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鞏傳原文及翻譯
曾鞏(1019年9月30日—1083年4月30日),字子固,漢族,建昌軍南豐(今江西省南豐縣)人,後居臨川,北宋文學家、史學家、政治家。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曾鞏傳原文及翻譯,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原文:
曾鞏,字子固,建昌南豐人。生而警敏,讀書數百言,脫口輒誦。年十二,試作《六論》,援筆而成,辭甚偉。甫冠,名聞四方。歐陽修見其文,奇之。
中嘉v二年進士第。出通判越州,歲飢,度常平①不足贍,而田野之民,不能皆至城邑。諭告屬縣諷富人自實粟總十五萬石視常平價稍增以予民民得從便受粟不出田裡而食有餘。又貸之種糧,使隨秋賦以償,農事不乏。
知齊州,其治以疾奸急盜為本。曲堤周氏子高橫縱,賊良民,力能動權豪,州縣吏莫敢詰,鞏取置於法。章丘民聚黨村落間,號“霸王社”,椎剽奪囚,無不如志。鞏配三十一人,又屬民為保伍,使幾察其出入,有盜則鳴鼓相援,每發輒得盜。有葛友者,名在捕中,一日,自出首。鞏飲食冠裳之,假以騎從,輦所購金帛隨之,誇徇四境。盜聞,多出自首。鞏外視章顯,實欲攜貳其徒,使之不能複合也。自是外戶不閉。
徙洪州。會江西歲大疫,鞏命縣鎮亭傳,悉儲藥待求,軍民不能自養者,來食息官舍,資其食飲衣衾之具,分醫視診,書其全失、多寡為殿最。師徵安南,所過州為萬人備。他吏暴誅亟斂,民不堪。鞏先期區處猝集,師去,市裡不知。加直龍圖閣、知福州。南劍將樂盜廖恩既赦罪出降,餘眾潰複合,陰相結附,旁連數州,尤桀者呼之不至,居人懾恐。鞏以計羅致之,繼自歸者二百輩。福多佛寺,僧利其富饒,爭欲為主守,賕請公行。鞏俾其徒相推擇,識諸籍,以次補之。授帖於府庭,卻其私謝,以絕左右徼求之弊。福州無職田,歲鬻園蔬收其直,自入常三四十萬。鞏曰:“太守與民爭利,可乎?”罷之。後至者亦不復取也。
徙明、亳、滄三州。鞏負才名,欠外徙,世頗謂偃蹇不偶。一時後生輩鋒出,鞏視之泊如也。過闕,神宗召見,勞問甚寵,遂留判三班院。上疏議經費,帝曰:“鞏以節用為理財之要,世之言理財者,未有及此。”拜中書舍人。甫數月,丁母艱去。又數月而卒,年六十五。
鞏為文章,上下馳騁,愈出而愈工,本原“六經”,斟酌於司馬遷、韓愈,一時工作文詞者,鮮能過也。
譯文:
曾鞏,字子固,建昌南豐人。他從小就機智敏銳,十二歲時,曾嘗試寫作《六論》,提筆立成,文辭很有氣魄。到了二十歲,名聲已傳播到四方。歐陽修看到他的文章,十分驚異。
嘉v二年考中進士,出任越州通判。這一年發生了饑荒,他估計常平倉儲存的糧食不足以用來救濟,而鄉間的百姓,又不能都到城裡來購糧。曾鞏就張貼告示曉諭所屬的各縣,勸說富人如實申報自己儲存的糧食,共有十五萬石,讓他們將這些糧食比照常平倉的價格稍稍提高一點後賣給百姓。百姓得以就近方便地買到糧食,又不出家鄉,而且糧食有餘。曾鞏又讓官府借給農民種子,讓他們隨秋季的賦稅一起償還,使得農事沒有耽誤。
任齊州知州,他的管理以根治邪惡、迅速嚴厲地打擊盜賊作為根本。曲堤有個姓周的人家的兒子周高橫行驕縱,殘害良民,他的能力能夠影響當地的權貴和豪紳,州縣的官吏都沒有人敢去追究。曾鞏逮捕了他,處以刑罰。章邱有百姓在鄉村裡聚眾結夥,號稱“霸王社”,殺人劫財,劫奪囚徒,沒有一件不能如願的。曾鞏讓百姓組成保伍,讓他們偵察盜賊的行蹤,有盜賊就擊鼓傳遞訊息,相互援助,每次都能將盜賊擒獲。有一個名叫葛友的人,名列被追捕者之中,有一天,他到官府自首。曾鞏就招待他吃喝,送給他衣帽,給他配備了車馬和隨從,讓他四處誇耀。盜賊聽說了這件事,大多出來自首。曾鞏表面上看來是將此事到處張揚,實際上是想要離間分化那些盜賊,讓他們不能再糾合在一起。從此,齊州的人們連院門都不用關閉就可以安睡了。
