由庫房根據申購單驗收貨物,不允許直接將貨物交與使用部門。
2、對於不符合採購申購單的貨物,庫房人員有權拒收,供應商或採購人員辦理入庫驗收手續後,倉管應開入庫單,並將入庫單客戶聯交採購員或供應商辦理結算手續。
3、倉管在驗貨過程中對專案質量、規格等難以確認的情況下應主動請使用部門一起驗收。
4、在驗收過程中,倉管或使用部門有權對不符合要求的物品提出退貨要求,經確認實屬不符的由採購人員或供應商辦理退貨手續,
5、購買、收貨和使用三個環節上的相關人員要相互監督、相互合作、共同做好工作,對於有爭議的問題應各自向上級報告協調解決。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2
餐廳服務員管理制度
1、及時瞭解當天的餐桌預訂情況及餐廳服務任務單,並落實安排好餐桌。
2、接受客人的臨時訂座。
3、負責來餐廳用餐客人的帶位和迎送接待工作。
4、儀容整潔,不擅離崗位。
5、根據不同物件的客人,合理安排他們喜歡的餐位。
6、解答客人提出的有關飲食、飯店設施方面的問題,收集有關意見,並及時向餐廳主管反映。
7、婉言謝絕非用餐客人進入餐廳參觀和衣著不整的客人進餐廳就餐。
8、保證地段衛生,做好一切準備。
9、在餐廳客滿時,禮貌地向客人解釋清楚。並熱情替客人聯絡或介紹到本酒店其他餐廳就餐。
服務員崗位職責
1、按照規格標準,佈置餐廳和餐桌,做好開餐前的準備工作。
2、確保所用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潔、衛生、明亮、無缺口。桌布、餐巾乾淨、挺括、無破損、無汙跡。
3、按服務程式迎接客人入座就席,協助客人點菜,向客人介紹特色或時令菜點。
4、儀容整潔,不擅自離崗。
5、勤巡臺,按程式
6、開餐後,搞好餐廳的清潔衛生工作。
7、熟悉餐牌和酒水牌的內容,如:食品的製作方法等。
8、做好餐後收尾工作。
跑菜員崗位職責
1、做好營業前潔淨餐具、用具的衛生入櫃工作,保證開餐時使用方便。
2、準備好開餐前各種菜式的配料及走菜用具,並主動配合廚師出菜前的工作。
3、瞭解菜式的特點、名稱和服務方式,根據前臺的時間要求、準確、迅速地將各種菜餚送至前臺。
4、瞭解結帳方式,妥善保管好訂單,以便複核。
5、協助前臺服務員做好餐前準備、餐後服務和餐後收尾工作。
6、協助廚師長把好質量關,如裝盤造型、菜的冷熱程度等。
7、協助前臺服務員,溝通前後臺的資訊。
扣分制度
1、上崗時,衣冠不整、不佩帶工號牌。2分
2、當班時未經許可撥接電話或用酒店電話辦私事者。2分
3、私吃客人遺留食品或酒店贈品。2分
4、不注意衛生,隨地吐痰,丟棄雜物者。2分
5、無故遲到、早退者(包括不參加班前、班後衛生)2分
6、當班時打盹睡覺者。4分
7、未經許可,隨意玩弄場內設施者。2分
8、工作散漫,未及時向客人
9、當天沒按指定崗位打掃衛生者。2分
10、對客人服務禮貌不到位者。3分
11、對個人儀容、儀表不認真對待。2分
12、未經管理人員批准私自調班者。2分
13、班前會及大掃除無故缺席。5分
14、當班期間不注意言談舉止,大聲喧譁,講不雅語言。3分
15、未經同意離開工作崗位而無合理解釋。5分
16、當班時間看雜誌或無故串崗而怠工者。2分
17、逗留他處偷懶或閒聊,離崗者。2分
18、開單或送食品時出現差錯。1分
19、在營業場所奔跑者。2分
20、亂寫亂畫破壞公共設施。5分
21、不按規範招呼服務客人。2分
22、對工作不主動使之失職。3分
23、當班時用廁時間超過10分鐘。2分
24、不按規範站立或站立時間未準時。2分
25、開餐前未按要求進行餐前檢查、餐前準備。2分
26、拿酒水上餐具未使用托盤者。1分
27、未及時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者。2分
28、當班時間聚堆聊天。2分
29、接聽電話不規範或不禮貌。3分
30、遇到客人無主動問候意識。2分
有下列過失之一者,視情節嚴重,將受到10分以上罰款
1、對客人不禮貌或與客人爭吵。
2、酗酒、賭博、打架者。
3、擅自張貼或塗改酒店通告或指示者。
4、蓄意破壞公物或客人物品者。
5、工作差或服務欠佳,受到客人投訴者。
6、發表虛假或誹謗性言論,從而影響客人或酒店同事的聲譽者。
7、營業期間無正當理由早退者。
8、私自領用客人存酒據為己有者。
獎勵制度
1、忠於職守,對工作認真負責,為本部門樹立良好信譽,在每月
2、努力工作為本部門的經濟效益作出重大貢獻者。20分
3、為保護本部門的財產及人員安全挺身而出見義勇為者。40分
4、講誠信,拾金不昧者。5—10分
5、工作出色經常得到客人、同事、上司表揚者。5分
以上所有條例按當時情況酌情處理,每扣1分為人民幣5元,望各位同事認真對待,如有補充或更改之處將另以書面通知。酒店管理規章制度
員工守則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但不能說服上司,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覆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予接通,緊急事情可向直屬上司申請。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菸,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准,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幣5元,員工遺失或損壞工作牌需要補發者應付人民幣10元。
3、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髮,使用髮夾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92;鞋,肉色統補襪其端不得露於裙外。
6、手指應無煙燻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錶、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五、酒店財產
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六、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部門主管允許。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籤工卡。
3、員工上班下班忘記籤卡,但確實能證明上班的,將視情節,每次扣除不超過當天50%工資。
4、嚴禁替他人籤卡,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5、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徵得部門主管認可,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6、工卡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主管批准後補發新卡。
7、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准不得離店。
七、員工衣櫃
1、員工衣櫃的配給由主管部門負責,必要時,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員工合用一個衣櫃。
員工衣櫃不能私自轉讓,如有違反,將受紀律處分。
2、員工須經常保持衣櫃的清潔與整齊,櫃內不準存放食物、飲料或危險品。
3、主管部門配給衣櫃時,
4、如有緊急情況或員工忘帶鑰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備用鑰匙,但須部門主管同意,故意損壞衣櫃,則須賠償,並予紀律處分。
5、不準在衣櫃上擅自裝鎖或配鑰匙,主管部門可隨時檢查衣櫃,檢查時兩個以上人員在場。
6、不準在更衣室內睡覺或無事逗留,不準在更衣室吐痰、抽菸、扔垃圾。
7、員工離店時,必須清理衣櫃,不及時清理衣櫃,酒店有權清理。
八、員工通道
1、員工上下班從指定的員工通道入店。
2、後臺員工非工作關係不得任意進入店內客用公共場所、餐廳,使用酒店內客用設施。
3、員工在工作時間要離開酒店時,應向主管部門申請,經部門主管同意後方能離店。
九、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主管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店。
十、電路故障
當電路出故障時,應採取下列措施:
(1)通知維修人員,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不要擅自處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談話,表示歉意。
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裝置。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並瞭解正確使用火器和消防裝置,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火災預防:
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菸的規定。
嚴禁把菸蒂或其它燃燒留在樓梯內、包廂、過道或字紙簍裡。
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廢紙、髒毯、髒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不準在灶臺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菸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如果發現電線鬆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維修部門,以便及時修復。
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洩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維修部門。
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裝置,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獎懲條例
一、優秀員工
酒店每月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核,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為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酒店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酒店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1、紀律處分為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發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主管部門負責歸檔。
2、失職行為分為甲、乙、類,犯有其中任何一條都要填寫職工失職表,並據此扣發浮動工資。
3、凡第四次發生甲類失職時將扣除一天基本工資的處分,每次失職將扣除10%的浮動工資。
4、凡第三次發生乙類失職時將扣除二天基本工資的處分,情節特別嚴重者將會被辭退。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3
一、衛生制度
1、保安室是保安工作處所,非保安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入內,禁止在警衛室內吸菸、電話閒談、大聲喧譁、看書、看報等現象發生,違者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2、保持保持室內的環境衛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經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保安室。
3、所有保安人員對室內的物品及辦公用品有義務進行保管、交接,並按正常程式對其負責。
4、無正當理由,保安室應24小時有保安員值守。
5、保安人員要保持個人衛生整潔,身上無異味,經常洗澡。
6、當值保安要求每天打掃保安室及酒店院內衛生。保持室內及院內衛生潔淨。
二、崗位職責
1、當值保安要求在規定時間進行酒店巡邏。
2、確保院內車輛的安全。
3、維持酒店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
4、保安人員必須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翫忽職守。
5、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文明問詢和主動引導,維護酒店良好形象。尤其是對夜間來訪酒店客戶或司機更要熱情問候,以禮相待並負責通知相關人員前來接待。
6、保安人員站崗和執勤時,須穿酒店規定的制服,佩戴員工識別證。
7、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備,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並進行妥善處理。
8、加強防火活動,及進發現火災隱患苗頭,並消除之。應熟記酒店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定期對消防水管進行檢查登記,如有發現有失效的應立即通知店長。對重要的電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處理。
9、保安必須提前十分鐘到崗,要有飽滿的精神執勤。做好工作交接,正確記錄當班值班筆錄,及時提出相關工作報告。
三、門禁管理
1、所有員工出廠不得攜帶酒店產品、檔案資料、物料、工作器具等一切酒店所屬財產。
2、人員與車輛出酒店時按規定進行檢查,拒絕檢查不得出酒店。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4
1、制定採購計劃
(1)由酒店各部門根據每年物資的消耗率、損耗率和對第二年的預測,在每年年底編制採購計劃和預算報財務部稽核;
(2)計劃外採購或臨時增加的專案,並制定計劃或報告財務部稽核;
(3)採購計劃一式四份,自存一份,其它三份交財務部。
2、審批採購計劃
(1)財務部將各部門的採購計劃和報告彙總,並進行稽核;
(2)財務部根據酒店本年的營業實績、物資的消耗和損耗率、第二年的營業指標及營業預測做採購物資的預算;
(3)將彙總的採購計劃和預算報總經理審批;
(4)經批准的採購計劃交財務總監監督實施,對計劃外未經批准的採購要求,財務部有權拒絕付款。
3、物資採購
