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李賀> 小小說閱讀李賀

小小說閱讀李賀

小小說閱讀李賀

  去醫院看牙,遇見李賀,李賀牙不痛,他看手,手上長個瘡。

  “最近你寫了不少小小說!”李賀右手不能抬,左手拍我肩上,隨即,將我近期寫的小小說,連著說出六篇。

  我住三樓,他住二樓,平日無來往,他怎麼對我,這麼清楚?轉而一想,李賀天天買《南星晚報》,我的小說,多發《南星晚報》副刊,此屬正常。

  “《奇人蘇三》,是你得意之作,對不?”李賀說話,不像生瘡的人,眉眼射著“傲氣”。——我煩他這樣,同時不知該怎麼回他。

  他說的.這篇小說,確實讓我得意過,但文界的朋友說,那個小說,寫砸了!

  “我說這篇是你得意之作,我有足夠證據。”李賀用一隻手掏煙,一隻手打燃火機,一隻手比劃道:“寫平平常常小說,你在屋內走十四五個來回,寫《奇人蘇三》,你走了整整四十三個來回,還用腳掌敲地,敲了四分四十四秒!”

  我的頭一陣嗡響,不知該怎樣說,說什麼。這時護士來了,帶走李賀。

  ……那天回到住處,我心裡說不出是什麼味。……隔著樓板,讓人看穿,看穿人的人,言語如此陰毒:嫌我走動,嫌我用腳敲樓板,直說就是了,何必變著法損人?!當晚,我用布包上皮鞋,寫了兩條“記住”,貼在床頭。

  記住一:寫作激動時,不要亂走動。

  記住二:寫作高興了,可以搖頭,可以巴嗒嘴,不能用腳掌敲樓板。

  兩條“記住”貼上床頭不到半個月,突然不見李賀。樓下人告訴我,李賀去了南方一家人才開發公司,職務是:總公司經理助理,兼資訊部主任。

  李賀,男,二十六歲,大學畢業;畢業四年,“跳槽”九次。半年前,曾被當地保安部門,找去談話,據說,他天天中午,尾隨上下班女工,盯著人家的鞋子看,並在一個小本上劃“槓槓”。一天,他被一個喝得醉醺醺的人,打得口鼻流血。打人者的理由是:

  他奶奶的,他看俺女人的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