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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民間貿易協議書

國際民間貿易協議書3篇

  現如今,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書,簽訂協議書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一起來參考協議書是怎麼寫的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國際民間貿易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國際民間貿易協議書1

  賣方:____ ( 國法定地址、電話、傳真、法人代表、職務)

  買方:____ ( 國法定地址、電話、傳真、法人代表、職務)

  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並達成如下貿易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所列條款,包括了雙方達成的全部協議,並取代在此以前雙方所達成的一切協議。除雙方授權主管人或代表同意書入本合同的條款外,其餘一律無效。

  第二條 買方須由賣方承認的銀行,開出不可撤消的、無追索權的、保兌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允許轉船和分批裝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見票即付信用證。信用證有效期為末批貨物從裝運港啟運後45天。信用證承兌費用由買方支付。

  第三條 賣方須向議付行提交下列單據:

  1.整套清潔海運提單一式兩份;

  2.發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兩份;

  4.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檢驗報告一式兩份。

  第四條 允許的溢短裝數量為相當於信用證總金額5%的貨物數量。

  第五條 交貨:

  1.交貨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

  2.裝運港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條 裝運條件:

  1.應賣方之要求,買方於每批貨物裝運前20天,將船名、船籍、預計抵達裝運港日期和載重噸位等以書信告知賣方;

  2.買方可指定________ 遠洋運輸代理公司作為其船運代理,並負責支付港口所有費用。買方應分別於船到達裝運港前10天、5天、72小時、24小時,把船到達裝運港的預計日期和時間,以及船到達裝運港時,該船的吃水量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3.買方應在船達裝運港前10天,將該船的詳細情況,包括船名、船籍、預達日期、船長和船員之國籍、呼號、載重噸位、吃水、總長及按國際海運慣例所需的其他資料,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4.買方應將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單一份儘快提交給賣方。

  第七條 貨物裝船後,凡發生貨物短缺、損壞、變質,其風險均由買方承擔。貨物之投保由買方自理。

  第八條 買方應透過銀行及時向賣方提供履約定金,金額為合同總值的3%,有效期為末批貨物自裝運港啟運後30天。此定金作為買方部分違約但尚未涉及全部協議的違約罰金。買方不按第2條開出不可撤消的信用證時,賣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沒收上述3%定金並寫信給買方告知理由。

  第九條 買方須按本合同第2條所規定的日期前開立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賣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並對由此而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第十條 適用規則和章程:

  1.裝運條款:見清單B;

  2.外輪在________ 港速遣費和滯期費收取規定,見清單C;

  3.滯期費率/速遣費率以及裝卸結演算法則刊行於________,________應遵照________ 頒佈之規則予以辦理。所有費用均由買方承擔。

  第十一條 除保險公司和船方應承擔的索賠外,凡涉及貨物質量、數量和重量等爭執,雙方應透過協商予以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提交________ 商檢局或其下屬單位進行裁決,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均無權上訴。

  第十二條 賣方因無法控制之因素,諸如不可抗力、政變、罷工、禁運、解僱等造成合同貨物推遲交貨或妨礙交貨,賣方不承擔責任。但賣方按買方之要求,應向買方掛號郵寄由________出具的證書,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__某一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書。

  第十三條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透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被告國家仲裁機構根據該國仲裁規則和程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該仲裁機構另有判定外,則由敗XX負責。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用____ 文簽署,經買、賣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清單A:

  1.物品名:____________

  2.貨物規格:________

  3.數量:(由賣方定,買方同意溢短裝總數之5%)

  4.單價:____________

  5.總值:XXX (每公噸價為________ 總值按實際交貨數量而定)

  6.包裝:____________

  清單B:裝運條款

  1.合同規定的每批交貨日前20天,賣方應將合同號、數量、預定交貨期寫信告訴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2.每批貨物裝運前15天,買方應將: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號、載重噸位等須經賣方認可的專案以信件告知賣方,以便買方安排交貨。

  3.買方將委託裝運港________ 遠洋運輸公司作為其海運代理,買方承擔一切費用,買方將透過________ 獲得該船進出裝運港口的所有簽證。

  買方須於船抵裝運港10天之前,將該船詳情以信件告知賣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員人數、船員國籍、呼號、載重、吃水和總長等)。

