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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思想與大學生教育

《周易》思想與大學生教育

  《周易》是中華文化中的一朵奇葩。20世紀以來,隨著現代學術視野的開啟,學者們逐步突破傳統經學的藩籬,開始以新的思路和方法來解讀《易經》。

  中國傳統文化是飽含生命氣息的文化。《周易》講:“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象也者,像此者也”,“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周易繫辭傳》)。

  中華民族是一個具有創新精神的民族,中華傳統文化更是具有創新傳統的文化。文化創新,是社會實踐發展的必然要求,是文化自身發展的內在動力。《易經》作為中國傳統文化的四書五經之首,素稱“群經之首,百科之源”,是我國現存最古老的文化經典,也是中國傳統思想的主旋律,是中華文化中第一個具有理論形態的思想體系。周易文化就是充滿著創新精神的代表之一。用科學的態度對待和研究易學,取其精華,使其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發揮作用。《周易》是中華文化中的一朵奇葩。這部經典是中華文明中最具活力和創造力的思想文化資源之一,其影響貫穿整個中華文明史,遍及傳統文化的各個領域。20世紀以來,隨著現代學術視野的開啟,學者們逐步突破傳統經學的藩籬,開始以新的思路和方法來解讀《易經》,重新審視和評價易學發展史,肯定其歷史價值,取其精華去其糟粕,讓周易煥發新的光彩。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我們首先就要復興中國文化的經典。中國古代天人調諧思想、變易思想、合而不同思想都是我們今天對傳統文化進行創新的基因。中華民族是一個具有創新精神、創新傳統的民族,我們必須弘揚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精華為我所用,並構建今天的中國創新文化,從而推動國家創新發展。

  《周易》中富含切實可行的教育原則和操作方法。所有這些,都對我們今天從事大學生民族精神教育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作為當代大學生,學習《周易》具有必要性。

  “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出自《易傳·乾·象》;

  “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出自《易傳·坤·象》。

  一直以來,《乾》、《坤》兩卦都被公認為集中代表了《周易》的核心思想,所謂“子曰:乾坤其易之門邪?”“乾”象徵天,天行即日月星辰的執行及寒暑晝夜的變化。日月星辰執行不已,從不間斷,任何力量都無法阻擋,故名之曰健,指稱一種永恆運動變化的宇宙觀。所謂“健曰”,“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恆易以知險。”這是說,徹底的運動變化必能知險而克服之以達到恆易。因此,所謂自強含有克服艱險而不斷前進之意。君子,即中國人的理想人格,就應當以此為榜樣,效法天的剛健,不斷進取,奮發圖強,加強自身的道德修養,培養自強不息的精神,剛健有力,奮發向上,不畏任何艱難險阻。“自強不息,厚德載物”作為中華民族精神的精華,最終落實為一種健全人格的追求。它集剛健和柔順兩種不同特質於一身,標誌著人格發展上的一種辯證性。 “自強不息,厚德載物”造就了一代又一代傑出的中國人。而我們今天對大學生進行民族精神教育,歸根結底也就是塑造他們具備這種崇高的富有中國特色的人格形象。我國著名學府———清華大學將“自強不息、厚德載物”定為校訓,用意正在於此。

  《周易》高度關注教育問題,尤其關注高尚人格的培養,並作了不少精彩的論述,清晰地概括出道德教育與修養的一般原則。在提出民族精神的理想境界的同時,《周易》實際上也為我們指明瞭付諸實現的'道路。除散見於其他各處外,《蒙》卦對教育問題的探討最為集中、深刻。

  《易傳·蒙·象》雲:“山下出泉,君子以果行育德。”清儒王夫之解釋,“泉方出山,而放乎四海,無所止息,‘果’矣。曲折縈迴,養其勢以合小為大,‘育’也。君子之行成於勇決,而德資於涵養。勇決則危行而不恤利害,涵養則成章而上達天德。”依王夫之所言,“果行育德”意味著實踐的果敢與堅定,指人的道德修養應該像泉水由山中奔流而下,百折不回,積小成大、匯少成多,終成江河之勢而聚於大海一般,以善行的積澱而成就善人。實踐第一,應該被確立為民族精神教育的首要的根本原則。

  知行之辨,即理論與實踐孰先孰後的問題,是中國傳統哲學的重要課題。在《周易》看來,在道德修養上,首要的是勇於實踐,道德觀念必須在實踐中才能深化,道德人格只有在實踐中才能養成。我們培養大學生具有民族精神,最重要的也是讓他們從細微小事做起,在實踐中體會“自強不息,厚德載物”帶給自身以及環境的向善變化,日積月累以成人成己,實現自身和諧與社會和諧的完美統一。在現代大學教育中,維持學生主體地位與教師主導地位的必要張力,事關教育成敗。在《周易》中對此已有明確意識。“蒙”卦象顯示,泉掩山下雖受山石雜草所遮蔽,但終究會噴薄而出,蔚為洪流;正象徵了人有無限潛能,只要開發得當,必成大器。所以,卦辭說“蒙,亨”,亨就是亨通,就是肯定了人在教育中的主體地位,教育應建立在人的天性充分發揮的基礎上。當然,泉可善加引導而有水利之用,也可沖決農田禍害人間,為善為惡端賴引導之功。被教育者的主體性還體現為接受教育的主動性。卦辭說:“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真正意義上的教育是學生由於理論上的難題、生活中的困難求教於師,而非教師一廂情願將自己的觀點強加於學生。對於民族精神教育等德育工作來說,這一點尤為重要,必須拋棄過往那種單方面灌輸的教育模式,而應該創設情境、揭示難題,引發學生主動思考,最後由學生主動向教師求教,實現師生之間的“志應”即目標一致。學生有無求學的主觀能動性,是其學業成敗的關鍵所在。爻辭中說,“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就充分揭示了教育的主導性原則。“初筮告”,即解答難題應慎重,必須是在學生百思不得其解的狀況下,達到“不憤不啟”、“不悱不發”的程度,教師方可出手相助。對於態度不認真,懶於思考而完全依賴教師的學生,則不予幫助,強迫其自行探求解決之道,此即“再三瀆,瀆則不告”。由此,教師在民族精神教育過程中,可以透過鮮活生動的事例項證,激發學生的求知慾望和探索熱情,使他們“想學”、“願學”、“樂學”,最終抵達真理的殿堂。

  民族精神教育,以正面教育為佳,運用榜樣示範的力量來激發學生崇高的道德情感。所以,《易經·蒙·初六》爻辭說:“發矇,利用刑人。”“刑”即“型”的古字,有範鑄、模型、模範之意。幾千年文明培養了一大批“自強不息,厚德載物”的優秀中華兒女,他們必將垂範後世,指引當代青年大學生的成長。

  “在五千多年的發展中,中華民族形成了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團結統一、愛好和平、勤勞勇敢、自強不息的偉大民族精神。”這一論斷,正是對周易民族精神思想的繼承和發展。“蒙以養正”,教育是關鍵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