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協議離婚協議書模板7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需要使用協議書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了協議書就有了法律依靠。想寫協議書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協議離婚協議書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1
男方:xxx,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漢族,農民,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省xx市xx鎮xxx。
女方:xxx,女,19xx年x月xx日出生,漢族,農民,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省xx市xx鎮xxx。
雙方於XX年1月1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雙方性格嚴重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xxx與xxx自願離婚。
2、沒有子女。
3、夫妻共同財產:沒有。 夫妻共同債務:沒有。
4、 女方提出離婚需要付給男方1萬5千塊錢,就算是補償男方的精神損失費,
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簽字捺印) (簽字捺印)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2
立離婚協議書人:
黃××(以下簡稱男方)
陳××(以下簡稱女方)
茲雙方因故無法繼續婚姻生活,經雙方同意後立此協議書,以資遵守,其條款如下:
一、雙方協議離婚。
二、子女監護、扶養及探視:
(一)雙方所生之子黃×(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八日生,身份證號:××××) 由女方監護。男方同意支付女方扶養子女所需費用每月人民幣(以下同)二萬元整,至子女成年時(即二一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為止,所有款項共計三百三十六萬 元((10+13x12+2)x20000=3,360,000)。前開款項男方應於九一年三月起按月於每月十五日前直接匯入女方設於××銀行××分行, 帳號:××××、戶名:陳××之帳戶內。一期遲延或未付者,視為全部到期,男方應一次付清所有子女扶養費。為擔保前開款項之支付,男方同意簽發五張本票交 付女方(到期日分別為: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五日、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五日、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五日、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五日、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五日,金額依序為三 百三十六萬元、二百六十四萬元、一百九十二萬元、一百二十萬元、四十八萬元)。
(二)男方得依下列方式與子女會面交往:
1、非寒暑假期間:男方得於每月第一個星期六上午九時至女方住處與子女會面交往,並接子女外出,再於第二天晚上九時前送回女方住處。
2、寒、暑假期間:
(1)、寒假期間自學校假期開始後第一日起算至第十日止{共計十天},子女於該期間內隨同男方在男方住處生活。
(2)、暑假期間自學校假期開始後第一日起算至第二十日止{共計二十天},子女於該期間內隨同男方在男方住處生活。
(3)、前兩款男方與子女共同居住期間,倘有課業輔導或其他活動者,由男方負責接送。
