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協議書> 民事調解協議書(15篇)

民事調解協議書

民事調解協議書(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民事調解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民事調解協議書1

  事由:民事糾紛

  經村委會以及調節小組確認以下案件事實:

  20xx年4月26日晚上2時,王城村四社村民王成華在澆水過程中與王城村四社村民張希民發生口角,兩人經旁人勸阻後分開,在澆水結束回家的時候,王成華由於懷恨在心,拿手上的鐵鍬在張希民未加防備的情況下向張希民的頭上打了幾下,導致張希民住院治療50天,花費醫療費用3470元,經醫院確診為輕微腦震盪。

  經村委會以及調節小組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一、王成華賠償張希民醫療費用3470元,誤工費4500元;

  二、王成華在村民大會上公開向張希民道歉;

  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本調解協議經雙方當事人在調解協議上簽名、按手印起生效。

  雙方當事人簽字:

  調節小組代表簽字:

  20xx年5月30日

民事調解協議書2

  甲方(單位): XXXXX有限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工人):XX,男,XX歲,住XXXXXXXX,身份證號:

  乙方於 年 月 日發生傷害事故,經治療後複查,現已康復。為妥善解決乙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自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所實際發生的與其它應當由甲方支付的醫療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 元(大寫:人民幣 ),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協議簽訂之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前述期間發生的任何費用。

  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傷殘待遇、解除勞動關係一次性醫療補助金與傷殘就業補助金等依法應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以下合併簡稱“一次性補助金”),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3、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餘款人民幣 元(大寫: )於 付清。

  4、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後,應當合理分配、處理,自覺留足可能發生的後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乙方分配、處理前述費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5、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後,勞動關係即行終止。同時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有關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6、若甲方遲延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一次性補助金,則每遲延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3‰作為滯納金,滯納金總額最多不超過一次性補助金總額的20%。

  7、乙方領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補助金後,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與責任要求的,乙方應當退還甲方為解決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費用,並承擔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同時應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20%的違約金。

  8、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並且公平、合理。

  9、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的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1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11、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時間: 時間:

  見證人:

民事調解協議書3

  受害人:

  彭躍進,男,19xx年5月7日生,20xx年5月11日因交通事故死亡。

  戴秋風,女,19xx年4月25日生,20xx年5月11日因交通事故死亡。

  法定代理人:

  彭娟,女,19xx年8月25日生,系以上兩位受害人之女。

  彭敏,男,19xx年3月21日生,系以上兩位受害人之子。

  肇事人:

  郭先剛,男,1976年10月19日生,漢族,住xx縣xx鎮xxx村。

  法定代理人:

  李淑先,女,1953年7月16日生,系肇事人之母。

  肇事人郭先剛在20xx年xx月xx日晚九點左右對彭躍進,戴秋風及孫子三人所駕的兩輪摩托進行相撞,造成彭躍進、戴秋風倆人死亡。現肇事人郭先剛被關在押,雙方的法定代理人在鎮政府多次主持調解下就人身死亡賠償事宜進行了充分的協商,現雙方達成如下賠償協議:

  一、肇事人郭先剛對受害人彭躍進、戴秋風的死亡賠償所有各項損失費貳拾陸萬元(其中含車輛交強險賠償11萬,郭先剛交付現金壹拾伍萬元)。郭先剛在彭家辦喪事時已賠償了人民幣叄萬元,餘下壹拾貳萬元在籤本協議時已經付清。

  二、雙方達成協議簽字後,受害人的子女表示對肇事人郭先剛予以諒解,並希望司法機關在對郭先剛作出刑事判決時予以最大限度從輕處罰。並由彭娟、彭敏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諒解書。

  三、鎮黨委、政府考慮受害方家庭條件及其特殊,由鎮政府出面,銜接相關部門解決陸萬元(即不再從交強險中扣除縣已墊付的陸萬元現金)。

  四、協議簽字後,受害人的子女彭娟、彭敏不再向人民法院提出附帶民事訟訴賠償。

  五、該協議簽字生效,雙方放棄,一切再議權力。

  受害方:xxx 肇事方:xxx

  法定代理人:xxx 法定代理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民事調解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XX年4月4日,甲方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bhr死亡。XX年4月14日,靖邊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依法出據了靖公字(XX)第000號《交通事故認定書》。鑑於甲乙雙方當事人對此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無異議的前提之下,經雙方協商,現就甲乙雙方補償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伙食補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生活救助等所有賠償專案共計貳拾萬元(XX00)。

