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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裝置管理制度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

  一、機械裝置管理制度的定義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度是企業為了保證生產裝置正常安全執行,保持其技術狀況完好並不斷改善和提高企業裝備素質而編制的一些規定和章程。

  二、機械裝置管理制度(精選15篇)

  裝置安全內業工作是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的基礎,加強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管理有利於標準化管理的順利進行和做好安全質量管理工作。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機械裝置管理制度(精選15篇),歡迎大家閱讀。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1

  1、目的和範圍

  為了加強公司系統電力建設施工企業施工機械裝置的管理和安全監督工作,提高企業技術裝備和施工機械化水平,加快施工進度,保證工程質量,提高綜合經濟效益和預防施工機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裝置安全,根據國家和電力行業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公司具體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系統電力建設施工企業施工機械裝置購置、租賃、安裝、拆卸、檢修、改造、使用和報廢全過程的管理工作,應當遵守本規定。公司系統非電力建設施工企業參照執行。

  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透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本標準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總則

  3.1企業裝置管理的基本任務是:正確貫徹執行國家、行業有關裝置管理的方針、政策,建立健全管理規章制度;以科學管理方法進行全過程的綜合管理,做到合理配置、擇優選購、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科學檢修、費用核算;適時更新改造,到達使裝置技術狀態好、安全運轉、使用壽命長、消耗低、利用率和生產效率高的目的。

  3.2上海電建公司下屬各單位應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設定裝置管理部門和崗位,配備安全、技術、資料資訊、資產管理等崗位,以適應管理職能的要求,負責企業裝置管理的工作。

  3.3各級裝置管理機構的裝置管理人員應經培訓合格後上崗,其中專業技術人員應占總人數的50%以上。

  3.4本制度所指的施工機械裝置是指企業構成固定資產的起重機械、施工機械、運輸裝置、生產維修和測試裝置(以下簡稱裝置)。構成固定資產的裝置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耐用期限超過一年;

  2)單機原值超過2000元人民幣;

  3)能獨立發揮功能作用。

  4、基礎管理

  4.1凡屬於固定資產的裝置,務必從所購或調入之日起,按行業規定的編號規則,統一編號,分類建帳立檔。且每年年終要組織對裝置進行清查,發現帳物不相符時要查明原因,追查職責,報上級批准後,會同財務部門辦理盤虧(盤盈)手續。

  4.2企業應制訂本企業的起重機械原始記錄、檢查表、統計報表、機械和相關人員臺賬、機械合同等標準資料格式,並對相關基礎資料進行收集、彙總、存檔。建立企業施工機械總檯賬和建立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並實施動態管理。

  4.3裝置管理部門應會同企業有關部門編制企業技術裝備規劃,並負責編制和參與審定機械裝置購置計劃,負責企業起重機械安裝維修資質認證工作。

  4.4裝置管理部門應負責或參與編制重要調裝置和起重機械裝置的選型、購置、大修、改造、報廢、租賃等方面的安全及技術經濟論證方案,組織對重要裝置和起重機械裝置的技術檢測和鑑定工作;辦理起重機械裝置使用登記手續和報廢登出手續。

  4.5裝置管理部門應負責為施工專案部配置、租賃起重機械等裝置,並組織運輸、試驗、驗收,確認滿足施工要求。

  4.6裝置管理部門應負責組織對新型或進口裝置的相關技術、先進管理經驗及方法的引進消化和推廣工作。

  4.7裝置管理部門應負責對各施工專案部和裝置使用單位下達的技術經濟指標的完成狀況進行統計、分析、彙總,並組織評價、考核和獎罰。

  4.8自制非標裝置或對原裝置進行技術改造,應事先進行可行性研究,提出設計或改造方案,由企業裝置管理部門審查,總工程師批准後方可實施。自制或改造後的裝置,要檢驗合格,進行工業性試用,實際作業達500小時以上再組織進行鑑定,鑑定合格後方可正式投用。涉及國家已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4.9上海電建公司下屬各單位向外轉讓裝置,應根據其價值按有關規定上報審批。上海電建公司根據需要,在公司內部調配裝置時,調出單位應保證調出裝置完好,不許拆換原機零部件,並將原機附件、備件、工具及資料檔案等一齊移交。

  4.10裝置報廢應事先進行經濟分析和嚴格的技術鑑定,屬於下列狀況之一者,可予報廢:

  1)裝置磨損嚴重,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的;雖經大修但不能到達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2)修理費用高,在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到達安全技術規範等規定的設計使用年限或者報廢條件,技術性能落後,耗能高,效率低,經濟效益差或汙染嚴重,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又不合算的;

  4)國家有關部門規定淘汰的;

  5)非標準專用裝置,因任務變更,本企業不適用,其他企業也不適用的。

  4.11裝置報廢應填寫裝置報廢審批表,經企業裝置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分別進行技術、財務審定,企業領導簽章,根據裝置價值按規定上報審批。裝置一經報廢,嚴禁繼續使用,也不得轉讓或出租。

  5、施工企業本部機械安全管理

  5.1施工企業經理是本單位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的第一職責人;企業應明確生產副經理或總工程師為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的分管領導,具體負責起重機械的全過程安全管理。

  5.2施工企業本部的裝置管理部門,對企業施工生產中的起重機械和一般機械、工器具、檢測裝置進行歸口管理;是起重機械專業安全管理部門,應加強對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

  5.3施工企業裝置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主要職責:

  5.3.1貫徹落實國家和上級頒發的有關起重機械管理的政策、法規和管理制度,並結合本企業特點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5.3.2負責建立企業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體系、機械崗位職責制和制定起重機械安全目標或安全指標;負責對各施工專案部和起重機械使用單位下達的安全指標的完成狀況進行統計、分析、彙總,並組織評價、考核和獎罰。

  5.3.3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查本企業所用施工機械和起重機械的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審定起重機械安拆、大修改造作業方案,參與編制或審查專案施工組織設計中機械配置和大型吊裝方案。

  5.3.4負責組織企業層面的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使用、維修、運輸、試驗等過程的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安全控制措施的編制,並對作業過程中的關鍵工序進行旁站監督和指導。

  5.3.5負責組織編制企業起重機械事故綜合應急預案;審查和指導施工專案部起重機械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和起重機械使用單位現場處置方案的編制和演練。

  5.3.6按有關規定負責單純機械事故和機械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機械事故並造成人員傷害事故的調查處理,並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5.3.7負責對各施工專案部、起重機械使用單位的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狀況和管理狀況進行定期或專項檢查、評價和考核,並指導、跟蹤、督查缺陷整改狀況。

  5.3.8配合組織對起重機械作業人員的培訓及考核取證;建立起重機械作業人員臺賬,並進行動態管理。

  5.3.9參與工程專案分包合同審查,重點審查分包單位自帶起重機械的數量與安全狀況,以及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職責方面的條款。

  5.3.10負責組織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競賽評比表彰,總結、交流、推廣先進管理經驗。

  5.4公司系統施工企業起重機械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至少應包括以下幾項制度:

  1)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與使用制度;

  2)租用與分包工程自帶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3)起重機械維修制度;

  4)起重機械安裝維修隊伍管理制度;

  5)起重機械安拆作業指導書編制、審查與執行制度;

  6)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管理與考核制度;

  7)起重機械檢驗儀器、工器具管理制度;

  8)機械裝置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9)對施工專案部、起重機械使用單位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評價考核制度;

  10)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管理制度。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2

  1、目的作用

  為了科學地管理好公司的機械裝置,使機械裝置的維護管理工作有組織、有計劃、有原則、有標準、有規程地進行,以到達機械裝置的使用壽命長、綜合效能高和適應生產發展需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職責

  2.1公司資產部負責對全公司範圍內機械裝置維護的歸口管理和統一計劃安排,要建立機械裝置維護方面的各項制度和章程,各分公司、專案經理部、機械隊要強化職責意識,使機械裝置的維護和保養能按照公司規範要求得到貫徹執行。

  2.2各裝置使用單位要按照公司關於裝置維護保養的方針、政策和本制度的規定要求,對本部門的裝置管理進行細化,並在執行過程中從嚴要求,經常檢查,加強考核。

  3、裝置維護基本原則

  3.1裝置維護工作應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應把裝置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其主要任務是防止連線件鬆動和不正常的磨損,監督操作者按裝置使用規程的規定正確使用裝置,防止裝置事故的發生,延長裝置使用壽命和檢修週期,保證裝置的安全執行,為生產帶給最佳狀態的生產裝置。

  3.2認真執行裝置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裝置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單人使用的裝置實行專責制。主要裝置實行包機制(包使用、包維護、包檢修)、機長負責制,裝置使用實行定人、定機、定職責,憑證上崗操作。

  3.3堅持使用和維護相結合原則,操作人員在裝置日常維護工作中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維護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三懂”(懂構造、懂原理、懂效能)。各種裝置操作者(司機),務必經過培訓,到達本裝置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經考試合格後,取得操作證方能上崗。

  3.4要嚴格執行日常保養(維護)和定期保養(維修)制度。日常保養: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包括班前的檢查;班中注意檢查裝置運轉是否正常;班後清掃、維護,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3.5堅持合理規劃、科學維護的原則,裝置維護工作重點,體此刻提高維修工作質量、減少故障停機時間、提高裝置作業率。要做到這些就務必做到合理規劃,預防性計劃檢修,同時注意採用科學的維護方法,以到達效率的最大化。

  4、裝置維護的要點

  4.1操作工實行裝置維護保養負責制

  4.1.1單機、通用裝置實行操作工人當班檢查和維護保養負責制。

  4.1.2多人使用、操作的裝置實行機長負責制,倒班、換班做好交接工作並做好記錄。

  4.1.3無固定人員操作的公用裝置,由裝置所在部門裝置主管指定專人維護保養負責制。

  4.1.4每臺裝置都要制訂和懸掛維護保養職責牌,要寫明維護保養者姓名。

  4.2維護保養職責者有下列職責

  4.2.1嚴格按裝置使用規程的規定,正確使用好自己操作的裝置,不超負荷使用。開車前15分鐘要仔細檢查裝置,連線螺栓鬆動,要及時緊固和檢查按規定須維護檢查的必檢部位,潤滑部位的潤滑狀態、油質、油量是否貼合要求。然後空負荷試車,注意檢查裝置運轉、油標油位、潤滑及洩漏狀況、各部溫度、聲響振動、儀表壓力、指示訊號是否正常;檢查各控制開關是否失靈。發現問題和異常現象,要停車檢查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要及時報告檢修人員,立即處理,嚴禁裝置帶病作業。

