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個人授權委託書範文錦集九篇
如果被委託人做出違背國家法律的任何權益,委託人有權終止委託協議。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需要在處理事務上使用委託書的次數愈發增多,還是對委託書一籌莫展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個人授權委託書9篇,歡迎大家分享。
個人授權委託書 篇1
委託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就中關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清理工作組(以下簡稱“中關村證券清理組”)個人債權人申報登記債權的事宜,委託人對受託人授權如下:
1、授權受託人代理委託人向中關村證券清理組提交併接收申報債權的有關資料;
2、授權受託人代理委託人根據《中關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債權登記公告》的規定辦理向中關村證券清理組申報登記債權的其他事宜。
本授權委託書自委託人簽字之日生效。
委託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個人授權委託書 篇2
人民法院:
茲委託下列人員在我方與
因 糾紛的強制執行申請一案中,作為我方申請強制執行程式的代理人:
(1)姓名: 工作單位:
職務: 手機:
(2)姓名 工作單位:
職務: 手機:
代理人 的代理許可權為:代為申請強制執行、參與執行程式,代為協助法院執行,代為調解或執行和解;代為收發相關的法律文書。
代理人 的代理許可權為:
委託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個人授權委託書 篇3
委託人***(***之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特聘請***(律師姓名或公民姓名)為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幫助(或辯護)。
本委託書有效期限自即日起至 本案偵查階段結束 (或本案審查起訴階段結束等)止。
委託人:
年 月 日
填寫說明:
1.首部。
寫明標題“授權委託書”。
2.正文。
(1)寫明聘請某人為法律幫助者或辯護人。受託人為律師的,應寫明其姓名和所在的律師事務所的名稱。刑事案件的法律幫助權和辯護權是法定的,因此無需在授權委託書中寫明。
(2)寫明授予權利的期限。
3.尾部。
委託人簽名,註明時間。本委託書一式三份,委託人、受託人各執一份,交司法機關一份。
個人授權委託書 篇4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 務_______:
受委託人: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 職務:_______
現委託上列受委託人全權代表我單位與_______洽談融資業務,辦理相關事項。
委託單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簽名或蓋章)
填寫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應當注意的事項有:必須寫明被委託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務等基本情況。寫明授權的範圍,不能簡單寫“全權委託”,而應當逐項寫明授權的內容。如委託代理訴訟,就應寫明在訴訟過程中委託代理人的許可權,有無放棄、承認訴訟請求的權利,有無反訴權,有無和解權等。如果未寫明,則認為不具備這些具體權利,只有訴訟代理權。如果是簽訂合同,則應當明確在什麼條件下、什麼範圍內簽訂的合同是有效的,超過這個範圍就是無效的。
___年___月___日
個人授權委託書 篇5
致: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我單位現委託 (姓名)作為我單位合法委託代理人,授權其代表我單位進行_____________設計工作。該委託代理人的授權範圍為:代表我單位與你們進行磋商、簽署檔案和處理______________活動有關的事務。在整個__________過程中,該代理人的一切行為,均代表本單位,與本單位的行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單位將承擔該代理人行為的全部法律後果和法律責任。
代理人無權轉換代理權。特此委託。
代理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簽字樣本)
日期: 年 月 日
競標申請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附: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影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身份證影印件
書寫委託書必須要注意的事項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是企業法人委託他人代為某種法律行為的法律文書。法定代表人因事不能親自為某種行為時,可以透過授權委託方式,指派他人去辦理。這時,就需要製作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被委託人在授權的範圍進行活動,對委託人直接產生法律效力。
