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協議書> 非工傷死亡賠償協議書範本

非工傷死亡賠償協議書

非工傷死亡賠償協議書範本

  甲方:馬宗果家屬

  乙方:溧陽申菱電梯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

  馬宗果(身份證號612524198311275635)系乙方職員,於2011年9月4日非因工死亡(醫院診斷為腦疝形成珠網膜下腦出血經搶救無效死亡)。為妥善解決馬宗果死亡善後事宜,甲、乙雙方結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補償協議:

  一、喪葬事宜:甲方負責處理死者喪葬的.全部事宜(從太平間起到死者安葬完畢為止)。

  二、補償金額:

  1、太平間屍體存放及相關費用5400元(伍仟肆佰元整);火化及骨灰盒費用3080元;運屍費2300元(從神木縣醫院太平間到榆林殯儀館)。

  2、喪葬費:員工所在單位平均工資3個月的補助(3個月*1876元/月=5628元)。

  3、一次性困難補助費:員工所在單位平均工資12個月的補助(12月*1876元/月=22512元)。

  4、家屬來回車費補貼:10580元(壹萬零伍佰捌拾元整)。

  5、家屬電話費補貼:500元(伍佰元整)。

  6、發放未領月工資,金額為:

  三、乙方已代付全部醫院費用、安排家屬賓館食宿費用,該款由乙方全部承擔(如甲方違反本協議,乙方有保留追討之權利)。

  四、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現金元。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付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餘款,並有權要求乙方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兩倍支付利息。

  2、因任何一方違約而導致訴訟、仲裁或申請強制執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調查取證費、交通、通訊費、誤工費、公證費、律師費。

  六、見證條款:丙方見證雙方全面實際地履行補償協議

  七、甲方負責補償款項合理分配,如由此引發爭議,概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八、協議簽訂執行後,雙方再無其他任何爭議,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不得以任何理由就馬宗果非因工死亡事件對乙方提起訴訟、仲裁,如甲方

  跟非乙方提起訴訟、仲裁,乙方會積極配合甲方進行訴訟、仲裁。

  九、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簽名及手印):乙方(簽名及手印):

  丙方(簽名及手印):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