  4.2.2正確地按潤滑表規定,定期新增潤滑油或潤滑脂,定期換油,持續油路暢通。

  4.2.3操作工(司機)在本班下班前15分鐘停機,將裝置和工作場地擦拭和清掃乾淨,持續裝置清潔,無油垢、無髒物。

  4.3專業維修工人,實行裝置包修制。

  4.4專業維修者有下列職責

  4.4.1包修的職責人,應按要求制定裝置檢查點,分解落實到單機包修的個人,定時、定點進行巡迴檢查包修。

  4.4.2包機的個人應根據單位規定的每臺裝置檢查點的檢查狀況詳細填寫記錄,交公司資產部存檔備查。

  4.4.3各分公司、專案經理部、機械隊的裝置部(組)應根據定時定點檢查的記錄,安排和落實該裝置的預修計劃,並報公司資產部備案,及時預防裝置事故或排除裝置故障。

  5、裝置的分類分級維護保養

  5.1工程機械、運輸車輛,按一、二、三級維護保養職責制。

  5.1.1一級保養以操作者為主,維修工人配合,工程機械每月做一次一級保養。運輸車輛則每行走2000公里進行一級保養,每次保養務必按保養的要求進行。裝置運轉六百小時,要進行一次一級保養。

  5.1.2二級保養以維修工人為主,工程機械每季做一次二級保養。運輸車輛則每行走7000公里,進行二級保養,每次保養務必按保養的要求進行。工程機械每年進行三級保養;運輸車輛每行走45000-50000公里、進行三級保養,按運輸車輛保養資料及要求進行。裝置運轉叄千小時要進行一次二級保養

  5.2專用、通用、礦山及其他裝置執行大、中、小修維修管理制度,各有關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實際狀況制定裝置的大、中、小修的年、季、月的檢修計劃。報公司資產部審批。

  5.2.1月計劃在每月20日前提出;季度檢修計劃在上季末20日提出;大修檢修計劃在每年10月底之前提出。

  5.2.2根據檢修的資料,準備好更換的材料、零部件。

  5.3機械裝置維護、保養、檢修必須要執行維護、保養、檢修規程,嚴格執行維護、保養、檢修的質量標準,保質保量完成保養、檢修計劃。真正做到管好、用好、修好、維護好機械裝置。

  5.4分公司、專案經理部、機械隊要有專(兼)職裝置員,落實裝置點檢制度,按類別確定好每一臺裝置的必檢部位,職責到人,並報公司資產部備案。

  5.5分公司、專案經理部、機械隊裝置員將分管的每一臺裝置,編寫生產工人日常維護檢查表和專業維修工人巡迴檢查表(包括裝置名稱、必檢部位名稱、每點檢查資料、檢查標準、檢查時間、檢查總的編號)及檢查記錄或圖表。

  6、裝置維護規程的編制

  6.1裝置維護規程是裝置維護工作惟一遵循的準則,是企業搞好裝置維護工作的基礎。公司所有裝置操作工(司機)、維修工人、生產、維護管理及指揮人員都務必認真貫徹執行。裝置維護規程,根據生產發展、工藝改善及裝置裝置水平的不斷提高,應相應修訂和完善。

  6.1.1每種裝置都應有維護規程。

  6.2裝置維護規程,應包括如下資料

  6.2.1裝置的主要技術性能引數表。

  6.2.2簡要的傳動示意圖、液壓、動力、電氣等原理圖,便於掌握裝置的工作原理。

  6.2.3潤滑控制點管理圖表,明確裝置的潤滑點及選用油脂牌號。

  6.2.4當班操作人員檢查維護部位,維護人員巡迴檢查的週期、檢查點,每點檢查的標準。裝置在執行中出現的常見故障排除方法。

  6.2.5裝置執行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6.2.6裝置易損件更換週期和報廢標準。

  6.2.7明確裝置和裝置區域的禮貌衛生要求。

  6.3裝置維護規程的編制

  6.3.1在用裝置尚無裝置維護規程,應逐臺限期由裝置所在部門負責編寫。

  6.3.2操作、維修人員在實踐中,發現有不妥和失誤之處及時向分公司裝置組反映,裝置組應立即深人現場察看,進行修改。

  7、裝置維護規程的貫徹與執行

  7.1維護規程的貫徹與執行,是保證裝置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安全執行的重要方法。因此,各級領導、操作、維修人員務必認真學習,貫徹與執行。

  7.2維護規程務必深人貫徹到操作、維修人員,並做到人手一冊。

  7.3操作工人和專職維修工人,要相互提醒、相互監督,並嚴格按維護規程執行。

  7.4分公司、專案經理部、機械隊裝置組要經常深入現場檢查維護規程執行狀況,發現不按規程執行,及時向單位領導彙報,嚴肅處理。

  8、裝置技術檔案管理

  8.1裝置技術檔案是裝置使用期間的物質運動(包括從裝置的設計、選型、製造、安裝、除錯、使用、維修、更新改造、報廢等全過程)的綜合記載,為裝置管理帶給各個不同時期的原始根據。因此,公司所屬各單位都應貫徹執行,逐臺建立裝置技術檔案。

  8.2凡在用的裝置都務必建立技術檔案

  8.2.1按公司制定的“裝置技術檔案”逐項記載。

  8.2.2務必要有傳動示意圖、液壓、動力、電氣等原理圖。

  8.2.3務必要有潤滑五定圖表。

  8.2.4務必要有點檢表(包括點檢資料、點檢標準、點檢時間、點檢人員及處理結果)。

  8.2.5裝置檔案的資料要隨問題的出現和解決而詳細記載(包括問題出現的時間、部位、損壞程度、原因、處理結果、職責者等)。

  8.2.6檔案記載的.資料、文字要整齊清晰(用鋼筆填寫)。

  8.3凡在用的主要裝置、應建立備件、易損件圖冊。

  8.4新裝置到貨後,務必把隨機帶來的全部資料(包括圖紙、說明書、裝箱單等)複製兩份,原件歸資產部,複製件一份交分公司裝置組,一份交裝置使用部門。

  8.5裝置大、中修,務必將檢修狀況(包括檢修時間、檢修負責人、更換的零部件、解決的主要技術問題、改善部分及圖紙、除錯、驗收等原始記錄)歸檔。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國務院《全民所有制工業交通企業裝置管理條例》,加強機械裝置管理,結合施工企業的具體狀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企業機械裝置管理應遵循依靠技術進步,促進生產發展和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設計、製造與使用相結合,維護與計劃檢修相結合,修理、改造與更新相結合,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企業機械裝置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對機械裝置進行綜合管理。做到合理裝備、擇優選購,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科學檢修、適時更新,不斷改善企業的技術裝備素質,充分發揮裝置效能,確保施工任務的完成。機械裝置管理制度。

  企業應根據機械裝置的使用分散、流動、露天作業、工況差、磨損快等特點,健全裝置管理機構、完善裝置管理體系,加強機械裝置的維護、檢修工作。

  第四條企業的機械裝置屬國家所有。企業領導應認真管好、用好、維修好機械裝置,維護和發展企業生產潛力,並在任期職責目標內,列入裝置管理主要經濟、技術考核指標。

  第二章各級組織的職責

  第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各部的建設主管部門(包括各級企業管理部門)應按分級管理的原則,負責對企業的裝置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其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裝置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定,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機械裝置管理的規章、制度、規程、定額等;

  2、負責本地區、本部門的裝置管理的組織領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指導企業合理裝備;

  3、組織地區或部門的專業化協作。發展機械租賃業務,組織專業維修、檢測網點和配件供應社會化工作;

  4、組織本地區、本部門機械裝置管理經驗交流和職工的業務、技術培訓,為企業的機械裝置管理帶給資訊服務;

  5、組織協調並實施本地區,本部門的施工機械安全檢查、監督工作。對易發生安全事故的機械裝置的拆裝、檢修,建立必要的資質審查制度和管理辦法。機械裝置管理制度。組織或指定單位負責審批。

  第六條企業經理(廠長)在裝置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政府和主管部門有關機械裝置管理的方針、政策、條例、規定,負責審定企業裝置管理規章制度、管理辦法;

  2、對企業技術裝備資產價值、技術狀況和裝置生產潛力負直接職責;

  3、對裝置管理部門提出經營管理目標、工作要求,並督促實施。

  4、負責裝置資產經營決策,管好、用好企業裝置更新改造資金;

  5、協調好施工生產與裝置維修的關係,防止拼裝置和重大裝置事故的發生;

  6、組織機務職工的業務、技術培訓。組織開展群眾性的愛機活動。

  第三章前期管理

  第七條企業要建立機械裝置前期管理工作職責制度。從裝備規劃、選型、購置、點檢、安裝、除錯和驗收投產都要有人負責,嚴格辦理登記和交換手續。

  主要機械裝置購置前,務必進行技術、經濟論證,講究裝置投資效益。

  大型機械裝置和進口機械裝置的購置,由各地區、各部門的建設主管部門制定管理辦法,防止盲目購置、重複設定。

  新型機械裝置到貨前,應事先做好機務職工的技術培訓工作,使用前應向有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進口裝置及其技術資料到貨後,要認真清點、驗收、登記,並及早投入使用,發現問題應及時在索賠期內提出索賠。

  第八條企業自制標準機械裝置時,應事先提出報告和設計圖紙,經總工程師審批後方可製造。自制的機械裝置經試用、檢測,證明其質量、效能合格後,方可納入企業固定資產。

  第四章使用與維護保養

  第九條企業要建立、健全機械裝置操作、使用、保養規程和管理制度。主要機械裝置要嚴格執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職責制。所有機械裝置都要有人負責。多班作業時,務必執行交接班制度。

