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男孩子必讀的書》課文原文閱讀
連著三天,雨下個不停。在下雨天裡讀書是最愜意的。上次老爸送我的一本書還放在抽屜裡,書名是《魯濱遜漂流記》。書很舊很舊,封面已看不出顏色,還用透明膠帶粘補過。
翻開書,裡面的紙已經泛黃了。扉頁上有幾行字,頭兩行是用毛筆寫的:這是一本男孩子必讀的書
贈維兒
下面落名吳敬山。吳敬山是老爸的爸爸,我的爺爺,那麼這本書是當年我爺爺送給我老爸的。送書的時間是1965年6月1日,現在推算起來,是我老爸12歲那年六一兒童節那天,爺爺送給他的。
接下來的兩行字是用鋼筆寫的,龍飛鳳舞,一看就知道是老爸寫的:學會生存
贈緬兒
下面落名是吳維。爺爺送給爸爸,爸爸送給我,真是一本三代相傳的書。
這是一本歷險小說,才讀了幾行,我就愛不釋手了。
小說的主人公魯濱遜是一個聰明機智而又具有堅強毅力的人。在一次航海中,船在南美洲海岸一個荒島附近觸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只有魯濱遜活了下來。海浪把他捲上了岸。這座小島荒無人煙,魯濱遜長達28年的歷險生活開始了。
他做了一隻木筏,把沉船上的食物、制帆篷的布、槍支、彈藥、淡水、酒、衣服、工具等一一送到島上。他用帆布搭起帳篷,作為棲身之處,並將船上運來的東西藏在這裡,靠船上剩下的食物生活。
後來,魯濱遜開始在島上種植大麥和水稻。他學會了製作粗糙的`麵包。他捕捉並馴養山羊作為肉食的來源,又養了一隻鸚鵡做伴。他還做了傢俱,擺在他所住的山洞裡。
若干年後,魯濱遜救下了一個俘虜。那天是星期五,他就給這個俘虜起名叫星期五。從那以後,星期五成了他忠實的僕人和朋友。
又過了好幾年,魯濱遜在孤島附近發現了一艘英國船。他和星期五終於得到了離開孤島的機會。
我很喜歡《魯濱遜漂流記》的作者笛福在書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險的心理比危險本身還要可怕一萬倍。事實上的確如此:一個具有大無畏冒險進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惡劣的環境中,也終將會成為一個成功者,一個英雄。
我也非常喜歡魯濱遜這個人物。我想象中的魯濱遜是這個樣子的:身著羊皮短衣短褲,腰間別一把小鋸、一把斧子,肩上掛著彈藥袋子,背上背一個筐子,掛一隻鳥槍,頭頂撐一把又醜又笨的羊皮傘我希望自己能成為一個像魯濱遜那樣的人,一個探索者,一個發明家,一個善於創造性勞動的人。
我要好好地把這本書珍藏起來,等我有了兒子,我就把這本書再傳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