(4)、第(1)、(2)款男方與子女同住期間,均由男方負責於期間第一天上午九時至女方住處接回子女,並由男方負責於期間末日晚上九時送子女返回女方住處。
(5)、男方得利用寒、暑假假期中,屬於其和子女共同生活期間,攜子女共赴國外旅遊,每年一次,女方同意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6)、每年的農曆大年除夕至大年初三,由男、女方輪流與子女共度,第一年由女方開始。倘與男方共度之該年度恰和寒假共同生活之十天重迭,則女方同意順延並補足該重迭日數。
3、為求確實依上述約定探視子女,保護子女之最佳利益,雙方同意必須將其實際住所、工作場所之地址及聯絡電話告知對方,倘有變動時亦同。
4、除上述約定探視方法外,男方得以電話、書信、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與子女交往,惟不得影響女方、子女之生活、工作、就學。
三、夫妻財產處理:
(一)男方名下位於深圳市×××路××號之房地歸男方所有。銀行貸款本金二 百五十萬元及其利息均由男方負擔。男方應於簽訂本協議書翌日起於一個月內,除去女方對以該房地向銀行抵押借款之連帶保證責任;逾期者男方應賠償女方三百萬 元。為擔保前揭債務之履行,男方應簽發九一年四月八日到期,面額三百萬元之本票交付女方。
(二)女方名下位於××市××路××號×樓之房地歸女方所有。
(三)男方同意給付女方一九九八年九月迄二零零一年二月之生活費,每月以二萬元計,共計六十萬元整,並於簽訂本協議書時以現金付清。
(四)男方同意自九一年三月起按月與每月十五日前給付女方生活費二萬元整,至女方再婚或死亡為止,男方應將款項徑匯入女方帳戶(帳戶資料同前);若一期逾付或不付者,應加計懲罰性利息百分之二十。
(五)男方同意給付女方贍養費二百萬元整,其中一百萬元於簽訂本協議書時以 現金給付,另一百萬元,則由男方簽發以二零零一年四月八日為發票日,面額一百萬元,付款銀行為:深圳發展銀行羅湖分行,帳號:×××,票號:××××之支 票交付女方。為擔保前揭債務之履行,應由男方多年至友戴××(××年××月××日生,身份證號:×××××,住深圳市×××路××號××樓)在支票上背 書。
(六)除本協議書另有約定外,雙方互相拋棄其餘對對方之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及其他一切財產上及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請求權。
四、本協議書於男女雙方及證人簽章並協同至民政機關辦理登記後,始正式生效,此後任何人不得藉故打擾他方生活,合立協議書一式五份為據。
立協議書人
男方姓名:
身份證號:
出生日期:
地 址:
女方姓名:
身份證號:
出生日期:
地 址:
二零零×年三月八日
已經簽訂離婚協議但未登記離婚的法律效力
問:律師,我們是經人介紹在20xx年結婚,01年就有了一個女兒,從小孩3個月起到現在都是我男方一個人在撫養,女方就開始在外打工,女方一直都沒有盡到母親的責任,沒有給予任何的母愛,更沒有做到妻子的責任,直到現在小孩都上5年級了,可以說得上是連母女的關係都斷絕了,小孩到現在已經10歲了,可是還不知道誰才是她真正的母親,結婚有10年了。,因為感情不和,我們斷斷續續的分居約有5年的時間,但是最後一次分居到現在已經有一年時間了,在這10年的時間裡,我們有打過架,曾經有過幾次我因為被他拿刀砍我進了醫院,我無法忍受她對這個家和小孩,對她的所做所為,以及她的脾氣與自私讓我無法忍受,就在我和她分居的這一年以來,她不停的在晚上打無數次電話來騷擾我,甚至還打電話到我的單位去破壞我的名聲,嚴重的影響我的正常生活及工作,我們一起也協商過離婚,她也同意了,(我們在協議上說明了小孩由我男方撫養,女方可以有探望小孩的權利,要是小孩自願的情況下跟她也可以,我男方會支付小孩贍養費直到滿18歲為止,家庭並無財產分割,離婚前所有的一切債務均由男方負責,離婚之後,男婚女嫁各不相干,離婚後女方的一切事情都與男方無關,當時她同意了)在我們自己起稿的離婚協議上各自都簽了字,並按了手印,協議書各持一份,可是我們沒有去拿離婚證,因為她不願意去辦,曾在多年前我多次向法院起訴過,可是每次她都是不願意簽字,雖然我們雙方已經簽了協議,但是她一直都不承認我們是已經離婚的了,她說在沒有拿到證的那天我們還是夫妻,還在日夜不聽的電話騷擾我,請問律師,我們這份協議有沒有法律效率呢?我該怎麼做?我要怎麼樣才跟她脫離關係?