填寫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應當注意的事項:
必須寫明被委託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務等基本情況。寫明授權的範圍,不能簡單寫 全權委託 ,而應當逐項寫明授權的內容。如委託代理訴訟,就應寫明在訴訟過程中委託代理人的許可權,有無放棄、承認訴訟請求的權利,有無反訴權,有無和解權等個人授權委託書範本大全合同範本。如果未寫明,則認為不具備這些具體權利,只有訴訟代理權。如果是簽訂合同,則應當明確在什麼條件下、什麼範圍內簽訂的合同是有效的,超過這個範圍就是無效的。
個人授權委託書 篇6
。
律師在承辦每一起業務時,需與委託人簽訂授權委託書獲得代理權。日常經濟往來中,自然人、公司等各民事主體基於種種原因也常需委託他人代其行使特定事項,這時就需要簽發授權委託書。但是,你真的會寫授權委託書嗎?你全面瞭解授權委託書存在的法律風險嗎?一張簡單的授權委託書隱含巨大的學問,稍不注意就會產生歧義甚至引發委託代理糾紛。下面,筆者就授權委託書的含義、內容、相關法律風險及關聯法律問題做簡要闡述。
一、授權委託書的含義
授權委託書又稱代理證書,是指由委託人單方簽署的,向第三人出具的表示委託人將其對某一或某些事項的代理權授予受託人的一種法律文書,是受託人行使代理權的依據。授權委託書主要在委託代理的場合出現,對於第三人而言其最關心的是眼前這個以他人名義與自己進行法律行為的人是否經過他人合法授權,而授權委託書就是向第三人表明代理人擁有代理權的書面載體。鑑於代理行為的法律效果由被代理人即委託人承擔,因授權不明等問題造成的損失最終均需委託人負責,所以作為一名專業律師,有必要向大家簡要闡述擬寫授權委託書的注意事項,讓這一常用的法律文書能真正發揮其論證代理行為正當性、合法性的權威憑證。
二、授權委託書的內容
授權委託書的內容一般包括:委託人、受託人的基本資訊、致送單位、委託事項、委託許可權、是否可轉委託、委託期限、委託人簽名、委託書簽訂日期。
委託人、受託人的基本資訊
委託人、受託人的基本資訊包括姓名、性別、工作職務、身份證號、聯絡地址、聯絡電話等。基本資訊建議儘量完備詳細,這樣便於第三人核對相關資訊以及相關事項的通知。由於工作職務、聯絡地址等資訊易於變動,可以不表述,但身份證號和聯絡電話不可或缺,因為身份證號具有唯一性,留聯絡電話方便三方及時溝通。
致送單位要固定
致送單位指受託人以委託人的名義與之發生代理行為關係的第三人。如果事先已有明確的致送單位,授權書上一定寫明。如此能固定授權委託書的使用範圍,防止受託人出於其他目的向其他人出具授權委託書與之進行民法法律行為,進而給委託人帶來不利法律後果,有效規避受託人不當行為給委託人帶來的風險,更好地保護委託人。
委託事項要具體
委託事項指委託人委託受託人與第三人進行的具體法律行為。委託事項要具體明確,建議將具體的代理事項一條條列出來,這樣才能限制受託人代理行為的範圍,防控代理風險。若委託事項不具體,基於保護第三人對於法律文書的信賴,授權委託書一般會被認定為授權不明,一旦出現因代理行為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失,委託人很有可能被動與受託人一同對第三人承擔連帶責任。
委託許可權要明確
委託許可權指受託人就委託人委託之事項的影響力程度、決定力大小,表明受託人意思表示的受限程度。從代理角度講,受託人的代理許可權可分為一般授權代理和特別授權代理。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授權代理人只能代當事人行使程式性民事訴訟權利,包括代為起訴和應訴、代理申請訴訟保全或證據保全、申請回避、向法庭提供證據、要求重新鑑定、請求調解、發表代理意見、申請執行等。
而特別授權代理的代理許可權較廣,除代委託人行使程式性民事訴訟權利,還可行使實體性民事訴訟權利,包括代為承認部分或全部訴訟請求、代為放棄、變更或增加訴訟請求、代為和解、代為反訴、代為提出或申請撤回上訴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規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權委託書,應當在開庭審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權委託書僅寫“全權代理”而無具體授權的,訴訟代理人無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出反訴或者提起上訴。”故如果為特別授權代理,那麼也應在授權委託書中詳細寫明特別授權代理事項,且不要在後面加上“等”這樣的字樣,反之會帶來授權不明的法律風險。
轉委託的問題
轉委託又稱復代理,指代理人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將其享有的代理權轉託給他人而產生的代理。被代理人是基於對代理人的信任才委託其代理處理相關事宜,但與代理人選任的復代理人之間並沒有信任基礎,所以原則上代理人並無轉委託的許可權。代理人只有在下列四種情形下才享有轉委託許可權:被代理人事先明確授權;事先徵得被代理人同意;事後得到被代理人追認;緊急情況下,為了被代理人利益的。委託人可根據自身的利益考慮、對受託人能力和品行的瞭解等因素決定是否賦予受託人轉委託的許可權。如果想賦予轉委託的,則一定要在授權委託書中予以明確,否則受託人一般不可以轉委託他人。
委託期限
