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黃庭堅> 黃庭堅以禪論書

黃庭堅以禪論書

黃庭堅以禪論書

  黃庭堅是北宋著名文學家、書法家。欽敬蘇軾的學問人品,遂與張耒、晃補之、秦觀三人一起遊學於蘇軾門下,被人稱為“蘇門四學士”。在書法上與蘇軾同為“尚意”書風的代表。

  宋代是一個思想多元碰撞的時代,儒、釋、道三種文化互相交融而又各領風騷。儒學發展,在宋代形成理學,程、朱等人的思想較之孔子的理論更注重宇宙本質和人性本質的思考;老莊哲學成為士人們在政治上不得意時自我安慰和獨善其身的思想資源,又十分適合士大夫對藝術與生活情趣的要求;作為佛學之一門的禪宗思想更廣泛深入地滲透入士人的處世哲學中,深邃奧秘的禪理成為吸引一代文人的思想淵藪。

  禪宗本身就是文化融合的產物,尤其是吸收了老莊思想系列,其哲學思想和美學思想多來自老莊,魏晉玄學更是直接地影響了禪學思想。范文瀾在《中國通史》 中說:禪宗是披著天竺式袈裟的魏晉玄學。

  書寫的藝術化是古代文人士大夫追求生活詩意美的.集中體現。禪宗以自由審美的態度對待人生,這是禪文化與中國書法藝術發生聯絡並互相滲透的內在基礎 。

  蘇軾論書多以老莊哲學為其思想根源,他在政治上屢遭打擊,借道家之清淨無為而聊以自遣。作為其弟子的黃庭堅,於仕途也是如同乃師一樣坎坷不斷,禪宗的寂滅虛空也成為他尋求精神解脫的人生哲學。他甚至投入禪宗黃龍派嫡傳弟子晦堂祖心禪師以及祖心禪師弟子死心悟新禪師門下,聆聽禪旨。因此,禪學思想不可避免地影響到他的藝術實踐的各個方面,黃庭堅之於詩歌創作多有禪趣,之於文章則不乏禪院遊記之類的描寫,之於書論則是以禪悟妙理論之。即如他在論述近世三位書家時雲:

  王著如小僧縛律,李建中如講僧參禪,楊凝式如散僧入聖。(《歷代書法論文選續編》)

  所謂小僧者,乃未受大戒之年輕僧人,所以只能拘束於佛徒應持守的戒律。而講經的僧人,雖然已經達到了能夠讀經的程度,然尚在參禪修持階段。而遊方僧人,已深悟佛旨,故能達到高超玄妙的境界。在這裡,黃庭堅用了三個恰當的比喻形象地描述了三位書家的書法風格及造詣,可謂一針見血,一目瞭然。

  禪家講求“妙悟”,故黃庭堅也以“妙悟”論書,他在《書自作草後》一文中即雲:

  紹聖甲戌在黃龍山中,忽得草書三昧。覺前所作太露芒角,若得明窗淨几,筆墨調利,可作數千字不倦,但難得此時會爾。(《宋代書論》)

  “忽得草書三昧”,即是悟到了草書所蘊含的最基本也是最具有決定意義的筆法特點,方才覺得自己之前的書作太過於鋒芒畢露,而沒有達到使轉縱橫、落紙雲煙、無拘無束的審美效果,這正是禪宗妙悟之於書法美學的典型表現。

  黃庭堅的這種“妙悟”思想還體現在他對筆法的觀照上,他說:“餘嘗評書,字中有筆,如禪家句中有眼”。在他看來,字中有筆法,就如同禪宗話語中有精煉警闢的字眼一樣不可或缺。他說自己在黔中時,字多隨意曲折,意到而筆不到。等到來道時,於舟中觀長年蕩槳,群丁拔棹,才覺得有少進。於是認為意之所到,方能用筆。他能從觀蕩槳拔棹之勢中悟得筆法,實與張旭觀公孫大娘舞西河劍器而參透筆意有同工之妙。

  這裡提到的一個“觀”字,也正是黃庭堅以禪論書的一個顯著表現。他認為,由觀及悟,不觀則無悟,觀需入神。故他要求:

  張古人書於壁間,觀之入神,則下筆時隨人意。學字既成,且養於心中無俗氣,然後可以作,示人為楷式。凡作字須熟觀魏、晉人書,會之於心,自得古人筆法也。(《歷代書法論文選》)

