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問答> 浙江大學考研要求

浙江大學考研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其中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初試成績合格後,須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幹課程,具體加試科目將在複試前通知。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須滿足以下條件:提供大學教務部門開具的報考相關專業本科的8門專業課程成績單;須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發表一篇及以上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署名前2位)。初試成績合格後,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大學本科主幹課程,具體加試科目將在複試前通知。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5)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並在報名現場確認(網上確認)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5、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除滿足以上條件外,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程式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6、報考法律碩士(法學)專業的考生,除滿足以上條件外,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程式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可報考法律(法學)專業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