(1)採購員根據核准的採購計劃,按照物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位適時進行採購,以保證及時供應。
(2)大宗用品或長期需用的物資,根據核准的計劃可向有關的工廠、酒店、商店簽訂長期的供貨協議,以保證物品的質量、數量、規格、品種和供貨要求。
(3)餐飲部用的食品、餐料、油味料、酒、飲品等等,由行政總廚、大廚或宴會部下單採購部,採購人員要按計劃或下單進行採購,以保證供應。
(4)計劃外和臨時少量急需品,經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有關部門經理批准後可進行採購,以保證需用。
4、物資驗收入庫
(1)無論是直撥還是入庫的採購物資都必須經倉管員驗收;
(2)倉管員驗收是根據訂貨的樣板,按質按量對發票驗收。驗收完後要在發票上簽名或發給驗收單,然後需直撥的按手續直撥,需入庫的按規定入庫。
5、報銷及付款
(1)付款
①採購員採購的大宗物資的付款要經財務總監稽核,經確認批准後方可付款;
②支票結帳一般由出納根據採購員提供的準確數字或單據填制支票,若由採購員領空白支票與對方結帳,金額必須限制在一定的範圍內;
③按酒店財務制度,付款30元以上者要使用支票或委託銀行付款結款,30元以下者可支付現款。
④超過30元要求付現金者,必須經財務部經理或財務總監審查批准後方可付款,但現金必須在一定的範圍內。
(2)報銷
①採購員報銷必須憑驗收員簽字的發票連同驗收單,經出納稽核是否經批准或在計劃預算內,核准後方可給予報銷。
②採購員若向個體戶購買商品,可透過稅務部門開票,因急需而賣方又無發票者,應由賣方寫出售貨證明並簽名蓋章,有采購員兩人以上的證明,及驗收員的驗收證明,經部門經理或財務總監批准後方可給予報銷。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5
一、衛生管理組織構成
凱賓快捷軒酒店負責人;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
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衛生知識培訓及個人衛生制度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1、新上崗的廚師、服務員必須先體檢後上崗,取得體檢合格證後,進行衛生知識教育,並經考核後才能上崗。
2、廚師、服務員必須每年體檢一次,並進行衛生知識培訓。
(二)個人衛生管理
1、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進行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及佩帶飾物。
2、從業人員應有兩套以上工作服。工作服應定期清洗,保持清潔。
三、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潔制度
1、供顧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應嚴格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禁止重複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2、客房清洗消毒應按規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後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應在有效期內,消毒裝置(消毒櫃)應運轉正常;
3、客房清洗的飲具、盆桶、拖鞋的設施應分開,清潔工具應專用,防止交叉傳染;
4、客房清洗消毒後的各類用品用具應達到有關衛生標準的規定並保潔存放。清洗消毒後的茶具應當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符合<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規定;
5、潔淨物品保潔櫃應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存放雜物;
6、客用棉織品清洗消毒前後應分設存放容器;
7、客用棉織品、清潔用抹布應分類清洗;
8、棉織品經曬乾烘乾後應在潔淨處整燙摺疊,使用專用運輸工具及時運送至儲藏間儲存;
9、清洗消毒間應有明顯標誌,環境整潔,通風換氣良好,無積水積物,無雜物存放;
10、餐廳的環境衛生、個人衛生,由單位負責人督導,廚師、服務員包乾負責,明確責任;
11、廚房操作間和設施應科學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汙染;
12、各種飲具、用具(大小塑膠菜筐、盆、簾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清潔衛生,呈現本色。炒菜、做飯的鍋鏟、鐵瓢等工具一律不許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各種蔬菜加工時,必須嚴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式進行。凡洗完的各種蔬菜,不得有泥沙、雜物,用乾淨菜筐裝好,存放架上,不允許中途落地。待食用的菜餚、米飯,加蓋防蠅、防塵罩;
13、廚師上崗工作時必須穿戴工作服、帽,上崗前必須先洗手和消毒。廚師上班不準帶戒子、手鐲,也不能塗指甲油。操作時不許吸菸,不得隨地吐痰。
14、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5、廚房操作間配備消毒櫃,使用的盆、碗、盤、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實行嚴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須每天消毒。消毒程式必須堅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16、炊事工用具必須生熟分開,生、熟菜板應有文字標識。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須生、熟分開,有條件應將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開購置。冰箱要求清潔、無血水、無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17、遵照各級愛委會有關滅鼠、滅蠅、滅蟑螂的安排和實際情況,按照技術要求在食堂內投放鼠藥,噴灑藥水,擺放夾鼠板,做到無蠅、無鼠、無蟑螂。
四、衛生檢查獎懲考核管理制度
1、自查由專職或兼職的衛生管理人員組織計劃,分管領導帶隊,每月不少於一次,定期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開展衛生考核工作。
2、檢查內容主要是服務過程中的衛生狀況,是否按操作規程操作,並做好記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相應責任人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以後每次罰款20元並通報批評:
1)健康檢查合格證明過期,進行衛生操作時未穿工作服或工作服不潔的;
2)客用飲具表面不光潔、有油漬、水漬和異味;
3)供顧客使用的一次性衛生用品超過有效期、重複使用一次性衛生用品;
4)床上用品未能做到一客一換,長住客每週一換;
5)衛生間有積水、積糞、有異味;
6)客房未及時清潔或未按照程式進行衛生清潔;
7)防蠅、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設施損壞未及時報告的;
8)地面有果皮、痰跡和垃圾的;
9)發現健康危害事故與傳染病未及時報告的。
五、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及通風系統清掃管理制度
1、室外公共區域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2、室內公共區域地面、牆面、門窗、桌椅、地毯、檯面、鏡面等應保持清潔、無異味。
3、廢棄物應每天清除一次,廢棄物收集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4、廚房操作間環境必須乾淨、整潔,每餐後清掃,保持整潔。門窗、沙窗無灰塵、油垢,玻璃明亮;牆壁、屋頂經常打掃,保持無蜘蛛網、無黑垢油汙。灶臺、抽油煙機、工作臺、放物架等應潔淨,無油垢和汙垢、異味。
5、定期進行病媒生物防治,蟑螂密度、鼠密度應符合衛生要求。
6、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室內空氣、用品用具等定期進行檢測。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6
一、保安人員工作準則
1、值班期間必須著裝整齊、儀表大方、站姿、坐姿符合要求,不許抱胸插手,手插褲兜,打鬧。
2、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佩戴工牌,同時遵守打卡制度。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下一班未接班時,當班人員不準離崗)交班時值班室內的衛生必須是乾淨的。
4、熟練掌握保安部崗位工作特點、職責與要求。
5、接觸客人要有禮貌,並注意語氣態度。
6、處理問題時,力求做到容忍寬大,以理服人。
7、值班時只能與客人保持一種工作上的關係,不得在崗上與客人拉扯、閒聊。
8、值班時不準睡覺、不得帶有醉意。
9、嚴禁值班時隨意離崗,如吃飯、喝水、去衛生間,外圍停有特殊的車輛時需告知領班,方可進行。
10、熟悉本酒店各種報警裝置及消防器材的位置,熟練掌握其使用方法並熟悉本酒店各部門安全出口通道。
11、一旦發現火警,都必須按規定的程式操作實施,並立即採用有效措施,發生火災時,迅速按滅火應急預案緊急處理。
12、不得以權或者做任何有損酒店名譽的事情。
13、值班期間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包庇、掩護違法犯罪
二、保安人員請假制度
1、本部門員工無論因何種原因需請假時(三天內),必須由經理批准方可並書寫請假條,方能有效。
2、嚴禁越級請假。
3、無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4、原則上不準調休、調班,如遇特殊情況經經理批准方可。
5、對於請假者如有超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6、如果休假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歸隊,應有電話和證明經經理批准方可補辦事假。
三、保安部器材使用管理
日常使用的消防巡檢器、對講機、鑰匙、手電、雨傘臨時用品雨鞋等在交接班時雙方領班共同檢查清點並記錄有無損壞交收。如丟失或人為損壞則按酒店規定賠償。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7
為使酒店員工的考勤管理有章可循,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屬表格
1、如員工所申請的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教育召集、公假、年假或其他與假期相關的調休、補休、提休等,所須表格為《假期申請表》並須員工本人按要求填寫。
2、因工作需要或經部門負責人批准的加班加點,需要提前填寫的是《加班申請單》,該表格可由員工本人填寫或部門考勤負責人填寫。
3、每月的部門考勤及更期表則須由部門考勤負責人制作,並依照規定提交行政人事部。
二、簽到、簽退
1、經理級以下員工均需在正常上下班時間前10分鐘和10分鐘後到所在部門簽到、簽退,因故不能簽到、簽退者,要及時向部門考勤人員報告,並登記在案,以備檢查。
2、凡非因工作原因(下同),超過規定上班時間10分鐘簽到後沒有按規定到達指定工作崗位者,即視為遲到;提前10分鐘以上籤退下班,視為早退。
3、凡超過規定時間30分鐘尚未到工作崗位,或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和早退超過三次(含三次)視為曠工一天。
4、員工不得代他人或委託他人代其簽到、簽退,一經發現視為嚴重犯規行為,雙方將立即解除勞動關係。
5、各部門考勤人員必須不遲於當月的25日提交次月的更期表(《月度更期表》),當月考勤記錄(月度考勤表)不得遲於次月的3號提交給行政人事部。
6、本細則所提及的月度是指自然月,即每月的1日至當月最後一日。
三、假期管理
(一)請假手續
1、更期表確認提交後,員工如需換/調班或請假必須填寫《假期申請表》進行申請,內容務必真實,並應服從酒店的統籌安排。
2、員工遇事須於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辦理請假手續,應在休假當天儘快以電話或簡訊方式迅速報告所屬部門直屬上司,經批准後,方可休假。且應在事後三天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員工級請假2天(含2天)內,由其部門經理審批,2天以上由部門經理稽核,行政人事部審批。部門主管及以上級別員工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並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4、事假要求至少提前一天填寫“假期申請表”,按照酒店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5、各級審批責任人接到《假期申請表》後,須對請假內容進行稽核,若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工作不允許,可視情況不準假、縮短假期或責令改期請假,若請假理由充分或經營允許,須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實,在《假期申請表》上簽字確認(請假人直接上級須安排請假人職務代理人)。
6、請假人與職務代理人做好交接工作,並將假期經辦事務交待清楚,並留下請假期間可找到的通訊方式,確保請假期間工作正常。
7、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請長假者,或請假逾時(不可抗力)而無法及時返回工作崗位者,應主動迅速向部門主管報告並於當日由部門主管或其代理人依相關規定
(二)例休假
1、每月例休假原則上應當月安排休完。
2、例休假最多累計兩天一起休(不含法定假),原則上當月和上月的例休假不可累計一起休,如因工作需要而無法安排休完當月例休的,可給予延期,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3、當月不可提休次月例休假,法定假根據酒店規定執行。
4、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假期”、“出賣假期”。
(三)其他有薪假期
1、法定節假日