  4.船達裝運港,賣方不能及時裝貨,由此而引起的空艙費和滯期費則由賣方承擔。

  若15天裝運期滿而船未達裝運港,則自16天起的倉儲費和滯期費由買方承擔。

  5.賣方保證一個工作日連續24小時每個艙口的裝貨率為________公噸,滯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規定計算,________遠洋運輸公司按外輪停靠________港的有關速遣費和滯留費計算暫行規定,與買方直接進行結算。

  6.貨裝完畢,賣方將合同號、品名、數量、載運船名和啟航日期以信件告知買方。

  清單C:

  外輪停靠________ 港裝卸有關速遣費和滯期費計算規定(附件略)

  甲方代表:____ 簽字: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____ 簽字: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民間貿易協議書2

  賣方:

  買房:

  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並達成如下貿易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所列條款,包括了雙方達成的全部協議,並取代在此以前雙方所達成的一切協議。除雙方授權主管人或代表同意書入本合同的條款外,其餘一律無效。

  第二條 買X須由賣方承認的銀行,開出不可撤消的、無追索權的、保兌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允許轉船和分批裝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見票即付信用證。信用證有效期為末批貨物從裝運港啟運後45天。信用證承兌費用由買X支付。

  第三條 賣方須向議付行提交下列單據:

  1.整套清潔海運提單一式兩份;

  2.發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兩份;

  4.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檢驗報告一式兩份。

  第四條 允許的溢短裝數量為相當於信用證總金額5%的貨物數量。

  第五條 交貨:

  1.交貨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

  2.裝運港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條 裝運條件:

  1.應賣方之要求,買X於每批貨物裝運前20天,將船名、船籍、預計抵達裝運港日期和載重噸位等以書信告知賣方;

  2.買X可指定________ 遠洋運輸代理公司作為其船運代理,並負責支付港口所有費用。買X應分別於船到達裝運港前10天、5天、72小時、24小時,把船到達裝運港的預計日期和時間,以及船到達裝運港時,該船的吃水量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3.買X應在船達裝運港前10天,將該船的詳細情況,包括船名、船籍、預達日期、船長和船員之國籍、呼號、載重噸位、吃水、總長及按國際海運慣例所需的其他資料,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4.買X應將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單一份儘快提交給賣方。

  第七條 貨物裝船後,凡發生貨物短缺、損壞、變質,其風險均由買X承擔。貨物之投保由買X自理。

  第八條 買X應透過銀行及時向賣方提供履約定金,金額為合同總值的3%,有效期為末批貨物自裝運港啟運後30天。此定金作為買X部分違約但尚未涉及全部協議的違約罰金。買X不按第2條開出不可撤消的信用證時,賣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沒收上述3%定金並寫信給買X告知理由。

  第九條 買X須按本合同第2條所規定的日期前開立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賣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並對由此而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第十條 適用規則和章程:

  1.裝運條款:見清單B;

  2.外輪在________ 港速遣費和滯期費收取規定,見清單C;

  3.滯期費率/速遣費率以及裝卸結演算法則刊行於________,________應遵照________ 頒佈之規則予以辦理。所有費用均由買X承擔。

  第十一條 除保險公司和船方應承擔的索賠外,凡涉及貨物質量、數量和重量等爭執,雙方應透過協商予以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提交________ 商檢局或其下屬單位進行裁決,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均無權上訴。

  第十二條 賣方因無法控制之因素,諸如不可抗力、政變、罷工、禁運、解僱等造成合同貨物推遲交貨或妨礙交貨,賣方不承擔責任。但賣方按買X之要求,應向買X掛號郵寄由________出具的證書,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__某一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書。

  第十三條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透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被告國家仲裁機構根據該國仲裁規則和程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該仲裁機構另有判定外,則由敗XX負責。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用____ 文簽署,經買、賣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清單A:

  1.物品名:____________

  2.貨物規格:________

  3.數量:(由賣方定,買X同意溢短裝總數之5%)

  4.單價:____________

  5.總值:XXX (每公噸價為________ 總值按實際交貨數量而定)

  6.包裝:____________

  清單B:裝運條款

  1.合同規定的每批交貨日前20天,賣方應將合同號、數量、預定交貨期寫信告訴買X,以便買X租船訂艙。

  2.每批貨物裝運前15天,買X應將: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號、載重噸位等須經賣方認可的專案以信件告知賣方,以便買X安排交貨。

