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拿錯信“誤”娶陸小曼名家故事
導語:徐志摩與陸小曼的故事世人皆知,筆者最近讀到臺灣版《不容青史盡成灰》(劉紹唐著)一書,內有一篇名為《從蔣復璁之逝談到徐志摩的感情世界》
徐志摩與陸小曼的故事世人皆知,筆者最近讀到臺灣版《不容青史盡成灰》(劉紹唐著)一書,內有一篇名為《從蔣復璁之逝談到徐志摩的感情世界》,涉及徐志摩的“陰錯陽差”拿錯信的往事,煞是令人品味。
蔣復璁(1898—1990),浙江海寧人,字慰堂,蔣百里之侄,徐志摩表兄,錢學森堂內兄。畢業於北京大學預科德文班,後赴德留學。1931年始任中央圖書館館長。1949年赴臺後繼任,凡三十二年。《徐志摩全集》(六卷本)由他與梁實秋主編,在傳記文學出版社出版。
先說蔣、徐兩家的關係:他們是硤石鎮上兩大望族,且聯姻。蔣復璁喊徐志摩父親為“申如七叔”。志摩在北京大學讀預科時就住在蔣百里家。徐志摩是蔣復璁長兄邁倫的朋友,也是他兒時玩伴之一。1916年徐志摩在天津北洋大學讀預科,蔣復璁也在天津讀中學。同鄉,又沾親,時有往來。次年,徐志摩轉入北京大學法科讀政治,蔣復璁也考入北京大學讀德文。後,蔣在松坡圖書館工作時,徐志摩就住在館內,並襄理事務,朝夕相處。因此,劉紹唐說蔣復璁對徐志摩短短一生“瞭如指掌”,此言恐不虛。不過,“慰堂先生是謙謙君子,又篤信天主,對志摩私生活點到為止,為親者諱,為賢者諱,講出來的與寫出來的,不及事實的十分之一”。
這“陰錯陽差”大概就是那十分之一的精彩之筆。
徐志摩(1897—1931)一生為四位女性所困:張幼儀、林徽因、凌叔華和陸小曼。徐與張系奉父命而結合,以仳縭告終。與林相見恨晚,是一廂情願。陸則是乘虛而入造成了事實夫妻。《不容青史盡成灰》作者劉紹唐認為,“僅有凌叔華本最有資格做徐的妻子、徐家媳婦的”。
1924年泰戈爾訪華,徐志摩侍奉左右。凌叔華是作為燕京大學學生代表去歡迎泰戈爾的,由此同時認識了徐志摩和後來成為其丈夫的陳西瀅。據說泰戈爾曾對徐志摩說過,凌叔華比林徽因“有過之而無不及”,而據蔣復璁說,“泰戈爾為愛護志摩,曾暗中勸徽因嫁予志摩不果”。林徽因名花有主,奈何,徐志摩感到惘然。那時,北京歐美留學生及部分文教人士每月有一次聚餐會,蔣復璁也因志摩的關係參加了。後將聚餐會擴大為固定的新月社(非後來的新月社),由徐志摩主持,來客可帶夫人。上世紀20年代社交公開已蔚然成風,林徽因、凌叔華和陸小曼夫婦都入盟成為新月社的常客。而陸小曼的夫君王賡是個敬業、勤勉之士,不大熱衷於遊樂,但有歐美風度,每遇志摩請邀遊樂之事,王賡往往說:“志摩,我忙,我不去,叫小曼陪你去玩吧!”徐志摩本是人見人愛的“大眾朋友”。他雙管齊下,與陸小曼、凌叔華同時交往並通訊。徐志摩對凌叔華的才貌很欣賞,他為凌叔華的第一部小說《花之寺》作序,是一生中唯一一次為人作序。