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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招聘合同的範本

代招聘合同的範本

  一、什麼是合同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係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第三編規定。

  二、代招聘合同的範本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代招聘合同的範本,歡迎大家分享。

  代招聘合同的範本1

  甲 方:

  地 址:

  開 戶 行:

  帳 號:

  聯絡電話:

  乙 方:

  開 戶 行:

  帳 號:

  聯絡電話: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招聘人員,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單位簡介、招聘崗位職位描述、要求以及薪酬待遇等材料,填寫《客戶背景資訊調查登記表》(見附件);

  二、本次招聘崗位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

  招聘崗位填寫《委託招聘職位登記表》(見附件)。

  三、費用結算方式如下:

  (一)委託招聘服務費按委託招聘崗位逐個單獨進行核算,服務費標準詳見網站報價,具體數額以本合約為準,本次委託招聘服務費總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大寫)。

  (二)為使委託招聘服務順利開展,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作為乙方的委託招聘運作費用。

  (三)為使委託招聘服務順利開展,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支付乙方全部費用,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所付的委託招聘費用後,須在本協議期限內完成以下工作。

  (一)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後兩個個工作日內,在網站上釋出甲方的委託招聘資訊。

  (二)乙方在協議期內,按照甲方提供的《委託招聘職位登記表》,以各種方式為甲方尋覓所需人才,在 個工作日內至少一個職位推薦五名有意應聘且基本符合甲方招聘崗位要求的候選人。

  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選人的五個工作日內即應作出相應的取捨決定,並書面反饋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且不退還甲方所付的委託招聘費用。

  六、在協議期限內, 如甲方未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則

  (一)雙方可另行書面約定協議順延期。

  (二)雙方可終止協議時,乙方不退回委託招聘作費。

  七、乙方推薦候選人到甲方單位報到之日起十五天內,若甲方和候選人雙方都表示滿意,則本次委託招聘成功。如委託招聘不成功,乙方應繼續想甲方提供所需人才。

  八、委託招聘成功後,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與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錄用人員在報到之日起因個人原因在一個月內離開甲方單位,或因不能勝任工作崗位被甲方辭退,乙方應在2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另外合適人選。

  九、甲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六個月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單方錄用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否則視作委託招聘成功,向乙方雙倍支付委託招聘費用。

  十、保密

  (一)乙方應對所籤協議嚴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二)甲方應對所籤協議嚴格保密,在未得到乙方書面同意前不能對乙方推薦的候選人作任何調查。

  (三)甲方不得利用錄用人員盜取原錄用人員工作單位的商業秘密,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乙方配合甲方辦好錄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按正常的程式辦好離職手續,錄用人員在工作期間與甲方發生的各種勞動糾紛由甲方和該錄用人員按有關法律法規解決,乙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十二、協議附件經甲乙雙方蓋章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在執行本協議中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六十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五、本協議招聘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 年_____月____日止。

  十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及經辦人簽字後開始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

  經 辦 人: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蓋章) 經 辦 人: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招聘合同的範本2

  甲方: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招聘人員,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單位簡介、招聘崗位職位描述、要求以及薪酬待遇等材料,填寫《委託招聘單位登記表》(見附件);

  二、本次招聘崗位如下:(一)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

  招聘崗位詳細情況見《委託招聘單位登記表》(見附件)。

  三、費用結算方式如下:

  (一)委託招聘服務費按委託招聘崗位逐個單獨進行核算,服務費標準詳見網站報價,具體數額以本合約為準,本次委託招聘服務費總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大寫)。

  (二)為使委託招聘服務順利開展,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作為乙方的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用。

  (三)甲方在乙方所推薦的崗位候選人後報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候選人上班確認書反饋至乙方,並按《委託招聘單位登記表》中對應崗位的收費金額的%,即人民幣元(大寫)作為預付款。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所付的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後,須在本協議期限內完成以下工作,否則甲方有權要求退回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

  (一)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後兩個工作日內,乙方網站上釋出甲方的委託招聘資訊。

  (二)乙方在協議期內,按照甲方提供的《委託招聘單位登記表》,以各種方式為甲方尋覓所需人才,在1個工作日內至少一個職位推薦五名有意應聘且基本符合甲方招聘崗位要求的候選人。

  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選人的五個工作日內即應作出相應的取捨決定,並書面反饋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且不退還甲方所付的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用。

  六、在協議期限內,如甲方未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則

  (一)雙方可另行書面約定協議順延期。

  (二)雙方可終止協議時,乙方不退回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

  七、乙方推薦候選人到甲方單位報到之日起十五天內,若甲方和候選人雙方都表示滿意,則本次委託招聘成功,甲方應根據《招聘崗位一覽表》向乙方支付該崗位收費金額的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 元(大寫)。如委託招聘不成功,乙方退回第三條第(三)款約定的預付款。

  八、委託招聘成功後,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與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須約定違約金)。錄用人員在報到之日起因個人原因在一個月內離開甲方單位,乙方應在1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另外合適人選,如在15個工作日內未能提供合適人選,則退回後續費用的50%;因甲方單方面原因導致錄用人員在一個月內離開甲方單位,則不退回該崗位收取的全部服務費用。

  九、甲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六個月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單方錄用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否則視作委託招聘成功,向乙方雙倍支付委託招聘費用。

  十、保密

  (一)乙方應對所籤協議嚴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二)甲方應對所籤協議嚴格保密,在未得到乙方書面同意前不能對乙方推薦的候選人作任何調查。

  (三)甲方不得利用錄用人員盜取原錄用人員工作單位的商業秘密,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乙方配合甲方辦好錄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按正常的程式辦好離職手續,錄用人員在工作期間與甲方發生的各種勞動糾紛由甲方和該錄用人員按有關法律法規解決,乙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十二、協議附件經甲乙雙方蓋章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在執行本協議中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六十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五、本協議招聘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 年_____月____日止。

  十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及經辦人簽字後開始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代招聘合同的範本3

  委託方(簡稱甲方):

  受託方(簡稱乙方):

  甲方現委託乙方為其招聘就業人員,根據合同約定給予乙方相應的招聘工作費用,現雙方經自願、平等協商就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共識:

  第一條 委託事項

  1、乙方以甲方名義,按照甲方提交的代招崗位招聘簡章內容,為甲方代招相關人員。

  2、對成功透過面試的人員,甲、乙雙方簽訂合格人員確認單。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如實發布代招人員招聘簡章,所需代招人員的崗位要求、薪資待遇重要事項應內容完整、具體以及真實。

  2、若代招人員為成功透過面試,甲方可不支付乙方報酬。但乙方為此次代招活動所支付的必要費用,由雙方另行約定。

  3、甲方應自行組織與勞動者進行簽訂勞動合同事宜。

  4、甲、乙雙方在簽訂合格人員確定單後,當天可按合格確認人員的人數,以每人 壹佰元 人民幣支付乙方招聘工作費用。隨後如代招人員仍在崗工作,按每月每人 壹佰元 人民幣繼續支付乙方招聘工作費用。總共支付 叄個月 ,共 叄佰元 人民幣。

  5、甲方透過銀行轉賬或支付現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報酬。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照甲方代招人員招聘簡章中崗位要求、薪資待遇內容,釋出招聘廣告,不得擅自變更甲方的招聘要求。

  2、乙方不得故意向應聘人員隱瞞與甲方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如代招人員的崗位工資、保險福利等,以損害甲方利益。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可以單方撤銷委託,但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乙方報酬。

  第五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提交____市人民法院管轄。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招聘合同的'範本4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1日止(其中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