  二、本協議的簽訂即視為甲乙雙方達成互諒互解協議。乙方承諾將不再以任何理由或名義再向司法行政機關提出任何權利主張或控告申訴或干擾影響甲方正常工作和生活。

  三、本協議的簽訂即視為乙方放棄追究甲方刑事和行政和民事責任,也可作為司法行政機關從輕、減輕或撤銷案件或判處緩刑的充分依據。

  四、乙方承諾在本協議簽訂後儘快將受害人屍體埋葬。

  五、任何違返本協議的行為即構成違約,違約方即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肆拾萬元整。

  六、附則:本協議自雙方簽訂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條款系簽名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甲 方

  乙 方

  調解人:

  年 月 日

民事調解協議書5

  甲方:xxx

  年齡:xx

  住址:xx

  身份證號碼:xxxxxx

  乙方:xxx

  年齡:xx

  住址:xx

  身份證號碼:xxxxxx

  丙方:

  丁方:

  甲乙丙丁四方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綜合考慮各方實際情況,就20xx年月日發生在方工地的甲方人身損害賠償問題,經各方協商,現達成和解協議如下:

  一、各方確認甲方於20xx年月日在工作中於工地受傷,後丙方墊付甲方萬元用於其治療康復,對此,各方予以確認;

  二、甲方於20xx年月日治療終結出院,繼續康復,對此,各方予以確認;

  三、就前述甲方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各方同意按一下比例劃分各方責任,即方責任為%,方責任為%,方責任為%;

  四、方一次性補償給甲方業已發生和將來發生的與此事有關的醫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後續治療費、殘疾賠償金以及一切補償和賠償費用總計人民幣元整(大寫:萬元);方支付方墊付甲方的各種費用元(大寫:萬元),甲方以及甲方有關親屬、朋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或者變相的方式以此事為由向乙方、丙方提出任何請求,至此,各方之間在履行本協議後相互之間不再有任何債權債務糾紛。

  五、、本協議經各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

  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各方身份證影印件、營業執照、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為本協議書附件。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

  丁方:

  見證人(簽字)

  簽約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簽約地點:

民事調解協議書6

  人民調解協議書一般分為四個部分:標題、首部、正文和尾部。標題、首部和尾部這些格式都是固定不變的,比較容易掌握。較難的是協議書的正文部分,就是對當事人糾紛的簡要介紹及達成的協議內容的表述。正文要求簡練,對糾紛的經過需用與有限的文字表達清晰、完整,達成的協議內容更是協議書的核心部分,要求具有可操作性,真正起到解決糾紛的目的。所以,要寫好協議書的正文,製作一份高質量的人民調解協議書,筆者認為需做到“四要”。

  一、要素要具備

  敘述當事人的糾紛情況,相當於寫一篇簡短的記敘文,其要素包括糾紛發生的時間、地點、起因、經過和結果五要素。有些糾紛發生的.時間、地點明確,但也有些常見的鄰里、家庭糾紛等大多是長期積累的,引起糾紛的事件發生時間不會很明確,只能根據當事人提供的大致時間進行敘述,而地點從當事人基本情況中即可明瞭,不需再作介紹。事情的起因、經過是糾紛情況表述中的難點,既不能遺漏關鍵細節,又要注意用詞的靈活性,若不注意敘述的方式,有可能當事人一方因用語原因不願意簽字,導致前功盡棄。所以,在寫這一部分時,既要講求原則,又要注意用語的尺度。從調解的角度講,糾紛發生的結果一般是指雙方不能和解,申請到調委會進行調解或調委會發現後主動要求調解,當事人接收調解。