  第十條企業要嚴格執行機械裝置的日常保養和定期保養制度。季節變化時要執行換季保養。新機械和經過大修理的機械,在使用初期要執行走合期保養。

  大型機械裝置要實行日常點檢和定期點檢,並作出技術記錄,總結磨損規律。

  企業要重視燃料、潤滑油料等的正確管理和機械裝置的合理用油工作。

  第十一條在施工生產中使用的機械裝置,應持續技術性能良好,運轉正常,各安全裝置靈敏、可靠。失修、失保或“帶病”的機械裝置不得投入生產。

  第十二條實行機械裝置經濟承包職責的,務必把機械裝置的技術狀況、維修保養、安全執行、消耗費用等列入承包資料,與生產任務完成狀況一齊考核,對因拼投備、違章作業、失修、失保造成機況嚴重劣化,費用超支者,應按承包合同進行經濟處罰。

  第十三條機械裝置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務必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後。由有關主管部門發給操作證,持證上崗,操作證應每年複查一次,無操作證者,不得上機操作或進行維修。

  第十四條企業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加強對鍋爐、動力、壓力容器、儀器儀表等裝置的維護、檢查和測試工作。

  第五章檢修

  第十五條企業應建立、健全機械裝置的定期檢查、按需修理的檢修制度(簡稱定檢維修制)。各類機械裝置的檢查週期、檢查資料,由企業主管部門自行制定。企業要有專人負責組織機械裝置的定期檢測工作。按照機械裝置的實際技術狀況,結合施工生產,編制機械裝置的修理計劃,並納入企業的年(季)度生產計劃,嚴格執行。

  第十六條修理單位要完善機械裝置修理工藝,建立、健全修理質量保證體系,嚴格執行機械修理技術標準,保證修理質量,縮短修理工期、降低修理成本。要面向施工,服務到現場。

  機械裝置送修時,雙方應簽訂修理合同。並共同遵守合同規定的職責和義務。

  承擔外單位修理任務的企業,務必具備修理資質。送修單位一般不得將機械裝置委託給無修理資質的企業去修理。

  企業要做好配件的合理貯備和管理工作。

  第六章改造、更新、報廢

  第十七條企業應根據生產經營目標,制定機械裝置的改造、更新規劃。大型機械裝置的改造、更新,務必經過技術、經濟論證。

  第十八條機械裝置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應當報廢;

  1、磨損嚴重,基礎件已損壞,再進行大修已不能到達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2、技術性能落後,耗能高,效率低,無改造價值的。

  3、修理費用高,在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4、屬於淘汰機型,又無配件來源的。

  機械裝置報廢時,應事先組織技術鑑定,並按規定辦理報廢手續。裝置報廢時未提足折舊的,應予補提。已到達報廢條件的機械裝置,應及時報廢。

  淘汰的機械裝置不得向外租賃或轉讓。

  第七章安全生產

  第十九條新的以及經過大修理、改造和重新使用的機械裝置,在投入使用前,都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裝置的檢驗,合格後方能投入使用。

  第二十條企業要建立、健全機械裝置管理、使用、監督,檢查制度。設定機械裝置安全員,負責機械裝置的正確使用和安全監督,並定期對機械裝置進行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確保機械裝置和操作者的安全。

  第二十一條機械裝置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使用安全操作規程。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工作條件危及機械或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現場指揮人員和機械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使用。

  第二十二條企業應重視起重機械的安全使用管理。對起重機械的安裝、使用、拆卸、運輸、軌道鋪設等都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塔式起重機的拆裝、運輸,應由拆裝專業班組負責進行。

  第二十三條由於使用、維修、管理不當等原因造成機械裝置的非正常性損壞者屬機械裝置事故。

  機械裝置事故分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機械裝置直接損失價值在1000-5000元者。大事故:機械裝置直接損失價值在5000-20000元者。重大事故:機械裝置直接損失價值在20000元以上者。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4

  一、總則:

  1、機械裝置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合理裝備、安全使用、服務生產,為保證工程質量,加快施工進度,提高生產效益,取良好經濟效益創造條件。

  2、搞好機械裝置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尊重科學、規範管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二、機械裝置管理的臺帳檔案

  1、專案經理部裝置員負責所在專案經理部的機械裝置技術資料的建檔設帳,其中《機械裝置登記卡》、《施工裝置組織計劃》、《施工裝置維修計劃》、《施工裝置購置申請表》、《施工裝置報廢申請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報生產科備案。

  2、機械裝置臺帳應包括下列資料:

  (1)裝置的名稱、類別、數量、統一編號;

  (2)裝置的購習買日期:

  (3)產品合格證及生產許可證(影印件及其他證明材料);

  (4)使用說明書等技術資料;

  (5)操作人員當班記錄,維修、保養、自檢記錄;

  (6)《大、中型裝置安裝、拆卸方案》,《施工裝置驗收單》及《安裝驗收報告》;

  (7)各裝置操作人員資格證明材料。

  (8)《機械裝置登記卡》、《施工裝置購置申請表》、《施工裝置報廢申請表》、《機械裝置檢查評定表》、《施工裝置驗收單》、《裝置運轉當班記錄》、《施工裝置配置計劃》、《施工裝置檢修計劃》、《裝置維修記錄》、《早期購置之不理機械裝置技術檔案補辦表》、《租憑合同》、〈自制簡易裝置技術評定表〉。

  凡裝置技術資料[(2)、(3)、(4)]丟失或不全,由生產科組織對裝置狀況進行鑑定、評定,填寫《早期購置機械裝置技術檔案補辦表》,作為裝置技術檔案存檔。

  三、機械裝置標識

  1、裝置標識應制作統一的標識牌,分為“大、中型施工裝置”、“小型施工裝置”及“施工機具”三類。

  2、標識牌應按要求填寫。專案經理部裝置員應將由生產科施工裝置技術監督員組織的每三個月對裝置進行一次檢查的檢查結果填入裝置標識牌的“檢驗狀態”一欄中,檢查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停用”,同時施工裝置技術監督員將檢查狀況填入《機械裝置檢查評定表》中。

  3、標識牌應固定在裝置較明顯的部位。

  四、機械裝置的組織

  1、凡屬新開工工程,專案經理部應先根據該工程實際狀況編寫《施工裝置組織計劃》,並報生產科施工裝置技術監督員審批、備案。

  2、專案經理部裝置來源可分為“新購、調配、自有、租憑”。

  3、專案經理部需購置新的大、中型裝置時,生產科施工裝置技術監督員配合專案經理部裝置員填寫《裝置購置申請表》,報專案經理部審批。專案經理部需購置小型施工裝置可根據施工生產需要自行購置。

  4、凡由專案經理部自行製作、改制的裝置均要由生產科施工裝置技術監督員組織進行評定審,評定合格才可投入使用,並由生產科施工裝置技術監督員填寫《自制簡易裝置技術評定表》。

  五、機械裝置租憑

  1、專案經理部租憑大、中型裝置時,要簽訂《租憑合同》;並將《租憑合同》影印一份報生產科備案。

  2、租憑裝置進場使用前,由生產科施工裝置監督員組織對其效能進行評定、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安裝使用,並將驗收結果填入《施工裝置驗收單》中。

  3、租憑裝置的管理應納入專案經理部裝置的統一管理中。

  六、機械裝置的使用管理

  1、機械裝置使用的日常管理由專案經理部負責,即貫徹“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生產科負責技術指導和監督檢察工作。

  2、各專案經理部應聘任裝置員,該裝置員應具備機械裝置基礎知識和必須的裝置管理經驗。

  3、機械裝置使用應按規定配備足夠的工作人員(操作人員、指揮人員及維修人員)。操作人員務必按規定持證上崗。

  4、機械裝置使用的工作人員應能勝任所擔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裝置效能特點和維護、保養要求。

  5、所有機械裝置的使用應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規定要求進行,嚴禁超負茶運轉。

  6、所有機械裝置在使用期間要按《裝置保養規程》的規定做好日常保養、小修、中修等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帶病運轉。

  7、機械裝置的操作、維修人員應認真做好《裝置運轉當班記錄》及《裝置維修記錄》。各專案經理部的裝置員應經常檢查《裝置運轉當班記錄》的填寫狀況,並做好收集歸檔工作。

  七、施工裝置的保養、維修

  1、施工裝置的保養由專案經理部裝置員組織操作人員、維修人員按各類《機械裝置保養規程》進行,並由操作人和裝置員分別填入《裝置運轉當班記錄》和《裝置維修記錄》中。

  2、《施工裝置檢修計劃》由專案經理裝置員部根據《各類機械裝置保養規程》編制,並報生產科施工裝置技術監督員稽核、備案。

  3、施工裝置的檢修,由工地結合實際狀況,按《施工裝置檢修計劃》進行,日常維修工作由裝置員組織進行,所有維修工作,裝置員均要填寫《裝置維修記錄》。

  八、裝置的安裝、拆卸、運輸

  1、小型施工裝置的安裝、拆卸、運輸,由專案經理部按裝置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標明行;專案經理部裝置員應做好相應記錄。

  2、大、中型裝置進場後由生產科施工裝置技術監督員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安裝、使用,並由施工裝置技術監督員將驗收結果填入《施工裝置驗收單》中。

  3、大、中型施工裝置、工程裝置的安裝、拆卸工作應由專業隊伍來完成,並事先由選定的專業隊伍制定安裝、拆卸方案,報生產科裝置技術負責人審批。若拆裝工作由非本公司隊伍來承擔,應先由生產科進行評審,評審透過後,方可承擔拆裝工作。

  4、大、中型施工裝置的運輸,按《物資搬運操作規程》執行。

  5、大、中型施工裝置、工程裝置安裝完畢後,應由生產科施工裝置技術監督員組織,按有關標準對安裝質量進行驗收,並由施工裝置技術監督員填寫相應的《安裝驗收記錄表》,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九、機械裝置的停用管理

  1、中途停工的工程使用的機械裝置應做好保護工作,小型裝置應清潔、維修好進倉;大型裝置應定期(一般一個月一次)做維護保養工作。

  2、工程結束後,所有機械裝置應儘快組織進倉,進倉後根據裝置狀況做好維修保養工作。

  3、因工程停工停止使用半年以上的大型機械裝置,恢復使用之前應安照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試驗。

  十、機械裝置的報廢批准。

  1、機械裝置凡是屬下列狀況之一,應予報廢:

  (1)主要機構部件已嚴重損壞,即使修理,其工作潛力仍然達不到技術要求和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

  (2)修理費用過高,在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災害或事故,機械裝置受到嚴重損壞,已無法修復的;

