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經營合同
一、合同簡介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係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第三編規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合同法律特徵
1、合同是兩個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協議。
2、合同以產生、變更或終止債權債務關係為目的。
3、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
三、合夥經營合同(精選10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夥經營合同(精選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合夥經營合同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丁方: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共同出資設立“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______專案”,共擔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資方式:
1、甲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______%;
2、乙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______%;
3、丙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______%;
4、丁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______%。
5、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萬元正。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二條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三條財務、會計
乙、丙、丁三方有權隨時查閱公司賬務,甲方應及時配合乙、丙、丁查閱賬務工作,並安排指定人員協助。乙、丙、丁任何一方對賬務有疑義,甲方應當予以解釋。
第四條盈餘分配
企業的盈餘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資金額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關於追加投資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資,由甲、乙、丙、丁決定,實行一票否決制;
2、追加投資在企業拓展業務時,每個股東按前期投資比例進行追加,若一方不能按比例追加投資,則按實際投資額從新定股份,各股東應在提出追加投資之日起一個星期內追加投資;
3、追加投資後,應按新投資額核算投資比例、利潤分配比例和投資風險比例。
第六條關於債款債務
按各自的出資額比例承擔債權債務。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有限合夥人
______參與管理,______不參與管理,但______在本公司有工作並獲得報酬的權利,具體工資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八條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設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實施,實行一票否決制;
2、______方共同同意由______方作為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對企業運營有最終的決定權(但不包括企業的管理制度),但______方應充分聽取______方的意見,在______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
第九條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甲、乙、丙、丁)同意:
1、處分合夥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第十條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實行一票否決制;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無論是否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都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對內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自願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2、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3、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三)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第十三條退夥程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6、股東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財務結算後才能退股。
7、股東退股所退還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財務利潤為準。
8、財務核算應以稽核公司內部賬簿為準。
第十四條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夥人必須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十五條協議解除
1、任何一方合夥人違反本合夥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四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人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夥期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七條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夥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的盈餘,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同債務後,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卹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餘,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後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登出登記。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甲、乙、丙、丁)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甲、乙、丙、丁)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受損失或者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甲、乙、丙、丁)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九條宣告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宣告和保證:
1、合夥人(甲、乙、丙、丁)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夥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檔案、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條保密
協議各方(甲、乙、丙、丁)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年。
第二十一條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以上協議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現對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丙、丁四方協商不成一致的,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補充協議
未盡事宜甲乙丙丁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乙方(蓋章):______丙方(蓋章):______丁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______簽訂地點:______簽訂地點: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2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廣告行業及團隊優勢,共同經營一家廣告公司,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共同分享經濟利益。現就共同經營廣告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1、合夥經營的廣告公司名字為:______。
