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宋庠傳文言文原文及譯文解析
宋庠,字公序,安州安陸人,後徙開封之雍丘。天聖初,舉進士,開封試、禮部皆第一。時親策賢良、茂才等科,而命與武舉人雜視。庠言:“非所以待天下士,宜如本朝故事,命有司具飲膳,斥武單人令別試。”詔從之。密州豪王澥私釀酒,鄰人往捕之,澥紿奴曰:“盜也。”盡使殺其父子四人。州論奴以法,澥獨不死。宰相陳堯佐右澥,庠力爭,卒抵澥死。帝遇庠厚行且大用矣庠初名郊李淑恐其先己以奇中之言曰宋受命之號郊交也合姓名言之為不祥帝弗為意他日以諭之因改名庠。寶元中,以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庠為相儒雅,練習故事,自執政,遇事輒分別是非。未幾,以資政殿學士徙鄆州,進給事中。參知政事范仲淹去位,帝問宰相章得象,誰可代仲淹者,得象薦宋祁。帝雅意在庠,復召為參知政事。皇祐中,遷工部尚書。三年,祁子與越國夫人曹氏客張彥方遊。而彥方偽造敕牒,為人補官,論死。諫官包拯奏庠不戢子弟,庠亦請去。乃以刑部尚書知河南府,後徙許州,又徙河陽,再遷兵部尚書。數言:“國家當慎固根本,畿輔宿兵常盈四十萬,羨則出補更戍,祖宗初謀也,不苟輕改。”以司空致仕。卒,諡元獻。庠自應舉時,與祁俱以文學名擅天下,儉約不好聲色,讀書至老不倦。善正訛謬,嘗校定《國語》,撰《補音》三卷。天資忠厚,嘗曰:“逆詐恃明,殘人矜才,吾終身不為也。”沈邈嘗為京東轉運使,數以事侵庠。及庠在洛,邈子監麴院,因出借縣人負物,杖之,道死,實以他疾。而邈子為府屬所惡,欲痛治之以法,庠獨不肯,曰:“是安足罪也!”人以此益稱其長者。弟祁。
(節選自《宋史·宋庠傳》)
4.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帝遇庠厚/行且大用矣/庠初名郊/李淑恐其先/己以奇中之/言曰/宋/受命之號/郊/交也/合姓名言之為不祥/帝弗為意/他日以諭之因/改名庠
B.帝遇庠厚/行且大用矣/庠初名郊/李淑恐其先己/以奇中之/言曰/宋/受命之號/郊/交也/合姓名言之為不祥/帝弗為意/他日以諭之因/改名庠
C.帝遇庠/厚行且大用矣/庠初名郊/李淑恐其先/己以奇中之/言曰/宋/受命之號/郊/交也/合姓名言之為不祥/帝弗為意/他日以諭之/因改名庠
D.帝遇庠厚/行且大用矣/庠初名郊/李淑恐其先己/以奇中之/言曰/宋/受命之號/郊/交也/合姓名言之為不祥/帝弗為意/他日以諭之/因改名庠
5.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舉人”原指被薦舉的人,唐宋時指地方推舉赴京應科考者,明清時指在每年一次的鄉試中合格者。
B.“刑部”又稱“秋官”“憲部”,與吏、戶、禮、兵、工並稱古代六部,負責審定律令及稽核刑獄。
C.“河陽”中“河”專揩“黃河”,古人認為“山南水北為之陽”,故“河陽”指黃河北岸的某地區。
D.《國語》是我國最早的國別體史書,共二十一卷,分記周、魯、齊、晉、鄭、楚、吳、越八國事件。
6.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宋庠喜好讀書,文學名聞天下。他在府、部舉行的科考中表現優異,後考中進士;他到老讀書也不倦怠,並善於擅長考證書中的訛謬,曾撰寫過《補音》。
B.宋庠為官正直,遇事輒分是非。豪強王澥私自釀酒並騙奴僕殺人,面對宰相的袒護,宋庠據理力爭,終判王澥死罪;侄兒結交奸人被奏劾時,他擔責離職。
C.宋庠德才兼備,深得皇上重用。他為人生活儉約,為相氣度儒雅,不好聲色;他曾兩次任參知政事,第二次原本宰相推薦他弟弟宋祁,但皇上一 向認可宋庠。
D.宋庠天資忠厚,人稱其為長者。他終身不殘害別人,不恃才傲物;他不記恨侵害自己的`沈邈,並在沈邈之子杖打的欠物縣人死於道路一事上據實從寬處理。
