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讀書心得體會500字(通用8篇)
當我們對人生或者事物有了新的思考時,不如來好好地做個總結,寫一篇心得體會,如此就可以提升我們寫作能力了。那麼心得體會該怎麼寫?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名著讀書心得體會500字(通用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名著讀書心得體會1
雷鋒,一個家喻戶曉的名字。他樸實,憨厚,為人老實,樂於助人,他的事蹟伴著風兒傳遍了神州,飄進了億萬華夏兒女心中。今天,我懷著無比崇敬的心情閱讀了《雷鋒故事》這本書。
雷鋒1940年12月18日出生在長沙市望城區安東鄉一個叫簡家堂的小村子,那時新中國還未成立。雷鋒家是農民,受盡了地主的欺負,可以說,小小的雷鋒已飽經世間的滄桑。後來新中國成立了,雷鋒加入了兒童團,向無惡不作的地主討回了血債,經過多年磨難,他終於百鍊成鋼,成了一名光榮的共產黨員,他不知疲倦的工作,身上總有一股螺絲釘精神,黨把它插在那裡他就在哪兒發揮作用,他助人為樂,為高尚的事業奮不顧身,大壩搶修時可以看到他洋溢活力奔跑的身影;公路塌方時,總能聽到他充滿激情的腳步聲。在一次運送任務中,雷鋒不幸被一根大木樁擊中,為祖國獻出了自己年輕的生命,年僅22歲。
讀書後我不禁陷入沉思,雷鋒為了人民的事業艱苦奮鬥,奮不顧身的精神被我們稱為“雷鋒精神”,中華民族幾千年的歷史不正是用“雷鋒精神“支撐起來的嗎?從古至今的仁人志士,不都是“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嗎?“雷鋒精神”是中華民族智慧的精髓,是我國寶貴的精神的財富。
雷鋒平時總說:“不經風雨,長不成大樹,不經百鍊,難以成鋼!”讓我們銘記這句話,將雷鋒精神發揚光大,為我國早日建設成世界強國而奮鬥。加油!
名著讀書心得體會2
今天我讀了《圓明園的毀滅》這篇文章。心中充滿了惋惜和憤怒。惋惜那美麗無比的圓明園變成如今的廢墟,憤怒那可惡的強盜把我們中國的寶物都佔為己有。
當時,漂亮的圓明園是我國最棒的皇家園林,也是世界的博物館,藝術館。修建圓明園,耗費了150多年的時間。但是,中國人民的心血,在1860年10月6日,遭受英法聯軍的破壞。此後,恢弘而又神奇的圓明園就只留幾根殘柱了。
當我讀到“他們把園內凡是能拿走的東西,統統掠走,拿不走的,就用大車或牲口搬運,實在運不走,就任意破壞,毀掉”時,我的五臟六腑都絞在了一起,腦子裡一邊想象那種悲慘的場景,一邊自言自語:“這些侵略者真是太該打了,這樣欺負當時的中國,這種以強欺弱的野蠻行徑,真是可恨。明明是我們國家自己的寶貝財產,怎能讓別的國家想拿就拿,想毀就毀呢?”
這篇課文使我想起,在一則資料上看到強盜們搶走我們中國的寶物後,進行拍賣的場景,他們利用我們的珍寶得來大量的金錢。原本是我們中國的寶物,如今想要從他們手裡再拿回來,還得支付昂貴的費用。唉,這些都是強盜們的罪惡呀!
以前的中國確實太弱了,不過我以後一定要好好學習,長大為我們的中國做貢獻,讓我們銘記國恥,振興中華!
名著讀書心得體會3
最近,我讀了一本富有情趣,曲折感人的一本童話故事書。我把這本書推薦給大家——《月光下的肚肚狼》。
‘可憐可憐肚肚狼吧’這是它一生中說過最多的一句話,它是一隻神奇而又平凡的乞丐狼,它有一個秘密,就是能在月圓之夜變成王子,唱出動聽的歌,它叫肚肚狼。
肚肚狼有位好朋友‘玉碎先生’,玉碎先生是倉鼠中的貴族,因家族沒落,所以想讓肚肚狼變成王子的壯舉來讓家族再次輝煌起來,玉碎先生和肚肚狼用盡各種辦法積攢黑寶石,填滿,鋪滿,從而來讓變身時間更長一些,玉碎先生是個狡猾的倉鼠,而肚肚狼是隻不貪財,老實的狼。
肚肚狼與小紅鞋的友情是肚肚狼最為珍惜的一件事,為了讓作文小紅鞋治病,肚肚狼不惜從玉碎那裡拿出所有的寶石,給小紅鞋來治病。還有一次,肚肚狼遇到一處窖井蓋被小偷偷去了,它就一直守在那裡,防止人們掉下去,隨後還配合警察抓住小偷,二肚肚狼不要兩千元的獎勵,而是要了一個漂亮的模型窖井蓋作為紀念。在我們看來不應該諷刺它很笨,而是應為它的善良而感動!
