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鞏《本朝政要策》
曾鞏(1019年9月30日—1083年4月30日),字子固,漢族,建昌軍南豐(今江西省南豐縣)人,後居臨川,北宋散文家、史學家、政治家。下面是《本朝政要策》詩文相關介紹,歡迎參考!
曾鞏《本朝政要策》
原文:
(宋)太祖之置將也,隆之以恩,厚之以誠,富之以財,小其名而崇其勢,略其細而求其大,久其官而責其成。
每朝必命坐,賜與優厚,撫而遣之。嘗令為郭進治第,悉用筒瓦①,有司言非親王、公主不得用之,上曰:“郭進控扼西山十餘年,使我無北顧憂,我視進豈減兒女耶?”趣作,無復言。此可謂隆之以恩矣。
取董遵誨於仇讎,取姚內斌於俘虜,皆用之不惑。郭進在西山,嘗有軍校訟其不法。上曰:“進馭下嚴,是必罪人懼進法,欲誣進以自免也。”使中人執以賜進,令詰而殺之。此可謂厚之以誠矣。
西北邊軍市之租,多賜諸將,不問出入,往往賞賚又輒以千萬。李漢超守關南,屬州錢七八萬貫,悉以給與,又加賜賚。漢超猶私販榷場②,規免商筭③。有以事聞者,上即詔漢超私物所在,悉免關征。故邊將皆養士足以得死力,用閒足以得敵情,以居則安,以動則勝。此可謂富之以財矣。
李漢超、郭進皆終於觀察使,所居不過巡檢使之名,終不以大將處之,然皆得以便宜從事。郭進在西山,上每遣戍卒,必諭之曰:“汝等謹奉法,我猶赦汝,郭進殺汝矣。”其假借如此,故郭進所至,兵未嘗小衄④。此可謂小其名而崇其勢矣。
夫寵之以非常之恩,則其感深;待之以赤心,則其志固;養之以關市之租,則其力足;小其名而不撓其權,則在位者有赴功之心,而勇智者得以騁。略其過則材能進,久其任而功利悉,自古用將之術,不易於是。太祖兼用之,內則吳越、閩海歲奉貢職,外則交州、高麗王請吏向北,而契丹修好之使,數至於闕庭。拱挹指麾,而天下一定,不知封疆之憂,蓋太祖用將之術如此,故養士少而蓄力多,操術簡而收功博也。(《本朝政要策》)
註釋:
①筒瓦:筒瓦一般用於殿、閣等建築物。
②榷場:徵收專賣稅的交易場所。
③商筭(suàn):商業賦稅。
④衄(nǜ):錯誤,失誤。
翻譯:
宋太祖當初任命將領的時候,施以厚恩,以真誠相待,給他們財物使其生活富裕,不使他們聲名顯赫而培養他們的威勢,不注重細節而看重其大略,讓他們長時間任職而考量他的功績。
每次朝會一定讓他們坐,賞賜物品都很豐厚,安撫完他們之後才送走。太祖曾經讓郭進建造府邸,全用筒瓦,有司(審查機關)說,不是親王、公主不能用筒瓦。皇帝說:“郭進守衛西山四十多年,讓我國沒有北方的憂患,我怎麼能把郭進看得連兒女都不如呢?讓他繼續修建,不要再說了!”這可稱得上用厚恩安撫將領了。
在仇人中提拔了董遵,在俘虜裡提拔了姚內斌,太祖重用他們而不懷疑。郭進在西山,曾經有軍校告他有違法行為。皇帝說:“郭進統馭屬下嚴厲,這一定是有罪的人害怕郭進的軍閥,想誣告郭進以使自己倖免。”讓親信的人抓住誣告者送給郭進,然他審問後處死。這可以稱得上以信任厚待屬下了。
西方、北方軍隊掌管的集市稅收,大部分都賞賜給各將領,皇帝不過問稅收收入,經常一次就賞賜幾千萬錢。李漢超受關南,皇帝把一州的錢七八萬貫全交給他,又另加賞賜。李漢超仍舊私自販賣,設立賭場,頒佈規定限制商人。有人把這些事情告訴皇帝,皇帝就下詔,李漢超私販東西在哪兒,全部免徵關稅。因此邊關將領保養士卒以效死命,閒散而足以防備敵情,讓他們居留而能得到安定,讓他們出征又能取勝。這可以稱得上賜予錢財讓他們富裕了。
李漢超、郭進的軍職都只到觀察使,官職沒有超過巡檢使,終究沒有任命為大將,但都授予他們自己做決定的權力。郭進在西山,皇帝每次派遣士卒都要曉諭他們:“你們要嚴格遵守法令,否則即使我赦免了你,郭進也可以殺你。”皇帝對將領授權到這個地步,因此郭進所到之處,兵卒不敢犯任何小錯誤。這可以稱得上不讓他們聲名顯赫而培養他們的威勢了。
對將領施以特別的寵信,將領感激至深;用真誠的心對待他們,將領的忠心就牢固;用邊關集市的`租稅養將領,將領有足夠的收入;不推崇他們的名望而不干涉其權力,則為將的人都希望建功立業,有才能的人得以施展。忽略他們的過失就可以提拔更多的人才,讓將領長久擔任同一職務就能明晰他的功勞,從古至今任用將領的原則,就是這樣。宋太祖把這些方法都用了,因此在國內吳越、閩沿海每年進貢請求封職,對外則交州、高麗請求派遣官吏教化,而契丹國派來的和平使者,多次到達朝堂。總之宋太祖用將的準則就是這樣,因此國家養兵少而蓄積的力量打,治理策略少而收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