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施工合同> 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施工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 工程施工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程施工合同1

  合同編號: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雙方自願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工程範圍和內容:

  四、工程工期: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五、本合同為固定綜合單價合同,工程量及固定綜合單價見附表。工程總價款為(小寫)¥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

  第二條工程質量

  一、雙方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符合甲方企業標準。

  二、鋪裝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符合甲方標準或見附件。

  三、工程完工後,乙方應在3日內通知甲方及時驗收。

  第三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的30%作為預付款;

  二、工程施工期間,完工80%前,付至合同價款的60%;

  三、工程驗收合格後5日內,付至合同價款的80%;

  四、結算完成後7天內付至結算價的95%;

  五、剩餘工程總價款的5%作為質量保脩金。在達到合同約定的質保期限後支付。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對乙方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監管工作。

  2、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進行指導、監控,並按規定及時做好驗收工作。

  3、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4、負責完成乙方施工前所應具備的施工條件。

  5、甲方現場負責人: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具有本合同履行所需的施工資質。

  2、按甲方的要求,委派有專業經驗的技術人員,嚴格按國家操作規範,精心組織施工、完成工程。

  3、乙方技術人員按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對工程質量、安全、工期等全面管理、負責,並按甲方工期計劃要求完成所承包的任務,如不符合甲方或國家質量標準,,乙方要進行返工處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5、儘量減少對周圍辦公人員的不利影響,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6、在本工程竣工後清理現場。

  7、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與建設單位或甲方上級發包單位聯絡。

  8、乙方現場負責人: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

  第五條承包方的安全責任

  一、工程開工前,必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二、承包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三、承包方對所承擔的施工專案,必須制定施工方案,並結合工程實際做好安全工作,設立相應的安全防護或警示措施。

  四、承包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

  五、現場施工中,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六、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等事故賠償、罰金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不按約定支付工程款,每延誤一日,應向乙方支付合同工程總造價0.5‰的違約金。

  二、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完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合同工程總造價的0.5‰的違約金。

  2、乙方不按本合同的其他約定履行的,每出現一次應向甲方支付合同工程總造價的5‰的違約金。

  3、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仍應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相關的所有費用。

  第七條質量保修

  一、保修內容及期限:保修_______年。

  二、保修期起始時間: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乙方保修範圍:施工範圍內的所有內容。

  四、在質保期內,如果發生質量問題,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4個小時內派專業人員到現場進行排查、維修。

  五、如乙方未按約定維修,甲方有權自行或委託第三方維修,相應費用從質保金中扣除或由乙方支付。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4份,合同附件:工程量及固定綜合單價表1份,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2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工程施工合同2

  甲方:

  乙方:

  應甲方要求,在原甲方與乙方20xx年11月14日簽訂《德保休閒餐廳廣告牌製作及安裝合同》的基礎上,現根據甲方要求,作相應增項。根據原施工合同精神,經雙方協商,作如下補充協議:

  一、工程範圍:20xx年12月3日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做出相應的增項工程製作與安裝。

  二、工期要求:20xx年12月3日至20xx年12月15日。

  三、新增工程量:

  詳見附表:《德保休閒餐廳廣告牌後期增加專案一覽表》

  四、質量要求:按原合同承諾履行與參考甲方設計師提供施工標準。

  五、付款方式:按原合同執行。

  六、其它:施工合同補充協議1、本協議其它內容仍按原合同執行。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並與原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3

  僱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

  工程專案及相關檔案:____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1.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僱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築、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並將僱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僱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僱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僱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幷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3)“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僱主隨時指派並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僱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檔案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築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裝置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僱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12)“經認可”是指業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後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

  單數與複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複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註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註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2.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並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檔案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僱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託給工程師的代表,並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託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託範圍之內(但不是委託範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僱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工程施工合同4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為興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檔案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檔案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檔案。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_________個月(天),或: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甲、乙方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脩金結清的合同終止。

  7.本協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二、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詞語定義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體本條所指定的含義:

  1.甲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又稱發包文。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當事人。又稱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稱專案經理。

  5.工程監理:指受甲方委託,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理單位,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督與管理。

  6.監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理的代表人。又稱施工總監。

  7.質量監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8.設計單位:指受甲方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9.工程:指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範圍內的永久工程和為永久工程服務的臨時工程以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進行處理的修復工程。

  10.技術標準:指技術規範、標準和規程。

  11.設計檔案: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合同價款時止的整個期間,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開工令中指定的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階段驗收的工程,階段工期為階段驗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價款:指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6.保脩金:指為在本合同保修期內完成合同範圍內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復,按合同中約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額。

  17.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災,以及合同中約定等級以上的風、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嘯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18.竣工驗收:乙方按合同約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需階段交工的工程,階段驗收為乙方按合同約定分階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

  19.天:指日曆天。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20.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託等,採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達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二條合同檔案

  1.合同檔案:合同檔案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檔案。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意見不能統一,則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二十條中約定的辦法處理。

  2.設計檔案:甲方應在合同簽署後14天內按照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檔案提供給第三方。

  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乙方進行設計,乙方應將有關設計檔案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檔案: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甲方可在合同範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檔案和通知,乙方應接受並執行。

  第三條合同範圍

  1.合同範圍: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範圍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技術標準

  1.技術標準的合作: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執行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在招標書中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2.技術標準的替代:若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中尚未有適合本工程特點的條文時,可使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技術標準。若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應由甲方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若工程結構或施工工藝特殊,沒有相應技術標準時,應由甲方提出技術標準,或由乙方根據設計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應技術標準,經甲方審查同意後執行。

  第五條語言、法規和聯絡方式

  1.語言:合同檔案的書寫或解釋以及雙方來往的檔案均使用漢語。若需使用少數民族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時,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但當兩種文字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字為準。

  2.法規:本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法律、條例和法規,以及交通部頒佈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3.聯絡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絡均為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甲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並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徵地紅線、航通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徵地範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乙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4.提供技術資料: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質報告以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等技術資料,並組織進行設計交底及現場交驗。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乙方則對上述資料的理解和應用負責。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籤署後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甲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甲方義務,並將此任命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