肚肚狼最終用它的歌聲治好了小紅鞋的病,在故事的結尾,出現了個意外——月全食,因此,肚肚狼沒能變成王子。但肚肚狼依然用動人的歌聲治好了所有生病的人,它的善良贏得了別人的尊重!
從這個故事中我知道了:一個人的身份與地位其實並不重要,只要你懷著一顆善良的心,在別人的心裡,你就是王子!
名著讀書心得體會4
“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只有不斷地進行學習,才能一直保持潺潺地活水。作為一名老師,只有不斷地學習學習再學習,才能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今年,學校給每位任課老師都發了《給教師的建議》。這是前蘇聯教育學家蘇霍姆林斯基寫的一本專著,但是一點也看不出理論的痕跡,全部都是作者的親身經歷。
書中提到一個問題:教師的時間從哪裡來,一晝夜只有24小時啊!確實,當了教師我才知道,每天必須做的幾件事:備課,上課,改作業,課外輔導。而我又哪裡來的更多的時間來閱讀,提高自己呢?帶著這樣的疑問,我翻開了這本書。只有每天不間斷地讀書,跟書籍結下終生的友誼。潺潺小溪,每日不斷,注入思想的河流。讀書,不只是為了應付明天的課,更是要發自內心的需要和對知識的渴望。如果你想有更多的時間,不至於把備課變成單調乏味的死扣教材,那麼就要讀一些學術著作。一些優秀老師教育技巧的提高,就是因為他們持之以恆地學習。只有自身的科學知識具備,才能有更多的時間在課堂上關注學生個人的發展。讀了這些,我茅塞頓開,教師的時間問題是與教育過程的一系列因素和方面密切相關的'。教師進行勞動和創造的時間好比一條大河,要靠許多小的溪流來滋養它。怎樣使這些小溪永遠保持活力,有潺潺不斷的流水,這是我們安排時間時應該首先考慮清楚的!
在以後的時間裡,我也要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繼續閱讀!
名著讀書心得體會5
因為黑澤明拍的一部同名電影,《羅生門》可能要算芥川龍之介所有小說裡最為人所知的一個。但看過小說後便知,電影其實並非改編自這一篇,而是取材於另一篇《竹林中》。真正的小說《羅生門》,故事十分簡單,篇幅也很短小,講的就是一個飢寒交迫的武士遇到一個同樣食不果腹的老婦,在與之對話後突然大悟,放棄了思想掙扎,下手搶劫了老婦然後逃走的事。
動亂災害不斷的年代,給包括人心在內的一切都披上一層灰暗的色彩。落魄的武士在走投無路、無以為繼的情景下,不得不放棄良知以求活命,但能夠看出,即使在作出了決定之後,他仍然對殺人越貨這種行徑心存懷疑。可是,偶遇老婦的一番話,讓他放棄了原本處於道德層面的掙扎,退回到活著還是等死的簡單自問,從而做出了棄義偷生的選擇。
老婦是為了生計去拔死屍的頭髮,武士是為了生存搶走老婦衣裳,這麼做都非他們所願,但除此之外,便沒有更好的活下去的出路。在那裡,生死變成了超越道德的首要矛盾,而一條生命本身並沒有善或者惡的區分,於是正義與罪惡的界限模糊了。
武士最終心生歹念搶劫而逃,小說也在這荒誕的結局之中,引人走向對自身行為更深層的思考。善與惡的界限究竟在哪裡?是否為了生存就能夠無所不為?是否為活命而被迫做出的事就都能夠得到諒解,都能夠逃脫良知的審判?
