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的內容及離婚協議怎麼寫
離婚協議的內容有哪些?離婚協議怎麼寫?
離婚協議的內容有哪些?
離婚協議包含以下內容:第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只有自願離婚的協議才有效;第二,子女監護權的約定,雙方必須就子女的監護權達成一致意見,願意上子女跟誰最有利於成長就跟誰;第三,女子撫養費的約定,雙方必須就子女生活費達成協議,上學、生病就醫等的費用原則上憑票均攤;第四財產分割,包括房產、存款等的分割;第五,債權債務的處理;第六,其它事項。離婚協議的內容大體上就是以上這幾項,如果雙方覺得有必要,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加內容。當然,這些內容不是固定的,比如雙方沒有女子,也就不存在第二三項的內容,這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知道了離婚協議的'內容,離婚協議怎麼寫呢?
一是男女雙方的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單位、住址等資訊要寫完整;
二是要寫明男方與女方是自願離婚;
三是就子女的撫養、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寫清楚;
四是其它事項的處理。
五是男女雙方簽字。
以上就是法律知識對離婚協議的內容有哪些、離婚協議怎麼寫的詳細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