他的處女詩集《志摩的詩》出版扉頁上的題詞“獻給爸爸”,就是出自凌叔華的手筆。他們兩人的通訊徐志摩的父親徐申如是知道並認可的。徐志摩1925年3月赴歐前,將一隻藏有記載他與林徽因、陸小曼關係的日記及文稿的“八寶箱”交給凌叔華保管,還戲言他出國若有不測,讓凌資此為他寫傳,大有託後之誠,可見“交情非泛泛” 可喻了。凌叔華也很豁達,在與徐志摩噓寒問暖的同時,也與陳西瀅音問不斷。其間,當陸小曼活躍于徐志摩的視線後,徐志摩漸為陸小曼的豔麗、熱情所融化。在那段時間內,徐志摩同時在兩個女人中周旋,總給人以吃了碗裡又惦著鍋裡的印象。喜劇,或曰悲劇也就緣此開場了。
1924年八九月間,志摩由印度回國,住在上海新新旅館,同時迭接凌叔華、陸小曼兩封信,某日“晨間申如七叔往看志摩,王受慶(王賡,陸小曼丈夫)亦同時往候。志摩深知其父喜歡凌叔華,希望他與叔華聯姻,故見申如七叔到來,即說:叔華有信。在枕邊將信交與父閱。王受慶跟著同看。志摩看受慶臉色大變,於是在枕邊一看,叔華的信仍在,拿給父親看的是小曼的信,他知闖了禍了,因為小曼寫得情意綿綿,無怪王受慶臉色變了,趕快起來,將叔華的`來信送與父親,將小曼的信取回。王受慶信已看完,出門走了”。(蔣復璁:《徐志摩先生軼事》,臺灣《傳記文學》第四十五卷第六期)序幕一拉開,以後的故事逼得角色們將劇情發展下去,很快便進入了高潮。數日後,陸小曼應徐志摩前信私約到上海,先住在蔣百里家中。王受慶當眾責詢小曼給志摩寫信一事。“雙方各不相讓,大吵一場,卒致離婚。”據蔣復璁說,他當時親睹這一切,曾勸王受慶接走陸小曼,“用意在調虎離山,庶志摩與王太太減少往還”。大出所料,以離婚告結。陸小曼與王受慶離婚後回北京,某日打電話給徐志摩,恰蔣復璁在徐志摩處閒話。小曼邀大家去她寓所茶敘。徐志摩約蔣復璁一道去。蔣未去。自此,徐、陸的關係急轉直上,“不久就結婚了”。誰也難否認,這封“陰錯陽差”的信把徐、陸逼到牆角,他們不得不快刀斬亂麻做出唯一的抉擇。後來,徐志摩親口對蔣復璁說:“看信這一件事是 ‘陰錯陽差’,他總認為王受慶與陸小曼離婚是因他而起,自有責任。”志摩也無愧男子漢,敢做敢當,他娶了陸小曼。王賡倒不愧是磊落的君子。“陰錯陽差”事件後,徐志摩赴歐避風頭。王賡到南京任職。陸小曼留居北京母家,王賡還託胡適、張歆海“更得招呼她點”。更有趣的是1926年10月,徐、陸結婚,給王賡發一喜帖,王賡竟還送一份禮品,不失君子之風。
假如,當然這只是假如,徐志摩那天不拿錯信的話,他的命運將又是怎樣呢?猜不透。但有一點很清楚,志摩不娶小曼,家中不會斷絕他的經濟支援,他也許不必到處兼課賺點小錢供陸小曼揮霍。再則,現在各類寫徐的傳記上,都說徐志摩乘飛機回滬,是探視小曼的病,旋匆搭便機返平聽林徽因講演而遭難。蔣復璁不首肯此說,他認為:“其南下真實之原因,因陳小蝶欲購百里叔在上海國富門路之房屋,志摩想賺點佣金以濟家用,誠可憐也!”徐志摩為五斗米折腰而斃命,真令人扼腕!