實務中很多授權委託書非常簡單,根本沒有關於委託期限的表述。明確委託期限對各方都非常重要。對委託人來說,如果沒有委託期限,就不可預期受託人不當行為帶來的風險。一旦有明確委託期限,委託人知道其只對受託人在委託期限內的行為負責。對受託人來說,只能在委託期限內行事,超過委託期限,必須取得委託人的另行授權,否則行為的後果就需要自己來承擔。對於第三人來說,其只可在委託期限內與受託人進行法律行為,超過委託期限受託人必須重新取得委託人的授權,否則,委託人無需承擔受託人超過委託期限實施行為產生的法律後果。委託期限盡量表達明確,這才有可預期性,方便操作。委託期限一般有兩種表達方式:
第一種,事先知道委託事項完成時間或者委託人希望限定委託時間的,也就是委託代理行為發生的起止時間點是確定的。那麼委託期限可表述為“委託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種,不知道委託事項完成時間。如果事先不能確定或無法確定委託事項的完成時間,委託期限可以表述成“委託期限自委託人簽署授權委託書之日起至委託事項完成之日止”。
委託人的落款簽名
落款簽名看似簡單,其實大有學問。授權委託書主文無論以什麼形式出現,不管是列印稿還是手寫的,只有落款處是委託人本人簽章的才生效,所以要確保落款處委託人的簽章有效。
第一、如果委託人是自然人,理論上講授權委託書只要自然人簽字就生效,但其實並不保險,一些別有用心的人,雖然字是本人籤的,但他籤的字並不是正常時候書寫的字型,出現糾紛進行筆跡鑑定時,極有可能筆跡難以鑑定或鑑定產生錯誤。故委託人為自然人的,建議委託人本人不僅要簽字,而且還要摁手印(人的指紋具有唯一性)。摁手印一定要摁清楚,讓指紋清晰可見,印泥使用不可過多,不然摁出來就是一團紅,那樣難以進行指紋鑑定。
第二、委託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最佳署名方式是蓋法人公章,加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其次是隻蓋法人公章而無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最不可取的是隻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而無法人公章。前兩種方式問題不大,能夠表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授權,第三種方式容易出現法人否認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效力的情形。由於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具有雙重人格,其行為可能是職務行為,也可能是個人行為,如果授權委託書沒有蓋法人公章,出現問題法人就可能以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簽名是個人行為,而非職務行為來否定授權委託書的效力。
簽署日期
落款處委託人的簽署日期看似小事,實則有講究。實務中委託人處理起來比較隨便,有的簽名後隨便寫個日期,有的甚至隨便到只簽名不寫簽署日期。署名時不重視簽署日期的準確性是有很大風險的,這裡以訴訟代理為例來說明簽署日期的重要性。當事人《授權委託書》中的簽署日期是確認律師對某一案件承擔責任的期限起點,訴訟中的`每一個程式都有法定期限,逾期則無權啟動目標程式。如超過訴訟時效就能導致訴權不受保護,超過上訴期限就喪失上訴權,如果律師在接受委託時,舉證期限已經屆滿,在這種情況下,委託人沒有在《授權委託書》中註明簽署日期,恰逢委託人是比較刁鑽的客戶,那律師就可能遭遇被投訴甚至被起訴的風險。在執業風險日益增高的律師行業,一起投訴或訴訟將會給律師本人及所在律所帶來諸多不利影響,嚴重者將會給律師的執業生涯帶來毀滅性打擊。
授權委託書的附件
授權委託書的附件主要包括委託人和受託人的主體身份資訊資料。自然人應提供身份證影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應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提供身份證件的好處,一來有便於核對委託人及受託人的身份資訊;二來一旦將來打官司就可直接作為立案的證據材料,就地取材,免去諸多麻煩。
第二、授權委託書的份數。授權委託書是由委託人出具,由受託人交付給第三人表述受託人有代理許可權的法律文書。所以說授權委託書至少得一份,這一份是交給第三人的。最好委託人也保留一份,以便遇到特殊情形用以表明受託人有代理權之用。如果授權委託書是兩份的,那麼需要在授權委託書正文中表述“該授權委託書一式二份,委託人和第三人各執一份”這樣的字樣。受託人是否有必要持有授權委託書?一般情形下沒有必要,授權委託書交付給第三人就已經表面受託人有合法授權。
三、注意事項、相關法律問題
(1)避免出具空白的授權委託書
有些委託人為了圖方便會對受託人出具一些空白的授權委託書,比如授權事項、授權許可權、致送單位是空白的,再由受託人根據需要自行填寫,這樣做風險很大。首先,這避開了委託人事先對第三人資信的審查,甚至有可能出現受託人和第三人惡意串通損害委託人利益的情形。其次,空白的授權委託書易形成表見代理。委託人向受託人出具空白的授權委託書,後來取消委託後沒有及時收回,如果行為人向第三人出具該授權委託書,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權。表見代理本質上是無權代理,但因為無權代理人有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權的表現(如持有空白的授權委託書),且第三人是善意並無過失的情況下,表見代理對委託人來說產生有權代理的法律效果。所以要避免出具空白的授權委託書,防止形成表見代理。
(2)授權委託書的公證問題
