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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大雅·文王之什·靈臺

詩經·大雅·文王之什·靈臺

  原文:

  經始靈臺,經之營之。庶民攻之,不日成之。經始勿,庶民子來。

  王在靈囿,鹿伏。鹿,白鳥。王在靈沼,於魚躍。

  業維樅,鼓維。於論鼓鍾,於樂辟雍。

  於論鼓鍾,於樂辟雍。鼓逢逢。矇奏公。

  譯文:

  開始規劃築靈臺,經營設計善安排。百姓出力共興建,沒花幾天成功快。開始規劃莫著急,百姓如子都會來。

  君王在那大園林,母鹿懶懶伏樹蔭。母鹿肥壯毛皮好,白鳥羽翼真潔淨。君王在那大池沼,啊呀滿池魚竄蹦。

  鍾架橫板崇牙配,大鼓大鐘都齊備。啊呀鐘鼓節奏美,啊呀離宮樂不歸。

  啊呀鐘鼓節奏美,啊呀離宮樂不歸。敲起鼓聲蓬蓬,師奏歌有樂隊。

  註釋:

  ⑴經始:開始計劃營建。靈臺:古臺名,故址在今陝西西安西北。

  ⑵攻:建造。

  ⑶:同“急”。

  ⑷子來:像兒子似的一起趕來。

  ⑸靈囿:古代帝王畜養禽獸的園林名。

  ⑹(yōu)鹿:母鹿。

  ⑺(zhuó):肥壯貌。

  ⑻(hè):潔白貌。

  ⑼靈沼:池沼名。

  ⑽於(wū):嘆美聲。(rèn):滿。

  ⑾(jù):懸鐘的木架。業:裝在上的橫板。樅(cōng):崇牙,即上的載釘,用以懸鐘。

  ⑿(fén):借為“”,大鼓。

  ⒀論:通“倫”,有次序。

  ⒁闢(bì yōng):離宮名,與作學校解的“闢”不同,見戴震《毛鄭詩考證》。

  ⒂(tuó):即揚子鱷,一種爬行動物,其皮製鼓甚佳。逢(péng)逢:鼓聲。

  ⒃蒙:古代對盲人的兩種稱呼。當時樂官樂工常由盲人擔任。公:讀為“頌”,歌。或謂通“功”,奏功,成功。

  鑑賞:

  此篇共四章,第一、二兩章章六句,第三、四兩章章四句。(按:毛詩分五章,章四句,不甚合理,茲從魯詩)第一章寫建造靈臺。靈臺自然是臺,但究竟是什麼臺,今所流行的各家註譯本中多不作解釋。按鄭玄箋雲:“天子有靈臺者所以觀象,察氣之妖祥也。”陳子展《詩經直解》也說:“據孔疏,此靈臺似是以觀天文之雛型天文臺,非以觀四時施化之時臺(氣象臺),亦非以觀鳥獸魚鱉之囿臺(囿中看臺)也。”這一章透過“經之”、“營之”、“攻之”、“成之”連用動詞帶同一代詞賓語的句式,使得文氣很連貫緊湊,顯示出百姓樂於為王效命的熱情,一如方玉潤《詩經原始》說:“民情踴躍,於興作自見之。”而第五句“經始勿”與第一句“經始靈臺”在章內也形成呼應之勢。

  第二章寫靈囿、靈沼。“”,魯詩作“”,即“皓皓”。此處文句似倒乙,“白鳥”一句似應在“於魚躍”一句之後。因為第一,“白鳥”有人說是白鷺,有人說是白鶴,總之是水鳥,不應該在“王在靈沼”句領出對池沼中動物的描寫之前出現。第二,孫說:“鹿善驚,今乃伏;魚沉水,今乃躍,總是形容其自得不畏人之意。”(陳子展《詩經直解》引)姚際恆也說:“鹿本駭而伏,魚本潛而躍,皆言其自得而無畏人之意,寫物理入妙。”(《詩經通論》)這表明鹿伏與魚躍應是對稱的,則“於魚躍”一句當為此章的第五句。第三,“鹿”與“白鳥”兩句都有疊字形容詞,既然“鹿”(有疊字詞)句由“王在靈囿”句引出,則“白鳥”句須由“王在靈沼”句領起,且當與“鹿”句位置相對應,這樣章句結構才勻稱均衡。(這樣的'解釋從文詞上說較合語義邏輯,然在叶韻上似亦有不圓通之處,而且上古詩文寫於人類語言文字發展史的早期,體格並不像後世那麼純熟,句式錯雜不齊,也是常事,因此,此見解未必正確,僅供參考而已)但不管有無倒乙,此章寫鹿、寫鳥、寫魚,都簡潔生動,充滿活力,不亞於《國風》、《小雅》中的名篇。

  第三章、第四章寫闢。闢,一般也可寫作辟雍。毛傳解為“水旋丘如璧”,“以節觀者”;鄭箋解為“築土()水之外,圓如璧,四方來觀者均也”。戴震《毛鄭詩考證》則說:“此詩靈臺、靈沼、靈囿與闢連稱,抑亦文王之離宮乎?閒燕則遊止樂於此,不必以為太學,於詩辭前後尤協矣。”按驗文字,釋“闢”(即“辟雍”)為君主遊憩賞樂的離宮較釋之為學校可信,當從戴說。離宮辟雍那兒又有什麼燕遊之樂呢?取代觀賞鹿鳥魚兒之野趣的,是聆聽鐘鼓音樂之興味。連用四個“於”字表示感嘆讚美之意,特別引人注目。而第三章後兩句與第四章前兩句的完全重複,實是頂針修辭格的特例,將那種遊樂的歡快氣氛渲染得十分濃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