  3.買X將委託裝運港________ 遠洋運輸公司作為其海運代理,買X承擔一切費用,買X將透過________ 獲得該船進出裝運港口的所有簽證。

  買X須於船抵裝運港10天之前,將該船詳情以信件告知賣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員人數、船員國籍、呼號、載重、吃水和總長等)。

  4.船達裝運港,賣方不能及時裝貨,由此而引起的空艙費和滯期費則由賣方承擔。

  若15天裝運期滿而船未達裝運港,則自16天起的倉儲費和滯期費由買X承擔。

  5.賣方保證一個工作日連續24小時每個艙口的裝貨率為________公噸,滯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規定計算,________遠洋運輸公司按外輪停靠________港的有關速遣費和滯留費計算暫行規定,與買X直接進行結算。

  6.貨裝完畢,賣方將合同號、品名、數量、載運船名和啟航日期以信件告知買X。

  清單C:

  外輪停靠________ 港裝卸有關速遣費和滯期費計算規定(附件略)

  甲方代表: 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 簽字: 年 月 日

國際民間貿易協議書3

  合同號:_________

  _________(下稱賣方)為一方,_________(下稱買方)為另一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本協議書。

  經同意:賣方出售、買方購買_________(下稱貨物),其數量、規格、價格詳見清單a。

  茲同意如下:

  1.本合同所列條款,包括了雙方達成的全部協議,並取代在此以前雙方所達成的一切協議。除雙方授權主管人或代表同意書入本合同的條款外,其餘一律無效。

  2.買方須由賣方確認的銀行,開出不可撤銷的、無追索權的、保兌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允許轉船和分批裝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見票即付信用證。信用證有效期為末批貨物從裝運港啟運後45天。信用證保兌費用由買方支付。

  3.賣方須向議付行提交下列單據:

  (1)整套清潔海運提單一式兩份;

  (2)發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兩份;

  (4)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檢驗報告一式兩份。

  4.允許的溢短裝數量為相當於信用證總金額5%的貨物數量。

  5.交貨:

  (1)交貨期為_________;

  (2)裝運港_________。

  6.裝運條件:

  (1)應賣方之要求,買方於每批貨物裝運前20天,將船名、船籍、預計抵達裝運港日期和載重噸位等以書信告知賣方;

  (2)買方可指定_________遠洋運輸代理公司作為其船運代理,並負責支付港口所有費用。買方應分別於船到達裝運港前10天、5天、72小時、24小時,把船到達裝運港的預計日期和時間,以及船到達裝運港時,該船的吃水量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3)買方應在船達裝運港前10天,將該船的詳細情況,包括船名、船籍、預達日期、船長和船員之國籍,呼號、載重噸位、吃水、總長及按國際海運慣例所需的其他資料,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4)買方應將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單一份儘快提交給賣方。

  7.貨物裝船後,凡發生貨物短缺、損壞、變質,其風險均由買方承擔。貨物之投保由買方自理。

  8.買方應透過銀行及時向賣方提供履約按金,金額為合同總值的3%,有效期為末批貨物自裝運港啟運後30天。此按金作為買方部分違約但尚未涉及全部協議的違約罰金。買方不按第2條開出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時,賣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沒收上述3%按金並寫信給買方告之理由。

  9.買方須按本合同第2條所規定的日期前開立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賣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對由此而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0.適用規則和章程:

  (1)裝運條款:見清單b;

  (2)外輪在_________港速遣費和滯期費收取規定,見清單c;

  (3)滯期費率/速遣費率以及裝卸結演算法則刊行於_________,_________應遵照_________頒佈之規則予以辦理。所有費用均由買方負擔。

  11.除保險公司和船方應承擔的索賠外,凡涉及貨物質量、數量和重量等爭執,雙方應透過協商予以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提交_________商檢局或其下屬單位進行裁決,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均無權上訴。

  12.賣方因自然的原因而無法控制之因素,諸如不可抗力、政變、罷工、禁運、解僱等造成合同貨物推遲交貨或妨礙交貨,賣方不承擔責任。但賣方按買方之要求,應向買方掛號郵寄由_________出具的證書,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___主管當局出具的證書。

  13.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透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被告方國家根據該國仲裁規則和程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該仲裁機構另有判定外,則由敗訴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用_________ 文簽署,經買、賣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賣方(蓋章):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