2、經營場所與面積:80平方。
3、經營專案為廣告設計製作安裝。
4、因甲方原已經經營幾年,前期投資全是甲方出資。乙方現入夥則需補給甲方2萬元作為合夥出資資金補償。此資金因甲方已墊出,所以歸甲方所有,不屬於公司共同財產,但公司所有的物品則屬公司共同所有。
5、乙方入夥後。甲方所佔股份比例為:50%;乙方所佔比例為:50%。
6、乙方加入合夥後公司原有帳務一律歸零,甲方必須保證公司無負債,無欠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重新記帳,合作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均按股份比例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8、乙方和甲方合夥後,雙方共同經營,乙方負責管理經營事宜。若需再擴大經營或更換辦公場所,增加辦公裝置,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按股份比例出資進行更換。
9、合作經營中,如需聘請員工,員工工資、獎金分配,由經營管理負責人提議,合夥人審定。
10、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所佔股份為依據,年終進行分配。
11、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所佔股份為據,按比例承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3
合夥人:______
合夥人:______
合夥人:______
為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著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餘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資訊,較好的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四條合夥人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1)______,需要兩個人,工資支付200元/人/天。
(2)______,需要三個人,工資支付150元/人/天。
(3)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所有的車費和開支都由三人承擔。
2、盈餘分配,無論投資的多少,三人都一樣分配。
3、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三人分別承擔。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協議。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七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協議期滿,把所有的貨款、貨物全部算清。
第九條本協議正本壹式叄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合夥人:______合夥人:______合夥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日______月______年______日______月______年______日______月
合夥經營合同4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姓名),男(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姓名),男(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專案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5
XX,男,漢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簡稱甲方)
XXX,男,漢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簡稱乙方)
一、合夥組織名稱:其中味廚房,地址:______,合夥專案:______。
二、合夥方式:每人出資23萬元,共同經營管理
三、合夥機構及職責:
甲方作為酒店經理和合夥執行人具體負責人事聘用、後廚管理、經營思路、客源維護;
乙方作為副經理具體負責物品採購、財務管理、證照辦理、關係協調。
前期裝修期間共同負責、合理分工。
四、投資
1、投資方式及數額
投資姓名投資方式投資數額所佔比例
甲方現金23萬元50%
乙方現金23萬元50%
2、出資日期
甲方分三次付清,其中每次應支付的數額及日期為:截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雙方認可甲方已向酒店投資15萬元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應再投資4萬元;剩餘4萬元在酒店開業後10日內投資到位。
乙方分三次付清,其中每次應支付的數額及日期為:截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雙方認可乙方已向酒店投資15萬元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應再投資4萬元;剩餘4萬元在酒店開業後10日內投資到位。
五、勞動管理:具體勞動管理規章制度的制訂和落實由甲方負責。
六、財務管理:具體財務管理規章制度的制訂和落實由乙方負責。
七、盈利分配及虧損負擔
1、利潤分配:甲、乙雙方在扣除成本和合理開支並留足下月流動資金後,按照投資比例對當月所獲得的利潤進行分配。
2、虧損負擔:甲、乙雙方承認在合同簽訂前因裝修酒店所產生的個人債務由各人承擔,酒店開業後因經營不善所產生的虧損由雙方按照投資比例在當月進行彌補和分擔。
八、合夥期限:自合同簽定之日起2年。
九、退出合夥的條件:經對方同意協商一致或者因不可抗力一方不能承擔合夥義務。
十、合夥期滿後的財產處理:如雙方仍同意繼續合夥經營再另行簽訂合夥協議;如一方不同意繼續經營,應當在十日內對酒店價值進行評估,並按照合夥期滿時酒店評估價格值的一半在評估後十日內支付給對方;如雙方均不同意繼續經營可以按照酒店轉讓價格進行平均分配。轉讓不成時造成損失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承擔。
十一、違約責任
1、構成違約的行為:違反以上條款中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行為均視為違約。
2、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違反投資約定不能按期投資,造成酒店不能正常經營的,應當承擔應投資餘額5%的違約金。
3、賠償金的計算方法:違反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造成協議無法履行時,應當賠償對方全部投資款。
4、免責條件:不可抗力造成酒店無法繼續經營。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均同意凡因本協議條款發生糾紛提交鄭州仲裁委員會裁決。
本協議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合夥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6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友好、互助的原則,簽定本入股合同。甲乙雙方均得按以下條款執行雙方職責,履行此約:
一、入股時間: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年。
二、入股方式:
乙方以現金股/技術股方式入股。
三、入股金額:
乙方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元,計______股;技術股摺合人民幣______元,計______股。
四、入股金資產計算:
按人民幣______元為總資產(以簽約當日核算計),共計100股(此為原始股)。
甲方佔______股,乙方______佔股。
五、分紅:
1、每月______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
2、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
六、退股、中途退股:
1、乙方技術股屬虛擬財產,不參與退股計算;
2、由於本協議是資金入股合作,所有權在甲方,為防不測在企業無法正常運轉情況下,為了保證乙方投入股金不受影響,以甲方______作為乙方投資風險保證金______折舊後折價給乙方予以賠償______元的入股金。
3、公司處於盈利狀況時,乙方按以下方式退股:
a、合同到1/3時;按當時入現金股金額之1/3退還,已分紅利亦按1/3計算。
b、合同到2/3時;按當時入現金股金額之2/3退還,已分紅利亦按2/3計算。
c、合同到期時;按退股當時(日)之前12個月之平均純利潤乘以18個月,作為總資產計算標準,再按現金股股數退還。
七、純利潤:
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體裝置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
八、其他:
1、乙方在與甲方合同期內,不得與任何人在______區域內做任何營利性投資。
2、乙方在合同期滿後,若未續約,則在合同期滿後,一年內,不得在當地開設______。
3、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4、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九、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同意後更正。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分合同同時具有法律效應。雙方方式爭議可在人民法院訴訟或合同簽訂所在地仲裁解決。
