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法制宣傳日手抄報2016
法制宣傳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下面是12.4法制宣傳日手抄報,和小編一起來看一下吧。
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日。人們常把我們少年兒童比喻成幼芽、花朵,這是因為我們充滿活力和希望。但同時我們又是嬌嫩的,經不起風吹雨打烈日暴曬,因此必須要有人呵護、管理、培養,我們才能長成參天大樹,才能結出豐碩的果實。
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有個規矩,否則就什麼也做不成。對國家、社會來說,這個規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國是我國的治國基本方略,是社會進步、社會文明的一個重要標誌,是我們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必然要求。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未來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質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未來社會的穩定程度。正處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長髮育階段的學生,可塑性很強,從小培養法律意識,進行普法教育,不僅可以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們養成依法辦事,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
心中有法,學法用法,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必經之路。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國家的保衛者、建設者,是振興中華民族、使祖國繁榮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條戰線的生力軍和後備力量。我們中學生作為國家的公民、新世紀的接班人,必須做到學法、懂法、守法,以保護我們自己的權益,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只有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長大後才能成為對社會有用、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如國家針對我們未成年人國家頒佈了“未成年人保護法”,這個法的頒佈實施對我們未成年人賦予了自我保護的法律武器,我們瞭解和懂得了這部法,今後我們在受到危險和傷害時,就知道能夠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捍衛自己,透過法律途徑更好地保護自己。我們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自覺學習基本的法律知識,逐步培養法律素質,成為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我們要善於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自覺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我們要熱心宣傳法律法規,以正確的法制觀念去影響身邊的人,帶動周圍的人,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俗話說,十年樹木,百年樹人。花草樹木的蓬勃生長,不僅需要有陽光雨露的滋潤還需要有人為它們澆水、施肥,更需要有人為它們除草、捉蟲,消除病害。不懂法的孩子是最可悲的孩子,沒有法律保護的孩子是最可憐的孩子。我們需要高山一般的父愛、大海一般的母愛,更需要春天般溫暖的社會之愛。
我堅信,有黨的正確領導,有全社會的高度重視,我們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一定能夠得到進一步最佳化,祖國的花朵一定能夠燦爛地開放! 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做到心中有法,學法用法,為推進我國依法治國方略的實現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從小知法、守法,對同學們來說非常重要。法國思想家、教育家盧梭說過這樣一句話:“人生當中最危險的一段時間是從出生到12歲。在這段時間裡如果還不摧毀種種錯誤和惡習的話,它們就會發芽滋長。”
那麼,要想從小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好孩子,應該怎麼做呢?
首先要懂法。主動學習一些法律常識。現在我們國家的建設越來越完善了,每一個公民都應該知法、守法,能夠運用法律武器保護國家利益、公眾利益和自身的利益。作為一名小學生,我們應該經常翻閱<<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規,增強自己的法律認識。
其次,在實踐中還要不斷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同學們都來自不同的家庭,所處的.環境不同。有的同學生活充實,學習目標明確,充滿前進的動力,可有的同學整天無所事事,到處去尋找各種各樣的刺激,做一些不該做的事。比如,痴迷於打遊戲機,看毫無意義的錄影,打架鬥毆等等。從違紀到犯法,下坡路走得非常快。這些原本單純天真的同學,之所以一步步滑向罪惡的深淵,多數是因為沒有辨別是非的能力。同學們,你們在做事情前一定要好好想一想,這件事對不對,該不該做。
下面給大家講一個案例:
在一所學校裡,下課了,王同學走路不小心把張同學的鉛筆盒碰到了地上,張同學看到了,就走到王同學的課桌旁,一把拿起王同學的鉛筆盒使勁甩去,一下劃破了王同學的眼睛。經醫院盡力搶救,花去醫藥費2萬多元,但王同學的那隻受傷的眼睛視力明顯下降了。
上面案例中的張同學的行為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因年齡未滿十四周風,免於追究刑事重傷,但被害人的醫藥費等一律由被告人的法定監護人負責賠償。
在我們的學習生活中,難免會與人發生一些矛盾,產生一些積怨,當你因心情壓抑急於發洩時,請多一點剋制,少一點放縱,多一些理智,少一點衝動。
親愛的同學們,今天,我們肅立在莊嚴的國旗下,我想,只要我們每位隊員都從自己做起,從小事做起,學法、知法、守法。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那麼,明天,我們就會成為和諧社會的一代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