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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琵琶行》創作背景

《琵琶行》創作背景

  導語:唐朝詩人白居易的長篇樂府詩之一:《琵琶行》。以下是由應屆畢業生網小編為您整理推薦的《琵琶行》創作背景,歡迎閱讀!

  《琵琶行》(pí pa xíng)創作於元和十一年(公元816年),為七言古詩。白居易任諫官時,直言敢諫,同情民間疾苦,寫了大量的諷諭詩,觸怒了唐憲宗,得罪了權貴。元和十年,宰相武元衡被藩鎮李師道派人刺殺。白居易情急之中上書請捕刺客,觸犯了權貴的利益,被指責越職奏事,貶為江州刺史;又進而誣陷他作《賞花》《新井》詩“甚傷名教”,再貶江州司馬。江州當時被看成是“蠻瘴之地”,江州司馬雖然名義上是刺史的佐史,實際上是一種閒散職務,這對白居易來說是一種莫大的嘲弄。他的被貶其實是一樁冤案,他連遭打擊,心境淒涼,滿懷鬱憤。次年(既元和十一年)送客湓浦(pén pǔ)口,遇到琵琶女,創作出這首傳世名篇。

  《琵琶行》作於唐憲宗元和十一年(公元816年)秋天,時白居易四十五歲,任江州司馬。白居易在元和十年以前先是任左拾遺,後又任左贊善大夫。元和十年六月,唐朝藩鎮勢力派刺客在長安街頭刺死了宰相武元衡,刺傷了御史中丞裴度,朝野大譁。藩鎮勢力在朝中的代言人又進一步提出要求罷免裴度,以安藩鎮的“反側”之心。這時白居易挺身而出,堅決主張討賊,認為否則國將不國。白居易這種主張本來是對的,但因為他平素寫諷喻詩得罪了許多朝廷的權貴,於是有人就說他官小位卑,擅越職分。再加上有人給他羅織罪名,於是貶之為江州司馬。江州的州治在今江西省九江市。司馬是刺史的助手,聽起來也像是不錯,但實際上在中唐時期這個職位是專門安置“犯罪”官員的,是變相發配到某地去接受監督看管的。這件事對白居易影響很大,是他思想變化的轉折點,從此他早期的鬥爭銳氣逐漸銷磨,消極情緒日漸增多。

  《琵琶行》作於他貶官到江州的第二年,作品藉著敘述琵琶女的高超演技和她的淒涼身世,抒發了作者個人政治上受打擊、遭貶斥的抑鬱悲悽之情。在這裡,詩人把一個琵琶女視為自己的風塵知己,與她同病相憐,寫人寫己,哭己哭人,宦海的浮沉、生命的悲哀,全部融合為一體,因而使作品具有不同尋常的感染力。

  詩前的小序介紹了長詩所述故事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琵琶女其人,和作者寫作此詩的'緣起,實際上它已經簡單地概括了後面長詩的基本內容。左遷:指降職、貶官。湓浦口:湓水與長江的匯口,在今九江市西。京都聲:首都長安的韻味,一方面指曲調的地域特徵,一方面也是指演技高超,非一般地方所有。善才:唐代用以稱琵琶演奏家。命酒:派人整備酒宴。憫然,傷心的樣子。恬然:安樂的樣子。遷謫意:指被降職、被流放的悲哀。作者說他被貶到九江一年來,每天都很快樂,只有今天聽了琵琶女的演奏,才勾起了他被流放的悲哀。這種說法是寫文章的需要,讀者當然不會相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