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地產公司檔案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房地產公司檔案管理制度1
一、總則
本制度規定了本公司檔案資料的管理部門與收集與立卷、歸檔、保管、借閱、保密、銷燬等管理內容。
二、檔案的管理機構
(一)公司綜合辦公室是檔案管理部門,綜合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檔案的日常理工作,辦公室檔案員做日常具體工作。
(二)財務資料,技術資料,房屋銷售資料、合同資料、法律資料的原件分別由財務部、工程部、銷售部、綜合辦公司歸檔並儲存;工程技術資料由技術部負責歸檔;其餘資料原稿由公司綜合辦公室歸檔並儲存。
(三)各部門或個人視實際需要,經公司領導批准後可留存影本。
(四)辦公室檔案員主要工作職責 :
1. 制定或參與制定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
2. 對公司各部門檔案材料的歸檔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3. 做好公司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4. 提高檔案管理的水平和技術,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現代化、科學化。
三、檔案的收集與立卷
檔案的收集就是把分散的,以及散失到其他部門的各類檔案資料,按有關規定,整理立卷,集中到綜合辦公室進行歸檔。
(一)立卷的時間
凡已辦理完畢的具有儲存價值的各種檔案資料,均應在十日內整理並儲存,需移交綜合辦公室立卷的要在十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二)立卷的要求
1. 各部室設立兼職資料員,在規定的歸檔時間內,把整理審定完畢的檔案資料進行裝訂後,交綜合辦公室立卷歸檔;
2. 立卷時資料必須完整、真實、準確,請示和批覆的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須立在一起;
3. 立卷時應編制好案卷目錄,把檔案的作者、標題、日期等專案填寫清楚,概括而簡潔地擬寫好案卷標題,把案卷內容表達出來,裝訂整齊、牢固,填寫備考表;
4. 填寫案卷一律用碳素黑水筆或鋼筆,禁止用圓珠筆或鉛筆,字跡應清楚、準確;
5. 立卷應以各部門形成的檔案為主,根據檔案形成的特點,保持檔案的歷史聯絡,適當照顧檔案的儲存價值,使案卷能正確反映公司生產活動狀況和麵貌;
6. 立卷應以部門為主,結合其他特徵的方法組卷,把有密切聯絡的檔案組合在一起;
7. 立卷應把上級檔案與公司檔案,按保管期限和檔案年限分開立卷;
8. 檔案組成案卷後,卷內檔案應按照一定規律進行排列,系統地反映問題,做到查詢方便;
9. 各種實物檔案(獎品、獎盃、錦旗、獎章、證書、牌匾、饋贈品等)歸檔必須有原件,並保持其完好無損;
10. 聲像檔案攝錄必須詳細記錄事由、時間、 地點、主要人物、背景、攝錄者,歸檔聲像資料必須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四、檔案的歸檔
(一)凡公司發出的檔案,由綜合辦公室的檔案員收集並歸檔。
(二)當一項工作已完成時,由經辦人員將該項工作形成的全部檔案材料系統整理後,主動送交綜合辦公室檔案員歸檔。
1. 無論是內部檔案還是外來檔案資料,事情完畢後,一週內原稿統一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歸檔,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自行留存;
2. 管理性檔案材料應在辦理完畢一週內及時歸檔;
3. 專案證件辦理完畢後一週內歸檔,綜合辦公室負責督辦;
4. 工程圖紙、工程標書等專案檔案材料應在專案工程交付使用後及時歸檔,週期長的可分階段、單項歸檔;
5. 員工外出參加公務活動形成的檔案材料應在活動結束後一週內歸檔;
6. 會計檔案材料應由財務部門整理歸檔;
7. 變更、修改、補充的檔案材料、內部機構變動和員工調動、離崗時留在部門或個人手中的檔案材料、公司產權變動過程中形成的檔案材料應隨時歸檔。
五、檔案的保管
檔案保管工作應做到四不:不散(不使檔案分散),不亂(不使檔案互相混亂),不丟(檔案不丟失不洩密),不壞(不使檔案遭到損壞)。同時,應做好防火、防潮、防曬、防蟲、防損、防盜、防塵工作,以提高檔案的安全性,對破損檔案應及時修補。
六、檔案的借閱
(一)檔案只供本公司利用,一般不外借。如情況特殊,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查閱;
(二)各部室工作人員可直接查非密級檔案資料。公司重要檔案和有密級的檔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閱;
(三)檔案借閱者應負責檔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複製、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調換、抽取、汙損、加標註證,不得轉借;