  二、邏輯要清晰

  邏輯要清晰,就是把事情發生的每一步環環相扣的交待清楚,每層意思連貫,不能跳躍幾層意思進行敘述。若邏輯不清,則給人一種突兀感,如“住在樓上的申請人張某×月×日出門時忘了關自家水龍頭,溢位的水將樓下申請人李某的天花板弄溼,電器短路等,造成很大的損失。經瞭解… …”我們可以對這段敘述提出如下疑問:1、李某是否對造成的損失提出了賠償要求?如果沒有,不會產生糾紛。2、如果李某有賠償要求,張某按其要求進行了賠償,也不會產生糾紛。3、如果發生糾紛後他們自行解決或調委會沒有主動進行調解,又何談經調解達成協議?因此這段敘述不妨改為:“被申請人張某×月×日出門時忘記關自家水龍頭,溢位的水將樓下申請人的李某的天花板弄溼,以致電器短路等,造成很大的損失。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賠償各種損失共××元,被申請人認為不合理,雙方就賠償數額無法達成一致,申請某某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經調解,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

  三、用語要準確、規範

  協議書內容要求簡短、精煉,對其用語提出了較高要求,如果幾行字的敘述中有多處術語錯誤或多個錯別字,這份協議書的質量就可想而知了。

  一是要術語準確。人民調解協議書具有合同性質,準確的使用術語既可以節省筆墨,又可以避免誤解,若術語運用不準確,不僅詞不達意,還可能引起新的糾紛。如“撫養”和“扶養”、“補償”和“賠償”在法律上含義不一樣,用混了可能引起誤解;“訂金”和“定金”的法律含義更是相差甚遠,用混了則可能引起新的糾紛。

  二是要拒絕方言、俗語。作為具有合同性質的人民調解協議書,不管放到哪裡,都要讓人看懂字詞、明白意思,所以要使用普通話,不能使用方言、俗語,如“不搭界”(無關係)、“價錢太大”(價錢高)等方言,讓他人讀起來摸不到頭腦。

  三要杜絕錯字、別字。在協議書中要杜絕錯別字,是製作協議書的基本要求,如不能把“採光”寫成“彩光”,“贍養”寫成“瞻養”,“道歉”寫成“道欠”等。

  所以製作完成後當事人簽字前,調解員要認真通讀協議書草稿,看看是否存在以上及其他不應出現的問題,若有錯誤要及時改正,真正達到透過製作協議書解決糾紛的目的。

  四、操作性要強

  協議書既要內容合法,又要邏輯嚴密,同時,還要有較強的操作性。內容合法是協議書的關鍵,內容不合法,邏輯不可能嚴謹,該協議也不可能有效。操作性強要求文字準確、解釋唯一,現實中可操作,如“被申請人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7日內透過本調委會支付給申請人1000元,作為對申請人損失的補償”。明確了給付的雙方、標的及其性質、時間等必要要素,如果缺少其中某一要素,則可能引起新的糾紛,若寫成“被申請人支付給申請人1000元,作為對申請人造成損失的賠償”,如遇到不守信用的被申請人,有可能鑽支付時間表述不明確的空子無限期拖延支付,從而引起新的糾紛。

民事調解協議書7

  甲方:_______________ (醫療機構)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患方)

  甲乙雙方根據《處理條例》之規定,經協商,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患者基本情況:

  1、排除了對責任人的追究。由於和解無須、甚至也無法嚴格堅持法律規則,和解把糾紛主體的意志置於判斷糾紛主體行為合法性以及處置糾紛權益關係的法律規則之上。因此,儘管和解可以消除糾紛,,但其卻也常常排斥了本應介入的公權力機關對相關責任人的追究。這一問題在醫療事故和解中表現得尤為明顯。由於醫療事故往往存在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的競合,在發生競合情況下,當事人間的和解可能就排斥了衛生行政部門和檢察機關對相關主體的責任追究,從而使責任人逃避法律制裁。實踐中,限制這種消極影響的辦法是為透過和解解決劃定恰當的適用範圍,規定屬於行政機關和檢察機關職權範圍內的事項不適用和解。

  2、透過和解解決醫療糾紛的侷限性還表現在其他方面:

  (1)運作中的隨意性使得人們對和解的公平性、合法性信心不足。

  (2)和解協議效力不足也容易導致更大的風險和重複成本。

  因此,在透過和解解決醫療糾紛的時候,應一方面鼓勵醫療糾紛當事人採用要式和解協議,並透過公證或擔保等形式以加強和解協議的法律效力;另一方面應協調和解和其他醫療糾紛解決方式之間的銜接,一旦和解破裂就及時透過其他糾紛解決方式解決醫療糾紛,如此才能更好的發揮和解在醫療糾紛解決過程中的作用。

  姓名: 年齡: 性別: 籍貫: 住 址:

  身份證號: 住院號:

  疾病診斷:

  治療結果:

  二、 方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

  三、 醫療事故原因

  四、 賠償數額

  1、醫療費: 元;

  2、誤工費: 元;

  3、住院伙食補助費: 元;

  4、陪護費: 元;

  5、殘疾生活補助費: 元;

  6、殘疾用具費: 元;

  7、喪葬費: 元;

  8、被撫養人生活費: 元;

  9、交通費: 元;

  10、住宿費: 元;

  11、精神損害撫慰金: 元;

  12、患者死亡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

  住宿費: 元(不超過2人)

  合計: 元

  五、 償款給付時間:

  六、 違約責任

  七、 其他

  1、 出院處理:

  2、 如為死亡患者,屍體處理

  3、 其他

  八、 上述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見證人:

  日期:

民事調解協議書8

  甲方:年齡____,姓名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年齡____,姓名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系夫妻,因生活情趣不同,雙方本著友好的態度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同意離婚。

  2、婚生女___由甲方撫養,乙方每月支付撫養費肆佰元整(¥:400元)。撫養費以半年為單位支付,支付時間不遲於當年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日。

  3、乙方有探視___的權利,每週末可視情況接女兒回乙方處居住。

  4、雙方所欠肆萬元整(¥:40000元)債務,甲乙雙方各承擔貳萬元整(¥:20000元)。甲方應承擔的份額交乙方歸還債權人。

  5、現住址處電器歸甲方所有,甲方自願補償乙方貳仟元整(¥:20xx元)。

  6、甲、乙雙方位於__區__花園207-301的房產一處,雙方同意由乙方配合甲方在三個月之內出售,出售後__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壹拾柒萬元整(¥:170000元)。

  7、本協議第4項、第5項、第6項約定的款項在甲方售房後__日內支付給乙方。如甲方到期後未支付,乙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8、甲方自願承擔本案訴訟費用170元。

  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本調解協議的內容,自雙方在調解協議筆錄上簽名或捺印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20__年5日4日

民事調解協議書9

  甲方:高某某,男,漢族,(戴某某之配偶)身份證:3210831975122xxxxx

  乙方:錢某某,男,漢族,(袁某某之配偶)身份證:3207231968041xxxxx

  20xx年8月14號,因為瑣事發生糾紛,袁春霞不慎將戴桂華打傷,被拘留;經友好協商,現雙方願意就賠償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自願代袁春霞賠償戴桂華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貳萬元整;

  該款在本協議簽署時一次性支付。

  二 甲方承諾不再追究袁春霞的任何責任(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同樣,乙方也不再追究戴桂華的任何責任;

  甲方和乙方表示互相原諒對方;

  三、協議自雙方簽字之後即產生法律效力,自此以後雙方再無瓜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各持一份,交公安機關一份,三份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民事調解協議書10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就 年 月 日,甲方與乙方產生糾紛一事,自願達成如下和解協議:

  一、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人身傷害所造成的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所有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

  二、上述款項於雙方簽署本協議當日由乙方一次性給付甲方,甲方收款後出具收條;甲方支付上述款項後,乙方不得再因任何原因向甲方及其家屬索要任何款項或賠償金。

  三、甲方對於造成乙方受傷的行為深表歉意,乙方承諾從此不再打擾甲方,不再與甲方有任何民事糾紛。

  四、乙方對甲方表示諒解,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乙方放棄追究甲方傷害行為的一切法律責任,雙方對經濟賠償問題一次性解決完畢。

