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寶繪堂記》原文及翻譯
蘇軾是北宋中期的文壇領袖,在詩、詞、散文、書、畫等方面取得了很高的成就。下面和小編一起來看看蘇軾《寶繪堂記》原文及翻譯。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原文:
君子可以寓意於物,而不可以留意於物。寓意於物,雖微物足以為樂,雖尤物不足以為病。留意於物,雖微物足以為病,雖尤物不足以為樂。老子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田獵令人心發狂。"然聖人未嘗廢此四者,亦聊以寓意焉耳。劉備之雄才也,而好結髦。嵇康之達也,而好鍛鍊。阮孚之放也,而好蠟屐。此豈有聲色臭味也哉,而樂之終身不厭。
凡物之可喜,足以悅人而不足以移人者,莫若書與畫。然至其留意而不釋,則其禍有不可勝言者。鍾繇至以此嘔血發冢,宋孝武、王僧虔至以此相忌,桓玄之走舸,王涯之複壁,皆以兒戲害其國,兇其身。此留意之禍也。
始吾少時,嘗好此二者,家之所有,惟恐其失之,人之所有,惟恐其不吾予也。既而自笑曰:吾薄富貴而厚於書,輕死生而重於畫,豈不顛倒錯繆失其本心也哉?自是不復好。見可喜者雖時復蓄之,然為人取去,亦不復惜也。譬之煙雲之過眼,百鳥之感耳,豈不欣然接之,然去而不復念也。於是乎二物者常為吾樂而不能為吾病。
駙馬都尉王君晉卿雖在戚里,而其被服禮義,學問詩書,常與寒士角。平居攘去膏粱,屏遠聲色,而從事於書畫,作寶繪堂於私第之東,以蓄其所有,而求文以為記。恐其不幸而類吾少時之所好,故以是告之,庶幾全其樂而遠其病也。
熙寧十年七月二十二日記。
[注] ①鍛鍊:打鐵
譯文:
君子可以把心意寄託在事物中,但不可以把心意留滯於事物中。如果把心意寄託在事物中,即使事物很微小也會很快樂,即使事物特異也不會成為禍害。如果把心意留滯在事物中,即使事物很微小也會成為禍害,即使是特異的事物也不會感到快樂。老子說:“繽紛的色彩使人目盲;動聽的音樂使人耳聾;豐美的食物使人口傷;騎馬打獵使人心發狂。”但是聖人並沒有因此而廢除這四樣東西,也是暫且用來寄託心意罷了。劉備有雄才大略,卻性喜織毛物。嵇康恬靜寡慾卻喜愛打鐵。阮孚狂放不羈卻喜愛蠟制的鞋子。這難道有什麼音樂美色和香氣嗎?但他們終生喜歡而不厭棄。
事物之中最可喜而且足以取悅於人而不足以移動人心的,莫過於書和畫了。然而到了那把心意留滯在書畫上而放不下的程度,那麼它的禍害就說不完了。鍾繇發展到因此吐血盜墓,宋孝武帝和王僧虔發展到因此互相猜忌;桓玄發展到打仗時還把書畫裝在船上帶在身邊,王涯發展到把書畫藏在夾牆內,都是由於小孩子玩的把戲害了他們的國家,害了他們的身體。這就是把心意留滯在事物中帶來的禍害。
原來我在年少的.時候,也曾經喜好這兩樣東西。家裡所有的都擔心失去,別人所有的又擔心不給我。不久就自我嘲笑說:我看輕富貴而看重書畫,看輕生死而看重書畫,豈不也是厚薄輕重顛倒錯誤,喪失自己的本心嗎?從這以後就不再那樣喜好了。看見喜歡的書畫雖然也想再收藏它,然而被人取走了,也不再感到可惜。就像煙雲從眼前閃過,百鳥的鳴叫從耳邊掠過,為什麼不愉快地接受它,等到消失之後就不再記掛它了呢?”。於是書畫二物就常常帶給我快樂而不會成為禍害。
駙馬都尉王君晉卿雖然是皇親國戚,但他牢記並遵循禮義,學習《詩》、《書》,經常與貧寒的讀書人比賽,平日裡也排斥精美的食品,棄絕遠離歌舞和女色,卻專心在書畫方面,又建了寶繪堂在私宅的東邊,用來儲蓄全部的書畫,並要求我寫文章來記錄這件事。我擔心他弄不好會像我年少時的愛好,所以寫這篇文章告誡他,希望可以使他真正得到快樂而遠離禍害。
熙寧十年七月二十二日記。
創作背景:
根據清人張伯行《唐宋八大家文鈔》,這篇文章作於熙寧十年(1077)七月二十日。當時蘇軾的好朋友、駙馬都尉王詵的家裡建造“寶繪堂”,收藏曆代書畫,請蘇軾寫一篇記文。在《烏臺詩案》“與王詵作寶繪堂記”曰:“熙寧五年內,鞏(指王鞏)言王詵說賢兄與他作《寶繪堂記》,內有‘桓靈寶之走舸(原文作“桓玄走舸”)王涯之複壁,皆留意之禍也。’嫌意思不好,要改此數句,軾答雲:‘不使則已’,即不曾改。”時間恐有誤,當以作於熙寧十年為是。[3][5]
整體賞析:
按照常規,寫營建一類的記文,往往要記其經營始末、結構規模、堂中陳設、堂外美景等等。然蘇軾為文從不肯囿於題目,就事論事,平鋪直敘。而常常是出入意料地在題目之外,生髮議論,闡述自己深刻的見解,抒發自己富於哲理的聯想。譬如這篇《寶繪堂記》,本是一篇記敘性的散文,但作者完全寫成了一篇議論文。
文章一開始就明白地提出了全文的中心論點:“君子可以寓意於物,而不可以留意於物。”“寓意於物”即寄情於物,“留意於物”即是沉溺於物。人生於世,須臾離不開外物。但人與物究竟是什麼關係,應該如何相處,這是古代哲人經常討論的問題。蘇軾這兩句話,深刻地揭示了人與物的關係。明白簡潔,發人深思,可謂“立片言而居要,乃一篇之警策”(陸機《文賦》)。接著說明為什麼要“寓意於物”,而不能“留意於物”。作者順勢而下,從道理上予以闡述:“寓意於物,雖微物足以為樂,雖尤物不足以為病。留意於物,雖微物足以為病,雖尤物不足以為樂。”用整齊對應的排比句,從正反兩方面闡明瞭論點。寄情於物,即是微賤之物也能成為人的快樂,即是最珍貴之物也不能成為人的憂患;相反,如果沉溺於物,即是微賤之物也能成為人的憂患,即是最珍貴之物也不能成為人的快樂。這些話看來平平常常,但實質卻極富哲理。蘇軾在立身處世上,受道家思想影響很深。《莊子》書中對人與物的關係問題,就反覆講道:“勝物而不傷” (《應帝王》),“不以物挫志”(《天地》),“不以物害己”(《秋水》)。莊子認為物同人相比,比人低賤,物應該受人支配,受人利用。物不應該成為支配人、奴役人的力量。但事實上,人們往往“以物易其性”(《駢拇》),“棄身以殉物”(《寓言》),人成了物的奴隸,喪失了應有的歡樂和自由。人要做到不為物所支配,蘇軾認為不應“留意於物”。也就是他在《超然臺記》中寫的:“以見餘之無所往而不樂者,蓋遊於物之外也!”就是要從一切物質利益束縛中超脫出來,把窮通、貴賤、得失、成敗,統統置之度外,這樣才能任性自適、隨緣自樂。這是蘇軾的深切體會,是他的處世哲學。在他的一生中處逆境而能安之若素,臨憂患而不顛倒失據,正是由於他正確認識了人與物的關係。
在理論闡述之後,又引老聃的話為證: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田獵令人心發狂。意思是說,華麗的服色、美妙的音樂、香甜的味道、縱馬引獵這些可供享受玩樂的外物,能傷害人的身心健康,敗壞人的品德。老子主張不要沉溺於享樂的外物。“然聖人未嘗廢此四者,亦聊以寓意於焉耳。”古代的聖人並未拋棄這四種可供享受的外物,只是藉以寄託情意。下面又舉劉備、嵇康、阮孚所喜好之物,這些物雖微細之物,但因為是“寓意於物”,所以“樂之終身不厭”,進一步闡發前面“寓意於物,雖微物足以為樂”的道理。
文章的第二節,一開始即指出:“凡物之可喜,足以悅人而不足以移人者,莫若書與畫。”寶繪堂是藏書、畫的地方,此一節緊扣題目。書畫可以使人娛悅,而不能改人的性情。欲抑先揚,文筆為之一頓。“然至其留意而不釋,則其禍有不可勝言者。”文筆忽然逆轉,指出即使是書畫,如果沉溺其中而不肯捨棄,也會給人帶來禍患。接著舉鍾繇、宋孝武帝、王僧虔、桓玄、王涯等人,留意於書畫,而“害其國”“兇其身”的事例以證明,進一步闡發前面“留意於物,雖尤物不足以為樂”的道理。
第三節,用自己的親身經歷和體會闡明中心論點。作者少時也喜愛書畫, “家之所有,惟恐其失之,人之所有,惟恐其不吾予也”。兩個“惟恐”,寫愛好之切、沉溺之深。但以後忽有所悟,認識到這種作法是“薄富貴而厚於書,輕死生而重於畫”,是“顛倒錯謬失其本心”,是以物損身,以物傷性,所以“自是不復好”。但也並非就完全捨棄,看見喜愛的書畫,也時時收藏,別人拿去也不可惜。作者用“煙雲之過眼,百鳥之過耳”為喻,說明其無足輕重。正因為作者對書畫只是採取‘‘寓意”而非“留意”的態度,所以書畫只能為作者帶來快樂,而不能成為憂患。
文章最後一節,敘寫王詵的人品、學問,不喜好聲色臭味,只喜好書畫,並建造寶繪堂以收藏之,求作者寫記文。作者“恐其不幸而類吾少時之所好,故以是告之,庶幾全其樂而遠其病也”。點明作記的緣由和目的。
這篇文章四節文字,緊緊圍繞著中心論點進行論證。先從理論上闡述,繼之以歷史人物的事實為例證,最後又用自己的親身體驗現身說法,使“可以寓意於物,而不可以留意於物”的中心論點牢固地樹立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