  觀之入神,下筆才能聽憑人意。因此,寫字之前,必須熟看魏、晉人的書跡法帖,而後領悟於心動之於筆,自然能得古人筆法精髓。觀的過程即是悟的過程,觀時必須摒棄一切雜念,達到一種凝神靜慮的狀態,才能觀有所悟,悟有所得,心手雙暢。因此,黃庭堅認為筆法是作字的關鍵,他明確地提出“凡學書欲先學用筆”的觀點,以為筆的嫻熟使轉才能夠充分體現出書者的“韻致”,從而將筆法的地位提到相當高的程度。他具體地說明了如何用筆:“用筆之法欲雙鉤迴腕,掌虛指實,以無名指倚筆,則有力。”認為只有達到“心能轉腕,手能轉筆”的境界,方能“書寫便如人意”。同時指出“古人工書無他異,但能用筆耳”。黃庭堅的筆法之所以能表現出沉雄樸厚,奇倔恣肆,瘦硬挺拔的美感,就在於他“心能轉腕,手能轉筆”,從而最終“心不知手,手不知筆”,心既超脫於諸法之外,手也無規矩須循,因而心手渾然一體,進入一種自然超妙的創作境界。

  既然“心不知手,手不知筆” 的超妙筆法是黃庭堅“觀之入神”後悟之所得。那麼,他意欲透過這種超妙的筆法達到了什麼樣的目的呢?即所謂求“韻”脫“俗”也。書有韻致方能脫俗,求“韻”是黃庭堅論書的重點所在,故劉熙載說:“山谷論書最重一‘韻’字,蓋俗氣未盡者,皆不足以言韻也”。可見,有“韻”則能脫“俗”,染“俗”則無韻致可言。

  黃庭堅在論述王羲之筆法時即雲:“王氏書法以為如錐畫沙,如印印泥,蓋言鋒藏筆中,意在筆前耳”。正因為王羲之能鋒藏筆中,意在筆前,方有千古韻致。他繼而說道:“承學之人更用《蘭亭》、‘永’字以開字中面目,能使學家多拘忌,成一種俗氣”。後世學王之人領悟不到右軍筆法中所蘊藏的“鋒藏筆中,意在筆前”的韻致,而是一味更迭使用“永”字以開字眼,自然拘束顧忌,乃成俗氣。

  他特別推崇乃師蘇軾,理由即是認為其“少日學《蘭亭》,故其書姿媚似徐季海,至酒酣放浪,意忘工拙,字特瘦勁似柳誠懸。中歲喜學顏魯公楊風子書,其合處不減李北海。至於筆圓而韻勝,挾以文章妙天下,忠義貫日月之氣,本朝善書,自當推為第一”。他之所以將蘇軾書法推為當時第一,就是在於他認為:“東坡簡札,字形溫潤,無一點俗氣。”能避俗者自當有韻。他談到自己的學書經歷時亦云“予學草書三十餘年,初以周越為師,故二十年抖擻俗氣不脫,晚得蘇才翁子美書,觀之乃得古人筆意,其後又得張長史、僧懷素、高閒墨跡,乃窺筆法之妙。”可見,他不僅用“俗”與“韻”的美學判定標準來評判他人,更用來嚴格要求自己,從而成為他評書的圭臬所在。

  由此,黃庭堅提出了一個書法審美總的原則即“凡書畫當觀韻”。這樣一來,就將對於“韻”的要求提高到了書法審美的最高層次。對於這種書法美學觀點,清代周星蓮在其著作《臨池管見》中評讚道:“黃山谷清癯雅脫,古澹絕倫,超卓之中,寄託深遠,是名貴氣象。”他認為,黃庭堅之所以能夠絕倫同代書家,即是因為其書法風格古雅脫俗,才能顯示出一種名貴氣象。這句話可謂對黃庭堅“去俗”與“重韻”的美學境界作了很精到的概括。

  縱觀北宋書壇,各種書法美學思想不絕於耳,而黃庭堅用禪悟妙理來論書的審美理想則體現出宋代禪宗思想與文人士大夫精神意識的充分融合。這種融合,一方面是時代大背景的體現;另一方面,也折射出黃庭堅的個人經歷。總之,黃庭堅能將禪理引入書論,更要求於字之筆法及書之韻致,無疑大大豐富了中國書法思想的內涵,這是他對宋代書壇乃至整個中國書法發展史的貢獻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