7.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非所以待天下士,宜如本朝故事,命有司具飲膳。(5分)
(2)畿輔宿兵常盈四十萬,羨則出補更戍,祖宗初謀也,不苟輕改。(5分)
參考答案
4.D
詳細解析:注意句意,抓好常見的文言虛詞這些斷句標誌和主謂結構。正確標點:帝遇庠厚,行且大用矣。庠初名郊,李淑恐其先己,以奇中之,言曰:“宋,受命之號;郊,交也,合姓名言之為不祥。”帝弗為意,他日以諭之,因改名庠。
5.A
詳細解析:鄉試是每三年一次。
6.考點說明:考查歸納內容要點、分析概括文章內容的能力。能力層級為C級。
B
詳細解析:“侄兒結交奸人被奏劾”錯,根據原文“諫官包拯奏庠不戢子弟”,是宋庠被包拯奏劾。
7.考點說明:考查理解並翻譯文中的句子。能力層級為C級。
(1)這不是用來對待天下士人的方法,宜按本朝的先例,命令主管部門(官員)準備飲食。
詳細解析:否定判斷句、“所以”“故事”和“具”各1分,句子大意符合、通順1分。共5分。
(2)京師地區的守衛士兵平常要滿四十萬,剩餘的兵力就外調補充輪流戍邊,這是祖宗當初的謀略,不能隨便輕易改變。
詳細解析:“畿輔”“羨”“更戍”“苟”各1分,句子大意符合、通順1分。共5分。
特別強調:1.“關鍵詞”與“大意”不重複扣分;2.“大意”符合、通順即可給分。
參考譯文:
宋庠,字公序,安州安陸人,後來遷居開封雍丘。天聖(1023~1031)初年,舉進士,開封府試、試禮部都是第一名,當時仁宗親自考試策問賢良、茂才等科,而命令他們與武舉人混雜一起考察。宋庠說:“這不是用以對待天下士人的方法,宜按本朝的先例,命令有關部門準備飲食,斥退武舉人令他們另外考試。”仁宗下詔按他的建議辦。密州土豪王澥私自釀酒,鄰居前往捕捉他,王澥欺騙奴僕說:“他們是強盜。”叫奴僕殺死鄰居父子四人。密州官府按法律將奴僕判罪,唯獨王澥沒判死罪。宰相陳堯佐庇護王澥,宋庠據理力爭,終於王澥被判死罪。仁宗對待宋庠很看重,行將重用他。宋庠起初叫宋郊,李淑擔心他超越自己,以命運不好中傷他,上奏說:“宋,是朝廷接受天命的稱號;郊,就是交。把姓名合在一起來說是不吉祥。”仁宗沒有當作一回事,有一天,仁宗把這事告訴了宋庠,於是就改成現名宋庠。寶元年間(1038~1040 ),宋庠以右諫議大夫銜參知政事。宋庠任宰相文雅雍容,熟練通曉舊時的事,自從他執政,碰上事情總要分辨是非對錯。沒多久,宋庠以資政殿學士調職鄆州,升為給事中。參知政事范仲淹離開職位,仁宗問宰相章得象,誰是可以替代范仲淹的人,章得象推薦宋祁。仁宗向來在意宋庠,又召他任參知政事。皇佑年間(1049~1054),宋庠升工部尚書。皇佑三年(1051),宋祁的兒子與越國夫人曹氏的門客張彥方交遊。而張彥方偽造皇帝敕牒,替人補選官職,被判死罪。諫官包拯奏說宋庠沒能嚴格要求子弟,宋庠請求離職。
於是命宋庠以刑部尚書掌管河南府,後調許州任職,又調到河陽,再升兵部尚書。他多次說:“國家應當謹慎固守根本,京師地區的衛戍兵平常要滿四十萬,剩餘的兵力就外調補充輪流戍邊,這是祖宗當初的謀略,不能隨便輕易改變。”以司空職銜退休。去世後,諡號元獻。宋庠從應考舉人時,與宋祁以文章學問名揚天下,他生活節儉,不好聲色,讀書讀到老也不厭倦。他擅長考證書中的訛謬,曾校定《國語》,撰寫《補音》三卷。他天性忠厚,曾說:“叛逆狡詐、依恃神靈、殘害他人、恃才傲物,我終生不做呵。”沈邈曾任東京轉運使,多次以事侵害宋庠。宋庠在洛陽時,沈邈的兒子監管麴院,因把東西出借而縣人欠下東西,他用杖打人,人死在路上,實際上是由於其它的病所致。而沈邈之子為府吏所憎恨,府吏想要按法律從嚴處理他,唯宋庠不同意,他說:“這怎麼夠得上治罪呢!”人們根據這件事愈加稱他是年高有德的人。他的弟弟叫宋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