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歲的禮奠隨筆散文
無意間在這網站上看到了一篇文章,是什麼題目我現在記的不太清楚了,內容寫的是喜歡與愛的區別吧!用數學語言就是“喜歡∈愛”但“愛≠喜歡”,喜歡屬於愛,但不確定是愛!愛有太多太多,很難去詮釋,很難去了解其真正的意義。
如果一個人的一生有100年,那麼我已經度過了人生的五分之一,昨天在外婆、外公的主持下,很多親戚到我家來給我過二十歲生日!xx年我剛滿十八週歲,xx年的春節,我二十虛歲!雖然是隻是虛歲,但是我與二十這個數已經近在咫尺,長輩們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京京{我的小名字}啊,二十歲了,要有個樣子,成人了!”吹滅蠟燭,切下蛋糕的那一刻我對自己說“我不在幼稚!”記得十八歲生日的那天,我也說過同樣的話。這一次,更加刻骨銘心吧!
也許一些人看了上面的字,認為我還年輕,認為我還朝氣蓬勃,我還很小!但是對於我而言,我已經閱歷人生的無分之一,生活二十年了。爸爸的引導讓我懂了很多,許多是非我看的清清楚楚的。可是,面對喜歡與愛,我始終不能理解,也許是真的——我還小!還沒有完成學業的我,也經歷過幾次戀愛,都是在不能理解彼此的缺點,聽信別人的言傳後分了手,這樣的戀情讓人傷心,讓人難過。與其說是戀愛,還不如說是過家家!這樣的戀愛或許只是一種喜歡吧!但喜歡不是愛,感動也不是愛!真正的愛又有誰能懂?莫過於些親身經歷,並且居家過生活,很好的經營愛情,處理好感情的人,他們是愛情的成功者,是愛情的結晶~!
“在任何情況下,在沒有物質和經濟的保障下,是得不到真正的愛情!”這一句話在心裡好幾年了,幾年前當因為一次打架而要轉學要走的時候,語文老師將我拉進辦公室告訴我了這句話。這句話成為不滅的教誨在心中,一直,永存。也許老師只詮釋了愛的一小部分,但是他說的話是對的,是很現實的。
就只在這樣的情況下,我還是喜歡上了一個女孩,那是在我轉學以後,再後來的交往,我漸漸的發現我離不開她了,做任何事都會想到她,難道這就是所謂的愛嗎?我不知道!在不懂得愛情的情況下,我仍然說了愛,留了她在自己的身邊。明知道不可能還一直幻想著未來,給過她的承諾不能很好的'完成,最終我們分手了!分的是那樣的徹底!可自己的心還是放不下她,我多麼珍惜,但還是那樣的結果。考試結束以後,成天爛醉如泥的我不知道以後怎麼辦?是自己傻嗎?還是我真的愛上了那個女孩?可什麼是愛?我不得而知,我只知道,她不在了,我很痛苦,生活對於我而言已經沒是色彩!再後來,為了麻痺自己,我陸續的交往了好幾個女孩,我不再敢說愛,更不敢陷下去,因為在自己的心中始終留有她的位置,永遠不變的位置,即使她不在了……
喜歡一個人,在她傷心的時候會勸著她,想辦法讓她開心;愛一個人,在她傷心的時候會抱緊她,陪她一起傷心…………………
二十歲禮奠,我明白了,也懂了————我們都還太小,太年輕!太多的太多我們無從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