  7.釋出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釋出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並辦理各種驗收或簽訂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佈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裝置。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並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檔案、技術標準及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為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築物和已安裝的裝置,在交付甲方前應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乙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乙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籤署時任命代表(即專案經理),乙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專案經理資質證書並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衛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根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釋出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師或甲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9.臨時停泊設施:自行解決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設施,並按有關部門批准的位置方式停放。

  10.沉沒物品處理:採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裝置及材料的沉沒。若發生沉沒時,對妨礙交通和其他部門正常作業的均應立即向海監部門報告,並設定浮標或障礙指示燈,直至打撈工作完成為止,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甲方可委託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乙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許可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獨立、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甲方行為。

  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並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甲方並通知乙方。

  第九條施工期

  1.開工: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審查,並報甲方批准後,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釋出開工令。乙方應在開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內開工。

  2.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時,應在接到開工令後3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申請報告,監理工程師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作出答覆。若監理工程師在3天內未予答覆,則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若監理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則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3.施工期延長:出現下列情況時,經監理工程師確認並報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長。

  (1)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誤;

  (2)不可抗力或地質條件變化造成工程延誤;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

  (4)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它情況。

  凡發生上述情況之一時,乙方應在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天數和因此發生的費用支出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報甲方確認並予以答覆,以確定施工期延長的天數和費用。若監理工程師逾期未予答覆,則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暫停施工:在確有必要時,監理工程師可以通知乙方暫停施工,並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具體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暫停施工。乙方在落實了監理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後,並在接到監理工程師提出復工通知後,才能繼續施工。

  停工責任在乙方時,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由於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錯誤或停工責任在甲方時,乙方停工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由此影響的施工期相應延長。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獎勵條件。如果在本合同執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應與乙方進行協商,並簽署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應按此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後實施。

  6.階段工期:若有階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說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佈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

  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路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並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後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並提請甲方審批,甲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後7天內予以審批。

  審批時,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應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和補充,並在接到審批意見後7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修改和補充報告,監理工程師確認後,乙方應按確認後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若監理工程師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批,可視為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甲方批准的施工進度計劃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進行修訂,並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稽核並報甲方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質量控制

  1.材料與裝置:

  (1)工程所用材料、裝置除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由甲方供應外,均由乙方按照設計和技術標準的要求自行採購、運輸、檢驗和保管。

  (2)所有用於工程的材料、裝置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工程材料應具備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材料檢驗單位出具的材質證書或試驗報告。

  (3)材料和裝置進場時,乙方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參加驗收,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複檢,對與設計和技術標準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裝置,監理工程師有權拒絕驗收,並由乙方運離施工現場;在材料使用和裝置安裝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檢查和檢驗,乙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若檢驗發現材料或裝置不合格時,該批材料或裝置不能用於本工程,乙方應負責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若檢驗表明材料或裝置符合要求,則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施工期相應延長。

  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的產品合格證書副本應交給乙方,甲方應對其質量負責。

  2.質量自檢: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後,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質量自檢不合格時應自行返工,因返工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不予延長;自檢合格後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自檢報告交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

  3.分項工程質量檢查:

  (1)主要分項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將材料、裝置和人員進場情況及施工工藝向監理工程師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後才能開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簽訂後,乙方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隨時接受監理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對材料、工藝流程和操作的檢查,並按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進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誤,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因監理工程師的不正確指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施工期延誤,則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施工期相應延長。

  4.隱蔽工程驗收:

  (1)乙方慶自檢合格並簽署隱蔽工程自檢記錄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申請單,在覆蓋前48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時內進行驗收,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並在驗收記錄上籤認後,乙方可進行覆蓋和繼續施工;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整改並重新申請驗收。

  (2)若乙方未經驗收而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剝開或開孔檢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在接到驗收申請和驗收通知48小時內未能進行驗收,而乙方已自檢合格,則可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事後應予確認並補交籤認手續。

  (3)若監理工程師認為確需對已簽字驗收並覆蓋的隱蔽工程進行復查,乙方應協助複查。若複查結果表明質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影響的施工期予以延長;若複查結果表明質量不合格,乙方應進行返工,並按上述規定重新申請驗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施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5.試驗與檢驗:試樣、試件應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送到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檢驗單位進行試驗或檢驗,並及時將試驗或檢驗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監理工程師認為必要時,有權指定取樣送檢驗單位複檢。

  6.質量等級:工程施工質量應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的要求以及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返工後仍達不到約定等級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擔返工與修整費用,並相應延長施工期。

  7.質量監督: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甲乙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十二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執行。

  2.合同價款的調整: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1)經監理工程師確認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減和設計變更;

  (2)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價格和費率調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累積超過8小時,使乙方受到損失時;

  (4)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的原因和金額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予以確認並報經甲方批准答覆,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接到乙方通知後10天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付款支付: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和數額,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並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預付款時,乙方可在約定預付款到達日10天后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從應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4.工程量確認: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報表。監理工程師收到報表後3天內稽核籤認。若監理工程師接到報表後3天內未提出異議,乙方所報工程量視為已被監理工程師確認。

  若監理工程師對乙方所報工程量有異議,乙方應協助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並重新核報。若乙方拒絕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或不重新核報,則以監理工程師核實的工程量為準。

  5.進度款支付:甲方根據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和辦法,依據監理工程師確認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約定的支付日期後10天內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催討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承擔延期支付的利息和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

  第十三條設計變更

  1.甲方提出的變更:甲方對工程提出設計變更時,應將變更方案送交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後,由監理工程師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根據變更圖紙落實施工方案並組織施工。若變更涉及設計規模和設計標準的改變,則應事先與乙方協商。

  2.乙方提出的變更:乙方提出的設計變更應徵得監理工程師的同意並經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若由此導致工程費用增減或施工期變化,甲乙雙方應協商處理。但乙方為便於組織施工或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擾等原因而提出的變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設計造成的變更:在施工中若出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地質條件與設計出入較大或其他嚴重不合理設計時,監理工程師應在3天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取得修改圖紙後按監理工程師指令組織施工,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予以延長。

  4.確定變更價款:發生上述變更後,按下述方法計算其變更工程單價和價款:

  (1)合同中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單價,按合同已有的單價計算;

  (2)合同中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單價,以此單價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單價;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單價時,由甲乙雙方商定變更單價;

  (4)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計算方法。

  屬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乙方應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按上述方法提出變更價款,報監理工程師審查,經甲方同意後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款,應在乙方提出後14天內與乙方協商,若協商不成,雙方可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