  (4)技術性能落、能耗高、沒有改造價值的;

  (5)國家規定淘汰機型或超過使用年限,且無配件來源的。

  2、應予報廢的機械裝置,專案經理部應填寫《機械裝置報廢申請表》,送生產科施工裝置技術監督員審查、備案。大、中機械裝置要送主管生產副經理審批。

  3、報廢了的機械裝置不得再投入使用。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5

  一、機械裝置使用管理規定

  為了正確合理使用機械裝置,防止裝置事故的發生,更好的完成企業施工任務,特制定本制度。

  (1)務必嚴格按照廠家說明書規定的要求和操作規程使用機械。

  (2)配備熟練的操作人員,操作人員務必身體健康,經過專門訓練,方可上崗操作。

  (3)特種作業人員(起重機械、起吊指揮、掛鉤作業人員、電梯駕駛等)務必按國家和省、市安全生產監察局的要求培訓和考試,取得省、市安全生產監察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後,方可上崗操作,並按歸家規定的要求和期限進行審證。

  (4)實習操作人員務必有實習證,在師傅的指揮下,才能操作機械裝置。

  (5)在非生產時間內,未經主管部門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裝置。

  (6)新購或改裝的大型施工裝置應有公司裝置科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運作,現場使用的機械裝置都務必做標誌、掛牌。

  (7)經過打修理的裝置,就應由有關部門驗收發給使用證後方可使用。

  (8)機械使用務必貫徹“管用結合”、“人機固定”的原則,實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崗位職責制。

  (9)有單獨機械操作者,改人員為機械使用負責人。

  (10)多班作業或多人操作的機械(如塔吊、升降機),應任命一名為機長,其餘為組員。

  (11)班組共同使用的機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員的機械裝置,應將這類裝置編為一組,任命一名為機組長,對機組內所有裝置負責。

  (12)機長及機組長是機組的領導者和組織者,負責本機組裝置的所有活動。

  (13)在交班時,機組負責人應及時、認真的填寫機械裝置執行記錄。

  (14)所有施工現場的機管員、機修員和操作人員務必嚴格執行機械裝置的保養規程,應按機械裝置的技術性能進行操作,務必嚴格執行定期保養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後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工作。

  (15)起重機械務必嚴格執行“十不弔”的規定,遇六級(含六級)以上的大風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惡劣天氣,應停止使用。

  (16)機械裝置轉運過程中,必須要進行中修、保養,更換已壞損的部件,緊固螺釘,加潤滑油,脫漆嚴重的要重新油漆。

  二、機械裝置走合期制定

  (1)一般機械的走合工作,由使用單位派修理工配合主管司機進行,特種和大型機械,由公司業務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2)機械(車輛)的走合期務必按說明書進行,要逐步載入,平穩操作,避免突然加速或載入。

  (3)走合期內出現問題或異常現象時應及時停機,待找出原因,處理後方可繼續進行。

  (4)重點裝置的走合期,務必在供方和公司有關部門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

  (5)走合期結束後,應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保養,更換潤滑油脂,並由機械技術負責人在記錄表上籤章,交付正常使用。、

  三、機械裝置交接班制度

  (1)所有多班作業裝置的操作人員務必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2)交接班資料。

  1)本班完成任務狀況,生產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項。

  2)本班機械運轉狀況,、燃油、潤滑油的消耗和準備狀況。

  3)本班保養狀況、存在問題及注意事項。

  (3)由交班人負責填寫本班報表及交接班記錄,接班人核實後交班人方可下班。

  (4)嚴禁交班人故意隱瞞機械故障或存在問題。

  (5)如因交接不清,裝置在交班後發生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6)裝置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交接班狀況,檢視交接班記錄。

  四、機械裝置使用“三定”制度

  (1)凡需持證操作的裝置務必執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三定”制度。

  (2)中型機械一班制時,採用一人一機此人稱機長或操作負責人。

  (3)大型多班多人作業的機械,由機長主管,其餘為操作保管人。

  (4)中小型機械採用一人多機,要掛牌以示管理範圍,無法固定人員的多用途及附屬性機械應由班組長或指定具體負責人員進行管理。

  (5)為保證機長和操作人員的相對穩定,以及機械裝置的合理使用和保養,要做到:

  1)一般機械的主管司機(負責人)由專案經理部任命。

  2)重點裝置的司機長由由使用單位提出人選,報公司審批後正式任命,並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案。

  3)機長(負責人)一經任命不能輕易調動,如需調動須經原審批單位批准。

  五、機械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務必認真貫徹執行iso9002質量保證體系中機械裝置管理職能要素,建立機械裝置管理臺帳,健全管理機構和各項管理職責。

  (2)新購機械裝置務必由專案部申請,工程處安全裝置科稽核,工程處主任審批後方可購置,新購的裝置務必具有製造商的生產和經銷許可證,並附有檢驗報告和相關資料,經工程處安全裝置科驗收確認後方可購進使用,並及時建立新的臺帳。

  (3)專案部之間調配的機械裝置務必完好,附件配件齊全,由專案安全裝置管理員到現場驗收確認後方可調進,並辦理交接手續。

  (4)大型機械裝置的安裝拆卸,務必先編制施工方案,經公司審批後方可進行。裝拆工作由公司大型機械安裝隊進行。大型機械裝置安裝除錯完畢後,務必組織自檢,並報公司驗收,由公司安全裝置科報檢測部門檢測,在取得合格證後方可正式啟動使用。大型裝置的安裝拆卸資料務必報公司和當地安監部門備案。

  (5)中小型機械裝置的安裝拆卸工作由專案部組織進行,安裝完畢後進行自檢,並做好相關驗收檢查記錄,部分驗收檢查資料報上級部門存檔。

  (6)務必根據工地現場的具體狀況和特點合理配備相應的機械裝置,並配備技術水平較高的操作人員和維修保養人員。

  (7)大型機械操作人員務必經北京市有關部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後方可獨立作業,並按時驗證復證。中小型機械裝置操作人員務必經公司指定的培訓部門培訓合格取證後方可持證上崗。

  (8)進一步提高操作人員的高度職責心和操作技術本領,作業人員務必遵守操作規程,做到“精心操作、杜絕違章”,能有效的掌握機械裝置效能特點並具有必須的裝置維修保養經驗和潛力。機械裝置使用中必須要做到“勤檢查、勤保養、勤聯絡”,保養務必遵守“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的十字作業方針,禁止裝置帶病運轉。

  (9)專案部安全裝置管理人員務必定期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操作規程交底,並根據不同的作業特點及時進行針對性的安全交底。操作人員務必進行例行檢查和保養,並做好機械臺班執行例保記錄。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遇到所作業資料和裝置狀態危機設別和人生安全時,操作人員有權拒接作業,現場管理人員務必立即予以制止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控制處理。

  (10)現場施工機械實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職責制,禁止無證作業。

  (11)專案部務必組織對機械裝置進行定期檢查和專項檢查,對危險作業資料進行監控,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並建立機械裝置管理臺帳,及時反饋機械裝置使用狀況和效能狀況,以保證機械裝置的使用安全,防止裝置事故的發生。

  六、機械裝置檢查制度

  (1)總則

  為了確保現場機械裝置在施工中正常運轉,搞好機械裝置的平時維修、保養和合理使用,提高機械裝置完好、使用率,杜絕重大機械事故,避免一般機械事故,延長機械使用壽命,做到安全生產,禮貌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2)機械裝置檢查方法

  專案部機管員每月定期對本專案部的機械裝置進行一次檢查,並將檢查資料整理歸檔後備查。

  (3)機械裝置檢查資料

  1)各類機械裝置安全裝置是否齊全,限位開關是否可靠有效,裝置接地線是否貼合有關規定。

  2)塔吊軌道接地線、路軌頂端止擋裝置是否齊全可靠。

  3)軌道鋪設是否平整,拉桿、壓板是否貼合要求。

  4)裝置鋼絲繩、吊索具是否貼合安全要求。

  5)各類裝置制動裝置效能是否靈敏可靠。

  6)固定使用裝置的佈局搭設是否貼合有管規定。

  7)人貨電梯限速器、附牆裝置是否貼合有關規定。

  8)井架、人貨電梯進出口處、防護棚、門是否貼合有關規定。

  9)機械裝置重要部位螺釘是否緊固,各類減速箱和滑輪等需要潤滑部位的潤滑是否貼合有關規定。

  七、機械裝置事故處理制度

  (1)總則

  為合理處理由於使用、維修、管理不當等原因而造成機械裝置非正常損壞的統稱為機械事故。

  (2)事故分類

  1)一般事故:機械裝置直接經濟損失為2000-20000元,或因損壞造成停工7-14天者。

  2)大事故:機械裝置直接經濟損失為20001-50000元,或因損壞造成停工15-30天者。

  3)重大事故:機械裝置直接經濟損失為50001元以上,或因損壞造成停工31天以上者。

  4)非職責事故:指事前不可預料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破壞行為。

  (3)事故處理原則

  1)事故發生後應先搶救受傷人員,保護事故現場,以利於事故的分析處理。

  2)各類事故發生後,都應進行認真的檢查、分析,任何人不得隱瞞不報,弄虛作假。

  3)嚴格執行三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職責者與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4)事故處理方法

  1)一般事故由分公司處理,並填寫《裝置事故報告表》報公司裝置管理部備案。

  2)大事故由公司處理,並填寫《裝置事故報告表》報總公司主管部門備案。

  3)重大事故由公司裝置管理部逐級上班,按上級有關部門指示精神對事故進行分析並提來源理意見,報送總公司主管部門審批,並填寫《裝置事故報告表》。

  八、機械裝置報廢制度

  (1)機械裝置報廢條件

  機械裝置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廢。

  1)裝置主要結構、部件已嚴重損壞,雖經修理其效能仍達不到技術要求和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

  2)修理費過高,在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災害或事故,裝置受到嚴重損害已無法修復的。