  五、見證人 對上述協議的簽訂與履行進行見證。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由雙方或雙方代理人簽字或公證後生效。

  雙方見證人: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事調解協議書11

  甲方: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丙方:

  丁方:

  甲乙丙丁四方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綜合考慮各方實際情況,就XXXX年 月 日發生在 方工地的甲方人身損害賠償問題,經各方協商,現達成和解協議如下:

  一、各方確認甲方於XXXX年 月 日在工作中於 工地受傷,後丙方墊付甲方 萬元用於其治療康復,對此,各方予以確認;

  二、甲方於XXXX年 月 日治療終結出院,繼續康復,對此,各方予以確認;

  三、就前述甲方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各方同意按一下比例劃分各方責任,即 方責任為 %, 方責任為 %, 方責任為 %;

  四、方一次性補償給甲方業已發生和將來發生的與此事有關的醫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後續治療費、殘疾賠償金以及一切補償和賠償費用總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 萬元 ); 方支付 方墊付甲方的各種費用 元(大寫: 萬元),甲方以及甲方有關親屬、朋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或者變相的方式以此事為由向乙方、丙方提出任何請求,至此,各方之間在履行本協議後相互之間不再有任何債權債務糾紛。

  五、、本協議經各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各方身份證影印件、營業執照、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為本協議書附件。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

  丁方 :

  見證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民事調解協議書12

  ——打架

  甲方:周____,男,漢族,身份證: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縣____鄉____村____村民組

  乙方:周____,男,漢族,身份證: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縣____鄉____村____村民組

  協議事由:

  農曆二〇____年五月初四下午,甲方與乙方說話不投機發生爭執,甲方動手撕打乙方,導致乙方受傷。為了徹底圓滿解決此事,經雙方當事人同意調解,願意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住院所花的一切醫藥費用和其它各項費用共計:________元。

  二、今後,甲、乙雙方當事人及親屬都不得再以此事為由找對方糾纏鬧事,不得指桑罵槐和指雞罵狗,更不能無中生有、故意製造事端和胡攪蠻纏,做到相互尊重和相互理解,遇事冷靜,積極解決,否則,公安機關將依法從重從嚴對其處理。

  三、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所有費用後,雙方簽字,乙方不再以此事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如乙方再追究甲方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四、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派出所及村各存檔一份,由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畫押後於即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調解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調解協議書13

  甲方:_______________醫院

  乙方(患方):____________

  患者基本情況: 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 年齡: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院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調解人: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律師:______________________ 患者_______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在甲方住院,診斷為:⑴___________⑵___________。住院____天,患者治療結果:死亡、傷殘、好轉、痊癒。 乙方認為___________________是甲方造成的。 甲方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過調解人調解,雙方就該爭議自願達成如下賠償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不透過鑑定明確爭議的原因和責任的情況下,自行協商解決。

  二、甲方自願賠償乙方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陪護費、殘疾生活補助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繼續治療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________元。

  三、賠償款給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乙雙方放棄基於該債權債務關係的一切訴訟權利。

  五、____________(死亡患者)存放於太平間的屍體必須於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從醫院運出自行處理。

  六、違約責任:本協議一次性處理終結,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一方反悔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七、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協議文字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_________衛生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調解人:___律師事務所

  律師: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事調解協議書1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甲方就20xx年10月10日在上班時間打架至乙方受傷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一次性賠償給乙方醫療費人民幣 1251.36元 ,此賠償款直接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後,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後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係。

  三、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遵醫囑返回醫院複查時由甲方陪同複查,產生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後因這次賠償事故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後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民事調解協議書15

   調 解 協 議 甲方:×××(犯罪嫌疑人×××家屬)

  乙方:×××(被害人本人或被害人×××家屬)

  因×××致傷×××一事,現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就×××致傷×××,向乙方表示誠摯的道歉;

  二、甲方於20xx年4月×日前賠償×××各項損失×××元,此賠償為一次性解決問題,以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此事向甲方或犯罪嫌疑人×××提出賠償;

  三、乙方在收取甲方款項時,須向甲方出具收據,並出具諒解書,請求司法機關從輕處理×××;

  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即生效,不得反悔。

  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派出所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