  第十四條轉讓與分包

  1.轉讓: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備案。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全部責任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人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十五條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責任:乙方應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加強施工現場人員與船機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的防颱、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承擔由於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2.安全事故處理: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除立即採取有效的措施外,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壓線、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境下施工時,施工前應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查,甲方同意後實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防護措施費用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由乙方承擔;施工過程中,由於外部條件變化所發生的安全措施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條保險

  1.工程保險:本工程的“建築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投保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人員、船機裝置保險: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船機裝置的保險,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自然災害: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等級以上的自然災害也屬不可抗力。

  2.損失報告: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通報損害情況,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損失情況、清理和修復費用以及施工期延誤的報告。

  3.費用分擔:因不可抗力發生而產生的下列費用,由甲乙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3)乙方裝置、船舶和機械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4.損失補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壞時,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後由甲方給予合理補償,但此類補償不包括因乙方防範措施不當而造成的損失和由本條第三款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清理與修復工作的責任和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另籤補充協議或共同簽署備忘錄約定。

  第十八條竣工驗收與結算

  1.驗收申請:乙方應在工程完工且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後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工程竣工資料。監理工程師接到驗收申請和竣工資料後7天內予以審查,提出審查意見,並報甲方審批。若工程及竣工資料符合要求,甲方應在接到申請報告14天內組織驗收;若工程或竣工資料達不到要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合理要求,對工程或竣工資料予以整修或補充,並重新申請驗收,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和施工期的延誤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工程及竣工資料進行審查和組織驗收,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延長施工期。

  2.驗收程式:

  (1)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確定驗收時間並通知有關各方;

  (2)甲方組織有關單位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對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進行審查,聽取有關對工程管理、設計、施工和監理情況的彙報;審閱工程竣工資料,查驗現場,並對工程遺留或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質量監督站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評定;

  (4)經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

  (5)工程驗收合格,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應為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3.現場清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並撤離施工現場。否則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4.竣工資料: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資料包括下列主要內容,竣工資料提交的份數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竣工圖紙和資料;

  (2)工程質量自評報告;

  (3)階段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資料;

  (4)工程材料及裝置試驗與檢驗資料;

  (5)沉降及位移觀測資料;

  (6)竣工工程整體尺度測量報告;

  (7)施工報告;

  (8)竣工結算報告(辦理完竣工結算後提交)。

  5.竣工結算:

  (1)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在30天內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後14天內稽核確認,並在確認後7天內將應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給乙方;若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後14天內未予稽核確認,乙方提交的結算報告則視為已被甲方確認。

  (2)甲方在確認結算報告後7天內未將工程款支付給乙方,從確認結算報告後第8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項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從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為一年整,疏竣工程不設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階段驗收工程的保修期從階段驗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責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內有責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損壞,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協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3.返修:保修期內,對應由乙方負責的返修內容,乙方應在接到返修通知後14天內開始實施返修,並在甲乙雙方商定時間內修理完畢,否則甲方有權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進行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保脩金:保脩金的數額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7天內,將保脩金和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返還乙方。

  第二十條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1.爭議: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或提交主管部門調解,若協商及調解無效,可選用以下方式之一處理:

  (1)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爭議發生後,除雙方均同意停工外,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2.違約: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均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4天通知違約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索賠:因甲方違約或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以及其他索賠事件發生時,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在要求索賠的事件發生後21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申請。

  (2)在提出索賠申請後14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報告,詳細說明索賠理由,提供同期記錄副本或其他可靠證據,並列明索賠款額、延長施工期及其計算依據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賠報告後14天內,及時進行調查並對索賠資料進行稽核,並有權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補充資料之後28天內,甲方應給予乙方明確答覆。並將確認的索賠款額列入甲方付款計劃。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規定按時提出索賠申請、索賠報告或補充資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進行稽核或確認,視為乙方索賠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5)若乙方對甲方的答覆有異議,可按本條第一款執行。

  (6)若甲方授權監理工程師對索賠事項進行稽核,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說明,但上述規定的索賠時限不變。

  4.賠償:發生下述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和標準要求乙方賠償。

  (1)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等級;

  (2)因乙方原因延誤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損失。

  第二十一條獎勵

  1.獎勵: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符合下述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標準和方法,給予乙方獎勵。

  (1)工程施工質量高於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等級;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中斷與終止

  1.合同中斷:由於政策的變化和其它甲乙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視為合同中斷。合同中斷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將施工船機和人員撤離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現場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因合同中斷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合同終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結算完畢後,除有關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終止。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保脩金後,保修條款終止。

  三、合同專用條款

  合同專用條款是對合同通用條款的補充、完善或具體化。應對照合同通用條款中同一條款一起閱讀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條款與合同專用條款之間有不一致之處,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

  第一條詞語定義

  第二條合同檔案

  1.合同檔案:

  合同組成和解釋次序的補充或更改。

  2.設計檔案:

  (1)甲方提供設計檔案的份數;

  (2)乙方負責部分設計時,提交設計檔案時間、份數。

  第三條合同範圍

  1.合同範圍:列入本合同範圍內的工程地點、內容、規模、建築物的尺度,建築物的結構形式,並明確合同範圍內水工、堆場、水電、土建、機械、疏浚等不同專業的施工內容。

  第四條技術標準

  2.技術標準的替代:

  適用於本工程的其他技術標準及應用範圍。

  第五條語言、法規和聯絡方式

  1.語言:

  輔助語言。

  2.法規:

  其他適用法律。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提供場地條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

  甲方提供水、電、交通和通訊等條件和接至地點及時間,甲方提供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水域的位置和時間。

  4.提供技術資料:

  甲方提供各種技術資料的時間和數量及其技術交底、現場交驗的時間和辦法。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施工準備:

  為本工程配備的主要施工船機和裝置的規格、數量及到達現場的時間。

  4.提供條件:

  為監理工程師提供的條件清單。

  第八條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

  監理單位名稱。

  2.監理工程師:

  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許可權。

  第九條施工期

  1.開工:

  (1)乙方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的時限。

  (2)釋出開工令的時限。

  3.施工期延長:

  施工期可以延長的其他情況。

  6.階段工期:

  階段工期的要求。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

  乙方提交施工組織設計的時間。

  第十一條質量控制

  1.材料與裝置:

  甲方提供材料與裝置的清單及供應方式。

  6.質量等級:

  約定質量等級。

  7.質量監督:

  質量監督站名稱。

  第十二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

  (1)本合同的承包方式。

  (2)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辦法。

  2.合同價款的調整:

  (1)對調整情況的限制或補充;

  (2)調整的具體方法。

  3.工程預付款支付:

  (1)工程預付款支付的時間、金額和方法;

  (2)工程預付款抵扣的時間、金額比例和方法。

  4.工程量確認: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表的時間。

  5.進度款支付:

  工程進度款支付的時間約定和實施辦法以及進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三條設計變更

  4.確定變更價款:

  確定變更價款的原則和變更單價的其他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轉讓與分包

  第十五條施工安全

  3.安全措施:

  防護措施費用的承擔。

  第十六條保險

  1.工程保險:

  投保期限、保險範圍、投保金額、保險賠償分配和保險費用承擔。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自然災害:

  除合同通用條款所列外,不可抗力還包括以下自然災害:

  (1)_________級以上持續_________天的大風;

  (2)有效波高超過_________米的波浪;

  (3)____________毫米以上持續____________天的大雨;

  (4)烈度____________以上的地震;

  第十八條竣工驗收與結算

  3.現場清理:

  (1)對乙方進行清場的要求及乙方撤離時間。

  (2)乙方未按要求清場及撤離,給予甲方賠償的辦法。

  4.竣工資料:

  (1)對竣工資料內容的補充或修改;

  (2)乙方提交竣工資料的份數。

  第十九條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

  對工程保修期限的約定或個數。

  2.保脩金:

  (1)保脩金的數額

  (2)甲方留置保脩金的利率。

  第二十條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3.索賠:

  甲方明確授權監理工程師的稽核方式。

  4.賠償:

  賠償的辦法和標準。

  第二十一條獎勵

  1.獎勵:

  (1)對獎勵情況的補充或修改;

  (2)對各種獎勵情況、獎勵標準和獎勵方法的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合同5

  發包人(全稱) (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人民幣): 萬元

  六、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投標書、招標檔案和中標通知書

  6、施工圖紙

  7、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技術要求

  8、工程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意見:

  經辦人:鑑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此部分採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範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檔案

  2.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合同檔案組成及解釋順序: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 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不使用 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3.2.1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

  3.2.2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和法規不限於上述明示的法律法規。本合同訂立時國家及相應部門頒佈的其它法律法規同樣適用。

  3.3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

  4.圖紙

  4.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

  4.2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4.3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 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職務:

  發包人委託的職權: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駛的職權:

  5.2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職務:

  職權:

  5.3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職權:

  7.專案經理

  姓名: 職務: 證號: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

  ⑵將施工所需的水、電、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⑷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⑸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⑹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⑺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⑻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⑼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它工作:

  8.2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檔案提交時間:

  ⑵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⑶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⑷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⑸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

  ⑹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⑺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

  ⑻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

  ⑼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它工作: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監理工程師對施工方稽核的時間:

  10.2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13.工期延誤

  13.1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四、質量與驗收

  16.工程驗收:由招標人或招標人委託的單位,組織各相關部門按施工圖紙要求及國家頒佈的有關工程驗收規範進行驗收。

  16.1本工程質量要求達到 標準。

  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

  五、安全施工:承包人在施工現場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擔。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本合同價款採用 方式確定。

  ⑴採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⑵採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2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七、材料裝置供應

  27. 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⑴材料裝置單價與一覽表不符:

  ⑵材料裝置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

  ⑶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

  ⑷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

  ⑸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

  ⑹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

  ⑺工程開工前根據施工組織方案、施工進度計劃,及時報送甲供材供應時間計劃表及要求。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結算方法: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裝置

  28.1承包人採購材料裝置的約定:

  八、工程變更

  1、發包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工程變更要求,作為變更依據,通知監理和承包人,變更需經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2、承包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工程變更意見,經發包方、監理簽署確認意見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

  32.6 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本合同中關於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35.2本合同中關於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工期違約):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37.爭議

  37.1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採取第 種方式解決。

  ⑴請雙方主管部門調解;

  ⑵約定向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十一、其它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39. 不可抗力

  39.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約定:

  40.保險

  40.6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⑴發包人投保內容:

  ⑵承包人投保內容:

  41.擔保

  41.3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

  ⑴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作為本合同附件。

  ⑵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作為本合同附件。

  ⑶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46.合同份數

  46.1雙方約定合同正副本份數:

  47.補充條款:

  第四部分 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為保證 (工程名稱)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屋面防水工程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專案。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二、質量保修期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具體工程約定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 ;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屋面防水工程為 年;

  3、裝修工程為 年;

  4、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 年;

  5、供熱及供冷系統為 個採暖期及供冷期;

  6、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年;

  7、其他專案保修期限約定如下: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範圍和內容的專案,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託其他人員修理,保修費用從質量保脩金內扣除。

  2.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氣漏水漏氣、燃氣漏氣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發包人在質量保修期滿後一個月內,將剩餘保脩金無息返還承包人。

  四、質量保脩金的支付

  工程質量保脩金一般不超過施工合同價款的5%,本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脩金為施工合同價款的 。

  五、質量保脩金的返還

  發包人在質量保修期滿後一個月內,將剩餘保脩金無息返還承包人。

  六、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6

  甲方(業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省建築市場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裝飾工程交易規則及本工程具體狀況,雙方在友善、友好的狀況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主要資料:

  打井工程以形式交給乙方施工。

  2、工程總造價(大寫)

  3、工程資料:

  ①甲方約定乙方打井深度暫定為米,根據鑽水取樣若取水樣本達不到飲用水標準,經甲方同意,乙方可增加打井深度。

  ②暫定每米按500元標準計取打井費用。

  ③根據甲方確定的打井位置,如乙方遇到石礫性地層造成乙方鑽頭損毀的,由甲方承擔鑽頭購置費用。

  4、工程付款方式:籤合同當天首付65%元,元。

  5、工期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

  7、工程結束後____日內結清餘款。

  8、根據甲方要求,乙方為甲方帶給取水裝置一套,其中深水井泵元,井房一套,金額元,計入工程合同總額計算。

  甲方交自己位於市路工程過半中期款30%元,工程完工付餘款5%一臺,金額元,無塔供水裝置一套,金額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7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下列工作承包給乙方完成,為了更好地完成此工作,雙方同意簽定此合同。合同條款及內容如下。