(四)檔案一般不得借出綜合辦公室。如有特殊情況,可以作短期外借,但必須經有關領導批准。逾期不還者,檔案員要及時催還;
(五)借閱檔案須妥善保管,若有遺失,將根據檔案的價值和數量報公司領導批准後,責令其賠償一切損失。
七、檔案保密要求
(一)檔案員和借閱利用檔案的人員要樹立高度的政治責任心,加強保密意識,雙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二)有密級檔案只許在綜合辦公室查閱,不許帶離本室。有密級檔案複製時,需經公司總經理批准;
(三)有密級檔案只限歸檔人使用,其他人員利用需經公司總經理批准;
(四)公司員工在調離本公司時,需按綜合辦公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檔案材料,並退還所借檔案,經審查無誤簽字後,才能調離。檔案員調離,應由辦公室主任監督辦理,檔案交接之後,方能調離。
八、超期檔案的銷燬
(一)對超過儲存期限檔案,由檔案員登記造冊,經辦公室主任和檔案形成部門領導共同鑑定,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按規定銷燬;
(二)經批准銷燬的檔案,可單獨存放半年,經驗證確無保留價值時,再行銷燬,以免誤毀;
(三)銷燬檔案必須在指定地點進行,並指派專人監銷,嚴禁將銷燬的檔案作為它用,或作廢紙出售。檔案銷燬後,監銷人應在銷燬註冊上簽字。
房地產公司檔案管理制度2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公司各類檔案管理的規範性,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範圍:
公司的全部文書檔案、人事檔案、會計檔案、工程檔案。
第三條 管理許可權:
各相關部門
第四條 檔案的立卷歸檔:
1.行政檔案的立卷:
(1)立卷範圍:公司業務活動中的收文及批辦過程中的批辦材料;以公司名義發出的檔案(定稿、存本、附件);各種會議檔案及會議記錄;公司內部管理類檔案(日常工作中形成的計劃、總結、統計報表、規章制度等);公司內部形成的除人事、財務方面之外的其它請示、報告、批覆;公司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原件(工程部一份,由財務部門一份存檔及多餘份數綜合辦公室儲存;只有一份原件的,由財務部門儲存,其他報名儲存影印件,並在其上註明原件存放處);在工作過程中形成的'照片、錄音帶、錄影帶、計算機軟盤及光碟、工具類書籍;公司領導或部門經理外出參觀學習等活動帶回的文字、聲像、科技資料。
(2)有關部門須保留檔案原件時,綜合辦公室應儲存影印件,並在影印件上註明原件存放處。
2.工程檔案的立卷:
(1)立卷範圍:與工程相關的具有現實和長遠儲存價值的各類工程檔案資料(工程前期資料、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資料、裝置資料;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等)。
(2)工程部應派專人負責技術檔案的整理、立卷、歸檔工作,歸檔檔案資料必須完整、準確,經過系統整理、編目後由工程部負責人審查後歸檔。
(3)工程結束後,由工程部負責移交有關部門存檔。
第五條 檔案的保管:
1.凡公司在各類經營活動中形成的具有儲存價值的檔案資料,均應由各檔案管理有權部門進行收集、整理、立卷歸檔及甲常管理,其它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留存。
2.凡屬立卷歸檔的檔案資料,必須為原件,書寫格·式必須符合要求,書寫工具須為鋼筆或黑色碳素筆,且應保證其完整、齊全、分類清楚。
3.檔案管理實行一月一整理制度,所有歸檔檔案均應為已完成檔案。
4.各檔案管理有權部門的部門經理應定期對本部門全部檔案的保管及借閱登記狀況進行核查,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領導彙報,以便及時採取措施確保檔案的安全。
5.對破損和變質的檔案及時進行復制和修補。
第六條 檔案的借閱:
1.借閱檔案時需填寫《借閱登記表》;並不得將檔案帶離所在辦公室。
2.經領導批准後檔案被借出時,檔案管理人員應在該檔案的位置上,放一張代替卡,卡上應標明檔案卷號、借閱時間、借閱單位、借閱人姓名,以便按時催還,防止檔案丟失。
3.秘密檔案的借閱應由綜合辦公室主任在借閱登記表中籤字認可;機密檔案由檔案管理有權部門主管副總簽字認可;絕密檔案由公司總經理簽字認可後方可借閱。
4.保密性檔案原則上不得摘抄或影印,如確實需要時,應由檔案管理有權部門最高負責人在借閱登記表中籤字認可。
5.借閱檔案的部門和個人,必須妥善保管檔案資料,不得將其拆散,或進行塗改、勾劃、摺疊、抽頁等損壞性行為,也不得轉借他人使用。
6.借閱人歸還檔案時必須經檔案管理人認真檢查後方可進行銷號。
第七條 檔案的銷燬:
檔案銷燬由辦公室報請公司主管副總及總經理批准後執行,並須由公司指派專人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