十二、補充內容:
甲方:______乙方:
代表人:______代表人: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簽約地點: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7
合夥方(甲):______
合夥方(乙):______
合夥方(丙):______
雙方經一致協商,決定共同投資________奶茶店事業,本著公平、自願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方:
合夥方(甲):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
合夥方(乙):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
合夥方(丙):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
二、合作店的名稱和經營場所:
1、合作名稱:______。
2、合作地區:______。
三、工商、稅務等部門註冊登記:
介於工商、稅務等機關的註冊規定只能由一人擔任法人代表,經雙方協商決定由_________擔任註冊法人代表,但實際上________奶茶店所有資產和經營權由合夥人三方共同所有。
四、出資方式和繳付比例:
1、合夥三方均以現金出資入夥,共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出資金額:
合夥方(甲)出資: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合夥方(乙)出資: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合夥方(丙)出資: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五、利潤分配和虧損處置:
合夥三方盈利、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各佔三分之一。
六、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___年(__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到期如雙方自願可續約。
七、入夥和退夥:
1、不允許第四者入夥。
2、三方如有一方退夥,需提前三個月通知另兩方,並說明退夥理由;有關事項共同協商達成一致,如有異議向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八、解散與清算:
1、如遇下列情況之一,可解散:
(1)三方協議解散。
(2)合同到期。
(3)虧損到無法正常經營。
(4)國家政策性解散或不可抗力的因素。
2、如解散,合夥三方按1:1:1的比例分配資產、利潤和承擔債權、債務。
九、違約責任:
如有一方(或兩方)違反以上任何一條約定,違約方需賠償給另兩方(或一方)因違約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下的申請本地法院受理解決;本合同壹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三方簽字(或蓋手印)生效;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應。
合夥方(一):______合夥方(二):______合夥方(二):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8
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雙方合夥經營______專案一事達成如下協議,以______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夥專案及主營地
1、合夥專案:_________________
2、主要經營: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出資金額、方式。
1、甲乙雙方均以貨幣出資,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佔總出資額的%;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佔總出資額的______%
2、雙方的出資,應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三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部分,甲乙按各自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四條入夥、退夥、出資額的轉讓
1、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甲乙雙方的書面同意;承認本夥協議,並簽署合夥人共同擬定的合夥協議。
2、退夥:
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出資額的轉讓
甲乙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出資額,甲乙任何一方對外轉讓出資額的,必須經過另外一方的同意,另外一方不同意的,必須購買該出資額,另一方不同意轉讓出資額的,又不購買該出資額的,按退夥處理。
第五條合夥人權利
1、參與合夥事務的管理。
2、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六條合夥的終止清算。
1、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的,經清算債權債務後,合夥事項終止。
2、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雙方各自的出資比例分配。
3、清算時如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雙方各按各自的出資比例承擔。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甲乙雙方由於承擔連帶責任,一方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另外一方追償。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方未經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轉讓或抵押其財產份額的,其行為無效,可按退夥處理,並且應當承擔由此給他人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與合夥有關事項發生爭議的,由雙方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______人民法院管轄並裁決。
第九條其他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名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9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充分協商,就下列物業售/租中介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合作事項:
甲乙雙方同意合作將下列物業售/租予客戶:
1、物業名稱:(該物業由______方提供)。
地址:____________。
2、方同意負責協助租賃/買賣雙方辦理有關該物業租賃/買賣之全部手續。
第二條中介費分配及支付:
(一)如上述交易成功,甲乙雙方按下列______方法收取、分配中介費。
1、甲方收取相當於成交房價的______%作為中介費。
乙方收取相當於成交房價的______%作為中介費。
(本項適用於物業買賣中介合作事項,上述中介費以雙方出具之有關發票為準)
2、甲方收取相當於______月房租的______%作為中介費。
乙方收取相當於______月房租的______%作為中介費。
(本項適用於物業租賃中介合作事項,上述中介費以雙方出具之有關發票為準)
3、甲乙雙方各自收取的中介費之和即為該交易的總佣金,甲乙雙方以總佣金為基礎分配各自在合作事項中應得的報酬份額,甲方應得總佣金的______%,乙方應得總佣金的______%。
(二)如成交後,無論由於業主或客戶違約所造成交易終止,按租/售合同規定中介應得賠償的,對賠償款甲乙雙方按本條第(一)款第______項約定的比例分配。
(三)合作一方收取的中介費如超出合同規定其應得的份額,應將超出的款項在取得中介費後______天內退還給另一方,否則負相應違約責任。
(四)甲乙雙方每______月/季/年度進行中介費的結算,並按本條第(一)款約定的分配方法進行結算。
第三條雙方義務:
1、甲乙雙方均不得在沒有透過對方的情況下與對方提供的客戶、業主聯絡或成交,否則負相應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不得將上述客戶、業主之資料轉透露給他人或與第三方合作成交該物業,否則負相應違約責任。
3、甲乙雙方均應出示有效、真實的發票,不得在發票等相關單據上弄虛作假,否則負相應違約責任。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第三條1款約定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相當於______個月租金或相當於樓價______%的金額作為違約金。上述款項須於實際實施違約行為(無須實際成交)之日起______天內支付,否則按每日______%計算滯納金。
2、任何一方違反第三條2款約定的,違約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3、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第三條第3款的規定在發票等相應單據上弄虛作假的,按單據金額的______%由違約方自另一方提出相應證據之日起______天內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逾期支付按本條第1款計算滯納金。