答:離婚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應受法律保護。但離婚案件有其特殊性,具有人身性質,如果雙方不到婚姻登記處登記離婚,這份協議不能發生法律效力。此種情況下,一方可到人民法院提供離婚訴訟,並以該份協議作為證據主張感情破裂,一般法院會支援的。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3
男方:XXX XX年XX月XX日生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號
女方:XXX XX年XX月XX日生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號
男女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xx市____區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現因____,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婚姻期間亦無生育子女,經雙方同意協議離婚,結束婚姻關係,二人各奔前程,現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並於XX年XX月XX日至XX省XX市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二、財產之分配:
(一)夫妻婚後購有坐落在____路____號樓房一套,合同價人民幣xx萬元,現值人民幣xxx萬元(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購房時以男方為主貸人貸款xx萬元,現尚剩餘貸款本金xx萬元。該房購買時首付xx萬元,首付款來源於婚後雙方存款。現協商該套房產歸女方所有,由女方給付男方房屋折價款xx萬元,折價款計算公式為:房屋現價xx萬元-未還貸款本金xx萬元/2。女方給付男方折價款xx萬元在兩年內分3次付清:
第一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當天給付人民幣xx萬元;
第二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當年xx月xx日之前,給付男方人民幣xx萬元;
第三次,辦理完離婚手續次年xx月xx日之前,給付男方人民幣xx萬元。
女方若不按時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數額日萬分之五支付逾期違約金。
男方有義務配合女方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以及產權變更手續,相關變更手續在辦理完離婚手續後即予以辦理。若由於男方不予配合女方辦理房產轉移而給女方帶來不必要損失,男方必須雙倍返還。
房內家用電器及傢俱等等,雙方同意作價x萬元,歸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x萬元
(二)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若有債務,在誰名下則由誰來承擔。
(三)雙方應當如實告知對方尚未知悉債權債務,故意隱瞞或轉移財產等不誠實行為造成相對方損失,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公平性補償,由於離婚給一方生活帶來困難,有能力一方給予相應經濟補償。
四、本離婚協議書所訂各條,經雙方同意切實履行,如有違約情事,或非法干擾他方,應受法律之制裁。
五、本協議書壹式五份,男女雙方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說明:我們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願離婚,共同簽署本協議。上述協議能自覺遵守,並保證不侵害國家、集體,及其他人合法權益。
男方:(簽字) 女方:(簽字)
XX 年 XX 月 XX 日 XX 年 XX 月 XX 日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4
自願離婚協議書雙方當事人:
男方: ,
年齡:
民族:
職業: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女方:
年齡:
民族:
職業: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經商定,達成以下自願離婚協議:
一、雙方自願離婚
男方 與女方 於 年 月 日在 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夫妻感情徹底破裂,雙方自願離婚。
二、離婚後子女撫養問題
(一)雙方婚生子女_____ 由_____方撫養,_____方每月_____日前向_____方支付子女生活費計____元人民幣,直至其_____歲。
(二)子女大學畢業之前的教育費、醫療費由雙方平均分攤,非監護方應在見相關票據後5日內支付,但不排除緊急情況下非監護方的墊付責任。
(三)如果子女對外侵權並承擔賠償責任,由雙方平均分攤。
(四)非監護方探視子女的具體方式為: 。
三、 夫妻共同財產及分割
(一)夫妻共同財產明細(單物或份額價值在___ 元以上者)如下:
(二)如果一方持有、控制的夫妻共同財產(單物或份額價值在___ 元以上者)未在上款列明,一經發現,另一方有權分得該財產的80%。
(三)夫妻共同債務如下:
(四)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如下:
以下財產歸女方所有:
以下財產歸男方所有:
其他特別約定:
(五)夫妻共同債務承擔:
四、本自願離婚協議書一經雙方簽訂即合法成立,經婚姻登記機關登記即具有法律效力。
(或:本自願離婚協議書系在人民法院調解下雙方自願達成的協議,一經雙方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五、上述自願離婚協議書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因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對外賠償等,延遲支付的一方應按日向全部墊付一方支付未支付金額千分之六的延期違約金。子女監護方阻止非監護方探視或不提供探視機會的,非監護方有權取得監護權,有權要求另一方支付精神損失賠償金,精神損失賠償金金額為監護方違約行為發生時的上年度全部收入。
自願離婚協議書當事人:
男方: (簽字)
女方: (簽字)