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遇難。12月6日北平追悼會後,於20日在上海舉行公祭。棺木運回老家硤石暫厝,次年春葬於硤石東山萬石窩。葬時匆匆,沒有立碑,只將胡適手書的幾個字放大寫在墓前水泥牆上。直至1946年春積鍇母子歸,葬其祖父申如先生於志摩墓旁時,方請同鄉大書家張宗祥題“詩人徐志摩之墓”,立碑。陳從周參加這一儀式。陳從周說:“所以延到後來才立碑,因等凌叔華所書碑文不就。”若干本徐志摩傳記千篇一律沿襲此說,連劉紹唐的文章也這樣認為。其實不然。
塵封的史料隨著斗轉星移,漸顯水面。筆者與凌叔華之女陳小瀅過從較密。小瀅把她的小學、中學時的同學吳令華介紹與我相識。吳令華是吳其昌的女兒,而吳其昌是徐志摩的表弟,他們的祖母是親姐妹。2004年2月,吳令華將《記凌叔華題徐志摩墓詩碑》一文寄給我一讀。我覺得這史料新鮮,且言之有據,不敢迷信正確與否,總覺得最起碼是一家之說,可供史家研究。於是我將其推薦給《文匯報》和香港《大公報》發表了。吳令華說,1933年夏,父吳其昌回硤石度假,徐志摩父親請他吃飯,託他請凌叔華為徐志摩題詩碑(實是催請)。這很自然,一徐、吳是至親,二吳其昌與陳、凌夫婦有誼。吳其昌因抗日被清華解聘後,到武漢大學任教,與陳西瀅是同事;凌叔華又曾為他的《散文甲稿》設計過封面,交情頗深。吳其昌在硤石便發快信致凌叔華,轉述徐申如的要求。讀劉紹唐的《徐志摩的感情世界》一文,查考凌叔華致胡適的二十五通訊和《胡適來往書信選》,關於凌叔華為志摩寫碑文一事有明確記載,覺得真實可信。凌叔華接到吳其昌催題墓碑的信後,過些時日,才題詞“冷月照詩魂”。
徐申如為何堅持獨請凌叔華題,凌叔華為何也樂意,這就不難看出徐申如“希望志摩和叔華聯姻”的本意和徐志摩與凌叔華之間那種“剪不斷,理還亂”的複雜情愫了。題寫什麼辭句為好,凌叔華是很慎重的。她曾於1933年1月31日致函胡適請益:“現在有一件事同你商量,志摩墓碑題字,申如伯曾來信叫我寫,好久未敢下筆。去夏他託吳其昌催我,我至今還未寫,因為我聽了幾個朋友批評所選‘往高處走’之句不能算志摩的好句。去年方瑋德他還提出那句‘我悄悄的來,正如我悄悄的去’(《別劍橋》)比這兩句合適,我想了也覺得是,近來更覺得‘往高處走’句有點符合‘往高處爬’‘往高枝兒飛’種種語氣,本來就有不少人以為我們的詩人是高貴閒人之類,如果刻上 ‘往高處走’句,必定有人譏笑這是詩人生前本如隨園的‘翩然一隻雲中鶴,飛來飛去宰相衙’了。我想了差不多一年,總想寫信同你商量商量,請你另找兩句……” 凌叔華也自謙說:“當然如果你們可以另找一個人寫,我也很願意奉讓,因為我始終都未覺得我的字配刻在石上。”
“冷月照詩魂”這塊碑後來確實立了。據吳令華說,她的表兄徐璇教授於上世紀70年代還鄉謁志摩墓,於下山時道旁發現它“橫臥泥中”。且美術史專家、吳其昌的連宗兄弟吳甲豐也見過。他倆還共同讚賞凌叔華將林黛玉的“冷月葬詩魂” 易一字用於志摩墓,貼切而自然。
“冷月照詩魂”字是凌叔華寫的無疑。但這句詩是胡適應凌叔華之邀“另找兩句”“找”出來的,還是凌叔華自擬的就難以稽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