  一、工作內容與勞動報酬。

  (1)地下負二層砌水溝、地面砌磚坎分格,人工費單價元/米。水溝按雙邊計算。

  (2)地下室負二層地面30cm厚找平混凝土澆築,要求澆築、找平、表面水泥粉光面一次性完成,人工費單價元/立方米。

  (3)地下室負二層地面10cm厚找平混凝土澆築,要求人工澆築、找平、表面水泥粉光面一次性完成,人工費單價元/平方米。

  (4)水溝抹灰,要求水溝底最溥處厚度5cm,按1%坡度找坡,表面用水泥粉壓光,水溝口要抹成放蓋板的子口,水溝口要平直光滑。人工費單價元/米。

  (5)集水坑抹灰,口部做法與水溝口一樣,人工費單價元/個。

  (6)不澆混凝土的人防門口地面做水泥砂找平及四周抹灰,要求灰面光面。人工費單價元/平方米。

  (7)水溝蓋板鋪設及刷黑色油漆。人工費單價元/塊。

  (8)牆腳水泥砂踢腳線抹灰。要求線口離地12cm,厚度9mm,表面水泥粉壓光。人工費單價元/米。

  二、施工質量標準及承包責任要求。

  (1)以上單價包括施工工藝上必須進行的水平線彈設,混凝土厚度定點的費用,以及水溝邊按混凝土厚度定出標高的灰條抹灰費用。

  (2)以上單價包括商品混凝土施工的輸送泵管接拆及清洗用工。

  (3)乙方必須在此單價內承擔地下室地面工程的一切手尾工作,包括防火門框腳及其它一切地面手尾修補。

  (4)地面水泥砂施工技術及質量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根據水溝位置,分設地面找坡方向,然後定出地面標高灰餅,灰餅間距2米設定一個。

  2、地面做4cm高分水坡面,水溝完成面寬度20cm,坡向集水坑,不得有積水。

  3、澆砼要分段澆築,每段均按同一個方向澆築,使得混凝土能同一個方向先後凝固,泡麵層找平。表面找平時,有積水的地方要吸光表面水,然後補充砂漿,用鋁合金方刮平。避免積水的地面凝

  4、待混凝土開始凝固可以站穩人腳時,即對混凝土表面進行打磨,灑水泥粉,固後起皮。

  5、完成地面不得有積水,不得起皮,表面平整度允許偏差5mm。地面牆腳必然後再壓光。須平整,且不能汙染牆面。

  (5)如地面完成後有大片的積水或地面起皮或地面起砂眼面,則按每個位置處罰100元。

  三、施工進度要求及工資發放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從地面定點開始,20天內完成本合同的(1)至(5)項內容,(6)至(7均數)項何時完成則何時才能進行工程量結算。如乙方無法按甲方要求進行施工,甲方則有權終止施工合同。

  由於該合同工程施工期較短,人工費結算一次性完成,在整個地面完成,包括所有手尾工程全部完成後,10天內結算人工費。

  乙方當施工完成每項工作內容時,應及時通知主管施工員、專案部質量檢查小組對完成的工程進行質量驗收,驗收合格才有資格進行結算。如上述驗收人員發現施工質量不合格,專案部會發出質量整改通知給乙方。乙方應及時對質量毛病進整改,整改完畢後再通知主管施工員及專案部質量檢查小組驗收,驗收合格經得上述有關人員簽名確認才給予結算。

  工程量計算方法:按實際地面的可見面積計算(地面+高低差面),澆砼地面按30CM砼地面的實際計算量。

  四、甲乙雙方責任及施工條件

  (1)甲方提供施工場地及施工材料。

  (2)甲方提供混凝土輸送泵、混凝土磨面機、砂漿攪拌機、運輸手推斗車。

  (3)甲方提供施工照明所需的電燈及地拖線。該用品屬於借用,完工後乙方必須按數歸還,否則按價賠償。

  (4)甲方提供踢腳線施工用的9釐木板壓條。

  (5)甲方提供工人的住宿場地、生活用水及照明用電。

  (6)甲方負責給乙方施工工人購買工傷保險(保險範圍由保險公司指定,如超出保險範圍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

  (7)甲方指定地方給乙方自行做飯,乙方炊事員、炊具及柴火(煤氣)自理。

  (8)乙方必須自帶施工用的小型工具(如鐵鏟、灰桶、鋁合金方、灰刀、灰板、灰抹子等)

  (9)乙方按工程施工規範及技術交底進行施工,做到工完場清,節約使用材料。

  五、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有關規定

  (1)凡進入本工地施工的人員須持有身份證或深圳市勞務工暫住證。凡屬三無入員及國家通緝犯均不準進入本工地務工。一經查獲,送公安部門處理。

  (2)乙方所有工人不準帶家屬進住工地。進場的工人必須領用安全帽及工作卡,由乙方負責人到工地辦公室統一辦理。其中安全帽10元,工作卡5元,共15元作為押金,在乙方人工費中扣押,在乙方人員退場時歸還領用物品時統一退回押金。如領用物品損壞,則按價賠償。

  (3)乙方進場人員必須經過專案部安全教育才能上崗工作。施工時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如有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且不聽指揮的,每次給予50元的罰款。嚴重者給予停工退場處理。

  (4)不能讓砂漿硬結在地面上、斗車上及攪拌機內。一經發現,每次給予乙方500元的處罰。

  (5)乙方所有人員必須遵守《工地管理條例合約》。如有違反,按條例規定處罰。

  六、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乙方完成該項工作結清帳款後合同自動失效。

  七、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爭議

  (1)甲乙雙方若因故不能履行合同,應徵得對方的同意,並賠償另一方的損失,損失大小由雙方協商解決。若甲方有足夠證據認證乙方無能力完成本合同任務,可隨時取消乙方施工資格,並按本合同第三條結算乙方人工費。

  (2)本合同解釋權在甲方,乙方需詳細閱讀以上各條款,一經簽字即視為認可。因

  甲方乙方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電話: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20xx年x月x日

工程施工合同8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通訊地址: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通訊地址:

  為了保證________施工質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務,達到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工程施工專案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築面積(工程形式)

  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

  1、開工:____年__月__日;

  2、竣工:____年__月__日;

  3、合同工期總共歷時____天。

  五、承包形式:

  本工程採取下列第_____項方式承包。

  1、按施工圖預算加簽證、加政策性調整結算;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包料。

  如採取全部包乾金額,一般不得調整。但遇設計變更或政策性調整引起裝置、材料價格的調整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可調整合同工程價格。

  六、工程質量管理及驗收:

  1、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2、工程具備隱蔽條件,乙方先進行自檢,並在隱蔽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驗收。驗收合格,甲方現場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後再交由甲方重新驗收。

  3、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含竣工圖、隱蔽工程簽證和現場簽證單及保修書等)。驗收合格的,雙方進行交接,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及時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返工導致工期延誤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七、工程價款:

  共計_______人民幣元。

  八、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後支付合同款項的____%,計____元;工程竣工且驗收合格後,支付工程價款的_____%,計____元;質保金___元,質保期滿後支付。

  九、質保期:

  _______年。

  十、雙方的責任義務:

  1、發包方的責任義務

  (1)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場地、道路、水、電源,滿足開工條件。解決施工中需要發包方協調解決的四鄰關係及糾紛;

  (2)監督管理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材料質量、督促工程進度;

  (3)給承包方提供施工圖紙、座標點、標高點;

  (4)按時給承包方撥付款項和進行驗收、結算。

  2、承包方的責任義務

  (1)按發包方要求及圖紙要求進行施工;

  (2)如期完成施工任務;

  (3)接受發包方的技術指導和質量標準要求;

  (4)負責發包方提供料物及裝置的保護;

  (5)教育施工人員愛護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竊和損壞;

  (6)承擔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及費用。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滿。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未果,提交工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附件為本合同條款的組成部分,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9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專案一覽表(附件1)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訂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工程施工合同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工程施工合同10

  承包方(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在施工中的權利義務,搞好配合協調,確保工期和工程質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 山韻佳苑B區

  二、工程單價: 壹拾叄元(13.00)每米

  三、工程內容範圍:

  四、承包方式: 單包人工 (工程量約23000m)

  五、工程造價:大寫 約貳拾玖萬玖仟元小寫 約299000.00元

  六、結算方式:合同單價不變,工程量按實結算,辦好籤證,驗收手續。

  七、施工方案和工期:施工組織方案乙方應提交甲方、監理批准。乙方必須按計劃組織施工並接受甲方、 監理對施工質量和進度檢查監督,嚴格按圖施工。

  工期包括:開工日期 按實際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20xx年2月10日 除以下原因工期順延: ①天氣原因 ②設計變更 ③地質原因 ④場地影響 ⑤甲方供樁影響⑥其他雙方均能接受的客觀原因

  八、付款方式: 首期:機械裝置進場試樁完成後甲方付工程總造價的20%。中期每完成兩千米工作量甲方付已完成工作量的50%。末期:施工完成後甲方付工程總造價的90%。餘款樁基驗收合格甲方基礎底版澆完後結清餘款。

  九、乙方在施工期內,甲方、監理隨時派員到現場檢查工藝和質量,如發現不符有關 規定時,甲方有權指正,乙方應負責及時改正。

  十、乙方在施工中,如乙方責任者發生工傷,裝置損壞等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及賠償,甲方概不負責。

  十一、甲乙雙方應明確工作代表,甲方工地代表 同志,監理單位 工地代表 徐惠明 同志,乙方工地代表 孫海燕 同志。

  十二、工程質量驗收,由甲方會同乙方等有關單位,對工程按規定進行總體驗收。凡 在驗收中發現必須返工或修補的部分,以書面議定修補措施和期限,乙方完工後要經再驗 收合格移交甲方,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質量乙方負責保修期貳年。

  十三、違約責任:

  1、按《經濟合同法》。

  2、甲方責任:未能按照合同規定履行責任,竣工期得以順延,由於圖紙及其它原因變 更而造成的返工、停工,應採取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同時給予乙方相應補償。

  3、乙方責任:

  (1)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質量驗收規範驗收,由乙方造成工程質量問 題,乙方負責無償修理。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2)工期延誤,每天按工程價 款總額的萬分之五付給甲方作為違約金。

  十四、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解決。

  (2)雙方同意由 /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可向無錫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它:

  1、 甲方負責場地清理,做到三通一平。乙方嚴格安施工圖紙設計要求施工。

  2、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須由甲方負責補貼乙方損失,標準為500.00元每天、每臺機。

  3、 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壓樁以外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4.乙方不開據工程發票。

  5.送樁部分超出2.5米按實結算。

  十六、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方執 壹 份,乙方執 壹 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七、本合同訂立時間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發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

  經學校研究決定,為了改善學校辦學條件,確保合格學校建設順利驗收,根據現行建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校實際,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八百畝完小新建下水道50米及實驗室出水溝25米(挖溝、溝內硬化、蓋板)、修補花池、清理垃圾等工程。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八百畝完小校園內。三、施工要求(一)、挖溝:_________________溝寬:_________________60釐米、深50釐米,溝內硬化(三面),每面(兩邊與底溝)用50#水泥砂漿粉刷10釐米厚,蓋板規格:_________________40_____50釐米,建成後清除乾淨。單價:_________________120元/米。(6000.00)(二)實驗室出水溝:_________________同(一),另加600元水泥板開鑿。(3600.00)(三)學校花池修補:_________________學校負責購買材料,乙方只負責安全施工,以180元/天計價(包生活費),學校總務主任負責監質監工,並及時登記。(四)學校垃圾清理: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對校園內所有的垃圾死角進行清理,學校提供簡單工具,乙方負責安全施工,清理乾淨。以180元/天計價(包生活費),學校總務主任負責監質監工,並及時登記。(其他用工也按180元/天計價)四、施工安全: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應建立安全防護措施和文明施工制度,嚴格按照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的規定組織施工,確保施工安全,施工過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發包方概不負責。

  五、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後,預付施工生活費3000元與工程材料款7000元,學校自購的材料由學校總務、工會及一名老師代表負責採購,剩餘工程款待工程驗收後支付。