調任洪州。適逢江西當年瘟疫大流行,曾鞏命令各縣鎮都儲存藥物以備需求。士兵和百姓生活困難不能養活自己的,就招來住在官舍,供應給他們飲食衣被等用品,分派醫生給他們治病。朝廷的軍隊征討安南,所經過的州要準備上萬人所需的物資。其他地方的官吏藉此機會橫徵暴斂,百姓難以忍受。曾鞏則事先分別處理好了大軍突然集結時的吃住問題,因此,軍隊離開後,城鄉的百姓都不知道。加直龍圖閣、任福州知州。南劍州將樂地方的盜匪廖恩被赦免向官府投降,餘下的部屬潰散以後又糾合在一起,暗地裡結成團伙,遍及各個州,一個尤其兇殘暴虐的盜匪根本不聽招降,當地百姓非常恐懼。曾鞏設計謀抓住了他,接著相繼出來自首的有二百多人。福州佛寺很多,僧侶認為佛寺的富饒有利可圖,爭著想做寺院主持,賄之事公然進行。曾鞏讓僧徒們共同推選主持,將推選的人記錄在冊,按次序補缺。在官府公開張貼文告,拒絕私下贈謝,來杜絕身邊人竊取賄賂的弊端。福州沒有職田,官府每年用賣園圃蔬菜來增加薪俸,太守自己收入常常三四十萬。曾鞏說:“太守與民爭利,怎麼可以?”就停止了這種做法,後來的官員也不再這樣獲取收入了。
調任明州、亳州、滄州知州。曾鞏負有才名,長期任地方官,社會上不少人認為他命運不濟,時運不佳。這一時期,朝廷的一批後輩晚生出人頭地,曾鞏對此看得很淡泊。他經過京城,神宗召見他,犒勞慰問十分寵幸,於是留下他在三班院當判官。他上疏議論經費問題,神宗說:“曾鞏把節約資財作為理財的關鍵,世上談論理財的,沒有說到這點的。”他被任命為中書舍人。幾個月以後,因母喪離職。又過了幾個月,曾鞏也去世了,終年六十五歲。
曾鞏寫文章,引古論今,縱橫捭闔,而且越寫越好。他的'寫作以“六經”為本,借鑑司馬遷、韓愈,當時善於寫文章的人,很少能超過他的。
推薦閱讀:曾鞏《刑賞論》原文及翻譯
原文:
《書》記皋陶①之說曰:“罪疑惟輕,功疑惟重。”釋者曰:“刑疑附輕,賞疑從重,忠厚之至也!”夫有大罪者,其刑薄則不必當罪;有細功者,其賞厚則不必當功。然所以為忠厚之至者,何以論之?
夫聖人之治也,自閨門、鄉黨至於朝廷皆有教,以率天下之善,則有罪者易以寡也;自小者、近者至於遠大皆有法,以成天下之務,則有功者易以眾也。以聖神淵懿之德而為君於上,以道德修明之士而為其公卿百官於下,以上下交修而盡天下之謀慮,以公聽並觀而盡天下之情偽。當是之時,人之有罪與功也,為有司者推其本末以考其跡,核其虛實以審其情,然後告之於朝而加其罰、出其賞焉,則其於得失豈有不盡也哉?然及其罪麗②於罰、功麗於賞之可以疑也,以其君臣之材非不足於天下之智,以其謀慮非不通於天下之理,以其觀聽非不周於天下之故,以其有司非不盡於天下之明也。然有其智而不敢以為果有其通,與周與明而不敢以為察也。必曰罪疑矣而過刑,則無罪者不必免也;功疑矣而失賞,則有功者不必酬也。於是其刑之也,寧薄而不敢使之過;其賞之也,寧厚而不敢使之失。
夫先之以成教以率之矣,及其有罪也,而加恕如此焉;先之以成法以導之矣,及其不功也,而加隆如此焉。可謂盡其心以愛人,盡其道以待物矣,非忠厚之至則能然乎?皋陶以是稱舜,舜以是治其天下。故刑不必察察③當其罪;賞不必予予當其功,而天下化其忠,服其厚焉。故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好生之德洽於民心。”言聖人之德至於民者,不在乎其他也。
及周之治,亦為三宥三赦④之法,不敢果其疑,而至其政之成也,則忠厚之教行於牛羊而及於草木。漢文亦推是意以薄刑而其流也風俗亦歸厚焉蓋其行之有深淺而其見效有小大也如此《書》之意豈虛云乎哉?
