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周易》看周人的辯證思維
語言是人類抽象思維的工具,下面從《周易》的結構、內容和哲學思維三個層面進一步研究周代人的思維特點和規律,探尋周人早期的哲學辯證思維。
語言學思想時代緊密相連,是時代思潮的體現。《周易》中具有豐富的哲學思想,其中最深刻的就是辯證法,下面將從三個層面探尋周人的辯證思維。
一、六十四卦映照出的矛盾無處不在
矛盾具有普遍性,人類社會的矛盾無處不在,這一辯證思維早在四千多年前,周人就已經在生產生活中發現,我們從《周易》的卦象排列、內容等方面均可以發現周人辯證思維的痕跡。毛澤東從兩個方面論述了矛盾的普遍性,“其一是說,矛盾存在於一切事物的l展過程中;其二是說,每一事物的發展過程中存在著自始至終的矛盾運動。”《周易》的內容和結構也表現了矛盾的這兩個方面。
從《周易》的卦名上看,六十四卦就是一個發展過程。這個過程所反映的社會生產、生活和意識形態,表現為一種螺旋式的發展形態,是辯證的。以乾卦為例,初九是“潛龍勿用”,到上九就是第六爻“亢龍有悔”,指事物已經發展到了極致,那麼到“用九”,“見群龍無首”[2]就是回到了初九的狀態。乾卦借龍喻事,以龍的變化來象徵自然事物變化的規律,這是從自然界的植物生長期和凋落期取象的,闡述的也是一種迴圈變化。
再從結構上看,《易經》也體現了矛盾的普遍性特徵。結構性原則是研究社會系統的一個重要原則,在《易經》中,卦象所組合出來的影象,因為位置變化,會引起意義的變化。既重視單卦所代表的資訊,同時也重視單卦在重卦中所處的`位置,以及這個位置所代表的意義。既重卦象本身,也不會輕視卦象之間排列組合之間的關係。用卦象位置的交換來解釋不同或者完全相背離的兩兩相對的矛盾狀況。由於位置交換,而用來解釋政治形勢、人際關係乃至自然災害、建築結構等兩兩相對的矛盾的卦象,在《易經》中比比皆是。
二、“陰陽”交合展現出的對立統一
《繫辭傳上》一開篇就描述了幾組矛盾對立關係。“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剛柔斷矣。”[3]在這裡,“天地”、“尊卑”等都是常見的幾對矛盾。這裡“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則直接反映了周代人們的思想。
後人對“乾坤”的解釋,更多的是“天地”。《說文解字》中將“乾”解釋為“上出也”,“日始出光”。[4]古人認為日是陽精之氣所聚,日氣、雲氣、龍等,都是來源於此。而“坤”,本寫作“川”,“謂水流下注,下注者積陰為地。”將“坤”理解為下注之水也能夠與上出的日氣進行對應。而《象傳》中,對乾卦和坤卦的分別解釋也印證了上述對天地的猜想。對乾卦的解釋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5],坤卦的解釋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由天地之矛盾上升到君子做人處事、修身治國上的告誡。這就是將辯證法由自然界的矛盾引申到人類社會中來,進行對人的啟迪。
三、《周易》體現出天人合一的和諧統一思想
“天人合一”思想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思想觀念之一。在《周易》的上一部分,“天”是指與“地”相對的客觀存在,指自然狀態的空間位置。在《易經・繫辭》和《易經・說卦傳》中,“天”的含義更加豐富,“是故剛柔相摩,八卦相蕩,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日月執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7]從八卦到雷霆、風雨、日月、寒暑、男女,將形而上學的執行規律,貼近到了人們的日常生活。人們不再僅僅把“天”歸為具有神秘性質的自然現象,而是具有人性的一些特徵。
《周易》把“天”、“地”、“人”視為一個統一的整體,認為他們各自有自己的執行規律,也就是天道、地道和人道,即天、地、人三才之道。要看一個人的行為正確與否,就要看它是否順應了天地之道,這是在用“天道”來規範“人事”。周人承襲著殷人“我生不有命在天”[8]的思想,崇尚“天命靡常,敬德保民”。隨著人的主觀能動性的加強,春秋時期的人們動搖了對天道的崇拜。“天道遠,人道邇,非所及也,何以知之?”。對於人事,人們不再遵從天道的安排,“天”從高高在上的神轉變為了人類的朋友,“天之愛民甚矣”,《左傳》也曾記載“民之所欲,天必從之”,其實這裡的“天所欲”,也就是“民所欲”,天人合一在這裡到達了一個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