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租車協議書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一、車輛及費用
甲方租用乙方 一輛,載人數為 (不含司機),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每月租金為 。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乙方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應有的權利。
4、甲方應提供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甲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乙方將所租車輛交付甲方。
6、甲方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7、甲方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甲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9、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或將車輛開至乙方指定維修廠,甲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裝置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10、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協議到期後在雙方的同意的情況下,可續簽租車協議。
五、協議文字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並具法律責任。
承租方: 出租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