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手抄報三年級
爭做學法守法好公民,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關心下一代健康成長。下面是有關三年級的法制教育手抄報資料內容,歡迎大家閱讀!
法制教育手抄報三年級篇1:三年級法制手抄報的資料
青少年法制案例
2003年,正在讀高中一年級的吳海燕剛滿16歲,高挑的身材,齊肩長髮飄逸灑脫,眉清目秀氣質高雅,是公認的校花。吳海燕的同班同學沈剛更勝一籌,1米8的個頭,白皙的臉龐,高挺的鼻樑,是很多少女心中的偶像派人物。因為同班,沈剛與吳海燕二人接觸很多。俊男靚女兩情相悅,漸漸兩人陷入熱戀之中。沈剛與吳海燕交往一個學期後,兩人便在校外租了一間房子開始同居。按說沈剛與吳海燕的父母應該及時察覺自己的兒女早戀和越軌的行為,可是他們的父母因為忙於工作,無暇顧及平時住校的孩子。班主任老師也忙於學生的學習成績沒有及時與沈剛、吳海燕的家長溝通。過了半年的“甜蜜”生活,沈剛與吳海燕兩人已是樂不思蜀,開始曠課、逃學。學習成績更是一塌糊塗。從父母手裡接過的學費他們也開始不向學校交,留作兩人的生活開支。因為沒有正當理由拖欠學費,沈剛與吳海燕就向家裡撒謊。一次、兩次,謊言總有被拆穿的時候。此時沈剛與吳海燕的父母已經拿兩個孩子沒有辦法了。只有實行經濟封鎖。迫於多方面的壓力,兩人紛紛輟學。這一來沈剛與吳海燕再也沒法向父母要學費用以充當生活費了。沒有收入,他們就無法維持共同生活所需的費用,為了解決這一難題,兩人決定實施綁架勒索。2004年6月23日中午,公安局接到一男子報警,稱他13歲的兒子被人綁架,綁架者聲稱要25萬元,而且不讓報案,否則將殺人滅口。接到報警後,警方經過艱苦細緻的調查摸排,於當日晚7時便確認人質被綁匪藏匿的位置。經縝密的布控,晚9時警方衝進藏匿人質的民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制服看守人質的一名年輕人,成功解救了人質。經突擊審訊得知此人是沈剛,還有一名主要綁匪吳海燕,系沈剛的女朋友,現已潛逃。當晚11時許,部署在公路隘口的民警將準備外逃出省的吳海燕抓獲。面對鋥亮的手銬,吳海燕和沈剛都落下了眼淚。
點評:
愛情之所以被稱為人的終身大事,意味著她在人生中的重要地位。可是青少年由於涉世不深,閱歷較淺,生活經驗欠缺,對社會缺乏足夠的瞭解,感情勝過理智。最直接的影響是無心學業,學習成績下降,浪費了青春的大好時光。在心理上,要承受家長和社會上其他人的責備和議論,影響了與同學、家長的關係,思想上會產生負擔,心理、性格都將發生改變。最後,可能會走上犯罪的道路,吃下早戀釀成的苦果。
三年級法制教育知識
1.公民的基本權利:
(1)平等權: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權利和自由:指公民管理國家事務、參與政治生活的權利和自由。
(3)人身自由權: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受法律保護。
(4)宗教信仰自由: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5)社會經濟權利:勞動權、休息權、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利、獲得物質幫助權。
(6)文化教育權利:受教育的權利和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7)特定人的權利: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婚姻、家庭、老人、兒童受國家保護;保護華僑和僑眷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
2.公民的'基本義務:
(1)維護國家統一和各民族團結的義務。
(2)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機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的義務。
(3)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
(4)保衛祖國、依法服兵役的義務。
(5)依法納稅的義務。
法制教育手抄報三年級篇2:小學三年級法制教育知識
一、確立全國法制宣傳日的意義
1、確立“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有利於進一步增強公民的憲法觀念,樹立憲法權威。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它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的基礎,是公民權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依法治國的基本依據,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在全體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首要的任務,就是要進行憲法知識的宣傳教育,使廣大公民瞭解憲法、掌握憲法,增強憲法觀念,樹立憲法權威。因此,將現行憲法的實施日作為全國法制宣傳日,充分體現了憲法在我國政治、經濟、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地位,體現了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務。
2、確立“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有助於營造全社會濃厚的法制氛圍,讓“12.4” 全國法制宣傳日成為全體公民熟悉法律、認知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節日,成為展示我國法制建設成就的節日,成為樹立我國良好法治形象的節日,使現代法治的理念深入人心,為實踐依法治國方略打下牢固的社會思想基礎。
3、確立“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是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方式的一種創新。透過這一形式來引起廣大公民對社會法律環境的關注,提高公民履行法定義務、維護合法權益的自覺性和能力,增強參與社會管理和監督的責任感,從而適應現代法治社會的要求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長期發展的需要。
二、歷年全國法制宣傳日的宣傳主題
2013年12月4日是第13個全國法制宣傳日,十二年來的宣傳主題分別是:
2001年:增強憲法觀念,推進依法治國
2002年:學習宣傳憲法,推進民主法制建設。
2003年:依法治國,執政為民
2004年: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法制觀念
2005年:弘揚憲法精神,構建和諧社會
2006年:落實“五五”普法規劃,促進和諧社會發展
2007年:弘揚法治精神,推進依法治國
2008年:弘揚法治精神,服務科學發展
2009: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2010年:弘揚法治精神,促進社會和諧
2011年: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大力弘揚法治精神
2012年:弘揚憲法精神,服務科學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