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工資簡單協議書(精選11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員工工資簡單協議書(精選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員工工資簡單協議書1
甲方(企業):
乙方(員工):
前言:同工同酬是一個理想的薪資狀態,但事實上在企業中技術職能、管理職能、勞動強度及個人能力等不可能完全相同,不可能出現“與別人同樣的勞動工作量”,這樣收入也就有所差別。
如果收入公開,職員中很多人習慣以已之長比彼之短,而產生內部隔閡,造成職員間的相互攀比及心理上的不平衡,最終影響了整體職員的工作積極性。鑑於此,公司實行職員間工資保密制度。
根據《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遵循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協商就甲方公司薪酬體系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的工資薪酬體系設定屬於甲方公司的管理資訊內容之一,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屬於甲方公司的商業秘密。
二、雙方同意,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有意無意打聽他人的工資福利待遇,不得炫耀或洩露自己的工資待遇,不得評論他人薪資等情況;非本人原因知悉他人情況者,應及時向甲方舉報;同等甲方也不得以任何藉口、任何形式洩露乙方工資。
三、乙方承諾,雙方自解除勞動合同後半年內,應遵循誠實守信原則,乙方仍然不得向甲方公司就職人員及其有關同事、好友坦露自己曾在公司就職的工作待遇情況,違者永不錄用。
四、雙方同意,薪資知情人員(總經理、人力資源人員、財務人員)等,非經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洩任何人薪資,如有洩漏薪資,造成傳播、比對等後果者,予以開除處理。
五、乙方工資組成部分中“職務津貼”由甲方總經理單獨發放,乙方必須嚴格保密並遵守甲方“職務冿貼”的發放形式,不得宣揚透露,也不得打聽他人有無“津貼”及“津貼”多少。
六、雙方同意如下違約責任條款,同意責任條款泊法律效力。
1)乙方如違反本協議(一、二、四)條款,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00元,甲方可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並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或承擔其它賠償責任。
2)違反本協議第五條款,甲方按取消津貼處理。
七、本協議中的任一條款如果無效,不影響其他任何條款的效力。
八、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其內容,經充分協商,並完全瞭解各條款法律含義。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員工工資簡單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為切實保障乙方的員工能及時從乙方按時領取應得的工資,乙方承諾按以下約定執行:
一、乙方嚴格按照與其員工的約定或勞動法的規定按時向其員工支付工資,不得拖欠。乙方為其員工發放工資應制作工資發放清單(格式見附表),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二、如工程承包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乙方在收到甲方每筆付款(包括預付工程款、工程進度款等)後將該筆款項中關於員工工資支付情況列表(需經每個領取人簽字),並在申請領取下一筆付款前將員工工資支付情況列表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後報甲方分包使用部門(甲方施工處、專業公司等)審查後報計劃經營部門備案。
如乙方不能提供上述報表時甲方有權暫停對乙方的各類付款。甲方每發現一人次員工工資支出與事實不符,對乙方罰款100元,並以此類推,罰款從乙方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三、當甲方在工程完工支付最後一筆工程款(非質保金)或年終支付工程款時,由甲方財務部門先支付該筆工程款的 %,專門用於乙方給其員工發放工資。乙方應制作員工工資發放清單並加蓋單位公章後報甲方分包使用部門審查後提交甲方財務部門。甲方財務部門核實後再將剩餘的款項支付給乙方。
四、如果乙方沒有按本協議及時發放員工工資並交報發放清單,甲方有權暫停對乙方的付款,直至乙方提供發放清單。因此發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無條件承擔。
五、乙方保證堅決杜絕發生其員工到甲方處討薪、對甲方及其員工進行工作干擾、人身脅迫、人身傷害事件。當發生乙方人員到甲方辦公地點討薪事件時,每發生一人次,由甲方對乙方處以200——2000元的罰款;甲方認為對甲方的聲譽造成負面影響的,由甲方對乙方給予5——50萬元的處罰。上述處罰乙方無條件接受。
六、如發生乙方人員到甲方辦公地點討薪事件,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5小時內到討薪地點予以處理。如不來處理,甲方將從對乙方未支付的款項中代乙方予以支付,其發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無條件承擔。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員工工資簡單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根據甲方企業自身經營情況調整,委託乙方代為指定員工發放工資。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期限:
本託管期限為壹年,從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二、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指定員工仍屬企業職工身份,一切考核、休假等管理權利仍屬於甲方。
