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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協議書

【熱門】安全生產協議書4篇

  在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一般協議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生產協議書4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

  甲:

  乙:

  為了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第一條 甲方的具體責任

  一、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全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二、編制工程專案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組織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四、對乙方進場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對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五、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裝置、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並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六、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七、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八、提供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職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定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九、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第三條乙方的具體責任

  第二條乙方在甲方統一指揮監督下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一、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監督甲方履行安全職責,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二、乙方必須遵章守紀,不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自負。

  協議有效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至僱傭合同結束

  甲方:(章)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簽字)

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隨著氣溫的逐漸回暖,湟西專案的各項工作也將形成大幹態勢。為確保我專案的各項工作安全有序的進行,經雙方協商,甲方和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負責乙方上路作業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對各項施工作業面的安全工作進行全面監督和管理。

  二、各施工機械車輛要有專人負責和監管。一切安全生產工作乙方必須聽從和服從甲方的命令和指揮。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定進行施工作業。

  三、乙方所有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持有駕駛證,並懸掛“XX專案”字樣的牌子方能在指定的區域內進行本專案的道路施工任務。否則,因違反規定所發生的一切後果,全部有乙方負責。

  四、乙方負責對施工機械的保養和看護工作,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得睡覺,如在此期間發生機械零部件丟失和損壞情況,全部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將不定期地對各施工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工作,對不按交通法規駕駛車輛人員,除執法部門處理外,專案部也將給予警告和嚴厲的經濟處罰。

  六、甲乙雙方要認真執行上述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商議。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20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3

  甲方: [ ]

  乙方: [ ]

  分包專案:

  第一條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障電信設施、裝置安全暢通和施工人員及其它有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甲方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甲乙雙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書適用於土建、消防系統建設、安裝、改選、改造工程;通訊管道、通訊線路、通訊裝置安裝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活動。

  第三條 甲方有權(而非義務或責任,下同)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進行監督。甲方代表有權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乙方必須服從甲方代表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程相關單位應積極配合,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第四條 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注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確保電信裝置、設施安全和人員安全。

  乙方應當執行國家、地方、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標準、規範、規程。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通訊管道、線路施工現場,應特別重視並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須設立警示訊號標誌,白天用紅旗,晚上用紅燈,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種車輛的注意。必要時應設圍欄,並請交通民警協助,以保證安全。

  2. 施工區域,有平行與交越電力線纜,必須採取相應措施,避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3. 施工人員進入人(手)孔作業,應先探明人(手)孔內有無有毒、易燃氣體,避免發生中毒事件。

  4. 施工人員進行登高作業,應先檢查登高工具和保險裝備,避免發生摔傷事故。

  5. 現場施工用電源線架設高度,必須滿足安全要求;必須安裝警示紅燈。

  (二)在通訊機房內施工,應特別重視並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須制定確保執行裝置安全措施。

  2. 裝置開箱後,包裝箱等易燃雜物應立即搬離現場。

  3. 施工時,不得將導線頭子遺留在裝置內。每天下班前,必須清理施工現場。

  4. 施工期間確須進入通訊系統,應辦理借用口令手續,用畢立即歸還。

  5. 施工期間布放線纜,拆除豎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線纜完畢後,應立即重新封堵。

  6. 裝置安裝完畢,必須經監理、督導、電力維護人員檢查、測試無誤後,方可接通電源。

  第五條 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實行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承包負責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承包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乙方法定代表人應指定專案經理為主要責任人。

  因乙方施工及施工管理原因造成通訊裝置、設施損壞、通訊阻斷、人員傷亡等,一切責任、後果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實際特別制定安全生產施工方案和專項技術措施,配置專(兼)職安全監督檢查人員。

  第七條 乙方應當自開工之日起,在施工現場設定達到國家標準的安全防護設施,並對作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

  第八條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九條 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除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甲方報告外,施工企業還應當及時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對傷亡事故不得隱瞞、故意遲延報告或者謊報。