(1)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員工可享受以下法定節假日: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春節,放假3天(農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4)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5)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6)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7)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8)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9)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2、病假
(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
(2)員工入職滿一年後,可享有三天有薪病假,除此之外,其他為無薪病假。
3、年假
(1)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帶薪年假。休假時間按本企業工齡計算:工齡滿一年未滿十年的5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的10天;滿二十年的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年假必須一次性連續休完,不可分期計假,也不可跨年累計。年假期間回家探親者,其交通費自理。年假期間不可享受工作餐待遇。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⑴一年內請事假累計超過15天的;⑵工作不滿10年的員工,一年內請病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
(3)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一年內請病假累計超過2個月的;如在當年享受年假後,再請病、事假超過以上天數的,則在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如當年享受年假後,再請病、事假超過以上天數之後辭職(退)的,則按所休年假天數扣回相應的工資。
4、婚假
(1)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結婚,且在公司工作期間辦理結婚登記的,可憑結婚證申請三天有薪婚假。屬於晚婚的(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另給予增加晚婚假10天。
(2)婚假須在結婚登記一年內有效。
5、產假
(1)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不得虛報、瞞報婚育狀況。
(2)員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懷孕的,懷孕8周內,須主動將其相關資料交到人事部稽核,四個月內將其準生證影印件交到人事部備案。
(3)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產假。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規定:女職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員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包括配偶),須在預產前15個工作日提出休產假書面申請,經批准按國家規定享受產假或看護假。(具體參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執行)。
(5)員工生育後,在兩個月內必須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農村戶口的員工,如需生育第二胎,必須是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並且要制訂計劃生育計劃,書面報告人事部稽核備案。
(6)員工產假上班後,孩子在廣州餵養的,可享受每天1小時的哺乳假直至小孩一歲,孩子不在廣州餵養的,不享受哺乳假。
(7)休產假員工,除按國家規定享受100%的基本工資和效益工資;享受公司發給的全勤獎、醫療補貼、工齡工資、和學歷津貼外取消交通補貼,不享受交易會獎金、開門利市、過節費等待遇。如有其他臨時性發放的獎勵金或禮物則按當時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6、計劃生育假
員工實行計劃生育,憑區以上醫院證明,可按國家規定享受帶薪計劃生育假期。(具體參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執行)。
7、慰唁假
員工因直系親屬死亡(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憑《死亡證》、《本人申請報告》可給予帶薪慰唁假三天。
8、待產假
(1)一線員工懷孕五個月以上,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屬第一胎的,因特殊原因或本人身體狀況等原因不能安排調崗的,由本人出示區以上醫院證明並提前1個月提出書面休假申請,所在部門提出具體意見交人事部稽核,報公司
(2)員工待產假期間,按照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其月工資。
(3)享受待產假的,停發所有一次性發放的款項及福利。
(4)休待產假員工的年終雙薪、年終獎按累計剔除休假時間予以計發。
(5)員工休待產假超過一個月,當年不再享受年假,如在當年已享受年假再休待產假的,則在下一年不再給予年假。
以上有薪假期,應一次性連續休完。如特殊原因,年假需分期休假的,須經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人事部稽核,報總經理批准。
(四)加班補休
(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公司
(2)員工平時加班1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不足1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3)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同等時間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4)員工超時工作需要填寫《加班申請表》,經批准後方可給予補休,《加班申請表》上應寫明超時工作地
點、時間、原因等,按管理許可權由直屬上司籤批,並報備行政人事部。
(5)《加班申請表》補休時間自簽發之日起,要求在三個月內安排補休,超過時限補休無效。如確因工作需要,經部門直屬上司稽核,總經理審批後,可給予延期,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五)曠工管理
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採取不正當手段,塗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2)凡超過規定時間30分鐘尚未到工作崗位,或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和早退超過三次(含三次)視為曠工;
(3)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崗;
(4)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5)打架鬥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6)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2、曠工扣發相應工資,並處以書面警告處分。
(六)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8
1、考勤內容: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未按程式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無故不上班者,即為曠工。
2、考勤須知:
員工不允許代打卡、虛打卡,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部門無須再另開處罰單,但須如實在考勤彙總表中體現遲到、早退記錄)。每月三次遲到、早退者,記過失一次,處罰款50元。
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以半天曠工論處,超過2小時者以曠工一天論處。每月遲到、早退累計達3小時者,按一天曠工論處。凡曠工一天者扣發當日3倍的工資;連續曠工兩天者扣發當月總工資的50%;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按照自動離職處理。
員工串崗、脫崗視為擅離職守,員工每擅離職守一次罰款20元。每月三次擅離職守者,記過失一次,處罰款50元。
酒店有關部門進行職能檢查、專職檢查中發現有無故脫崗、串崗者,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5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曠工一天論處。
考勤卡一律放指定位置,不允許私自帶離考勤機打卡區域、不允許私自塗改、銷燬,藏匿、違者每發現一次扣罰100元。
員工刷卡區域有監控錄影,請各位員工自覺遵守刷卡制度與紀律。如有違反,必嚴懲。
3、考勤紀律:
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員工出勤必須考勤。酒店部門經理級(含經理)以上管理人員必須刷電子IC卡,休息須提前1天上報總經理辦公室。
上、下班分段員工,每次進出酒店均需打卡。各部門同時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的崗位考勤,並做好書面簽到記錄。
行政人事部負責監督打卡和核實考勤記錄。各部門設專職考勤人員負責考勤記錄(彙總打卡記錄及簽到記錄),每月2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考勤報表報送行政人事部,作為該部門員工月薪計算的重要依據。
打卡工作人員及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違者每次罰款20元。連續三次,員工記過失一次,並處罰款50元。
不得以任何理由代人打卡或委託打卡,一經發現,委託人和被委託人記過失一次,並處罰款20元。
上下班忘記打卡,必須在當天經部門經理簽字證明有效;每月以三次為限,超過三次者除部門經理簽字外,按每次10元進行處罰。
不準刁難考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過失處分。
私自塗改考勤記錄,給予過失處分。
考勤報表中應包括:部門名稱、員工姓名、實出勤日、加班時間、病(事)假天數、遲到、早退、曠工小時(天數)等。
考勤以刷卡記錄為主,部門考勤為輔,最終解釋權交部門經理與行政人事部協商處理。
4、請假程式:
員工各種假期申請,無論時間長短,一律填寫《員工休假審批表》,經批准後生效,《員工休假審批表》一式兩份,部門留存一份,行政人事部一份。
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延期請假。
酒店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酒店員工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並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5、請假審批許可權:
員工請假,假期3天內(含3天)部門負責人核准報行政人事部核准,3天以上由行政人事部報總經理審批。
部門經理級人員,假期2天(含2天)內由行政人事部核准,2天以上由總經理核准。
所有請假必須根據請假程式填寫《員工休假審批表》,並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員工請事假必須於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否則不予請假。
員工一律不享受帶薪事假。
若因特殊情況,未能於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應電話向所在部門上級報告,並於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6、休假需知:
病假:員工請病假,三天以上的必須附有醫院開出的診斷證明書申請病假,方為有效(急症除外),病假單須及時交所在部門稽核。
員工一律不享受帶薪病假。
請假逾期:員工假期屆滿未續假或雖續假但未核准而不到崗者,除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均以曠工論處,曠工三天即作除名處理。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9
考勤制度
1、員工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各部門排班,按時上下班。
2、凡超過上班時間15分鐘的,視為遲到。下班提前15分鐘擅離職守的,視為早退。特殊情況的部門經理在考勤簽到上簽字認可。
3、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下按照員工手冊口頭警告處理,半小時以上按照員工手冊書面警告脫崗處理。一到兩小時以上按照員工手冊嚴重警告曠工一天處理。
4、曠工:
①曠工範圍:未經部門經理批准,無故不上班的;遲到早退超過兩小時者;超假未歸而又無合理證明者;病假未開具證明者;請假經查與請假理由不符者;補休換休未經同意者。
②曠工處罰標準:曠工3小時按半天計算,扣50元;曠工7小時按一天計算,扣100元,曠工2天,扣200元;曠工3天,除名。
請假制度
1、病假:
①急診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經理或本部門經理。上班後補交縣級醫院以上單位急診證明,填寫員工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字後,交到公司辦公室備查。