年 月 日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5
男方: ,男,漢族, 生,身份證號碼:
住址:
女方: ,女,漢族, 生,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雙方於20xx年 月 日在 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婚後並無子女,由於因雙方性格不和,無法在一起共同生活,自願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都是自願離婚。
二、現有的房產為婚前男方購買、歸屬男方。
三、房內的傢俱、家電等設施歸屬於男方。
四、婚前雙方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私人生活用品歸各自所有。
五、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六、在夫妻關係存續的期間,由於考慮到婚姻存續期間,女方對家庭有較大的付出,男方願意補償人民幣10萬。男方承諾,上述款項在20xx年12月31日前一定付清。
七、除上述房屋、傢俱、家電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前述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匿、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匿前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匿、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匿、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隱匿、轉移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八、若男方未在20xx年12月31日前按時向女方支付前述10萬元,則每逾期一日,其應向女方另行支付未履行金額萬分之四的違約金,直至10萬元全部支付完畢為止。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處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十、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女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 (簽名) 女方: (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6
第一部分:格式
1、當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況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身份證號。
2、雙方自願解除婚姻關係
男方 與女方 於 年月 日結婚,具有合法的夫妻關係。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過平等自願、友好協商,對財產歸屬達成原則性意見,將所有的夫妻共有財產進行婚內財產劃分,特簽訂如下協議,雙方自願遵照執行:
3、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由甲方撫養,隨同甲方生活,撫養費(含託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給乙方作為孩子的撫養費(/甲方每月支付撫養費元,甲方應於每月的1-5日前將女兒的撫養費交到乙方手中或指定的xx銀行帳號:)。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甲方可隨時探望孩子。(甲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兒一次或帶女兒外出遊玩,但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保證甲方每週探望的時間不少於一天。)
另外,還應當就非直接撫養一方對子女的探望權作出時間、地點等明確的約定。
4、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元,雙方各分一半,為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甲方/乙方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給乙方/甲方。
房屋:(分兩種情況:全款買房和貸款買房)
全款買房:
(1)夫妻共同所有的位於xxx的房地產所有權歸甲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後一個月內辦理,乙方必須協助甲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元給甲方。
該房產坐落位置,建築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號。
貸款買房:
(2)如果該房產因屬於貸款購買房產,需在償還貸款完畢後,過戶到乙方名下。房產的過戶手續由甲方協助辦理。在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前,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該房產進行出租、出借、抵押、轉讓、擔保保證給任何第三人。
如果甲方違反前款約定事項,甲方應當負責將該房產恢復原狀、維修維護,撤銷出租、出借、轉讓、抵押、擔保保證並單方承擔因此所致的各種法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予以賠償。
其他財產:
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物業、電器、傢俱、通訊裝置、交通工具、現金存款、有價證券、股權等共同財產的分割)
5、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傢俱、家電及銀行存款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6、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元給女方。鑑於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於年月日前支付完畢。
