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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高二文言文寡人之於國也原文及譯文

語文高二文言文寡人之於國也原文及譯文

  《寡人之於國也》是《孟子·梁惠王上》中的一章,是表現孟子“仁政”思想的文章之一。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語文高二文言文寡人之於國也原文及譯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語文高二文言文《寡人之於國也》原文

  梁惠王曰:“寡人之於國也,盡心焉耳矣。河內兇,則移其民於河東,移其粟於河內;河東兇亦然。察鄰國之政,無如寡人之用心者。鄰國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對曰:“王好戰,請以戰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棄甲曳(yè)兵而走。或百步而後止,或五十步而後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則何如?”

  曰:“不可!直(zhǐ)不百步耳,是亦走也。”

  曰:“王如知此,則無望民之多於鄰國也。”

  “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也;數(cù)罟(gǔ)不入洿(wū)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谷與魚鱉不可勝食,材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生喪(sāng)死無憾也。養生喪死無憾,王道之始也。

  “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yì)帛矣。雞豚狗彘(zhì)之畜(xù),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飢矣;謹庠(xiáng)序之教,申之以孝悌(tì)之義,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飢不寒,然而不王(wàng)(稱王)者,未之有也。

  “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檢,塗有餓莩(piǎo)而不知發,人死,則曰:‘非我也,歲也。’是何異於刺人而殺之,曰:‘非我也,兵也?’王無罪歲,斯天下之民至焉。”

  語文高二文言文《寡人之於國也》譯文

  梁惠王說:“我對於國家,(也算)是盡心啦!黃河以北遭遇荒年,就把那裡的百姓遷移到黃河以東,把黃河以東的糧食運到黃河以北;黃河以東遭遇荒年也是這樣。察看鄰國的君主主辦政事,沒有像我這樣用心的。但鄰國的百姓並不更少,我的百姓並不更多,為什麼呢?”

  孟子回答說:“大王喜歡打仗,請允許我用打仗比喻。咚咚地擊鼓進軍,兵器刀鋒已經相交撞擊,扔掉盔甲拖著兵器逃跑。有的人跑了一百步停下,有的人跑了五十步停下。憑藉自己只跑了五十步,而嘲笑他人跑了一百步,(您以為)怎麼樣呢?”

  惠王說:“不可以。只不過沒有逃跑到一百步罷了,這也同樣是逃跑呀!”

  孟子說:“大王如果懂得這個道理,那不必去期望您的國家的民眾比鄰國增多啦。”

  “不違背農時,糧食就吃不完(這句指在農忙季節不應讓人民為公家服役)。密網不進池塘捕魚,魚鱉就不會吃完(古時曾經規定,網眼在四寸[合現在二寸七分多]以下的為密網,禁止下池沼內捕魚)。按照季節砍伐樹木(指在草木凋落的時候,那時生長時節已過),那木材便用不完。糧食和魚鱉吃不完,木材用不完,這樣就使百姓對供養活人埋葬死者沒有什麼不滿。百姓對供養活人埋葬死者都沒有不滿,這就是王道的開端了。

  “在五畝(五畝:合現在一畝二分多)大的住宅田旁,種上桑樹,五十歲的時候就可以憑此穿上絲織品的衣服了。畜養雞、豬、狗等家禽、家畜(豚:小豬。彘:大豬),不要錯過繁殖的時節,七十歲的時候就可以吃到肉了。百畝的耕地,不要耽誤它的生產季節,數口人的家庭就不會有捱餓的情況了(數:幾)。認認真真地興辦學校教育,把孝敬父母的道理反覆講給百姓聽(庠序:學校,商(殷)代叫序,周代叫庠),頭髮花白的老人就不會揹著或者頂著東西奔走在道路上了。七十歲的時候都能穿衣吃肉,普通百姓餓不著、凍不著,能達到這樣的地步,卻不能統一天下而稱王的,是不曾有過的事。

  “豬狗吃人所吃的食物,(貴族們)卻不加制止,路上有餓死的人(官府)卻不知道開啟糧倉賑救災民,老百姓死了,就說:“‘這不是我的罪過,是年成不好造成的。’這種說法和拿著刀子刺人把人殺死後,卻說‘殺死人的不是我,是兵器’有什麼區別?王不要怪罪於年成,那麼,天下的百姓(指別的諸侯國的人)都會前來歸順了。”

  拓展閱讀:

  賞析

  這篇文章寫孟子同梁惠王的談話。當時各國為了要增產糧食和擴充兵員,都苦於勞動力不足,所以梁惠王要同鄰國爭奪百姓,採取了自以為“盡心”的措施,可是目的並沒有達到。孟子抓住了這個矛盾,指出梁惠王的“盡心”並不能使百姓歸順,同時提出自己的主張,只有“行王道,施仁政”,才是治國的根本辦法。全文可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第1段),提出“民不加多”的疑問。戰國時代,各諸侯國的統治者,對外爭城奪地,相互攻伐,“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對內殘酷剝削,勞役繁重,破壞生產力。這就造成了兵員缺乏、勞力不足。爭奪人力,成為各諸侯國統治者的當務之急。梁惠王提出“民不加多”的疑問之前,自詡“寡人之於國也,盡心焉耳矣”,然後以賑災救民為例,申說自己治國勝於“鄰國之政”,“河內兇,則移其民於河東,移其粟於河內;河東兇亦然”。從兩方面描述救災的具體措施。“察鄰國之政,無如寡人之用心者”,進一步突出梁惠王的自矜,為下文的“五十步笑百步”作鋪墊。“鄰國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梁惠王希望更多的民歸附自己,孟子正是利用梁惠王的這種心理來宣傳“仁政”思想並想引導他實行王道政治的。

  第二部分(第2-4段),分析“民不加多”的原因。孟子不直接回答“民不加多”的問題,而是用梁惠王熟悉的事例設喻,啟發對方,使對方容易接受。“王好戰,請以戰喻。”總提一句,然後舉出兩個逃兵“棄甲曳兵而走”的兩種情況。根據敗逃距離的遠近,提出“以五十步笑百步,則如何”的反問,進一步啟發,誘使對方在不知不覺中說出否定自己論點的話:“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最後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王如知此,則無望民之多於鄰國也”。這兩句忽然轉入正題,既回答了“民不加多”的原因,又揭示了五十步笑百步的寓意:梁惠王的“移民移粟”跟鄰國統治者的治國不盡心,實質上沒有什麼區別,只是形式上數量上不同而已。這裡暗示著梁惠王搞小恩小惠並不能使民加多,要使民加多,必須施仁政、行王道。於是文章就自然而然地由第二部分過渡到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第5-7段),闡述了孟子“仁政”的具體內容──使民加多的根本措施。

  第5段闡述“王道之始”的道理。孟子認為,合理地發展生產,使老百姓“養生喪死而無憾”是實行仁政的開端,也是使民加多的初步措施。“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三組排句,提出了發展生產的三種措施,以及採取這些措施後所產生的效果。連用“不可勝……也”的句式,給人以吃不完、用不盡的感覺,大大增加了文章的說服力和感染力。接著又用“谷與魚鱉不可勝食,材木不可勝用”來小結前三組排句,又以這個結論為前提推出新的'結論:“王道之始也。”作者在這裡把三層意思、三方面的內容緊緊聯絡在一起,並把“使民加多”的問題跟行王道緊密聯絡起來。

  第6段,闡述王道之成的道理。這一段,孟子進一步提出教養百姓,使民心歸順的仁政主張,也是“使民加多”的根本措施。“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飢矣。”這三組排句又提出了發展生產的三種措施,以及採取這些措施後所產生的效果。這三種措施與上文的三種措施相比,顯然前進了一步,具有更強的主觀能動性。孟子不僅主張養民,還主張教民:“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作者在這裡連用四組排句,把自己的主張層層鋪敘,渲染得有聲有色,為梁惠王展現出一幅美好的前景。然後用“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飢不寒”兩句承上啟下,順理成章地得出“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的結論,與前文“王道之始也”相呼應。

  第7段,闡述使民加多應有的態度。孟子批評統治者的虐政,從反面證明自己主張的正確。前兩段已經把行王道的道理講得十分透徹,這一段照應文章的開頭。梁惠王口口聲聲說“於國盡心”,可是“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檢,塗有餓莩而不知發”,哪裡談得上“盡心”呢?“狗彘食人食”和“塗有餓莩”形成鮮明的對比,深刻地揭示了當時社會的不平等。接著作者針對統治者歸罪於歲的推諉,運用比喻進行駁斥:“塗有餓莩”歸罪於年成不好,如同“刺人而殺之”歸罪於武器一樣荒唐,害民的不是荒年而是統治者的虐政。最後兩句,“王無罪歲,斯天下之民至焉”,言簡意賅。不歸罪於年歲,而是要反省自己,革除虐政,施仁政,行王道,使百姓住有房,耕有田,吃飽穿暖用足,接受教育,懂得禮義,才能使他們歸服。“斯天下之民至焉”回答了開篇梁惠王提出的“民不加多”的疑問。