②急病請假:當班時,患急病,可由本部門其他員工協助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請假手續。填寫員工請假條,報部門經理簽字,交人力資源部備查。
③普通病假:提前一天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部門經理簽字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查。
④未獲批准或未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罰。
2、病假工資:
①病假當日工資按照日工資50%結算。
②凡全年病假累計或一次因病假休假超過一個月的,公司有權取消原職位或勸離,終止勞動合同。
3、事假:酒店員工因私請假批准程式休息,公司視為事假。
①正常事假:員工有事,須提前一天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經本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查。未獲批准,按曠工處罰。
②緊急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經理或本部門經理批准方可休假。上班後
持相關證明(如交通執法部門開據的非公司員工責任車禍證明等)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查。此假以公司認定證明為準,未獲批准,按曠工處罰。
③事假工資:事假一天扣除本人當日工資。
④事假時間:累計或一次因事休假超過15天的。公司有權取消其原職位勸離,終止勞動合同。
4、婚假:凡連續在酒店工作滿一年,符合國家規定結婚年齡的正式員工,可按歸家規定享受有薪婚假3天(含公休及節假日)。
酒店正式員工結婚可按國家規定,結婚享受有婚假三天。婚假必須在結婚時一次享用,不得分開使用。使用期在領取結婚證日起半年內有效。
婚假請假:酒店正式合同員工申請婚假,須提前三十天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經部門經理簽字批准,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5、換休、換班:
酒店原則上不準換休、換班。員工必須按照酒店規定的班次時間上班,及事先安排的公休日休息。如需調換必須經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後方可正式換休、換班。否則作曠工處理。
6、補休:
員工因工停休或加班,酒店將在年度內,根據工作安排給予同等時間補休。
酒店各部門不允許借休。如部門已有借休員工,安排借休的直接部門負責人承擔借休責任。
7、喪假:
酒店正式員工直系親屬(如父母、子女、配偶、公婆、岳父母)去世及非直系親屬(包括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去世,員工可獲直系親屬三天有薪喪假及非直系親屬一天有薪喪假。員工申請喪假應憑有效證明。此假在辦理喪假時一次使用。
8、法定假:酒店員工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十一天有薪假日。即:
元旦:一天
春節:三天
清明節:一天
端午節:一天
勞動節:一天
中秋節:一天
國慶節:三天
女員工在三月八日“國際婦女節”另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則不予以補休。
五四青年節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則不予以補休。
9、年假:所有正式員工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當年出勤率在98%以上,次年可享受有薪年假(不含節假日),從第二年起每年可遞增一個工作日,最長不超過10個工作日。
員工級/領班級主管級/經理級5個工作日。
10、產假:酒店正式女員工在達到生育年齡並符合國家計劃晚婚晚育政策規定,且在酒店工作滿一年後,方可享受國家規定的有薪產假(含公休及節假日)。具體規定按國家政策執行。
11、護理假:已婚男員工的妻子在生育時,酒店可給與男員工有薪生育護理假5天(含節假日),但要憑有效的生育證明。
12、人力資源部有權對到崗人員進行檢查是否準確簽字。特殊人員按照到崗時間進行指紋簽到和簽退。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10
1、酒店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3、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5、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經理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6、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9、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10、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經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准。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及時與酒店取得聯絡。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11
1.目的
為了加強員工考勤管理,使員工明確考勤管理辦法,確保員工考勤的準確,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適用於酒店全體員工的考勤。
3.職責
3.1人力資源部對本制度的執行負領導責任。
3.2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具體管理和執行。
3.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員工考勤的登記傳遞工作。
4.考勤規定
4.1說明
4.1.1規定時間未到崗者為遲到。
4.1.2未到規定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為早退。
4.1.3工作時間及參加集體活動時間,未經領導批准而離開工作崗位及活動現場即為脫崗。
4.1.4因為酒店工作安排未能休完正常休假日,視為加班。
4.1.5未按規定作息時間(作息時間據各酒店實際情況和季節變化自定)出勤及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集體活動:遲到,早退或脫崗超過30分鐘,及集體活動未向組織者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私自不參加者均視為曠工,曠工2小時以內(含2小時)及在集體活動中產生的曠工,不計入休假;曠工超過2小時,不超過4小時,視為曠工半天;超過4小時,視為曠工一整天。曠工半天和一整天都計入休假。
4.1.6其他不出勤情況,詳見《處罰細則》。
4.2.員工到各部門報到後,由部門考勤。
4.3考勤方式
4.3.1各部門主管每天上班時採用點名方式對本部門員工進行考勤。
4.4考勤的核對,上交與統計。
4.4.1每月月底17:00前各部門負責人將本部門員工本月考勤情況核對好,在員工個人考勤表上填寫部門,休假天數,出勤天數,並在負責人欄內簽字。清點數量,準確無誤後送交人事部並簽字確認;同進領取新的考勤表。
4.4.2勞資員將總考勤表與各部門員工的個人考勤表核對無誤後簽字,同時核算工資。
4.5員工調動時考勤方式
4.5.1內部調動
部門自行調整。
4.5.2公派參加活動按出勤計算。
5.檢查。
5.1部門負責人每天劃完員工個人考勤表後與請假條核對自檢,以確保其準確性。
5.2質檢部對各部門的考勤情況隨時抽檢,並將其結果記錄上報部人力資源部經理。
5.3人力資源部經理對人事員工作進行不定期抽標查。
6.處罰。
6.1凡是考勤表的填寫與事實不相符;違反核對,上交與統計等要求的,對各部門負責人予以50元罰款。
6.2人力資源部不按本制度規定執行其職責的,予以30元罰款。
6.3曠工1天罰款100元,連續3天予以辭退。
6.4丟失員工考勤表者,每次罰款50元。
6.5遲到,早退,脫崗30分鐘(包括30分鐘)以內的,罰款。10元;超過30分鐘,罰款50元。
注:酒店滿月指:每月一日至月底。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12
1.目的
為規範酒店的考勤、請休假管理,充分體現酒店“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使員工知悉可以享受的休假內容,並促進員工自覺遵守工作紀律,保證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與酒店建立勞動關係的員工,其中勞動紀律相關條款也適用於建立勞務關係及勞務派遣關係的員工,個別條款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3.職責
3.1行政人事部負責本制度的起草、修訂及完善工作;負責制度的宣貫工作及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有關假期的稽核工作;負責有關考勤請休假資料的儲存工作。
3.2酒店部門負責人負責制度在本部門的宣貫工作;並嚴格按照制度規定許可權給予各類假期審批。
4.工時制度及工作時間
4.1工時制度
4.1.1酒店根據員工的工作崗位、級別、工作內容、工作時間要求等因素,對不同崗位的員工依法選擇適用工時制度,每個員工具體實行的工時制度,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執行。
4.1.2工作時間
4.1.2.1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8:30—17:30(含就餐及午休時間)餐飲部、客房部等相關部門按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上下班時間。
4.1.2.2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員工,應以能確保完成工作任務為前提,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時間,並確保與酒店保持順暢的聯絡。
4.1.2.3綜合計算工時應根據酒店工作需要統一安排時間。
4.1.2.4就餐時間不計入工作時間。
4.2休假及休假期間的待遇
酒店員工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4.2.1休假的類別
4.2.1.1所有員工都能享受的法定假日,每年具體的休假時間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元旦一天(1月1日);春節三天(農曆除夕、初一、初二);清明節一天(農曆清明當日);勞動節一天(5月1日);端午節一天(農曆端午當日);中秋節一天(農曆中秋當日);國慶節三天(10月1日、2日、3日)。
4.2.1.2部分員工可以享受的特殊節假日:三八婦女節,根據工作安排女員工可按酒店通知放假,如未休或適逢公休日,不補假,不支付加班費。
4.2.2帶薪或部分帶薪休假
員工在酒店工作期間,可以享受年休假、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哺乳假、工傷假、喪假等帶薪休假。其中,年休假、婚假、喪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其他休假按自然日計算。
4.2.2.1年休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員工連續工作滿1年之後可以享受年休休假;具體天數如下:員工累計工作(工齡)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15天。
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累計工作(工齡)滿1年不滿10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工齡)滿20年以上,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3)酒店根據工作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部門總監(經理)應根據本部門工作實際,合理安排下屬員工輪流休年假以保證工作不受影響。年休假可以在1個年度內集中一段時間安排,也可以分開安排,以整天為最小的休假單位。年休假必須在一個自然年度內休完,不可順延。
4)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工作已滿12個月,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如果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5)為便於計算,員工當年應休假天數,根據上年考勤結果及實際連續工齡取整,每年年初由人力資源部進行核定。
6)工齡計算:
a)以全日制大中專畢業時間為依據;
b)以參軍入伍時間為依據;
c)以參加社會保險時間為依據;
d)以加入酒店時間為依據。
4.2.2.2婚假:員工進入酒店後登記結婚的,在入職三個月後,憑結婚證可以享受婚假。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之日起一年內休完。逾期未休的,視為自願放棄,酒店不予補休,亦不折現補償。員工可享受18天(3天婚假,河北獎勵15天)婚假。在離職手續辦理前一個月內不能享受婚假,如已享受婚假,按事假處理。
4.2.2.3女員工特殊假期:產前檢查假,懷孕女員工應醫務部門的要求,需要進行產前檢查的,可以申請產前檢查假。
4.2.2.4產假:在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女員工生育可以享受產假九十八天,產假時間按自然天數計算。產假自產前十五天開始計算。難產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產假十五天。女員工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158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生育,不得享受產假。員工休產假前或產假期滿後,因身體原因需要休假的,按病假處理。符合生育保險條件人員,產假期間待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男員工可享受3天帶薪陪護假.