2、工資關係託管期間,甲方負責核算指定員工的工資,由乙方代為發放。付款方式為:每月十五日前,甲方需將指定人員的工資表交與乙方。每月二十日前,乙方需按甲方提供指定員工的工資額進行發放並將甲方為指定人員代為繳納的五險一金的總額核算給甲方。
3、工資關係託管期間的福利、醫療、勞保、傷殘費用一律由甲方負責。
4、工資關係託管期間所發生的人身、裝置或其他事故及善後事宜一律由甲方負責。
三、協議解除:
1、工資關係託管期滿,本協議自行解除,乙方應按照公司安排交接箱管手續。本協議發生糾紛,由分公司(廠)、分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人力資源部、甲方財務部、乙三方各一份,自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員工工資簡單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為了提高車間生產員工的積極性,提高生產率,保障員工薪資待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保證乙方最低工資待遇xx元/月(人民幣)(按現行工資標準,如月薪不足xx元的,發放保底工資,如計件工資超過 元的,按計件工資算。
二、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相關制度規定下參加生產,甲方貨源每月滿22天生產情況下,甲方將不用執行此協議,甲方貨源不滿25天時則啟動該協議,計算方法:貨源不滿當天保底待遇=參加生產總產值/參加生產天數。
三、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6個月以上,方可提出離職,如果中途提出離職,甲方將不同意,則按自離,自離不發放工資。
四、乙方全心全意為甲方服務,工作聽從一切安排,服從管理和排程,遵守廠規廠紀。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如:無故曠工,請假超過5天等,將不能享受保底工資待遇。
五、乙方辭職當月不享受甲方保底待遇。
六、協議由公司人事部儲存,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由xxxx年xx月xx號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員工工資簡單協議書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遵循“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協商就甲方工資體系保密事項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的工資體系設定屬於甲方公司的管理資訊內容之一,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屬於甲方公司的商業秘密。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工資保密制度,不得刺探他人的工資福利待遇,也不得洩露自己的工資福利待遇,不得評論他人工資情況;非本人原因知悉他人工資情況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更不得散佈、傳播。
三、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依照誠實信用原則,乙方仍然不得向甲方就職人員及其有關親朋好友披露自己曾在甲方就職的工資待遇情況。
四、工資知情人員(分管領導、人力資源人員、財務人員),非經總經理同意外,一律不得私自外洩任何人工資,如有洩漏情況者,予以開除處理。
五、違約責任約定:
1、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所約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3個月工資標準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因追究該違約責任所產生的合理費用等。
2、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有關法律規定,甲方根據乙方情況給予降薪、降職甚至作出開除的決定。
六、爭議解決辦法:
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西陵區人民法院處理。
七、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員工工資簡單協議書6
甲方:
乙方:
身份證:
為了保證為公司服務到一定時限的員工能夠獲得工資報酬之外的福利收益,穩定公司團隊,減少人員流動,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依照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甲方承諾
甲方願意在本協議到期之月的發薪日,為在本公司滯留工資滿十二個月的乙方提供福利收益金人民幣 元整(¥ .00),並如數返還乙方的滯留工資,共計人民幣 元整。
二、乙方承諾
1、乙方自願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為甲方提供勞動服務;
2、乙方自願從每月工資中滯留人民幣 元整。在甲方,作為服務期限的保證金。若中途離職,自願放棄此滯留工資與福利收益金作為違約賠償金。
3、乙方如在約定服務期內累計請假超過30天,服務期滿後,同意甲方只返還本人的滯留工資,不索取任何福利收益金。
三、協議終止條件與對應責任
1、因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重大自然災害等)造成甲方無力履行協議時,協議即時終止,甲方即可免責。
2、因乙方中途停止滯留工資在甲方或離職,以及因乙方違法犯罪遭公安機關拘捕時,協議即時終止,甲方即可免責;
2、因不可抗拒因素(如重大疾病等)造成乙方無力履行協議時,協議即時終止。協議從生效到終止時超過六個月的,甲方應返還乙方實際滯留工資與相應福利收益金;協議從生效到終止時不滿六個月的,甲方只返還乙方實際滯留工資,不予發放福利收益金。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時,協議即可終止,相關事宜按達成的協商執行。
四、本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