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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散文

林清玄散文

  有一天到淡水去訪友,一進門,朋友說院子裡的五棵曇花在昨夜同時開了,說我來得不巧,沒有能欣賞曇花盛放的美景。

  “曇花呢?”我說。

  朋友從冰箱裡端出來一盤食物說:“曇花在這裡。”我大吃一驚,因為曇花已經不見了,盤子裡結了一層霜。

  “這是我新發現的吃曇花的方法,把曇花和洋菜一起放在鍋裡熬,一直熬到全部溶化了,加冰糖,然後冷卻,冰凍以後尤其美味,這叫做曇花凍,可以治氣喘的。”

  我們相對坐下吃曇花凍,果然其味芳香無比,頗為朋友的巧思絕倒,曇花原來竟是可以這樣吃的?

  朋友說:“曇花還可以生吃,等它盛放之際摘下來,沾桂花露,可以清肝化火,是人間一絕,尤其曇花瓣香脆無比,沒有幾品可以及得上。”

  “什麼是桂花露?”我確實嚇一跳。

  “桂花露是秋天桂花開的時候,把園內的桂花全摘下來,放在瓶子裡,當桂花裝了半瓶之後,就用砂糖裝滿鋪在上面。到春天的時候,瓶子裡的桂花全溶化在糖水裡,比蜂蜜還要清冽香甘,美其名日‘桂花露’。”

  “你倒是厲害,怎麼發明出這麼多食花的法兒?”我問他。

  “其實也沒什麼,在山裡往得久了,這都是附近鄰居互相傳授,聽說他們已經吃了幾代,去年掛花開的時候我就自己嘗試,沒想到一做就成,你剛剛吃的曇花凍裡就是沾了桂花露的.。”

  後來,我們聊天聊到中午,在朋友家吃飯,他在廚房忙了半天,端出來一大盤菜,他說:“這是菊花羹。”我探頭一看,黃色的菊花瓣還像開在枝上一樣新鮮,一瓣一瓣散在盤中,怪嚇人的——他竟然把菊花和肉羹同煮了。

  “一般肉羹都煮得太濁,我的菊花羹裡以菊花代白菜,粉放得比較少,所以清澈可食,你嚐嚐看。”

  我吃了一大碗菊花羹,好吃得舌頭都要打結了,“你應該到臺北市內開個鋪子,叫做‘食花之店’,只要賣曇花凍,桂花露、菊花羹三樣東西,春夏秋冬皆宜,包你賺大錢。”我說。

  “我當然想過,可是哪來這麼多花?菊花羹倒好辦,曇花凍與桂花露就找不到材料了,何況臺北市的花都是下了農藥的,不比自家種,吃起來安心。”

  然後我們談到許多吃花的趣事,朋友有一套理論,他認為我們一般吃植物只吃它的根莖是不對的,因為花果才是植物的精華,果既然可以吃了,花也當然可食,只是一般人捨不得吃它。“其實,萬物皆平等,同出一源,植物的根莖也是美的,為什麼我們吃它呢?再說如果我們不吃花,第二天,第三天它也自然的萎謝了;落入泥土,和吃進腹中沒有什麼不同。

  “我第一次吃花是在小學六年級的時候,那時和母親坐計程車,有人來兜售玉蘭花,我母親買了兩串,一串她自己別在身上,一串別在我身上,我想,玉蘭花這樣香一定很好吃,就把花瓣撕下來,一片一片的嚼起來,味道真是不錯哩!母親後來問我:你的花呢,我說:吃掉了。母親把我罵一頓,從此以後看到什麼花都想吃,自然學會了許多吃花的法子,有的是人教的,有的自己發明,反正是舉一反三。“你吃過金針花沒有?當然吃過,但是你吃的是煮湯的金針花,我吃過生的,細細的嚼能苦盡回甘,比煮了吃還好。”

  朋友說了一套吃花的經過,我忍不住問:“說不定有的花有毒哩?”

  他笑起來,說:“你知道花名以後查查字典,保證萬元一失,有毒的字典裡都會有。”

  我頻頻點頭,頗贊成他的看法,但是我想這一輩子我大概永遠也不能放膽的吃花,突然想起一件舊事,有一次帶一位從英國來的朋友上陽明山白雲山莊喝蘭花茶,侍者端來一壺茶,朋友好奇地掀開壺蓋,發現壺中本來曬乾的蘭花經開水一泡,還像栩栩如生,英國朋友長嘆一口氣說:“中國人真是無惡不作呀!”對於“吃花”這樣的事,在外國人眼中確是不可思議,因為他們認為花有花神,怎可那樣吃進腹中。我當時民族自尊心爆炸,趕緊說:吃花總比吃生牛肉、生馬肉來得文明一點吧!

  可見每件事都可以從兩面來看,吃花乍看之下是有些殘忍,但是如果真有慧心,它何嘗不是一件風雅的事呢?連中國人自認最能代表氣節的竹子,不是都吃之無悔嗎?同樣是“四君子”的梅、蘭、菊,吃起來又有什麼罪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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