4.2.2.5計劃生育假:員工實行計劃生育節育、絕育手術的,可以依法享受計劃生育假。
4.2.2.6哺乳假:有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個工作日可以享受兩次哺乳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員工每天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併使用。女職工懷孕七個月(含)以上、哺育嬰兒不滿一年的職工不安排上夜班。
4.2.2.7工傷假: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經醫院診斷證明,並經勞動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後,可享受工傷假。工傷假時間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4.2.2.8喪假:員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可以享受喪假3天。
4.2.3病、事假
1)病假: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去醫院就診、治療、住院或休息的時間為病假。員工請病假超過3天(含),須持二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
2)事假:員工凡因個人事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或業餘時間而必須在工作時間內親自辦理的,建議優先使用年休假。
4.2.4休假期間的待遇:員工在本制度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和特殊節假日休假期間,員工薪資照常發放。員工帶薪休假期間的待遇按照如下標準執行:
1)年休假待遇,年休假期間,員工薪資照常發放;員工年休假出現應休逾期未休的情況,酒店不予補償;
2)婚假、喪假待遇:婚假、喪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3)女員工特殊假期待遇:孕檢假、哺乳假期間,員工薪資照常發放;
4)產假:按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
5)計劃生育假:發放員工基本工資;
6)工傷假:員工工傷核准範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工傷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勞動部有關規定執行。
7)病假期間的待遇:月累計病假7個工作日以內的(含),按天數扣發日基本工資的20%,績效獎金相應扣發;月累計病假超過7個工作日,扣發日基本工資的20%,停發全月績效獎金,並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病假超過1個月者,工資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
8)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治療或休息時,根據本人實際工作年限(指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和在本酒店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不等的醫療期:
A、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含10年)的
(1)在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
(2)5年以上(含5年)的為6個月。
B、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含10年)的,
(1)在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
(2)5年以上(含5年)10年以下的為9個月
(3)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
(4)15年以上(含15年)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
(5)20年以上(含20年)的為24個月。
C、(1)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2)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3)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4)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5)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6)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醫療期滿,如仍不能繼續從事本崗位工作時,又無法調整或本人不願意接受其他崗位者,酒店將解除勞動合同。
9)事假期間的待遇,事假期間不發放薪資。當月累計事假超過3天者,月績效獎金全部扣發。
10)市場銷售類員工如採用按業績發放提成獎金的,提成獎金不受上述規定限制。
4.3超時工作及補償
4.3.1超時工作
1)對於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超時工作包括工作日的加班以及休息日的加班。超時工作不適用於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員工。
2)酒店不提倡超時工作。各部門應當合理安排,儘量避免或減少超時工作,以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若確因經營管理需要,酒店可以依法安排員工超時工作。員工因工作需要並經酒店批准,可以超時工作。
3)以下情形不視為超時工作:酒店在非工作時間安排的聚餐、旅遊等活動;酒店在非工作時間安排的培訓;員工出差在途時間;未經酒店安排或批准的超時工作;員工在非工作時間自願來酒店。
4.3.2超時工作審批
1)除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員工外,員工因工作原因需要超時工作的,應提前履行審批手續,填寫《超時工作審批表》,經部門總監(經理)和總經理批准後,酒店依法安排倒休。工作日8小時以外需要加班的,下班後一小時內為就餐時間,不計入加班時間;週末和法定節假日加班,應進行考勤刷卡,如無刷卡記錄,則不視為加班。
2)超時工作補償:平時加班,酒店安排同等時間倒休;法定節日加班,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注:倒休時限為三個月)。
5.考勤管理
5.1日常考勤管理
5.1.1考勤週期及考勤統計:酒店的考勤週期為上月26日至當月25日,人力資源部於每個考勤週期結束時,統計彙總員工當月的考勤情況,作為計發工資、考核等的依據。各部門每月考勤記錄必須在當月29日前報行政人事部。
5.1.2考勤方式:
5.1.2.1酒店實行刷卡記錄考勤和手工考勤相結合管理制度。
5.1.2.2實行刷卡考勤的員工應於早於上班10分鐘、晚於下班10分鐘使用考勤機,以考勤系統匯出資料作為正常出勤憑證。未能正常出勤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填寫相應表單辦理相應手續,做到缺勤有證明。
5.1.2.3託人或代人考勤屬於嚴重違紀,一經發現解除勞動合同
5.1.2.4員工因各種原因不能正常刷卡考勤的,部門手工考勤必須有出勤記錄,並應及時填寫《異常刷卡申請表》按流程審批,否則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
5.1.2.5部門考勤員在上報考勤時應認真核實員工出勤記錄,記錄加班、倒休時需準確無誤。部門人員變動及班次變動時,部門考勤員應該在2日內報人力資源部報備。
5.1.2.6遲到、早退及曠工:
1)未履行請假手續,晚於上班時間30分鐘內到崗為遲到,早於下班時間30分鐘內離崗為早退。
2)曠工,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擅自缺勤的為曠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曠工計: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不足四小時的,計曠工半日;四小時以上(含)的,計曠工一日;騙取、偽造、篡改、塗改休假證明的,休假期間計曠工;未在酒店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崗位從事指定的工作的計曠工半日;
3)遲到、早退,除在《行為規範考評標準》進行績效扣分外,每次罰款50元;曠工扣罰曠工時長的雙倍工資(每次不低於100元)。
5.1.2.7考勤不嚴格、不及時、疏漏、甚至作弊等,視情節嚴重追部門總監/經理責任,處罰部門負責人100元/人.次。
5.1.2.8員工離職未辦理相關手續,部門應及時以紙質版的形式報送行政人事部,本月工資暫緩發放。未提前30天申請離職的員工、離職30天未及時辦理手續的員工,都將扣除5天工資。
5.1.3請、銷假程式
5.1.3.1請假:員工休假,須履行逐級審批手續,事前填寫《員工請假審批單》,持本制度規定的證明材料履行請假程式並按審批許可權批准後,方能休假。否則,請假無效。
5.1.3.2批准許可權:
1)員工請假2天之內(含2天)由部門負責人(總監、經理)批准,報送人事部備案;2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行政人事經理、總經理審批,總監(經理)及以上人員請假報總經理批准,所有請假需於審批後1個工作日內報人力資源部備案,超期無效,視為曠工。
2)員工年休假最少以一個整天為單位,由部門總監、經理視工作安排而定。員工請假時限,應以《員工請假審批單》上的時間為準,遇節假日不順延。酒店組織的休假安排,以及節假日延長超出國家法定的天數,則相應衝減員工年假天數。請假(包括病假、事假)4小時以內,按半天假處理;超過4小時〈含〉少於8小時按一天假處理。除國家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外,員工休假須提前1天填寫《員工請假審批單》,突發性病假、事假除外。
3)因特殊情況不能提前申請的,應當以電話等形式通知審批權人,獲得批准後方能休假,並且應在事中或事後5天內補辦請假審批手續,否則視為曠工。如有員工因工作需要,實際休假日期及天數與申請之內容不符,應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作變更,逾期不予補休。
5.1.3.3銷假:員工請假超5天(含5天)以上提前返崗,應在返崗後第一時間辦理銷假審批手續。
5.1.3.4請假所需的證明材料:
婚假:結婚證原件;
產前檢查假:員工懷孕後,持懷孕和預產期證明原件;
產假:生產後,持醫院開具的證明原件;
計劃生育假、工傷假:合法醫療機構的證明(經酒店同意,可假後補交);
病假:二級以上醫院開具病假證明。
6.附則
1)本制度的內容與國家及當地政府將來頒佈的政策、規定相沖突的,按照新的政策或規定執行。
2)本制度解釋權歸酒店行政人事部,自下發之日起執行。酒店原考勤休假制度及相關檔案同時廢止。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13
第一條 作業時間
按公司制定的作業時間標準執行。
第二條 考勤管理
1、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4)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1小時,或未經准假而不到崗者,均為曠工。
2、考勤須知
1)員工不準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罰款20元。連續三次遲到記警告一次,並處罰款50元。
2)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以半天曠工論處,超過2小時者以曠工一天論處。每月遲到、早退累計達3小時者,按一天曠工論處。
3)曠工
a)凡曠工半天者扣發一天半基本工資;曠工一天者扣發三天基本工資。
b)連續曠工兩天;全年曠工六天者作自動離職,公司給予除名。
4)留職察看期間,只發50%崗位工資。
5)員工串崗、脫崗視為擅離職守,員工擅離職守一次罰款20元。連續3次記警告一次,並處罰款50元。
6)酒店有關部門進行職能檢查、專職檢查中發現有無故(無其他人證)脫崗、串崗者,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3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曠工一天論處。
3、考勤紀律