  4)技術性能落後、耗能高、沒有改造價值的。

  5)裝置超過使用週期年限、非標準專用裝置或無配件來源的。

  6)國家明文規定列為強制淘汰的裝置。

  (2)機械裝置報廢處理原則

  1)凡經批准報廢的裝置可核減裝置資產和實力臺帳。

  2)裝置報廢后,原則上不準繼續使用或整機出售給其他單位。

  3)對報廢裝置的零部件拆卸,務必經裝置管理部門同意,並辦理有關手續,其餘部分一律送交總公司規定的回收公司。

  (3)機械裝置報廢處理程式

  1)對需報廢的裝置,各單位要組成技術鑑定小組進行全面的技術鑑定。

  2)根據技術鑑定小組對裝置的鑑定狀況,填寫裝置報廢申請表,經公司領導稽核後上報總公司。

  3)車輛報廢應先由公司辦理車輛登出手續,後報總公司辦理資產報廢手續。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6

  (一)大型施工裝置的租賃規定

  為確保各專案在施工過程中所用的大型施工裝置完好及機械裝置在使用過程中處於安全運轉、環境影響達標。具體如下:

  1、專案部需要大型施工裝置時務必先申報公司裝置科,由裝置科統一安排排程。

  2、在公司裝置不夠或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時,由裝置科向外單位租賃。

  3、在徵得公司同意後,專案部可提出推薦單位,在確保裝置完好及安全、環境影響達標的前提下,由公司裝置科出面簽訂合同。

  4、向外單位租賃的裝置,歸入公司裝置管理範圍。

  (二)機械裝置的使用管理規定

  為了正確合理使用機械裝置,防止裝置事故的發生,更好地完成企業施工任務,特制定本使用規定。

  1、務必嚴格按照廠家說明書規定的要求和操作規程使用機械。

  2、配備熟練的操作人員,操作人員務必身體健康,經過專門訓練,方可上崗操作。

  3、特種作業人員(起重機械、起吊指揮、掛鉤作業人員、電梯駕駛等)務必按國家和省、市安全生產監察局的要求培訓和考試,取得省、市安全生產監察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後,方可上崗操作,並按國家規定的要求和期限進行審證。

  4、實習操作人員,務必持有實習證,在師傅的指揮下,才能操作機械裝置。

  5、在非生產時間內,未經主管部門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裝置。

  6、新購或改裝的大型施工裝置應由公司裝置科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執行,現場使用的機械裝置都務必標識、掛牌。

  7、經過大修理的裝置,就應由有關部門驗收發給使用證後方可使用。

  8、機械使用務必貫徹“管用結合”、“人機固定”的原則,實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崗位職責制。

  9、有單獨機械操作者,該人員為機械使用負責人。

  10、多班作業或多人操作的機械(如塔吊、升降機),應任命一人為機長,其餘為組員。

  11、班組共同使用的機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員的機械裝置,應將這類裝置編為一組,任命一人為機組長,對機組內所有裝置負責。

  12、機長及機組長是機組的領導者和組織者,負責本機組裝置的所有活動。

  13、在交班時,機組負責人應及時、認真地填寫機械裝置執行記錄。

  14、所有施工現場的機管員、機修員和操作人員務必嚴格執行機械裝置的保養規程,應按機械裝置的技術性能進行操作,務必嚴格執行定期保養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後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工作。

  15、起重機械務必嚴格執行“十不弔”的規定,遇六級(含六級)以上的大風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惡劣天氣,應停止使用。

  16、機械裝置轉場過程中,必須要進行中修、保養、更換已損壞的部件、緊固螺釘、加潤滑油,脫漆嚴重的要重新油漆。

  (三)機械裝置安裝後啟用驗收檢測規定

  1、裝置啟用驗收前,專案部務必依照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制定的方案實施,核對基礎處理,安裝要求,施工位置及安全、環境影響達標等方面工作。

  2、裝置啟用驗收範圍劃分:

  (1)大型裝置:40kn.m以上塔吊(包括40kn.m)、人貨電梯、輸送泵等。

  (2)中型裝置:各種混凝土攪拌機、井架等。

  3、參加大型裝置啟用驗收,由公司裝置科會同專案部技術員、機管員、安全員、裝置安裝人員及操作工參加,依照公司大型裝置驗收用表實施,做好詳細記錄。

  4、中小型裝置驗收,由專案部組織相關技術人員、機管員、安全員裝置安裝人員及操作工參加,依照裝置啟用驗收表實施,做好記錄,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5、由省、市府檔案規定須經省、市檢測站驗收的裝置,必須要申報,安排時間驗收,驗收後將驗收檔案存檔。

  6、裝置啟用驗收專案資料:

  (1)檢查起重限位、變幅限位、轎箱限位、衝頂限位。

  (2)檢查機械各傳動部分是否正常,各螺釘緊固是否鬆動。

  (3)檢查各制動器,制動效果是否可靠,制動片磨損是否超標,保證制動器有效工作。

  (4)檢查鋼絲繩的規格及磨損和斷絲狀況,以及鋼絲繩端頭緊固狀況。

  (5)檢查各傳動機構、機械運動處、減速箱、蝸輪箱等工作是否正常,杜絕隱患存在。

  (6)檢查各變速機構、齒輪齧合部位、液力偶合器、鋼絲繩、滑輪以及黃油嘴處是否加足各種潤滑油。

  (7)檢查塔吊路軌型號、軌距、拉桿、四組軌牌及路軌端頭硬靠山是否齊全可靠完好。

  (8)檢查吊具、索具等是否齊全貼合標準,安全可靠。

  (9)檢查塔吊、人貨電梯、井架等避雷針、接地裝置是否裝好有效。

  (10)檢查各種裝置電器,包括外接電器裝置,電器部分驗收均按行業用電規範及當地的標準,嚴格執行。

  (11)小型裝置固定使用裝置安裝牢固穩定,安全防護裝置齊全,並搭設工棚保護裝置。

  7、大型裝置的基礎施工由專案部指定專人負責,與裝置科聯絡確定合理位置,按隨機基礎圖要求、說明書,或施工組織設計中的要求組織施工並驗收,合格後方可安裝。專案工程師要詳細做好技術資料記錄,並歸檔成冊備查。特殊專案大型裝置基礎施工方案,由總工程師組織技術科、裝置科及專案部研究確定。

  8、機械裝置使用,務必認真執行有關操作規程和保養規定。未透過驗收的裝置任何人不得違章開動裝置,在驗收過程中弄虛作假,務必追究職責,嚴肅處理。

  9、塔吊、升降機、附著式腳手架在公司與產權方共同驗收合格後,應委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後使用。

  (四)機械裝置等級保養及維修規定

  為使機械裝置處於良好的安全狀態,確保機械裝置對環境影響達標,處長使用壽命,應對機械裝置實行單級或多級的定期保養:定期保養時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具體規定如下:

  1、裝置的定期保養週期,作業專案、技術規範,務必遵循裝置各總成和零部件的磨損規律,結合使用的條件,參照說明書的要求執行。

  2、定期保養一般分為例行保養和分級保養:分級保養分二級保養,以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為主要資料。

  3、例行保養是由機操工或裝置使用人員在上、下班或交接班時間進行,重點是清潔、潤滑、檢查、並作好記錄。

  4、一級保養由機操工或機組人員執行,主要以潤滑、緊固為中心,透過檢查、緊固外部緊韌體,並按潤滑圖表加註潤滑脂,加添潤滑油,或更換濾芯等。

  5、二級保養由機管員協同機操工、機修工等人員執行,主要以緊固、調整為中心,除執行一級保養作業專案外,還應檢查電氣裝置、作業系統、傳動、制動、變速和行走機構的工作裝置,以及緊固所有的緊韌體。

  6、各級保養均應保證其系統性和完整性,務必按照規定或說明書規定的要求如期執行,不應有所偏廢。

  7、各專案部機管員應每月督促操作工進行一次等級保養,並儲存相應記錄,整理彙總後備查。

  8、機械裝置的修理,按照作業範圍可區分為:

  (1)小修:小修是維護性修理,主要是解決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和區域性損傷,維護裝置的正常執行,應儘可能按功能結合保養進行並做好記錄。

  (2)專案修理:以狀態檢查為基礎,對裝置磨損接近修理極限前的總成,有計劃地進行預防性、恢復性的修理,延長大修的週期。

  (3)中修:大型裝置在每次轉場前務必進行檢查與修理,更換已磨損的零部件,對有異議的總成部件進行解體檢查,整理電器控制部分,更換已損的線路。

  (4)大修:大多數的總成部分即將到達極限磨損的程度,務必送生產廠家修理或委託有資格修理的單位進行修理。

  9、透過定期保養,減少施工機械在施工過程的噪聲、振動、強光對環境造成的汙染,在保養過程中產生的廢油、廢棄物作業人員及時清理回收,確保其對環境影響達標。

  (五)機械裝置檢查規定

  為了確保現場機械裝置在施工中正常運轉,搞好機械裝置的平時維修、保養和合理使用,提高機械裝置完好、使用率,杜絕重大機械事故,避免一般機械事故,延長機械使用壽命,做到安全生產,禮貌施工,特作下列檢查規定:

  1、裝置檢查方法:

  專案部機管員每月定期對本專案部的機械裝置進行一次檢查,並將檢查資料整理歸檔後備查。

  2、裝置檢查資料:

  (1)各類機械裝置安全裝置是否齊全,限位開關是否可靠有效,裝置接地線是否貼合有關規定。

  (2)塔吊軌道接地線、路軌頂端止檔裝置是否齊全可靠。

  (3)軌道鋪設平整,拉桿、壓板是否貼合要求。

  (4)裝置鋼絲繩、吊索具是否貼合安全要求。

  (5)各類裝置制動裝置效能是否靈敏可靠。

  (6)固定使用裝置的佈局搭設是否貼合有關規定。

  (7)人貨電梯限速器,附牆裝置是否貼合有關規定。

  (8)井架、人貨電梯進出口處、防護棚、門搭設是否貼合有關規定。

  (9)機械裝置重要部位螺釘緊固,各類減速箱和滑輪等需要潤滑部位的潤滑是否貼合有關規定。

  (10)現場裝置用電裝置是否貼合有關規定。

  (11)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12)機械裝置的清潔工作是否做好。

  3、對查處的問題有關專案部應立即改正,並做好相應記錄,整改狀況及時反饋給公司裝置科。

  (六)機械裝置採購規定

  為了不斷的提高企業施工生產潛力和改革裝備結構,加速施工機械化的實現,企業要根據裝備規劃,結合施工生產需要,有計劃地逐步增加,補充和更新機械裝置,特作下列採購規定:

  1、裝置採購範圍劃分

  (1)大型裝置:40kn.m以上塔吊(包括40kn.m)、人貨電梯、輸送泵等。

  (2)中小型裝置:各種混凝土攪拌機、井架、捲揚機、焊機、切斷機、彎曲機、電焊機、木工機械等。

  2、大型裝置採購由公司裝置科根據生產需要制定採購計劃採購,在購置訂貨時務必嚴格按照材料管理制度執行。

  (1)編制採購計劃、填寫:材料採購(要料)計劃表。

  (2)選取合格的供方,對供方進行評價,填寫:物資供方評定表。

  (3)按《經濟合同法》簽訂訂貨合同。

  (4)對採購的裝置進行驗收,填寫:材料進場驗收記錄。

  (5)對採購的裝置在使用過程中進行評價,填寫:1)物資供方業績評定表;2)合格物資供方名錄。

  4、大型裝置如專案部需要採購,務必將採購計劃表報送公司裝置科,經公司裝置科稽核並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採購,採購程式仍按材料管理制度中有關規定嚴格執行。

  (七)分承包單位機械裝置管理方法

  為了加強對分承包單位機械裝置的管理,防止裝置事故的發生,特定此管理辦法:

  1、分包方使用的機械,務必在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自備機械納入公司專案部管理範圍。現場使用的機械務必標識、掛牌。

  2、分包方借用的機械,工具務必貼合安全使用要求,做好維護、保養工作,確保安全使用。自備的起重機械、人貨電梯安裝務必由市級認可的“起重機械安裝單位”安裝,投入使用前務必有市級頒發的“安裝驗收合格證”。

  3、分包方自備的機械操作人員,特種工種等務必持有省、市安全生產監察局,市建委指定的培訓單位培訓、考核合格證,做到持證上崗。

  4、專案部機管員對分包方施工裝置負責監督與管理。

  (八)機械裝置的拆裝規定

  為確保大型施工裝置進出場時裝置安全及人身安全,保證工作順利進行,特作如下規定:

  1、嚴格按照工程專業分包管理制度中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拆裝隊伍進行評估,選取有資質的合格的拆裝隊伍(工程專業分包商評定表)。

  2、拆裝前,拆裝單位務必把施工方案、資質證書、安全協議、人員名單等上報公司的裝置科,專案部務必做好基礎工程驗收並歸檔備查。

  3、辦理拆裝方案手續(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

  4、拆裝方案由裝置科會同技術、安全科、總工室會審簽署後方可進行拆裝。

  5、安裝完畢後,須經公司裝置科、市檢測中心檢驗後方可投入使用。

  6、塔吊、人貨電梯的升級及附牆的安裝拆卸務必由資質隊伍進行,並做好相應記錄。

  7、專案部不得自己組織隊伍及未經公司審批私自拆裝。

  (九)主要裝置完好標準

  混凝土攪拌機完好標準

  1、攪拌機技術性能良好,工作潛力到達設計要求,能滿足生產工藝要求,整機運轉過程中各部傳動系統平穩,零部件齊全無異常。

  2、傳動零件潤滑正常,皮帶傳動良好。

  3、水泵、水管、水箱、計量標尺刻度等給水系統正常,計算正確,跳動杆使用正常。

  4、料斗鋼絲繩、繩卡貼合規定要求,上料斗掛鉤保險完整有效,跳動杆使用正常。

  5、各部緊韌體牢靠緊固。

  6、齒輪箱、齒圈齧合正常,無其他異常,齒輪箱潤滑油質量和數量貼合要求。

  7、上料斗、出料口操作輕巧,離合器間隙貼合規定要求。

  8、電線、電器箱、操作開關無漏電現象,操作方便,整機具有良好的接地效能。

  混凝土泵完好標準

  1、泵送裝置的各部螺栓緊固,管道接頭應緊固密封、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2、各部位操縱機關、調整手柄、手輪、控制桿螺栓均在正確位置。

  3、液壓系統正常無洩漏。

  4、停車制動和鎖緊制動應完好,水管結紮牢靠,料斗無雜物,各潤滑點潤滑正常。

  5、電纜絕緣良好。

  運輸車輛完好標準

  1、車容整潔,裝備安全,保證車輛的完好性。

  2、燃油、潤滑油、冷卻液及各種溶液均應注滿,並做到四不漏(油、水、氣、電)。

  3、汽車各總成、組合件、零件和裝置,連線牢固可靠,作用正常。

  4、發動機運轉良好,無異響,到達額定功率,保證汽車的牽引效能有最佳的動力效果,發動機啟動容易,怠速轉動平穩、加速均勻。

  5、燃油系統工作正常,耗油量不超過額定值;潤滑系統油壓貼合原車規定,消耗正常;冷卻系統能持續發動機的正常工作溫度。

  6、離合器分離徹底,不打滑,不振抖;變速器換檔輕便自如,不跳檔,不亂檔,無異響;傳動軸無彎曲,工作時無振擺,無松曠,後橋工作時無異響,但是熱。

  7、汽車鋼板彈簧,無斷裂或錯開現象;輪胎氣壓貼合規定。

  8、前輪定位貼合規定,轉向輕便靈活,無曠隙;方向盤自由轉動量不超過規定。

  9、制動系統工作可靠,制動距離與踏板自由行程貼合規定,不跑偏,不發咬。手制動作用可靠。

  塔式起重機完好標準

  1、塔式起重機技術性能良好,工作潛力到達設計要求,能滿足施工現場需要,運轉過程中各傳動系統平穩,零部件齊全,無其他異響。

  2、塔式起重機行走、起吊、變幅、迴轉、升降駕駛室電動機轉動正常,鋼絲繩斷絲磨損不超過有關規定。制動器剎車片間隙適當,剎車片磨損不超過原厚度50%,減速正常,潤滑油質量和數量貼合規定要求,聯軸節轉動正常,皮圈完好,固定螺釘緊固牢靠。

  3、行走、變幅、起吊、升降駕駛室噸米限位動作靈敏可靠,限位位置正確,吊鉤保險、捲揚機繩筒保險、升降駕駛、彈閘保險靈敏可靠。

  4、機械各傳動部位磨損不超過規定,整機損耗磨損程度不超過技術規定,主杆、腹杆頭焊縫無開裂。

  5、主要計量儀板面的刻度清楚,讀數正確。

  6、各部動作的齒輪箱、蝸輪箱、液力偶合器沒有漏油現象,電纜、電器箱、電器線路漏電現象,接觸器釋放正常。

  7、軌道路基、縱橫貼合要求,路軌阻擋器、行走限位碰擊裝置適當,固定牢靠,接地樁、接地線連線貼合要求,夾軌器夾固良好,無變形彎曲現象。

  8、駕駛室內窗開啟自如,無破損,並能避雨防潮,玻璃窗清晣,視線良好。

  9、各部傳動滑輪組完整,轉動靈活,無歪斜和卡阻現象。

  10、塔吊附牆杆安裝合理貼合有關規定。

  捲揚機完好標準

  1、電動機工作正常。

  2、減速器傳動正常,無異響。

  3、聯軸節及螺絲皮圈不得有明顯鬆動,磨損。

  4、制動器靈敏可靠。

  5、電器部分無漏電,絕緣良好。

  6、防護裝置(包括繩筒保險)齊全、有效。

  7、鋼絲繩斷絲不超過標準。

  8、捲揚機制動靈敏,剎車片間隙在0.61~1mm之內。

  9、剎車片磨損不超過原厚度的50%。

  強制式混凝土攪拌機完好標準

  1、機械效能良好,零部件齊全,整機運轉過程中各部傳動系統平穩,無異響。

  2、攪拌機無漏漿現象,拌筒內無結石,拌葉、拌臂不變形。

  3、攪拌臂和拌葉的連線牢靠,無鬆動現象,拌葉和襯板的間隙均控制在3~6mm。

  4、減速箱、水泵、水箱等給水系統正常,計量正確,無漏水現象。

  5、料斗執行軌道平直,料斗限位靈敏可靠,料斗門開啟自如,保險完好齊全,提鬥鋼絲繩斷絲、鏽蝕不超標,捲揚機電動機無異響,制動效能良好。

  6、卸料機構操作簡單,出料快,卸料門與拌筒的密封良好,無洩漏現象。

  7、電器系統操作方便,接地良好,操作開關無漏電現象,電器箱門鎖齊全。

  8、整機外觀清潔、整齊,潤滑良好,支撐架無變形現象。

  灰漿機完好標準

  1、傳動機構

  (1)減速器工作正常,無異響,三角皮帶盤無缺邊,三角皮帶無破損、脫層;

  (2)聯軸節傳動無衝擊、滑移;

  (3)攪拌軸端無嚴重漏漿;

  (4)拌葉無明顯變形、卡阻、不得有碰擊異響。

  2、電器部分

  (1)電動機工作正常,電線無老化,接地良好,不漏電;

  (2)電動機風葉及防護罩齊全、有效。

  3、機身部分

  (1)主要部位無明顯脫焊;

  (2)機體不得有明顯變形、開裂、腐蝕;

  (3)主要零部件不得缺損、鬆動。

  建築施工電梯完好標準

  1、傳動機構

  (1)電動機及減速器傳動正常,無異響和振動;

  (2)制動靈敏,剎車片間隙在0.61~1mm之內;

  (3)剎車片磨損房地產e網不超過原厚度50%;

  (4)安全限速制動器務必完好,無點選聲響;

  (5)齒輪齒條齧合正常;

  (6)鋼絲繩不得有扭曲,斷絲在規定以內。

  2、結構部分

  (1)標準節整體無脫焊和變形斷裂;

  (2)各部連線螺栓無鬆動,梯籠和立柱之間的滾壓輪轉動良好;

  (3)門電連鎖良好,內外安全門操作自如;

  (4)梯籠執行範圍內無障礙物;

  (5)滑輪轉動正常無異響;

  (6)扶壁撐、穩固撐、導軌等安裝貼合有關規定。

  3、電器部分

  (1)各操縱開關和電氣儀表靈敏有效;

  (2)電纜線完整無損,各傳動線無外裸;

  (3)各限位完好,通訊裝置靈敏可靠;

  (4)無漏電現象,接地裝置良好,貼合規定要求;