4、任何一方如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本協議第二條第4款的規定交出相應款項,滯納金的支付按本條第1款的規定計取。
第五條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合同終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已按約定履行完畢而自然終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違約(包括因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為)而終止;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二)如出現本條第一款第三項情況而終止本合同的: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除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外,另須按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由於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並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守約方依據本款規定解除本合同,並不影響其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的權利。
4、甲方依據本款第1項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可以按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式尋求救濟(例如尋找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而發生的額外費用。
第七條保密條款
1、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秘密、技術資料、圖紙、資料、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戶的資訊及其他資訊等)負保密責任,並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資料和資訊,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除外。
2、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洩密方應按的______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其他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其他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3、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八條免責條款
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縣級以上政府機關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檔案。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2、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
4、本合同及其相應附件從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及其相應附件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其他約定:______。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或授權簽約人):______(或授權簽約人):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聯絡電話:______
合夥經營合同10
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簽訂本合夥協議,並自願就合夥協議的內容承擔法律和民事責任。
一、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雙方協商,由雙方投資經營,地址:沙河口區龍祥花園330號,經營面積______平方米,經營範圍:乾洗、皮革清洗保養等(具體以工商營業執照為批准的為準)。
二、合夥期限:本合同期限為20年。除本協議約定的終止情形外,期限屆滿自然終止。
三、出資方式、額度及利潤分配
1、本協議簽訂前,甲方已經投資人民幣50萬元。
2、經雙方協商,乙方需以現金及勞務方式進行投資,現金投資人民幣______萬元,在本協議簽訂時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同時,乙方應保證每天遵守合夥組織的工作時間正常上下班,並依照雙方的約定負責培訓新學員以及皮革的清洗保養業務。
3、經雙方協商,雙方出資比例各佔50%。雙方同意僅對合夥組織的淨利潤進行分配,淨利潤分配比例為1:1。在本協議簽訂後,該合夥組織開始經營之日起每滿一年進行一次利潤分配。
四、工資、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每月人民幣______元;
2、盈餘分配:以扣除全部經營成本(包含但不限於房租、各種日常費用、合夥人工資、工作人員工資、應繳稅款等)的淨利潤為分配基數,按雙方約定的比例及時間進行分配;
3、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承擔清償責任;
3、如果在經營期間發生虧損,不足以支付本條第一款中的房租、各種日常費用、工作人員工資、應繳稅費時,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共同承擔。
五、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的條件:須承認本合同;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需執行合同約定的履行出資義務及其他義務;
2、除名退夥。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事務執行人有權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未履行本協議第三條的義務,未按時按點上班超過三次的;
(6)違反本協議第八條之約定內容的。
除名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六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事務執行人
1、合夥人會議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耿長波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事務執行人根據情況決定;由合夥事務執行人公佈當月收支情況,研究下月合夥事務的具體安排。
(3)一般事項由合夥事務執行人決定,重大事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4)重大事項是指:更換合夥事務執行人;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2、合夥事務執行人
1、本合夥組織的事務執行人為耿長波。
2、合夥事務執行人的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決定加盟事務,對外簽訂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合夥組織的用人權利、開除員工的權利及員工的薪酬。
(5)管理合夥組織的財務及帳目。
(6)出售合夥組織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等。
(7)支付合夥債務。
第八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10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本合夥組織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終止:
(1)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2)合夥事務連續長期不能有盈利運營達______個月以上的。
(3)合夥事務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被相關部門吊銷。
(4)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人終止後的事項:
(1)經雙方協商推舉清算人,並邀請第三方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支付員工工資、支付所欠稅款、合夥人收取債權、清償合夥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先後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組織共同財產清償合夥組織債務,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投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糾紛的解決
雙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補充和變更。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附件為雙方的身份證影印件。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