(選自《曾鞏集》)
【注】①皋陶(gāo yáo):舜帝時的一位賢臣,曾經被舜任命為掌管刑法的“理官”。②麗:施加。③察察:明辨,清楚。④三宥三赦:《周禮》中規定,一宥不識,二宥過失,三宥遺忘;一赦幼弱,二赦老耄,三赦愚蠢。
譯文:
《尚書》中記載皋陶的說法:“罪行輕重有可疑時,寧可從輕處置;功勞大小有可疑時,寧可從重獎賞。”解釋的人(指孔安國)說:處罰有可疑時要從輕處罰,獎賞有可疑時要從重獎賞,這是賞罰忠厚的到極點啊!(但是)那些犯了大罪的人,如果處罰輕就不一定能與罪行相抵;那些功勞小的人,如果獎賞重就不一定能與功勞相稱。然而為什麼還要做到賞罰忠厚到極點,用什麼來解釋它呢?
聖人治理天下,從家庭、鄉里到朝廷都有教化,來帶領天下的善行,那麼犯罪的人就會減少;從小事、身邊的事以至國家大事都有法度,來完成天下的事業,那麼立功的人就會增多。在上用聖神深邃美好的德行來做君主,在下用道德整飭清明計程車人做公卿百官,君臣相互匡助來想盡天下的謀慮,透過多方面聽取意見和觀察事物來辨明天下事情的真假。在那個時候,人們有罪行和功勞時,官吏透過推究事情的原委來考察它的經過,透過核查事情的虛實來詳知它的實情,然後把它稟告朝廷,加以懲罰、給予獎賞,那麼對於功勞和過失還會有遺漏嗎?然而當犯罪而加以懲罰,有功而加以獎賞時存在疑惑,憑藉君臣的才能不是不足以擁有天下的智慧,憑藉他們的謀慮不是不能通曉天下的道理,憑藉他們的見聞不是不周知天下的故事,憑藉他們官吏不是不能弄清天下的事情。然而擁有智慧卻不敢認為已經真正的瞭解,能夠詳盡清楚地瞭解卻不敢認為已經真正的洞察。一定會說,罪行有可疑而濫用刑罰,那麼沒有罪的人不一定能免於懲罰;功勞有可疑而沒有獎賞,那麼有功勞的人就不一定能得到酬報。因此,處罰的時候,寧可從輕處罰而不能處罰過重;獎賞的時候,寧可從重獎賞而不能錯失獎賞。
古時施行教化來帶領百姓,當他們有罪的時候,像這樣寬恕他們;古時制定法度來引導百姓,當他們沒有功勞的時候,像這樣給以厚賞。可以說是盡力行善去愛護他們,盡力行道去接納外物,不是忠厚到極點能這樣嗎?皋陶因此被舜稱道,舜因此治理好天下。所以懲罰不一定要明察他的罪行;獎賞不一定要厚賞他的功勞,天下的百姓已經被他的忠心所教化,被他的仁厚所折服了。所以說:“與其錯殺沒有罪過的人,寧可犯不合常法的過失,不事殺戮的德行與民心相合。”聖人的品德施於百姓,不在於其他(而在於忠厚)啊。
到了周朝統治的時候,也制定了三宥三赦的法令,不敢決斷有懷疑的事情,等到國家治理成功了,則忠直仁厚的教化推行到牛羊甚至草木。漢文帝也推行這一主張來減輕刑罰,隨著它的推廣,民風也迴歸仁厚了。推行的力度有輕重,而它的成效有大小,像這樣的話,《尚書》中的觀點難道是沒有根據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