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協議書> 分家協議書範文彙總五篇

分家協議書

分家協議書範文彙總五篇

  在現實社會中,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一般協議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分家協議書5篇,歡迎大家分享。

分家協議書 篇1

  本人柏林祥,出生一九三五年,現年六十五歲,其妻王樹珍,生於一九三九年,現年六十一歲,家住鹽城市伍佑鎮永明四組,皆已花甲有餘,畢生有兩個兒子,大兒:柏中明,大兒媳:吳建霞;二兒:柏中根,二兒媳:高秀榮,皆已生子,成家立業,實屬幸事,常言道,有千年之父子,無千年之弟兄,各房點燈各房亮,如今我倆老意欲將全部家產按兄弟倆平分贈予你們,每人各得壹份,望你們分得家產後各自努力,勤儉治家,振興家門。

  房產:堂屋叄間,廚房叄間,現將此房產及全部傢俱用品分成兩份。

  大兒:柏中明,常屋東壹間半,廚房北壹間半,傢俱用品,睡櫃壹只,書櫥壹只,鋪板床壹張,園桌面壹張,張櫃壹只,家神櫃壹只,大桌子壹張,小桌子壹張。

  二兒:柏中根,堂屋西壹間半,廚房南壹間半,傢俱用品,睡櫃壹只,書櫥壹只,鋪板床壹張,加元 桌面壹張,三門櫥壹只,碗櫃壹只,回腳床壹張,書桌壹張,四抽屜壹張。

  廚房暫由父母居住,等二老百年後由兄弟二人平分。

  關於父母的贍養,每戶每年支付贍養費伍佰元。必須在每年年初支付,不得拖延。

  父母二人年齡已高,身體一年不如一年,所需看病,醫療費除父親單位報銷外,其餘部分由兄弟二人共同承擔,若父母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服侍及照料之義務由兄弟二人輪流共同承擔,費用共擔。

  兩位老人百年後由二兄弟處理後事,喪葬費費由兄弟二人共同承擔。

  此協議一式三份,由父母、大兒子大兒媳、二兒子二兒媳各執一份。

  父母親簽字:

  大兒子: 二兒子: 大兒媳: 二兒媳: 見證人:

  年 月 日

分家協議書 篇2

  本人柏林某祥,出生一九三五年,現年六十五歲,其妻王某珍,生於一九三九年,現年六十一歲,家住鹽城市某組,皆已花甲有餘,畢生有兩個兒子,大兒:柏某明,大兒媳:吳某霞;二兒:柏某根,二兒媳:高某榮,皆已生子,成家立業,實屬幸事,常言道,有千年之父子,無千年之弟兄,各房點燈各房亮,如今我倆老意欲將全部家產按兄弟倆平分贈予你們,每人各得壹份,望你們分得家產後各自努力,勤儉治家,振興家門。

  房產:堂屋叄間,廚房叄間,現將此房產及全部傢俱用品分成兩份。

  大兒:柏某明,常屋東壹間半,廚房北壹間半,傢俱用品,睡櫃壹只,書櫥壹只,鋪板床壹張,園桌面壹張,張櫃壹只,家神櫃壹只,大桌子壹張,小桌子壹張。

  二兒:柏某根,堂屋西壹間半,廚房南壹間半,傢俱用品,睡櫃壹只,書櫥壹只,鋪板床壹張,加元 桌面壹張,三門櫥壹只,碗櫃壹只,回腳床壹張,書桌壹張,四抽屜壹張。

  廚房暫由父母居住,等二老百年後由兄弟二人平分。

  關於父母的贍養,每戶每年支付贍養費伍佰元。必須在每年年初支付,不得拖延。

  父母二人年齡已高,身體一年不如一年,所需看病,醫療費除父親單位報銷外,其餘部分由兄弟二人共同承擔,若父母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服侍及照料之義務由兄弟二人輪流共同承擔,費用共擔。

  兩位老人百年後由二兄弟處理後事,喪葬費費由兄弟二人共同承擔。

  此協議一式三份,由父母、大兒子大兒媳、二兒子二兒媳各執一份。

  父母親簽字:

  大兒子:

  二兒子:

  大兒媳:

  二兒媳:

  見證人:

  年 月 日

  (備註:1、本協議書僅為參考格式,申請人可根據需要依法對協議書的內容作適當調整。

  2、申請人在使用本參考格式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3、文書中需填寫的內容應在電腦上填寫完畢後再打印出來,除簽名外不得手填。)

分家協議書 篇3

  南靖縣國土資源局:

  鎮在 (座)年辦理房屋土地使用權登記,《集體土地使用證》證號:靖集用 第 號,用地面積 平方米,用途為農村宅基地。該套(座)房屋所有權的合法繼承人長子 ,次子 ,等 人。因子女已成家立戶,各自發展家庭經濟。在村委主持協商下,全家人同意該座房屋由次子 繼承使用。

  以上協議不反悔,恐口說無憑,特立字為據。本協議一式 份,村委會及家庭成員各一份。

  立據人簽名:

  主持協議單位:

  鎮

  年 月 日

分家協議書 篇4

  今有房成科家庭成員中次子房立松已經成家育子,準備分家另過獨立生活,父母為子女生計考慮,願將自己位於龍場鎮騰龍中路房產之一部分分與次子為業,為劃清產權

  ,避免爭議,團結和睦,特立此分戶協議書為憑。

  一、所分房產位於龍場鎮騰龍中路,《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圖號為20xx-1600;

  二、房成科、黃光珍夫婦願將東北方向臨街的兩個門面中的左邊門面(長10米,寬5。3米,地面平方為53平方米)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產權分予次子房立松所有;

  三、具體分界:由東北至西南6。9米處該堵牆壁為父母與次子房立松共有,由6。9米處至楊仁靜邊界處目前父母與次子房立松共同使用的牆壁的產權歸次子房立松所有;

  四、未盡事宜,父母與次子房立松可立附屬協議,附屬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父母與次子房立松各執一份,公證處備案一份;

  立協議人:_____

  父親:_____

  母親:_____

  兒子:_____

  公元xxxx年十月二十五日

分家協議書 篇5

  立協議人,系縣鎮村村民。本人共生育子、女、次子(女) 。今已長大成人,並已分家立戶。本人自建房屋一幢共 層。其房屋產權證號 。分家立戶時長子(女)繼承到該房屋第 層,合計 間的永久產權,長子繼承到該房屋第特立此協議。

  長子 長女 立協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