  註釋

  1. 梁惠王: 戰國時期魏國的國君,姓魏,名罃。魏國都城在大梁,今河南省開封市西北,所以魏惠王又稱梁惠王。

  2. 寡人:寡德之人.是古代國君對自己的謙稱。

  3. 焉耳矣:焉、耳、矣都是句末助詞,重疊使用,加重語氣。

  4. 河內:今河南境內黃河以北的地方。古人以中原地區為中心,所以黃河以北稱河內,黃河以南稱河外。

  5. 兇:穀物收成不好.荒年。

  6. 河東:黃河以東的地方。在今山西西南部。黃河流經山西省境,自北而南,故稱山西境內黃河以東的地區為河東。

  7. 粟:穀子,脫殼後稱為小米,也泛指穀類。

  8. 亦然:也是這樣。

  9. 無如:沒有像……。

  10. 加少:更少。下文“加多”,更多。加,副詞,更、再。

  11. 好戰:喜歡打仗。戰國時期各國諸侯熱衷於互相攻打和兼併。

  12. 請以戰喻:讓我用打仗來做比喻。請,有“請允許我”的意思。

  13. 填:擬聲詞,模擬鼓聲。

  14. 鼓之:敲起鼓來,發動進攻。古人擊鼓進攻,鳴鑼退兵。鼓,動詞。之,沒有實在意義的襯字。

  15. 兵刃既接:兩軍的兵器已經接觸,指戰鬥已開始。兵,兵器、武器。既,已經。接,接觸,交鋒。

  16. 棄甲曳兵:拋棄鎧甲,拖著兵器。曳,yè,拖著。

  17. 走:跑,這裡指逃跑。

  18. 或:有的人。

  19. 以:憑著,藉口。

  20. 笑:恥笑,譏笑。

  21. 直:只是、不過。

  22. 是:代詞,這,指代上文“五十步而後止”。

  23. 無:通“毋”,不要。

  24. 不違農時:指農忙時不要徵調百姓服役。違,違背、違反,這裡指耽誤。

  25. 谷:糧食的統稱。

  26. 不可勝食:吃不完。勝,盡。

  27. 數罟不入洿池:這是為了防止破壞魚的生長和繁殖。數,cù,密。罟,gǔ,網。洿,wū,深。

  28. 鱉:biē,甲魚或團魚。

  29. 斤:與斧相似,比斧小而刃橫。

  30. 時:時令季節。砍伐樹木宜於在草木凋落,生長季節過後的秋冬時節進行。

  31. 養生:供養活著的人。

  32. 喪死:為死了的人辦喪事。

  33. 憾:遺憾。

  34. 王道:以仁義治天下,這是儒家的政治主張。與當時諸侯奉行的以武力統一天下的“霸道”相對。

  35. 五畝:先秦時五畝約合21世紀一畝二分多。

  36. 樹:種植。

  37. 衣帛:穿上絲織品的衣服。衣,用作動詞,穿。

  38. 豚:tún,小豬。

  39. 彘:zhì,豬。

  40. 畜:xù,畜養,飼養。

  41. 無:通“毋”,不要。

  42. 百畝之田:古代實行井田制,一個男勞動力可分得耕田一百畝。

  43. 奪:失,違背。

  44. 謹:謹慎,這裡指認真從事。

  45. 庠序:古代的鄉學。《禮記?學記》:“古之教者,家有塾,黨有庠,術有序,國有學。“家”,這裡指“閭”,二十五戶人共住一巷稱為閭。塾,閭中的學校。黨,五百戶為黨。庠,設在黨中的學校。術,同“遂”,一萬二千五百家為遂。序,設在遂中的學校。國,京城。學,大學。庠,xiánɡ。

  46. 教:教化。

  47. 申:反覆陳述。

  48. 孝悌:敬愛父母和兄長。悌,tì。

  49. 義:道理。

  50. 頒白:頭髮花白。頒,通“斑”。

  51. 負戴:負,揹負著東西。戴,頭頂著東西。

  52. 黎民:百姓。

  53. 王:這裡用作動詞,為王,稱王,也就是使天下百姓歸順。

  54. 未之有:未有之。之,指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飢不寒,然而不王者”。

  55. 食人食:前一個“食”,動詞,吃;後一個“食”,名詞,指食物。

  56. 檢:檢點,制止、約束。

  57. 塗:通“途”,道路。

  58. 餓莩:餓死的人。莩,piǎo,同“殍”,餓死的人。

  59. 發:指開啟糧倉,賑濟百姓。

  60. 歲:年歲、年成。

  61. 罪:歸咎,歸罪。

  62. 斯:則、那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