  第十條 施工現場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潔、美觀,對建設單位及甲方通訊設施、裝置應給予保護;

  (二)材料堆放整齊有序,不得影響建設單位及甲方正常生產秩序和通訊暢通;

  (三)垃圾及時處理,不得就近亂堆亂倒;

  (四)戶外施工因特殊情況確需夜間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報專案經理批准後方可施工。需夜間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設立夜間警示燈和安全防護欄;

  (五)符合衛生標準;

  (六)搭建作業人員臨時宿舍,應牢固,通風,布放照明電線必須安全;

  (七)阻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在施工現場溶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等易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氣體的物質;

  (二)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撒建築垃圾;

  (三)不得將有毒有害廢棄物作土方回填;

  (四)禁止在施工現場吸菸或使用明火,確因施工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應經安全保衛部門批准辦理《動火證》;

  (五)需進入生產機房進行施工的,乙方應到建設單位或甲方相關部門辦理出入通訊要害部位介紹信,方可進入施工。

  (六)施工所需的工程、運輸車輛均由承包單位自備或租賃。承包方要確保駕駛員能夠對車輛定期進行維護、保養,運輸裝置、材料的車輛應考慮好運輸線路,作到在運輸過程中遵守交通規則,注意施工安全,不出現任何差錯。承包方因工程施工所租賃的車輛必須有合法、齊全的手續,必須嚴格按照安全規範使用使用。

  第十二條 違反本協議書第六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之任一款的,由甲方要求乙方改正,並由乙方支付甲方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違約金。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第十三條 屢次違反本協議書相關條款,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參加通訊工程建設資格。情節嚴重的,報告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五條 本協議書作為雙方施工合作框架協議的附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授權代表: 法定/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4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施工總承包方:

  專案負責人:

  安全工作直接關係到每個職工的人身安全,關係到國家集體個人利益。為了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杜絕傷亡事故的發生,強化安全管理工作,增加經濟效益。特簽訂本協議書。責任人必須嚴格遵守。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規定》、JGJ59-99《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市、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

  2、各專案負責人要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全面落實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認真執行公司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和環境管理體系標準。

  3、各專案部要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應當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以及安全措施的落實和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它用。

  4、從事工程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起重訊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電、氣焊、鍋爐、壓力容器等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5、責任單位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作業的危害。

  6、施工現場使用的各類工程機械要嚴格執行《天津市青龍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其它工程機械要做好備案、檢測、維修和保養工作,駕駛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廢。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裝置。

  7、各責任單位應當對管理人員和新進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未經教育培訓或教育培訓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8、各個工程要按照《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定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要求,配備與其規模相適應的專兼職安全員,對施工中的安全生產全面管理,做好巡視督察工作,發現現場存在安全隱患時及時上報,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應立即制止。

  9、施工現場要嚴格執行《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標準》的有關規定。

  10、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專案負責人要按國家有關規定與招收的農民工簽定勞動合同並辦理工資卡和工傷保險,對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12、施工現場要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學習防火知識,進行消防演練。健全消防保衛制度和檢查制度,並做好檢查記錄。

  13、施工現場要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對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點嚴禁吸菸。明火作業必須有防火措施。嚴禁用電熱毯及電爐子取暖,一律取消明火取暖。

  14、專案負責人應採取有效措施,必須嚴格執行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避免各類事故的發生,如發生安全防火責任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一律由專案責任人負責。

  15、公司安全部門,對於檢查出的問題視情節給予限期整改及停工整改的處置。情節嚴重的要處以經濟罰款。專案部對提出的整改意見必須立即組織落實,並按要求嚴格落實整改,整改完畢報整改回復單。

  16、對於施工中出現的傷亡事故,承包人要及時上報。事故的處理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由專案負責人負擔。

  17、雙方約定其它事項:

  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上報甲方或上級主管部門一份,在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方可生效。

  簽訂單位:

  公司法人: 專案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