1)嚴格遵守作業時間,員工出勤必須打卡(打卡時必須出示本人工號牌;未出示工號牌者不予打卡)。酒店部門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不需打卡。
2)酒店部門二次簽到考勤制度,部門二次簽到其效用等同於酒店打卡制度,各部門將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的崗位考勤,並做好書面簽到記錄,員工的遲到、早退以部門二次考勤為準。
3)各部門設專職考勤人員負責考勤記錄(彙總打卡記錄及二次簽到記錄),每月3日以前報人事部。人事部負責監督打卡和核實考勤記錄。
4)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違者每次罰款50元,連續三次記嚴重警告處分一次。
5)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託他人打卡,一經發現,委託人和被委託人記警告處分一次,並處罰款50元。
6)上下班忘記打卡,由經理證明簽字有效;但每月以兩次為限,超過兩次者按遲到或早退論處。
7)不準刁難考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8)私自舞弊塗改考勤記錄,給予記過處分。
9)酒店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脫崗、串崗者,記特別嘉獎一次。
第三條 請假辦法
1、請假程式
1)員工各種假期申請,無論時間長短,一律填寫請假申請表經批准後生效,請假申請表一式兩份,部門留存一份,人事部一份;無重大事項以電話請假屬無效。
2)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3)員工正當請假理由:如"子女、兄弟姊妹結婚"、"親屬喪亡"等,應予以准假;員工請假理由的正當與否具體由各部門負責人靈活掌握。
4)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並於請假單內註明。
5)酒店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6)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7)酒店員工請假如發現有虛報不屬實情形者,除以曠工論處外,並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審批許可權
1)所有請假必須根據請假程式填寫申請表,並報人事部備案。
2)所有請假人員請假期滿須到人事部消假。
3、各種假期
1)事假
a)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半年累計以6天為限。
b)員工請事假必須於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否則不予請假。
c)事假待遇規定:事假扣除當天崗位基本工資;若超過半年累計6天時間,每天將扣除兩天崗位基本工資;由人事部進行具體核算。
d)若因特殊情況,未能於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應電話向所在部門上級報告,並於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病假
a)員工請病假,一律應出具公立醫院證明申請病假,病假單、醫藥發票須及時交部門稽核。
b)單次病假不得超過6天;否則以事假論處。
3)婚假
a)員工在酒店工作可享受婚假。
b)員工本人結婚,須提供結婚證書等有效證明,提前10天向所在部門申請,並經人事部及總經理批准,方可生效。
c)員工結婚可請婚假3天;晚婚員工(男28週歲,女25週歲)可享受婚假7天。
d)員工婚假屬有薪假。
4)喪假
a)員工直系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逝世,可獲批准3天帶薪喪假。員工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逝世,可獲批准1天帶薪喪假。
b)員工休喪假按請假審批手續辦理。
c)員工請喪假屬有薪假,必須出具相關證明交人事部核實方為有效。
5)工傷假
a)由酒店指定的醫院開具證明,經有關部門確認的工傷假享受帶薪休假。
b)凡在工作時間內因違反安全條例和操作規程自我造成傷病,按病假待遇處理。
6)請假逾期
1)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須行續假或雖行續假但尚未核准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2)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a)一年內事假累計超過10天者免職或解僱。
b)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董事長特別核准者不在此限。
7)放行條的使用
a)員工臨時離館在兩小時以內可使用放行條,不需填寫請假單;超過兩小時則需填寫請假單。
b)員工非正常下班時間離館需憑部門負責人籤批的放行條或者憑請假單交人事部後由人事部負責人所開據的放行條方可到後崗門衛處予以放行。
c)員工無論以任何形式帶物品離館均需部門負責人或總經辦籤批的放行條後崗門衛方可放行。
d)個人日常用品不需開據放行條。
e)個人因特殊原因帶物品進公司一律由後崗門衛代為保管並作登記,不得帶入營業區內。
f)因緊急特殊原因或深夜下班人員可從大門離店,其他情形任何人不得從大門崗離店;從大門崗離店人員須經車場崗保安檢查隨身攜帶物品後方可離店,帶非個人日常用品外之物品一律要求出據放行條方可放行。
8)離職辦理
a)需離職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以書面申請呈交部門負責人。
b)期滿經稽核同意離職者由部門經理簽署可到人事部領取正式離職表填寫,由部門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籤批後方可正式辦理離職手續。
c)離職人員在財務部規定時間內進行結算工資。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14
一、總則
1、酒店場所內、外環境整潔,經常開窗換氣。不亂放、掛或晾曬衣物等。從業人員的日常生活和用具不與顧客用品混用、混放。工作間的擺放要合理、整潔,每層客房應設專用消毒及顧客用品保潔櫃。使用的抹布一定要清潔衛生,專布專用,定期消毒。窗臺式空調器濾網或風扇清潔無積塵。
2、臥具要一客一換、長住客每週一換,衛生潔具及餐具應一客一消毒,並有保潔措施。
3、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滋生條件的措施,徹底消減室內的蚊、蠅、蟑螂和老鼠。
4、認真執行“法定傳染病報”及“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報告”制度。
二、客用口杯、茶杯消毒制度
1、消毒劑:“一片淨消毒片,”優氯淨“消毒粉
2、清潔劑:去汙粉、洗衣粉
3、消毒工具:消毒櫃、消毒桶、百潔布
4、存放工具:茶杯儲存櫃
5、程式
1)從客房撤出的茶杯、口杯放到消毒間倒盡茶水;
2)把茶杯放到清洗池內,用清潔劑洗淨,然後放到沖洗池內用清水衝淨;
3)用消毒劑配上一定量例水裝到消毒桶內,按藥劑說明為準,一桶水放一片“一片淨”消毒片;
4)將洗過的茶杯、口杯浸泡在消毒水內,時間至少10分鐘以上(化學消毒法);
5)或將清洗好的茶杯、口杯擦乾連同鐵框一併放到消毒櫃內消毒(物理消毒法);
6)開啟消毒電源(自動消毒),消毒至少45分鐘後將茶杯取出;
7)取出已消毒茶杯、口杯儲存到封閉的保潔櫃裡以便備用;
8)在消毒記錄上做到登記,記錄消毒的時間和姓名。
三、餐飲部衛生管理制度
衛生工作關係到企業的信譽和經營,又關係到社會精神文明建設,更關係到廣大消費者的身體健康乃至生命安全。養成良好的衛生意識和習慣,不但是每個服務人員工作的優良表現,也是一個人良好修養與習慣的表現。
(一)個人衛生
1、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換工作服。
2、上班前和大小便後要洗手。
3、要有健康意識,定期作體格檢查,預防疾病,當發現有感冒、咽喉炎、肝炎、皮膚病時應主報上司,休假療養好再上班。
4、管理人員應十分重視服務人員的個人衛生與健康,要為他們創造一些必要的條件,並經常進行檢查督促,使個人衛生形成制度。
(二)工作衛生
1、當班時避免觸控頭髮或面孔,不能對著食品顧客咳嗽、打噴嚏;不準隨地吐痰;不準吸菸。
2、手指不可接觸到食物,亦不可碰觸杯口、刀尖、筷子前端及湯匙盛湯部分。
3、服務員使用的抹布、墊布等天天要清洗乾淨,用開水浸燙,以減少或消滅細菌。托盤等工具必須保持清潔。
4、凡腐爛變質和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果斷不出售。
5、從碟上掉落下來的食物不可給客人食用。
6、不可使用掉落地上的餐具及席巾。
7、對不乾淨的餐具和檯布要及時送回洗潔處清洗,不可擺用。
8、嚴禁隨地丟棄廢紙、倒水、亂放茶水杯。
9、不同的食物不要隨便混淆,以免有損味道。
10、在服務過程中要留心就餐者,發現病態者及帶菌者,對其所用餐具要單獨收拾,重點消毒。
11、收市時注意衛生,牙籤、紙巾等雜料當盡力避免掉在地上,以免不雅和增加清潔困難(正確的方法是:先拿開碗碟等餐具,用檯布包住倒雜料或用掃把清掃)。
12、在適當情況下,要經常使用托盤,訓練自己成為一名出色的服務員。
(三)環境衛生
餐廳裡的環境衛生主要包括餐廳、通道、廁所、休息室、工作間(廚房)、綠化帶、停車場等場所的衛生。要搞好環境衛生,必須做到“四定”,即:定人、定時間、定物、定質量,劃片分工,包乾負責,做好處處有人清潔,勤檢查、保證時時清潔。要做到市前整理,市後清理,平日小掃,每週大掃,以保證衛生工作經常化、制度化。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15
1、客房清潔準備工作
檢查客房清潔車內的各類布草、客用品、抹布、清潔用品等(包括馬桶掃、百潔布、膠手套、清潔消毒劑)是否齊備,然後將客房清潔車和地板清潔用具推至需清潔房門口並緊靠房門。
2、通風換氣
拉開窗簾,開啟空調及排氣系統,或開窗通風換氣。
3、清出不潔物品
將客房供客人用的各類布草、盆桶、拖鞋、杯具、冷熱開水瓶等撤出,清倒垃圾。清理完畢後洗手。
4、整理床鋪
從客房清潔車取出潔淨布草,按順序換上床單、被套、毛毯、枕套,最後鋪上床罩。
5、電話:清潔除塵
用乾淨抹布,從話簡到機身電話抹乾淨,然後用消毒劑對話筒進行消毒,或更換新的電話消毒膜(按產品設計要求定期更換)。
6、清潔傢俱及室內物品
從房門開始按順序用另一套乾淨抹布從高到低將傢俱內外、窗臺、燈具、電器、玻璃窗等抹擦乾淨。
7、清洗垃圾桶及菸灰盅
將垃圾桶及菸灰盅清洗乾淨、抹乾後放回原處。
8、地面清潔
吸塵或溼式拖地,完畢後洗手消毒。
9、補充物品
補充食品、飲料和各類房內客用品。
10、清洗衛生間
首先換上衛生間清洗專用衣,有條件的酒店最好是設立衛生間清洗專人。然後按《旅業客房衛生間清潔操作規程》進行。
11、客房杯具的洗消
由專人按《旅業客房杯具洗消操作規程》在專用的杯具洗消間內進行。
12、客房空調及排氣系統保潔
(1)對空調系統的迴風口″出風口和濾網進行定期清潔。兩週內不少於一次保潔,並保持於淨。
(2)對客房及其衛生間的排氣扇進行定期清潔,兩週內不少於一次保潔,並保持乾淨。
13、客房地毯保潔
客房內及過道的地毯必須進行定期清潔,應兩週不少於一次保潔,並保持乾淨。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16
一、目的
為加強酒店管理,嚴格貫徹《食品衛生法》,確保酒店食品加工的清潔衛生,特制定本規定。
二、內容
(一)食品衛生基本保障
1、食品生產、加工、貯存、運輸、銷售的場所及周圍環境必須乾淨、衛生,並有良好的防蠅、防鼠、防塵和其他防汙染措施。
2、食品從業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凡患有瘡癤、化膿性創傷(特別是手指被切破)以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腸道疾病或健康帶菌者,一律不準從事入口食品的加工工作。
3、食品從業人員應講究個人衛生。當班時穿戴工作服帽,並保持潔淨;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帽;工作前及便後必須洗手消毒。
(二)預防細菌性食物中毒措施
1、加工食品飯菜的原料必須新鮮,禁止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類、死蛤蜊、死扇貝及其製品;不使用變質原料;不買不賣腐爛變質食品。
2、防止食品交叉汙染。生熟食品要嚴格分開加工;加工生熟食品使用的刀、板、墩、炊具、抹布等工具及筐、盆、盤、桶、碗等容器要嚴格分開。執行“生與熟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物與雜物隔離;食物與天然冰隔離”的“四隔離”制度。嚴禁生熟食品混放,成品與半成品混放,海鮮與肉類混放。加工生海產品必須嚴防生海產品及其加工刀具、容器等汙染其他食品和器具。加工海產品用過的工具、容器及加工人員的手臂要及時洗刷消毒5分鐘。涼拌菜必須在專用冷拼間操作加工。設定專用冰箱、刀板、容器、用具、抹布,配備流水洗手消毒、空氣殺菌設施。紫外線燈要吊在工作臺上方1.5-2米處。非冷拼間人員不準隨便入內,冷拼間內不準存放未洗乾淨的水果、蔬菜、生魚、生肉及其他雜物。