  七、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八、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九、驗收: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共同驗收。本合同共貳頁,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工地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合同12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九龍明珠D標段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含如下內容:地下室基礎承臺及基礎梁的開挖、樁頭的破除、開挖後基坑的抽水(抽水工具由甲方提供)、基坑基槽採用人工整平、磚胎模完工後的回填整平、多餘的土方由乙方用大挖機甩到地下室主道的兩側後由甲方負責外運。

  工程總價:按下室佔地面積×18元(此價格含不可考慮的因素,沒有任何價格調差)。

  工期:

  第2條:合同使用標準和法律

  1、合同使用標準:GBJ7—89、JGJ94—94

  2、適用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

  第3條:甲方工作

  1、公佈工地各項管理制度,對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材料耗用等進行檢查、督促,監督施工質量並協調解決施工過程中的各種問題。

  2、按照合同條款按時按量支付工程款。

  3、如乙方不服從甲方指揮,不能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施工任務,或發生重大失誤導致工程停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對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負責加強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規章制度,做好安全設防。

  5、對乙方違反各種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定的人員甲方有權清理出施工現場。乙方不服從甲方現場施工員的安排,不能按時、按量、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務(或整改內容)的,甲方有權另行安排人員完成,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對消極對待、屢教不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中途退場的,甲方有權不付任何工資費用。

  第4條:乙方工作

  1、乙方須安排一個負責人長期呆在現場協調工作,至該工作內容全部完成為止,

  2、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測量出的樁頂標高進行破除,標高測量中乙方必須派人員配合,嚴禁用炮機鑿除,人工破除過程中不能傷及樁鋼筋,破除後的樁頭必須保持平整完好。預留鋼筋必須按甲方的要求所預留。破除完的的樁頭由乙方用挖機吊出基坑,並掩埋在車庫底板以下。

  3、前期進場必須保證有一臺大挖機和兩臺小挖機方可開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進度相應的增加機械人員,如進度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完成的50%結算。

  4、乙方進場後,甲方負責提供住宿及生活水電,乙方自帶破樁工具(包括空壓機)。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緊密配合,確保施工進度以保證工程的如期完成。乙方人員在施工中必須注意安全,上班必須安全帽,穿膠鞋,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和各種生活制度。另乙方必須保證施工進度,如進度嚴重跟不上,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作。

  第5條:工程款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按地下室後澆帶分成六塊,每塊墊層砼完成後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一次工程款,其餘款項待地下室墊層全部澆築完一週內全部付清,甲方違約的責任: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權停工,甲方應承擔乙方停工期間的一切損失。乙方所收的工程款不含任何稅金,乙方只提供收款收據。

  第6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成、工程款全部付清後合同自行終止。

  第7條:合同份數:甲乙雙方各執2份。

  第8條:合同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用補充協議補充或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1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的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道路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概括

  第一條工程概括

  1、工程名稱:高頻振動篩場地十字道路工程

  2、工程地點:黃石市黃金山有色工業園

  3、工程內容:。乙方嚴格按甲方提供的圖紙(道路部分)要求進行施工,施工內容包括:300厚石灰墊層、200mm厚6:94水泥穩定碎石導以、300mm厚C30混凝土面層以及道路兩旁站、臥石安、砌,不含路基土方開挖部分。道路施工圖(具體見工程預算附表、同具法律效力)。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包乾價:壹佰陸拾壹萬元(¥:1,610,000.00元)結算。

  5、如施工現場自然地面標高與設計標高不符所增加的工程量或增加的其它工程量,由甲方現場確認。依據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定額(20xx)計價,綜合費率按市政工程以直接費為基數的二類工程工程取費,人工費按鄂建文[20xx]80的通知進行調整,材料價格參照當期

  黃石市資訊價。

  第二條絕對工期:經雙方約定為個工作日,開工時間以本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第三條工程質量等級:建設工程質量驗收規範合格標準。

  第四條合同價款含3.46%的稅率。

  第二章雙方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

  1、甲方駐施工現場債權代表:向守元

  2、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和承諾。

  第六條甲方工作:甲方應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1、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的定位標準、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2、組織甲乙雙方、設計單位和使用單位參加施工圖紙會審。

  3、對工程進度及質量進行檢查、監督。

  第七條乙方代表

  1、乙方駐施工現場全權代表:

  2、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和承諾。

  第八條乙方工作: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和責任,如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1、乙方在開工前5天向甲方提交施工組織計劃,批准後必須按施工設計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和監督。

  2、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3、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4、施工中必須經常對全體施工人員加強安全教育,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由於乙方原因在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施工中,不得超標汙染環境。

  5、施工中的工農關係,由乙方負責處理。

  6、遵守甲方的廠紀廠規,保證道路有序暢通。

  7、乙方負責土方及渣土外運,自行負責處理。

  第三章質量及驗收

  第九條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要求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質量監督部門的檢查驗收,為檢查驗收提供便利條件。

  1、施工中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和分部分項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部位一,乙方預檢合格後,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甲方應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並辦理隱蔽工程和分部分項驗收合格手續後,乙方才能繼續施工。

  2、施工中經檢查檢驗,施工質量不合格。乙方應按質量監督部門的要求進行返工,費用自理。

  第十條乙方竣工的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和專業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

  1、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在竣工驗收前,必須做到工完料盡,拆

  2、甲方收到乙方痛工驗收報告之日起七日內組織有關單位參加驗收,工程合格後,辦理竣工手續。

  3、工程竣工驗收後,辦理移交手續之日起計算其保修期,保修期為一年。

  第四章工程結算

  第十一條工程進度款支付方式:已完成合格工程的形象進度的50%,甲方稽核後,按實際預付總額的30%支付工程進度款。完工後,經驗收合格,結清餘下款項。

  第十三條本合同價款,在發生下列情況應作調整,即按程式辦理的現場簽證、設計變更、材料代用、審批的施工方案。工程竣工驗收後,辦理結算手續。

  第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乙方施工質量應達到設計要求,因乙方施工原因所造成的質量問題及時處理,經處理後仍未達到設計要求,責任由乙方承擔;因甲方原因影響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其責任由甲方負責。

  第十四條乙方應按合同工期按時完成施工,工期每拖延一天,扣款500元。

  第六章其它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後,乙方將工程交付給甲方,辦理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工程款完畢,除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1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______省頒佈的有關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規範、規程、條例、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了明確工程專案及雙方責任,本著互相協作,確保施工專案順利完成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安全維護及整改。