芥川龍之介並沒有給出他的答案,他只是借筆下的人物承認了人性的黯淡一面,卻並沒有說這即是必然。
名著讀書心得體會6
今天,我讀完了《西遊記》這本書,我很喜歡它,它給了我無限的樂趣。
說到這本書,給我感觸最深的是孫悟空這個人物,他英勇頑強,作戰勇猛,頑皮可愛,愛憎分明;尤其在“三打白骨精”這個故事中,當白骨精第三次變成了一個老公公時,當唐僧猛念緊箍咒時,他忍著劇痛,為唐僧打死白骨精,更體現了他對師傅無限的愛。
當然,說到孫悟空,不得不提起他的兄弟—豬八戒。他雖然有些好色,貪吃貪財,卻又無時無刻,不停地照顧師傅,當孫悟空身體不舒服時,他就細心地關照師兄。
師徒四人中,最樸實,最善良,最勤勞的,就誰是沙僧了,他當兩個師兄身體不好時,照顧得也可以算是無微不至。當然,他也是師傅的徒弟(其實三個徒弟都是不錯的!
那麼,說起唐僧這個人,他雖然有些固執,好壞不分,但他一心一意取經,不貪財,不貪色,善良體貼。
給我感觸最深的故事,就要數“烏雞國辨妖”了,尤其是後半部分,孫悟空忍痛辨出妖精—當唐僧念過緊箍咒後,他已頭痛不堪,但依然忍著疼痛,幫助兩位師弟除妖。
“大戰紅孩兒”是我最喜歡的故事,當紅孩兒用三昧真火把孫悟空燒得痛苦難堪時,又被龍王的涼雨水激了一下,激得他腰痠背痛,腿軟筋麻,但他在被師弟救回時,仍是想著師傅,絲毫沒有顧慮到自己的身體。
《西遊記》是一部很好的書,推薦大家去看,看我國古典名著,傳揚優秀文化!
名著讀書心得體會7
這本書主要講了一隻狗――巴克從家犬到狼群首領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體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一天和米勒先生的孫子和孫女嬉戲玩耍。巴克的父親是一隻聖伯納德狗,母親是芬蘭牧羊犬。巴克有它父親的王者風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親的細膩、機警,它讓它無比驕傲。
一次,園丁助手把巴克領到火車站,結果被賣了,巴克鬥可是陌生人,只好服從。之後,巴克又被一個人買走了,人家帶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學會了拉雪橇,之後又與一條狗決鬥當領袖。之後它們換了一個更有經驗的主人。有一次,巴克還救了它的主人一命,並且幫它贏了一千磅。再之後它們探尋到金礦後,巴克的主人被當地印第安人給殺害了,僅有巴克倖存了下來。最終,當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迴歸荒野當了狼群首領。之後,一些優秀的獵人也都神秘的失蹤了。
這本書的作者是美國的傑克倫敦,他是美國耇的現實主義專家,被譽為美國無產階級文學之父。傑克倫敦常把筆下的人物置於極其殘酷、生死攸關的環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實的品格。他筆下那殘酷的真實常常使讀者的心靈受到強烈震撼。
讀了這本書,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殘酷變化,它由愜意到殘酷,真是巨大變化呀!
名著讀書心得體會8
這幾天,我讀了一本書,叫做《野性的呼喚》。講的是一隻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裡,和群狗作鬥爭,最終變成自我的祖先狼的故事。
這個故事讀起來很引人入勝,適合不一樣審美的人來看。最開始,我買這本書時,的確是為了狗而買的,也因為一般孩子都對動物有著偏愛,尤其是狗。並且像我們這些小學生,尤其是男孩,就異常喜歡動物小說,但我買回來一看,吸引我的卻不再是動物,而是對人性的描述。當巴克在法官家時,巴克每一天陪著孩子們玩或和其他狗玩,每一天都很幸福。到之後,法官家的園丁每一天賭博,欠下了很多錢,就把巴克賣掉,巴克來到紅衣男子的手裡時,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齒的力量。當巴克去當雪橇犬時,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則。當巴克謀反,殺死領頭狗斯貝斯,當上領頭狗時,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來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著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讓他越來越強大,當巴克成為狼時,回看自我的一生,他會感激那些以往虐待它的人,就是因為他們,讓自我成為嶄新的自我。這本書我雖然沒有看完,但我已經確認我要再讀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讀不懂的地方讀懂,再讀一遍,會不會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審美有沒有提高,我會不會讀懂這本書的真正奧秘……帶著這些問題,一讀再讀,這本書會變的越來越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