3、凡盛放食品的盆、盤、碗等容器,使用前必須洗淨,用開水煮沸3-5分鐘,或使用蒸汽消毒櫃蒸15-20分鐘。不耐熱的,可用藥物消毒,但必須將殘留藥物用水衝淨。廚房菜墩要隨用隨刮,並殺菌消毒。不使用時必須徹底清潔,放於指定位置。凡接觸食品的員工,加工操作前必須用皂液洗手,並用流水衝淨。熟食間的工作臺面、水龍頭開關、冷拼間把手及冰箱門拉手等,應定期消毒;直接接觸汙染物時,必須立即消毒;熟食刀具存放時加保鮮膜。
4、熟食品在加工食用前必須煮熟炸透,徹底滅菌,嚴防裡生外熟。雞蛋煮沸8分鐘,鴨蛋煮沸10分鐘,各類海產品及肉食品加熱溫度及時間必須保證其蛋白質凝固。
5、熟食要低溫、短時貯存。熱菜及製作涼拌菜的醬肉、火腿等,必須在10攝氏度以下的條件貯存。凡超過4小時以上的飯菜、熟肉製品、熟海產品等,必須回鍋蒸煮後再供食用。新購進的上述食品如不瞭解帶菌情況,食用前應加熱滅菌。
6、熱菜及涼拌菜製作完畢應立即供給客人食用,嚴禁提前加工。為大型會議大量準備的飯菜及涼拌菜加工後存放時間不能超過1小時。
(三)餐具杯具等器皿的消毒措施
1、所有的餐具杯具等器皿洗刷後必須進行消毒。
2、消毒程式嚴格執行“一洗,二刷,三衝,四消毒,五保潔”的制度。
3、使用消毒液進行消毒時,按1:200的比例稀釋配好消毒液,倒入消毒桶內,再將器皿放入消毒桶。要求器皿要完全浸入水中,浸泡5—10分鐘後取出,用消毒抹布揩乾,放入保潔櫃內保潔。
4、使用消毒櫃消毒時,先將器皿上殘渣刮淨,用水沖刷乾淨後放入蒸箱內高溫消毒(溫度不低於90攝氏度,時間不少於15分鐘),用消毒抹布揩乾,放入保潔櫃內保潔。
(四)預防毒性動植物食物中毒
1、禁止食用河豚魚。
2、嚴禁使用豬甲狀腺、毒蘑菇、洋金花、發芽馬鈴薯,未煮熟的豆角、雲豆、黴豆角、扁豆等,未蒸煮乾製的鮮黃花菜。
(五)預防化學及農藥中毒
1、勿將亞硝酸鹽當作食鹽食用。
2、果瓜蔬菜加工食用前應反覆用水冼淨,可去皮食物儘量去皮。
三、考核
1、凡違反本規定的,給予責任部門或責任人100元至重大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責任人停職檢查至開除處理。
2、按酒店相關處罰規定執行。
四、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17
一、目的
為提高酒店衛生管理工作質量,向顧客提供清新、整潔、衛生的消費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二、內容
1、衛生管理包括個人衛生管理、物品及裝置衛生管理和食品衛生管理三個方面。
2、每一級人員都對各自工作區域的衛生負有保持清潔、進行清理的責任。管理人員對下級的衛生工作負有管理連帶責任。
3、專業衛生清理部門和人員對所負責的區域和工作專案進行專業化清潔與管理。主要指公共衛生清潔,餐飲部膳食部管事、廚房及廚師、醫療部門及其人員。
4、個人衛生管理標準:
(1)員工儀容儀表和個人衛生。
(2)掌握必要的衛生知識。
(3)身體、心理健康,須持《健康證》上崗。
5、物品及裝置衛生管理標準:保持物品及裝置表面平整、光亮、無異味、無損壞、無抹痕,擺放整齊有序。
6、衛生檢查按照員工自檢、班組檢查、部門檢查、職能部門檢查的四級檢查制度,採用常規檢查、專項檢查、暗查、暗訪的方式進行。對檢查出的問題,按照標準追究責任和進行處罰。
三、考核
1、物品、設施裝置要求表面平整、光亮、無異味、無損壞、無抹痕,擺放整齊有序,否則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和造成的影響給予處罰。
(1)毛絮、浮灰、水漬、紙屑等輕微衛生問題,每處給予XX—XXX元的處罰。
(2)積灰、汙漬、油漬、較大雜物、毛髮、皺褶等衛生問題,每處給予XX—XXX元的處罰。
(3)汙垢、有異物、裂痕、損壞、擺放不整齊、錯位、脫落或物品缺少、有異味等環境衛生問題,每處給予XX—XXX元的處罰。
2、凡屬週期性衛生清理工作,因到期沒有清理形成衛生死角的,給予XX—XXX元分處罰,由此影響到客人的消費或由客人提出的,酌情給予責任部門警告或責任人過失處分。
3、在個人衛生和食品衛生方面違反規定的,按照酒店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四、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18
1、結合總經理室對賓館經濟活動的安排,計劃期內客源、貨源、內務價格等變化情況,並作出詳細分析和充分估計,以審定、編制財務計劃。
2、依據總經理審定的賓館財務計劃,按各部門的不同經營範圍、計劃期的多方面因素和歷史資料,參考部門年初的上報計劃,分攤賓館計劃指標,下達給各業務部門實施。
3、財務計劃分為年度、季度計劃:
(1)每年第三季度進行賓館財務內審,每年第四季度各部門向財務部提交用款計劃,經綜臺平衡後,提出每二年的財務收支計劃,報賓館總經理室和財務部。
(2)賓館財務部按標準的收支計劃,合理安排比例,下達定額指標給各部門。
(3)各業務部門根據上報賓館總經理審批後的季度計劃指標,結合本部門的具體情況,按月分攤季度任務指標作為本部門季內各月指標檢查尺度。
(4)賓館對各業務部門的計劃檢查按季進行,全年清算。
4、財務計劃內容:
(1)財務部應編制:
流動資金計劃、營業計劃、費用計劃、外匯收支計劃和利潤計劃、償還債務計劃及基建計劃、利潤分配計劃等。
(2)各部門應編制:
1、銷售部及前臺:客源計劃(包括外聯部分)、費用計劃、營業計劃和利潤計劃等。
2、客房部:備品使用計劃(含耗用品)、費用計劃、裝置維修更新及購置計劃等。
3、餐飲部:營業計劃、利潤計劃、費用計劃、食品原材料及物品採購計劃、裝置維修更新及購置計劃等。
4、商場部:銷售計劃(分批發與零售)、商品進貨計劃(分進口商品和出口產品)、利潤計劃、費用計劃、外匯使用計劃、流動資金計劃、商場裝修計劃、裝置維修及購置計劃、印刷品付印計劃和費用計劃等;
5、西餐歌舞廳:營業計劃、利潤計劃、利潤計劃、費用計劃、食品原材料及商品採購計劃、耗用品購進計劃和裝置養護計劃等;
6、採購部:物料進貨計劃、工衣工鞋訂做計劃和加工訂貨計劃等;
7、旅遊部:客源計劃、營業計劃、利潤計劃和費用計劃等;
8、管家部:費用計劃、用品使用計劃、花瓶盆載及用品、用具購置計劃、清潔機具養護及更新計劃、花店經營計劃等;
9、布草部:費用計劃、布草添置計劃和備品耗用計劃等;
10、事務部:職工餐廳收支計劃和費用計劃等;
11、工程部:燃料進貨和耗用計劃、水電耗用計劃、裝置維修計劃、零配件及工具購置計劃和費用開支計劃等。
(3)總經理室、人事部、財務部、保安部和事務部要編制費用開支計劃。
(4)各部所需編報的計劃、送財務部彙總呈報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19
1、寢室床位不得私自調換床位,如有特殊須書面申請,一經發現罰款貳拾至伍拾元;
2、為了員工的安全和養好精神,教育員工按時主寢,外出員工進出不得打擾其他人員休息,24:00準時關燈,嚴禁員工24:00以後隨意出入,累計三次以上勸退寢室;
3、在寢室不得喝酒、聚眾,一經發現罰款伍十至壹佰元;
4、男女員工在23:00以後不得隨意進入異性寢室,嚴禁男女混宿,一經發現予勸退宿舍;
5、晚上酒店大門23:00準時上鎖,如須出入找負責大門鑰匙人員,不允許翻門,一經發現罰款貳拾至壹佰元,累計三次勸退宿舍處理;
6、不準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留宿被酒店辭退和自動離職的員工,同意留宿者負主要責任,並以勸退寢室處罰。同寢室知情不報者警告處分;
7、自動離職和被酒店辭退的員工,在次日搬離宿舍;
8、寢室內要保持衛生、清潔。物品擺放整齊,共同營造一個舒適的環境;
9、嚴禁偷竊他人財物,一但查獲給予嚴肅的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寢室財物人為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物品自然老化報上級予以更換;
11、宿舍不允許使用電器,一經發現沒收處理;
12、值班人員不定期檢查寢室的衛生狀況及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如果不按以上制度執行者按貳拾至壹佰元處罰;
13、以上寢室制長由寢室長負責嚴格執行。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20
為了搞好宿舍的管理,使大家的一個清潔、舒適、安全、秩序良好的住宿環境,以良好的精神風貌,展現寶華人的文明形象,特訂立宿舍管理制度如下:
一、員工住宿規定
1、員工住宿必須按照規定的房間和床位對號入住,不得隨意更換房間和床位。
2、員工住宿按規定標準領取清洗乾淨的床上用品,不得代領和超標準多領,管理人員要規定嚴格把關登記。
3、對酒店配備的床上用品、電器、傢俱及日用品必須愛護,不得損壞和丟失,損壞者照價賠償,有意破壞者除加倍賠償外,要按《員工手冊》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並進行處理。
4、保持室內物品擺設美觀,不得亂擺,亂放。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或超音量播放收錄機。
5、同事之間應團結、友愛、互諒互助,不允許打架、鬥毆,違者通報批評並罰款。不聽勸阻,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6、嚴禁在宿舍內進行酗酒、打麻將等賭博活動,違者沒收具,通報批評並處當事人罰款。嚴禁傳閱淫穢書刊及音像製品。
7、員工宿舍是酒店為住宿員工提供的休息場所,住宿員工不得隨意將親友私自留宿,如果親屬探親,確因路途遙遠需留宿,本人必須填寫《臨時住宿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准後辦理住宿手續。
8、必須實行定時查房,晚上外出22時須回宿舍,發現不打招呼而隨意徹夜不歸或遲歸者給予處罰並通報有關部門。住宿手續不健全者,限期健全手續,否則取消住宿資格。
9、員工退宿或離職,必須親自到管理處辦理退宿,注消床位,嚴禁轉交或不交。凡離職人員逾期不辦理退宿手續,宿舍管理區在接到人力資源部通知後將強制當事人退宿並禁止其進出宿舍區。
二、日常衛生管理規定
1、每單元指定一名宿舍長負責本單元住宿人員衛生輪值工作,執行衛生管理制度,全體住宿員工必須配合清潔工保持宿舍及公共區域環境衛生。
2、由宿舍長編排本單元輪值表並張貼在浴室門上面。
3、各單元值日員工負責當天內宿舍的清潔衛生,要做到房間地面、床面無菸頭,毛髮、紙屑等雜物,保持衛生間無異味。
4、住宿員工每週自己清洗床上用品一次,若被管理員檢查出汙漬過多有異味者將在酒店通報並罰款。
5、嚴禁隨地吐痰、丟果皮,嚴禁將鼻涕揩在牆上、地板或床上或將手印打在牆上等不文明行為,如發現在酒店通報並給予罰款處理。
6、禁止在宿舍區餵養寵物及家禽、家畜。
三、安全管理規定
1、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識,熟悉使用消防器材,做到安全用電、用火。
2、宿舍內不得抽菸,不得隨便亂拉、亂接電線,插座或燒電爐並用煙火燒煮東西,人離熄燈,切斷電源,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報告管理處。
3、水、電維修和宿舍維修,請填寫維修申請單並與管理處電工聯絡,不得私自亂拆、亂修。
4、出入宿舍隨手關門,不得門戶敞開,空無一人。嚴防盜竊,做好治安防範工作。
5、住宿員工不得隨意翻弄和挪用別人的物品,要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如發現自已的錢、物在宿舍丟失要及時報告管理員便於保衛人員追查,對那些有偷盜行為的人員,一經發現送執法部門進行處理。
四、獎懲條例
1、每月對照宿舍管理的各項規定進行二至三次全面檢查,評出文明宿舍四間,不文明宿舍兩間。
2、文明宿舍舍長及全體成員將通報表揚。
3、不文明宿舍舍長及全體成員給予通報批評。
4、違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的個人,除按本制度有關處罰條款執行外,還將參照《員工手冊》各項規定予以處理。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21
一、制服發放的範圍
每位正式員工,酒店將按員工具體工作崗位提供製服(含鞋襪、工作帽、頭花、領帶、圍裙等)。且要必須按酒店規定統一著裝並佩帶工號牌。
二、制服發放時間
1、員工入職之日起予發放;
三、制服的發放
新員工由人力資源部開具《員工制服發放單》(附)上註明其部門,具體崗位及發放的數量等去工服房領到,財務部按工作服的價格分兩次工工資內扣除工作服押金(各崗位押金標準附明細表),員工離店時,須辦理歸還手續,交回工作服退還全部押金。
四、服裝的採購和製作
員工服裝歸口財務部統一採購和製作。
五、服裝的清洗及換洗原則
為確保服裝的乾淨、整潔,員工服裝定期清洗,一般情況下一套由員工穿著,另一套由工服房保管。
六、制服及鞋襪的保管及發放賠償原則:
員工須妥善保管制作,愛惜制服,保持制服的清潔。如有破損、脫線、紐扣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交工服房修補。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22
