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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協議書

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協議書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協議書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書是解決糾紛的保障。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書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協議書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事宜達成一致,並簽訂本協議。

  一、雙方同意於 年 月 日(解除日)解除勞動合同。

  二、相關安排:

  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2、甲方應正常發放工資至解除日。

  3、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應正常繳納至 年 月(含當月)。

  三、離職補償

  1、雙方同意,離職的經濟補償按如下第 種方式計發:

  (1)按《勞動合同法》第47條的規定計發經濟補償金,於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

  (2)經濟補償金為人民幣(大寫) (¥ 元),於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

  (3)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離職的經濟補償金。

  2、雙方確認,上述經濟補償包括雙方勞動關係解除相關的全部補償、代通知金等專案。

  四、雙方在此確認:均瞭解《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依法履行了各自義務(包括但不限於社保、勞動保護、檔案轉移、年休假等各方面)。除本協議約定的以外,任何一方都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解除向對方要求其它報酬、費用、賠償或補償。

  五、工作交接特別約定

  六、保密義務

  乙方於在職時所掌握到甲方的任何商業秘密,在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後,應嚴禁洩漏甲方的商業機密及任何有關管理,技術性或商業情報,否則甲方有權保留法律追溯權;乙方不應從事有損甲方聲譽的行為,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勸誘、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部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離開甲方單位。

  七、競業限制約定。

  八、其它條款:

  九、附則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協議書2

  甲方: 以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員工): (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戶籍地址:

  聯絡方式: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及《解決方案》,經乙方書面提出自動解除勞動關係,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因公司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經乙方書面提出自動解除勞動關係,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予以解除。

  第二條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進入甲方工作年限為 年零 個月。

  第三條 經濟補償標準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協商解除勞動關係,雙方確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總額為 元整(¥ .00)(該總額已包含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未了事宜的所有結算費用,雙方認可)。

  2、甲方於乙方履行本協議第四條第3款簽訂本協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約支付本條第1款約定的補償金。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依約定期限及時向乙方支付補償金及相關費用;

  2、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與勞動關係解除相關的手續;

  3、乙方應返還所有權或使用權歸屬甲方的所有物品;於 20xx 年 月 日前到人力資源部或在本部門負責人協助下,辦理離職手續。若乙方使甲方資產、檔案及所有相關物品發生丟失、損壞,或由於工作未交接清楚,使公司遭受損失,甲方將按資產帳面價值或遭受損失從上述支付總額中扣除。

  4、乙方確認雙方勞動關係履行時的權利義務從協議簽訂之日起即行終止並無任何未了事宜,確認對工作期間的工資及各項費用支付已結清並無任何異議。雙方確認對協商解除的經濟補償金、協商解除勞動關係程式及結果均無任何異議,保證不再提出任何仲裁和訴訟請求;

  5、本協議中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相應義務的,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可要求違約方對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第五條 其他

  1、甲乙雙方從簽訂之日生效,勞動關係同時終止。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