7、債權、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債權。
8、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元給對方(/按支付違約金)。
9、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10、雙方簽字、蓋章
11、協議書的製作時間
第二部分:離婚協議書樣本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現住××××××。身份證號碼:××××××××××××。
乙方:×××,女,×年×月×日出生,現住××××××。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在×××民政局(婚姻登記所)登記結婚,現因××××××××××,雙方感情卻已破裂,無法繼續
共同生活且沒有和好可能,故雙方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經雙方充分協商後,就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問題自願
達成協議如下:
一、位於 ×××××××的房產(建築面積: 平方米)是甲方婚前購買,離婚後歸甲方所有,房產內全部家電、傢俬也歸甲方所有。乙方自離婚登記之日起一週內搬出。
二、甲、乙雙方的婚生子女×××歸甲方撫養,乙方每月給×××生活、教育費××元,直至×××有獨立生活能力為止。
三、甲、乙雙方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有銀行存款××××,×××公司股票(價值×××),離婚後全部歸乙方所有。
四、甲、乙雙方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有××××元人民幣的欠款,離婚後該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清償。
五、本《離婚協議書》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婚姻登記機關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六、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七、兒子陳××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xxx元,在每月xx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
八、陳×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點接兒子到其居住地,於星期日早上九點送回李×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李×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7
這份敦煌出土的《敦煌社會經濟文獻真跡釋錄》中的“協議”中寫道:“凡為夫婦之因,前世三生結緣,始配今生之夫婦。若結緣不合,比是怨家,故來相對??既以二心不同,難歸一意,快會及諸親,各還本道。願妻娘子相離之後,重梳嬋鬢,美婦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翻譯後的大意為:如果我們結合在一起是錯誤,不如痛快地分手來得超脫,希望你重整山河再攀高枝,也勝過兩人看不順眼互相擠兌。
在中國歷史記載中,很多朝代婦女沒有離婚自由,男子可以任意“休妻”、“出妻”,女子卻只能忍受。同時,女子被“休”、被“出”,被認為是奇恥大辱,改嫁更是“喪失貞節”。但這份“放妻協議”卻給後人展示了歷史上一個事實:婦女地位甚高,夫妻之間提倡“好合好散”。而像這樣的“放妻書”也不止一份,記者在網上看到了一些不同版本的“放妻協議”,有雙方不合的,有譴責妻子的,還有妻子主動提出的,還有一種就是夫死可以任意改嫁的。而大部分觀點認為敦煌出土的“放妻協議”來自唐代。 婆婆竟主動勸媳婦改嫁
唐朝的婚姻制度和社會風氣真的如此開放嗎?據資料顯示,唐朝婦女改嫁是比較常見的,在《秋胡》話本中,秋胡幾年不歸,秋胡母就勸秋胡妻:“不可長守空房,任從改嫁他人。”婆婆竟然主動勸媳婦改嫁。可見唐代屬“開放型”社會。唐代的《唐律戶婚》規定:子女未徵得家長同意,已經建立了婚姻關係的,法律予以認可,只有未成年而不從尊長者算違律。而且在唐代,離婚極為常見,再嫁不以為非,《唐律戶婚》對離婚有三種規定。
一、協議離婚。指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所謂“和離”:“若夫妻不相安諧而和離者,不坐”。
二、促裁離婚。指由夫方提出的強制離婚,即所謂“出妻”。
三、強制離婚。夫妻凡發現有“義絕”和“違律結婚”者,必須強制離婚。 從史實來看,提出離婚者也不只是夫方,妻方提出離婚的也不在少數。女方再嫁也不為失節。這從唐代婦女不以屢嫁為恥中看得很明顯。唐代公主再嫁的就不在少數。有觀點就認為離婚再嫁的難易和貞節觀念的強弱,是衡量婚姻關係自由開放程度的一個重要標誌。從唐代看,離婚改嫁和夫死再嫁習以為常,並未受貞節觀念的嚴重束縛,它與前朝的“從一而終”和後代的“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形成鮮明的對照。而這份敦煌出土的“放妻協議”則被認為凸顯了唐代的婚姻制度。
唐朝的婚姻制度比較自由
那麼在封建社會里,人們真是如此的和平分手嗎?記者昨日採訪唐史研究專家孟憲實,他表示:“古代曾有女子覺得丈夫沒有出息,鬧到官堂要求離婚,當官者訓斥該女子不應如此,但該女子仍然堅持離婚,最後當官者只得判離,可見在古代女子離婚並不如我們想象中困難。古代放妻書的存在,說明古代人比較重視感情在婚姻中的作用,在放妻書中多以感情不合為理由,有時還會出現‘今後將孤燕單飛’等表達悲傷的句子。當然如果真的悲傷就不會離婚了,這或許只是表面文章,所以說有時放妻書只是範文作用,在休妻的時候使用。”
對於“放妻書”出自唐朝之說,孟憲實表示,事實上古代妒婦、懼內、離婚的事情在各個朝代都有,並不僅僅侷限在唐朝,只不過唐朝的婚姻制度給人感覺更自由一些,高層離婚比較容易實現,比如太平公主就成功了。但要考證和證實並不容易。雖然不能確定協議書的具體年代,但它的存在卻證明唐末五代宋初時,男女在婚姻問題上是相對自由的。雖然家中掌事仍然是男性,但婦女地位也沒有我們想象的那樣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