為加強紀律性、嚴格考勤制度,保證酒店良好的工作秩序,均實行員工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制度的實行對嚴格勞動管理,控制員工遲到、早退現象,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為了加強員工打卡考勤制度的管理,從而達到規範化管理,堵塞管理工作中的漏洞,提高對客服務質量,特制訂此員工考勤制度。
一、打卡制度
1、除總經理特別規定的高階管理人員,所在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2、酒店全體員工必須提前5分鐘打卡上班,打卡後,無特殊工作需要,不得離開酒店,下班後不許無故在酒店內逗留,必須推遲5分鐘打卡下班。
3、所有辦公室人員,各部門總監/經理及上兩頭班的員工,中途若需離開酒店,必須打卡,第二次回店上班時再打卡就崗。
4、酒店所有人員不得委託他人或代他人打卡,若經發現將依照《員工守冊》第六十五條給予書面警告進行處罰。
5、由於酒店打卡機故障未打上、下班卡的員工,可在打卡室簽到、簽退(由當值保安員負責考勤),並由當值保安員註明原因後,方可生效。
6、由於考勤卡故障(卡壞破損導致電腦無法顯示等)而未打上班或下班卡的員工,可在打卡室簽到、簽退(由當值保安員負責考勤),並由當值保安註明詳細原因。在未辦理好新卡之前,憑人力資源部的有效證明,可在打卡室簽到、簽退。
7、由於忘記帶考勤卡或遲到、早退等類似原因,私自在打卡室簽到、簽退;酒店將根據不同級別給予不同處罰。
二、加班制度
酒店因其運作的特性,許多崗位的員工不得在法定假日或其本休日當休息,或遇到大型接待,許多員工均需加班加點工作,由此而制訂了酒店的加班制度。
1、酒店組織的各類活動以及酒店或部門、班級例會等,佔用員工非工作時間或公休時間的,均不計為加班。
2、除國家法定假日(每年十天和月公休日)外,主管級以上人員超時工作均不計為加班。
4、員工加班必須事先經領班以上管理人員認可,加班後次日應填寫好加班條,並註明加班起止時間、原由等,領班(或主管)簽字,報部門經理稽核,每人累計加班超出3天的應及時報人力資源部稽核,凡是無正規審批程式的,均不計為加班。
5、各部門對員工的加班時間應嚴格控制,儘量不安排員工加班,如若員工月加班三天以內的應儘可能安排時間調休或補休。
6、超時工作
酒店員工每日工作時間原則上不超過9小時,若遇大型團隊或宴會接待時,需延遲上班時間1個小時上,才算加班。。
7、節假日加班
酒店由於行業特性,大體員工不能在節假日當日休息,而需要加班。
8、加班之福利
凡是加班的員工,酒店將會在其加班之後給予同等時間之補休,若是節假日、大型接待加班,酒店還將給予各級員工一定的加班補貼。
三、管理人員考勤管理制度
所有五級(含五級)以上人員將上班時間及本休日統一報至人力資源部
2、管理人員非本休日休息均要填寫補休單,報總經辦同意;
3、各管理人員按上報的正常上班時間上班,如上班時間有調整,需及時知人力資源部與總經辦。
4、所有五級(含五級)以上人員因打卡機故障或考勤卡故障無法打卡上下班,除即時在打卡室簽到、簽退外,還須到總經辦簽到、簽退。
5、管理幹部在晚間與客人應酬到較晚,次日需申請推遲上班的,請假時間只限一個小時,(即按正常的上班時間推遲一小時上班),超過一個小時以調休半天來計。並在上班後及時補休單到總經辦審批後,方可生效。
6、管理幹部因事需提前下班的,要提前知會總經辦,請假時間只限一個小時(即按正常下班時間提前一小時下班),超過一個小時以調休半天來計。並於次日補休單到總經辦審後,方可有效。
四、考勤抽查制度
為了準確無誤的核對各級員工的考勤,規範酒店員工的考勤管理,提高員工的自覺性,特制訂考勤抽查制度,詳細規定如下:
1、二次簽到制度
各部員工在打卡室打卡後,在到達崗位時,必須進行二次簽到以確保各級員工能按月初排定時間表準時當值工作,酒店人力資源部、總值有權對各部門的二次簽到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
2、月底考勤核查制度
月底人力資源部將各位員工的出勤情況列印好後,發至各部門,各部門經理在做完考勤後上交至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應對各部上交的考勤進行重新稽核,確保無誤後,方能輸入電腦進行彙總。
五、考勤獎罰制度:
1、部門於每月3日下午五點前將部門《員工考勤彙總表》及下月《員工排班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送達人力資源部,逾期人力資源部有權不予造工資表。
2、遲到、早退:
凡已到上班時間,本人還未到崗位時即視為遲到;凡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下班即為早退。如員工打卡後沒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工作崗位,同樣視為遲到
·遲到、早退十分鐘以內,每月超過2次者,每次扣款10元,並處以口頭警告。
·遲到、早退十分鐘以上二十分鐘以內,每次扣罰20元,並處以口頭警告。
·遲到、早退二十分鐘以上四十分鐘以內按曠工半天處理。每次扣罰50元,並處以書面警告
·遲到、早退四十分鐘以上按曠工一天處理。每次扣罰100元,並處以書面警告
3、曠工
凡遲到、早退四十分鐘以上以上又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視為曠工(二十分鐘以上四小時以內按曠工半天計,達到或超過四小時以上按曠工一天計)。曠工除扣除員工當日工資外,另還將視下列情況予以處罰:
·曠工半天,給予書面警告,並罰款20元;
·曠工一天,給予書面警告,並罰款100元;
·連續曠工二天,給予最後警告,並罰款200元;
·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合計曠工2次,給予即時開除。
4、員工未打卡次數每月不得超過3次(要由部門負責人簽證的《未打卡記錄證明書》;若月超過3次每次罰款10元。
六、請(休)假制度
1、審批程式:
①普通員工:員工申請→部門領班(主管)確認→部門負責人同意→人力資源部稽核→總經理批准。
②主管領班:提出申請→部門負責人同意→人力資源部稽核→總經理批准。
③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人力資源部備案→總經理批准。
④凡是主管級以下人員休假未超過酒店月休假規定天數的,由部門稽核批准,次月初報人力資源部備案;連續請(休)假超過3天的(含3天),一律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7天以上(含7天)由總經理批准。
⑤部門負責人請(休)假一律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總經理批准。
2、各類請(休)假單應提前兩天報人力資源部、總經理稽核批准後方可執行,嚴禁先斬後奏;凡是未經批准先行休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並追究部門有關負責人的工作責任;情節嚴重的,予以嚴肅處理。
3、如遇特殊或緊急情況的,部門可先口頭(電話)上報人力資源部、總經理,請假手續隨後補辦。
4、事假一天扣當日工資;病假三天以內(需持醫院有效證明)的扣50%日工資,三天以上的扣100%日工資。
5、員工因工受傷,在出具縣級以上醫院提供的有效醫療證明,經稽核批准後可享受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的帶薪工傷假(發放基本工資);如若治療時間超過三個月,將根據實際情況按酒店有關規定另行處理。
七、換班制度
1、一般情況下不允許換班或替班,如員工確有急事需換或替班的,雙方應向部門申請,徵得同意後方可執行.並上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部門領班或主管換班須徵得部門經理同意後方可執行,並上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八、補休制度
1、業務旺季時,各部門不得批准員工補休。
2、業務淡季時,在不影響酒店正常工作情況下,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員工適當補休;補休必須本人提出申請,審批程式參照上述請休假制度執行。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23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寢室長有義務向酒店行政辦公室及時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宿舍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3次,宿舍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籤屬的證明。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舍管理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後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四、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作相應的處分。
五、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工程部。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分/次的處罰。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於床的另一頭,床單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床單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於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於各自床下,並置面盆於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床間的橫杆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於桶(袋)內,並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工程部,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20元。
七、管理規定:
1、宿舍管理員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衛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彙報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20元/次的罰款。
2、宿舍管理員須加強員工宿舍巡視工作,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組織保安及宿舍管理員對員工宿舍進行衛生、安全、紀律檢查。
3、23:00以後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酒樓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後果由本人自負外,酒樓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4、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並將給予重罰。
5、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櫃鑰匙回收,並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製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100元/次的罰款。
6、在宿舍內禁止打架鬥毆,因打架鬥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7、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9、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並將影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10、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後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八、衛生檢查規定:
1.每週一14:00各部門派一名由後勤部主管統一安排衛生檢查相關事宜;
2.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及時安排參加衛生檢查之人員,否則予以50元/次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