  (5)衝頂限位碰擊裝置固定合理,不鬆動。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7

  建築業的機械裝置是固定資產的組成部分,是實現機械化施工的重要物質保證,為了適應不斷髮展的形勢需要,加速建築工業化的程序,實現建築業的高速度、高效益,因此,必須加強對機械裝置的管理。

  機械裝置的管理,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調整、改革、整頓、提高的方針。改革管理體制,健全管理機構,建立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種規章制度,堅持為生產服務,為科研服務,為基層服務的方向。建立一支專業管理和兼職管理相結合的裝置管理隊伍,實行管、用、修相結合,專業修理並舉的方針,不斷改善公司的裝置管理工作,為促進公司的生產發展,提高經濟效益和競爭能力,提供良好的裝備條件。根據上述原則和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條例。

  一、機構裝置

  公司設立機械裝置科,負責全公司的機構裝置的管理工作,並指定一名領導負責所屬單位機械管理的日常工作,機管員實行業務上接受基層和機械裝置科的雙重領導。

  二、裝置管理

  1、公司對裝置實行大型集中、中小型分散的原則,大型吊裝機械、土石方機械、樁基工機械集中委託機械裝置科管理,由機械裝置科統一排程。

  2、企業所有裝置,統一由機械裝置科進行編號,機械裝置科和基層同時立帳,主要裝置要建立裝置檔案,裝置調動時隨機調動,報廢時,檔案同時送批。裝置的備件圖冊和裝置歷次修理記錄,事故報告由機械裝置科歸檔,說明書安裝圖冊由基層裝置員保管。

  3、基層機管員必須做到申報各種材料零配件,計劃填報各種有關的統計報表,每年四季度做出次年新裝置購置,大修計劃送機械裝置科審批,計劃在執行過程中需更改,需再次提出申請,經機械裝置科批准後方可實施。

  4、報廢裝置申請,必須在當年三季度報出,由公司組成鑑定小組進行鑑定,報經主管領導審定後報廢。經批准報廢后的裝置殘值按財務有關規定處理。

  5、各種裝置所提取的二項費用必須用於裝置的更新改造。大修理開支,不得移給他用。

  6、技改費、裝置折舊費,公司和基層按“四·六”掌握使用,公司集中的資金用於購置大型裝置,技術引進。

  7、對裝置進行改裝、革新,必須堅持先進科學、實用經濟的原則,一般的改裝技術革新由機械裝置科審批,重大的專案由主管經理批准,改裝和技術革新專案,必須連續執行六個月經鑑定確認可行後才以驗收。否則,其費用在生產成本中支付。

  8、開展群眾性的機械管理活動,每年進行兩次裝置檢查評比工作,交流經驗,年終進行一次紅旗裝置、操作能手評優活動。

  9、對新購置的小型裝置一個月內必須投入使用,中型裝置二個月內投入使用。

  10、裝置閒置六個月以上的,可申請報停,但裝置報停以前必須完好,啟用時必須履行啟用報告,停用期間不得提取二項費用(折舊費、大修理費)。

  11、機械裝置的租賃必須徵得公司同意後,方可對外租用,並參照機電裝置臺班費收取標準及公司有關規定收取費用,裝置在同意租用後需交付一定的押金,在租賃期中造成損壞由租賃者負責修理和賠償。

  三、機械裝置的使用

  1、貫徹“人機固定”的原則,建立定人、定機、定崗位的責任制,大中型機械實行機長負責制,小型機械實行機組(班)負責制。

  2、所有機操人員必須持證操作,熟練操作技能做到四懂三會(懂原理、懂構造、懂效能、懂用途,會操作、會保養、會排除故障)。

  3、新裝置或經過大修,改裝的裝置,必須進行試運轉並進行走合,走合期內按規定減載限速,並掛“走合期”標誌以示區別。

  4、機械裝置不得超負荷執行,特殊情況需經機管員同意並取得可靠資料後作業,大型裝置必須徵得機械裝置科的認可。

  5、機械裝置在使用過程中,因操作不當造成非正常損壞或效能降低及停產均為裝置事故,事故大小的劃分:

  一般事故:損失價值20-200元內,停產三天以上;

  大事故:損失價值200-2000元以內停產十天以上;

  重大事故:損失價值2000元以上,停產一個月以上。凡是發生事故必須填寫裝置事故報告單報機械裝置科備案。事故處理應做到三不放過: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者未經過處理或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對於事故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及損失大小應分別進行教育、處分、經濟制裁,直到追究刑事責任,對好的典型及有功人員應予表揚和獎勵。

  四、裝置的保修保養修理

  1、裝置的保養、修理,實行專業修理與操作人員日常維修相結合的原則,堅持日常保養維修,推行“十字作業法”做到定期保養及時修理。

  2、裝置的日常保養由操作人員進行、小修由操作人員和機修工人共同完成。

  3、裝置大中修由機修廠完成,修理計劃由基層和機械裝置科共同編制,公司下達生產計劃執行。

  4、裝置的修理應本著質量第一的原則,各道工序應有專職檢驗員檢驗,總體驗收必須有主修技術人員會同送修單位代表經試車合格後,共同簽署意見方能出廠,中大型裝置機械裝置科參加試車驗收。

  5、凡由機修廠承擔修理的裝置實行“三包”(包修、包費用、包保用期),經大中修出廠的裝置應有六個月的保用期,在保用期內損壞或出現嚴重故障時按如下辦法辦法。

  (1)修方責任造成,由機修廠無償限期修復。

  (2)由於操作不慎,保養不好,而造成的損壞送修單位負責。

  (3)裝置修理出廠後,修理單位填寫裝置修理記錄表,交送修單位或機械裝置科存檔。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8

  為充分發揮機械裝置在施工生產中的作用,切實做到科學管理、合理使用,貫徹管理為使用服務,使用要加強管理的原則,從根本上克服只顧使用忽視管理的傾向,特制定如下制度。

  1、機械裝置應按照有關技術資料和出廠說明的規定進行安裝。安裝前應向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由安裝隊長、技術員、安全員在現場指揮安裝。

  2、凡經過大修改造重新組裝的機械裝置,在使用前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裝置檢驗,雖經試驗未取得合格簽證前不準投放使用。

  3、大型吊裝裝置試驗前應做一般技術檢驗、空載試驗、額定荷載及超載試驗,在試驗前先對整機的外觀進行全面檢查,看潤滑油是否充足,機件的裝配是否牢固,工作裝置與試驗專案是否符合要求。

  4、裝置試驗與負荷試驗,主要試驗機械裝置的起動效能、動力效能、經濟效能、操作效能等,對試驗中所發生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與處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決定,試驗合格後應按照技術試驗記錄本逐項填寫,由參加人員共同簽字任何。

  5、機械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做到精心保養,正確操作,合理使用,並做到“四懂、三會、二精”,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效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精心保養,精心操作。

  6、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端正服務態度,保證作業質量。並對機械裝置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如發現有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以確保裝置和操作人員的安全。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9

  1、交接班制度是機械裝置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必須嚴肅認真,一絲不苟。

  2、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進入施工現場,瞭解工作內容及工作環境,並對裝置進行檢查,認真查閱執行日誌,詢問當班人員裝置的執行情況。

  3、交班者應主動向接班者介紹裝置執行情況,必須實事求是,不得隱瞞,否則發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擔。

  4、接班者在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由交班者處理,如接班者願意接受處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後繼續處理,一時處理不好的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作詳細說明並報告上級相關領導。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屬於檢查範圍內的裝置。

  6、在開、停機和處理事故以及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接班者應主動離開現場,如交班者邀請接班人員幫助處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願意下可以協助交班者處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應對機械裝置進行維護,執行日誌、工具等物品擺放整齊以便接班人員的查驗。

  8、交班者應在雙方簽字後離開作業現場。

  9、機械動力裝置履歷書、機械裝置司機手冊、司機交接班記錄必須及時如實填寫。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10

  一、裝置的基礎管理

  1、起重裝置要進行統一編號,分類建帳立卡,每年至少要對實物清查盤點一次,保持帳、卡、物相符。

  2、起重機械裝置要建立技術經濟檔案。內容包括:原始技術資料和交接驗收憑證:歷次大修理、改造記錄;運轉時間記錄;事故記錄及其他有關資料。

  3、起重機械裝置實行統一報表制度,按規定編報各項統計報表,並定期組織統計分析,提出改進起重機械裝置管理、使用、經營、維修的分析報告。

  二、起重裝置的採購管理

  起重裝置採購必須堅持登記備案管理制度,購買經省登記備案的產品,做到三證(登記備案證、產品合格證、產品許可證)齊全。

  三、起重裝置的租憑管理

  1、起重機械裝置由公司供應,專案部都要關心愛護正確使用,及時維修、保養,不違章作業,不超荷使用,不帶病操作,發現故障及時由專業人員到施工現場按照修理規範標準要求進行修理,確保各項裝置完好率達到100%,杜絕重大裝置事故的發生。

  2、由公司提供的起重等機械裝置有償使用,機械費公司收取總價的70%,架杆,架板按低於當地市場價租憑收取。鋼模板採用合同租賃的形式,每平方米每天租金0。25元,工地用完碼垛整齊,報公司裝置科驗收後停收租金。機械費返還給專案部的30%,按裝置使用維護的情況而定,維護保養差的按10%返還。專案部丟失的裝置原價賠償,不允許自己購買次品補充,一經查出,予以沒收,並仍按原價賠償。

  3、公司裝置科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工地檢查起重機械使用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或帶病作業的起重機械,口頭或書面通知專案部限期整改,並由當事人認可簽定,起重機械化裝置屬正常磨損,公司負擔維修費用,使用不當、損壞,由專案部負擔。工程附屬工程建成完工後,五日內機械裝置交回公司,如不交者按租賃收費,專案部承擔的零星工程所用公司裝置直接和專案部結算。

  4、未經公司負責人同意,專案部私自購置的起重裝置及零星工具,其價款由專案部全部負擔,裝置歸公司所有。

  5、停工後,對所有機械裝置都要除垢、除汙,重新整理上油,能送公司裝置科的全部送還,不能送公司的由專案部自己辦理,由裝置科派人驗收。

  為了使起重機械裝置安全可靠,經常保持良好狀態,特制定以下規定:

  四、起重裝置的安裝管理

  物料提升機和塔式起重機安裝前,由工程技術人員作出施工組織設計,安裝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並必須選擇有拆裝資質的隊伍施工。小型裝置安裝必須符合《建築施工安裝檢查標準》規定。

  五、起重裝置的使用管理

  1、起重機械裝置使用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使用、違章操作起重機械裝置。

  2、起重機械裝置保證機組人員相對穩定,做到定人、定機、定崗位職責的“三定製度”,且做到持證上崗。

  3、起重機械裝置必須在裝置明顯處掛“合格準用牌”和操作人員姓名,塔機還應掛“十不弔牌”。

  4、起重機械裝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機械裝置產品說明書及《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19)及國家、行業有關規程、規定。做好“十字作業”(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

  5、機組人員每天必須做好“日檢”及交接班工作,並認真真實填寫好“日檢記錄”交接班記錄和運轉記錄並存檔。

  6、國家明令淘汰的起重機械裝置必須報廢,磨損嚴重,基礎件已損壞,在進行大修已不能達到使用和安全也應報廢,使用2019年以上的必須報廢。

  六、裝置的維修、保養管理

  (一)塔式起重機的保養和修理

  1、日常保養:

  ①經常保持各機構的清潔,及時清掃灰塵;

  ②檢查各減速器的油量,如低於規定油麵高度應及時加油;

  ③檢查各減速器的透氣塞是否能自由排氣,若阻塞,及時疏通;

  ④檢查各制運器的效能,如不靈敏可靠應及時調整;

  ⑤檢查各連線處的螺栓,如有鬆動和脫落應及時緊固和增補;

  ⑥檢查各種安全裝置,如發現失靈情況應及時調整;

  ⑦檢查各部位鋼絲繩和滑輪,如發現過度磨損情況及時處理;

  ⑧檢查各潤滑部位的潤滑情況,及時新增潤滑脂。

  2、小修(塔機工作1000小時以後進行)

  ①進行日常保養的各項工作;

  ②拆檢清洗減速機制齒輪,調整齒側間隙;

  ③清洗開式傳動的齒輪,調整後塗抹潤滑脂;

  ④檢查和調整迴轉支承裝置;

  ⑤檢查和調整制動器和安全裝置;

  ⑥檢查吊鉤,滑輪和鋼絲繩的磨損情況,必要時進行調整、修復和更改。

  3、中修(塔機工作4000小時以後進行)

  ①進行小修的各項工作;

  ②修復或更改各聯軸器的損壞件;

  ③修復或更改制動瓦;

  ④更換鋼絲繩,滑輪等;

  ⑤檢查迴轉支承部分各連線螺栓,必要時更換,注意更換時高強螺栓;

  ⑥除鏽、油漆。

  4、大修(塔機工作8000小時以後進行)

  ①進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項工作;

  ②修復或更換制動輪、制動器等;

  ③修復或更換減速機總成;

  ④修復或更換回轉支承總成。

  七、塔機的檢測管理

  塔機安裝完畢後,公司裝置部門及時組織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進行檢測驗收和試轉試驗,達到標準要求的方可使用。其檢測標準應按《塔機起重機安全技術規程》中有關規定執行。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11

  一、新增裝置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裝置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經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裝修專案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裝置。

  第三條為保證裝置安全、合理的使用,應設一名兼職裝置管理員,協助管理部門人員對裝置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裝置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裝置專案確定或裝置購進後,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施工安裝,由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驗收登記單”方可使用。

  二、使用裝置管理規定

  第六條電氣機械裝置使用前,裝置管理人員要與人事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維修部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的程度,維修部簽發裝置操作證,上崗操作。

  第八條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第九條維修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情況,並列入員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裝置管理規定

  第十條裝置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應申請報損、報廢之前,應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工程部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裝置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使用部門將“報廢、報損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程式審批。

  第十三條申請批准後,新裝置到位後、舊裝置報損、報廢。

  第十四條報廢、報損舊裝置由管理部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裝置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發生裝置事故,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發生裝置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裝置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負責人。

  第十七條值班人員及有關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主管總經理。

  第十八條對重大事故,按處理程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事故處理完畢,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裝置檔案。

  第二十條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許可權,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二十一條屬裝置自然事故,維修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裝置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裝置主管人員編制裝置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裝置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稽核批覆。

  第二十三條工程部經理稽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後,批准執行工程部半年裝置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裝置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並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通知單”。

  第二十五條值班人員填寫的“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保養申請單”、“停通知單”一併報部門經理,簽註意見,下達執行。

  第二十六條值班人員根據批准的月檢修保養計劃,簽發“裝置級保養任務單”,填寫任務單中“內容及要求”欄目,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實施。

  第二十七條在“檢修保養工做記錄簿”中登記派工專案及時間。

  六、裝置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公司電氣使用部門的裝置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主管簽字維修。

  第二十九條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做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十條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主管人員驗收簽字。

  第三十一條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裝置卡片,並稽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三十二條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三十三條緊急的裝置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員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式均同。

  第三十四條維修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應採取特別措施,儘快修復。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12

  目的

  為規範特種裝置安全作業管理,杜絕裝置作業過程中容易發生的事故,堅持公司生產的正常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所有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及環節控制。

  一、管理職責:

  公司裝置科和安全科是公司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主管部門,(以裝置科為主)負責本單位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的具體工作。

  二、管理資料與方法:

  1、凡是在本公司承擔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裝置的製作、安裝、修理、改造、化學清洗等施工的單位,必須取得省級以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資格證書,並經裝置科和安全科審查後方可開工。

  2、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裝置投入使用前,由裝置科和安全科審查後,報市技術質量監督局進行驗收,頒發裝置使用證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單位要加強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裝置管理,對其要有專人負責,建立裝置基礎臺帳,有關資料要齊全、存檔。

  4、購置的特種產品、裝置,必須是勞動部門頒發有製造許可證廠家製造的質量合格產品。

  5、特種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培訓和考核,取得相應的操作合格證方可上崗操作。

  6、認真執行特種裝置安全點檢制度,確保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裝置、靈敏、準確、可靠。

  7、使用特種裝置要按規定實行定期技術培訓,檢驗要提前向裝置科和安全科報,監測、檢驗計劃由裝置科和安全科委託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技術質量監督管理局認可的單位進行監測。

  8、特種裝置按規定需要報廢、改造、修理的,由使用單位向裝置科和安全科寫出申請報告。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13

  1、要建立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小組,要有負責人,有安全管理人員。

  2、鍋爐工要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人不得進入鍋爐房;嚴禁在鍋爐房做其他無關事情。

  3、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景應當對其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4、對特種裝置管理不嚴,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發生事故的,根據情節的輕重,必須要負有法律職責。

  5、特種裝置的要進行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6、水位計,壓力錶,安全閥等附件必須齊全完好。壓力錶安全閥必須經鑑定合格在週期內使用。

  7、要建立特種裝置安全檔案。

  8、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有關安全操作執行規程等項制度。按規定認真作好執行記錄和危險點的安全檢查記錄。

  9、按規定標準,經常對鍋爐用水進行水質檢修,發現水質不貼合規定標準,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並協同解決。

  10、對特種裝置要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至少每週一次,並作好記錄,發現情景及時處理。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近代裝置及有關附屬食品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11、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應當持有上崗證,無證不得上崗。並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工作。

  12、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檢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要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13、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報告。

  14、經常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裝置安全教育的培訓。

  15、安全管理員或者單位負責人應經常對特種裝置的使用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措施,或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並採取相應的措施。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14

  一、新增裝置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裝置動力科備案。

  第二條經裝置動力科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檢修專案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裝置。

  第三條為保證裝置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協助裝置管理部門人員對裝置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裝置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裝置專案確定或裝置購進後,裝置動力科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施工安裝,由裝置動力科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驗收報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裝置管理規定

  第六條電氣機械裝置使用前,裝置管理員要與生產管理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裝置動力科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的程度,裝置動力科考核合格,上崗操作。

  第八條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第九條裝置動力科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情況,並列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裝置管理規定

  第十條裝置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拆除、報廢之前,裝置動力科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裝置動力科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裝置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使用部門將“報廢、拆除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程式審批。

  第十三條申請批准後,交付供應部辦理,新裝置到位後、舊裝置報廢、拆除。

  第十四條報廢、拆除舊裝置由生產管理部、裝置動力科、安全環保科分工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裝置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發生裝置事故,裝置主管、生產管理部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發生裝置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裝置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事故發生後1個工作日內)。

  第十七條裝置主管、值班人員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生產管理部經理。

  第十八條對重大事故由維修部門通知人事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事故處理完畢,生產管理部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裝置檔案。

  第二十條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許可權,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二十一條屬裝置自然事故,維修部門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裝置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生產管理部裝置主管人員編制裝置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裝置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稽核批覆。

  第二十三條生產管理部經理稽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後,批准執行生產管理部半年裝置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裝置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並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15

  (1)模框的下週邊不平面度始終要保持不得超出2mm,過大的不平面度將造成漏漿。

  (2)不論是澆注底板還是蒸養底板,堆放的時候一定要墊平,不可隨意累放,按底板支承點的位置墊平,不平度要小於1mm。

  (3)底板的清理和塗油,在與模框組成模具時,要求條件與模框的要求完全相同。

  (4)澆注底板和蒸養底板的不平度要小於1mm,並應經常檢查不平度,發現超差要及時調整。不合格的底板不得使用。

  (4)蒸養底板上的支桿孔,保持清潔,出釜後要及時清理,保證支桿插到底,不歪斜。

  (5)底板的吊鉤孔和支承踏面各自要求在同一平面內,不平度小子lmm。

  (6)對恪子狀底板〈如鳥尼泊爾式的撓注兼蒸養底板和海波爾式的蒸養底板〉除上述要求外,對每條格子橫樑要清理乾淨,清理的不好,易漏漿。要保持恪子橫樑不變形。

  (7)對行走臺車式活動底板除上述要求外,對行走車輪的踏面要求在同一平面內,不平度應小於1mm,尤其是當車架剛性不大時,必須嚴格調整車輪,使他們在同一平面內。

  模框和底板組合之後用來盛裝混凝土坯體的,他們的管理好壞直接影響到最終成品的質量,因此需要特別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