授權委託書只要是委託人本人簽署的即為有效,無需辦理公證。實務中授權委託書辦理公證,主要是想透過公證的方式來證明授權委託書簽章的真實性,防止委託人否認授權委託書的效力。公證的授權委託書還有個好處就是一旦打官司,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證明的事實,當事人免於舉證。當然如果授權委託書能夠辦理公證最好,這樣對授權委託書簽章的真實性就不容置疑。如果委託事項重大,授權委託書最好辦理公證,公證成本也較低,長沙地區為人民幣300元至400元,花點小錢就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3)委託和代理的關係
經常有人將兩者混為一談,其實兩者沒有必然聯絡。代理是三方主體(委託人、受託人、第三人)之間的法律關係,委託是兩方主體(委託人、受託人)之間法律關係。存在沒有委託照樣產生代理的場合,如法定代理。也存在有委託,但受託人從事的不是代理行為,如代理從事事實行為,二者的聯絡也僅在於委託代理的場合,在委託代理中,委託合同是代理權產生的基礎法律關係。
(4)委託合同和委託授權的關係
委託合同是代理權產生的一種基礎法律關係,委託人和受託人之間有委託合同,所以委託人單方授權給受託人,受託人因此取得代理權。受託人的代理權並非來自於委託合同,而是來自於委託人的授權行為。委託授權的基礎法律關係大多為委託合同關係,但也有勞動合同關係、僱傭關係、職務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委託授權獨立於委託合同,委託授權的書面形式即表現為授權委託書。
(5)任意解除權
委託是以委託人與受託人雙方信任為基礎的,如果一方不守信,失信於另一方,繼續保持委託關係就沒有必要,所以法律賦予了委託人與受託人可以隨時解除委託關係的權利,且無需任何理由。因一方解除委託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該方當事人外,應當賠償損失。因為法律賦予了委託雙方任意解除權,“不可撤銷授權委託書”會因為違反法律的規定而被認定為無效,所以,實務中有些公證機構也明確規定了對於不可撤銷的授權委託書不予公證。
本文就授權委託書這一生活中常見的法律文書的格式以及相關實務操作注意事項進行了簡要分析,提出了一些規避風險的方法。實際生活中的具體授權要複雜的多,在經濟往來日益頻繁、交易主體覆蓋面不斷擴大、任何公民都有可能成為授權委託書當事人的時代環境下,所有公民都需要有規則意識、風險規避意識,都有必要重視授權委託書的制定和使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讓授權委託書發揮應有的作用。
個人授權委託書 篇7
授 權 委 託 書(之二)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董事長 受委託人: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職務:總經理 現委託上列受委託人在我公司與______因______合同糾紛一案中為我公司的訴訟代理人。 委託許可權如下:特別授權(代為承認訴訟請求,代為反訴,代為和解及上訴,代為接收與簽署有關的法律文書。)
委 託 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二0__年十月_____日
個人授權委託書 篇8
委託人:_______,_______,20x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20x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委託人與受託人系夫妻關係,茲委託受託人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權代表我辦理以下列事項:
一、全權辦理位於:_______,(房地產權證: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建築結構:混合,設計用途:住宅)的房屋他權解除。
1、並以上述房產向金融機構抵押辦理借款簽訂經紀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辦理抵押登記;
2、到金融機構及相關部門領取房地產權證、他項權證及登出他項權手續、簽訂登出抵押登記,辦理借款的各項借款手續上簽字、在金融部門的借款借據上簽字、領取金融部門擔保借款;
3、代表委託人出售上述房地產、簽訂買賣合同、繳納相關稅費、調閱檔案、更正登記、辦理房地產權轉移等各項相關事宜;
二、委託人保證所提供材料、證件均真實、有效,如有虛假或其他欺詐行為,委託人願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三、委託期限:自委託成立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四、委託人在委託期間,委託許可權範圍內所簽署的一切有關檔案,我均予以承認,由此在法律上產生的權利和義務均由委託人享有和承擔。
五、受託人有轉委託權。
委託人(簽章):
20xx年xx月xx日
個人授權委託書 篇9
委託人姓名: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絡電話:
郵編:
受委託人姓名:
性別:工作單位:
地址: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郵編:
委託人委託上列受委託人在委託人與XXXXX(單位、個人)的XXXX業務中,作為委託人的取貨代理人,其代理許可權為全權代理,即:全權收取委託人有權從XXXXX(單位、個人)收取的全部貨物。
委託人:
受委託人:
二Oxx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