  三、合同工期

  ______天。

  四、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為: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達到現行國家或專業的質量評定的合格標準。

  2、使用標準、規範(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本工程的技術標準與規範應按照國家、部頒、地方的施工技術(驗收)規程和規範。

  (2)本工程適用的地方標準、規程必須符合______省標準規程。

  六、承包方式

  按本合同第2條承包範圍所列工作內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大包乾。

  七、工程計價

  1、本工程計算編制原則: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統一解釋進行編制。

  2、人工、材料價格的確定:人工工資按__________________計取,材料價格按照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3、具體工程量以甲方簽證單為準。

  八、工期

  有下列情況者,工期經核實簽證後可順延。

  1、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停工,不可抗力包括:國家政策調整、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者其他非甲乙方責任找出的爆炸、火災,以及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工程所在地量小時降雨200mm或200mm以上(以______市氣象局報告為準),一次停水、停電8小時以上。

  2、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關鍵工序延誤的工期,工期可以按實際情況順延。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合同工期不能順延,費用由乙方承擔。

  4、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誤,合同工期順延,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工程款的支付

  1、工程完工後,甲方在10內向乙方支付工程預算價的80%.

  2、在工程結算辦理完畢後,甲方支付至結算總價的97%,工程保脩金留結算總價的3%,自工程驗收之日起滿一年後如無質量問題15天內全額返還,保脩金不計利息。

  十、違約責任

  1、違約方案本合同約定的形式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沒有約定的,案合同法及相關法規執行。

  2、因違約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仍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認真執行國家及當地有關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條例和規定及建設單位的有關管理要求,並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同時做好社會綜合治理工作。

  十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但訴訟期間不得中斷施工。

  十三、其他

  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支付民工工資,如乙方承建的該工程專案在施工過程中出現拖欠民工工資等而被政府處理,甲方有權直接從工程款中支付民工工資。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15

  發包方: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方:xx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丙三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君悅學府專案二期14#、15#樓樁基工程

  工程地點:宿州市金海三路和迎賓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裝、包安全、包驗收透過的一攬子承包方式承攬本工程。

  工程承包範圍:14#、15#樓樁基圖紙範圍內的樁基工程施工的全部工序。

  第二條 工程工期

  開工日期以甲方工程部所發開工通知為準。工程工期為45天日曆天數。

  第三條 工程質量標準

  乙方嚴格按照國家頒佈的施工驗收規範檔案及工程設計圖紙要求進行施工,工程質量達到國家或專業質量檢測評定標準的合格等級,工程樁的合格率為100%,如質量達不到合格,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材料供應

  乙方在預應力混凝土管樁進場的同時,應及時通知甲方或甲方代表驗收並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作為支付材料款的依據。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產品的出廠合格證、混凝土構件的強度報告及其彙總表和有關材料的檢測報告等一切有關材料的證明資料,同時應按工程所在地建築材料質量監督站所規定的要求執行。

  第五條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量及單價

  1)、本專案工程量約:8310米(本工程總根數為277跟,樁長暫按30米)。

  2)、預應力高強混凝土管樁(PHC),採用徐州管樁,用錘擊法或靜壓法施工,PHC—500(125)AB—C80:綜合單價按194元/米;此綜合單價包含材料費、人工費、輔助費、機械裝置費、檢測費用、截樁費,小型機具,配件費用、臨時設施費、缺陷修復費、送樁費、物質的運輸、裝修、堆放,領用、保管、二次搬運費、安全文明施工費、環境保護費、趕工措施費、冬雨季施工費、夜間施工費、水電費、損耗、管理費、利潤、稅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配合費用、風險費用等與樁基工程施工相關的一切費用。

  3)、本專案樁基工程的綜合單價不含樁基檢測費用,樁基檢測費用為10萬元(小寫:100000元),計入竣工結算。

  2。付款方式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工程款支付,樁基成功後施工完畢後,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至已完工程量的50%,工程樁靜載、動力測試合格,資料齊全,透過主管部門審查合格,竣工結算完成後甲方付至結算價的95%,餘5%作為質保金,待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15日內付餘下工程款(不計利息)。

  3)、工程款支付時,優先用君悅學府一套商品房作為工程款抵扣給乙方。

  第六條 竣工驗收及工程資料

  1)、打樁完畢後,乙方應儘快做好竣工驗收的一切準備工作,隨時接受甲方、監理單位及建設主管部門的竣工驗收。基坑開挖後3個日曆天內,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資料給甲方。

  2)、竣工資料乙方自行負責,按本工程所在地所管轄的質監站有關規定進行編制,並需符合本工程所在地檔案管理部門的整理要求和分數要求(不得少於三份,其中原件一份,影印件二份)。

  第七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應在施工前確保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負責辦理施工所需的各種證件及相關手續,並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勘探報告等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2)、應在施工前提供圖紙一份,並組織乙方、設計單位、監理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3)、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4)、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的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協調處理好施工現場周邊的群眾關係,解決施工現場周圍群眾阻撓施工問題。

  5)、甲方提前7日通知乙方進場

  2。乙方責任

  1)、按施工圖紙要求做好各項施工準備,且如若施工過程中,由於施工不當造成的爆樁或樁身破碎,由此造成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服從甲方、監理單位的管理,時刻注意本機組人員的安全,在PHC管樁運輸過程中及到施工現場後的卸樁期間和施工期間發生的一切人身、機械、安全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3)、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統一管理、安排。按甲方要求的人員、裝置、進場日期進場,每延期一天罰款20xx元,並視工程情況有權清退出場。保證機械的正常運轉,從人員到裝置合理組織,不影響工程的正常施工。

  4)、乙方應嚴格按照標準、規定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監理人員及委派人員的檢查,把好質量關。乙方加工的管樁送到施工現場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供這批管樁的出場合格證、混凝土構件的強度報告及其彙總表和有關材料的檢測報告等一切有關材料的證明資料,同時應按工程所在地建築材料質量監督站所規定的要求執行。

  5)、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的部分,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予以修復,直到符合驗收標準為止,質量問題在未解決前,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任何款項,並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工程損失等一切費用。未經報驗的工程質量及工程量不予任何。

  6)、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每天上報預應力混凝土管樁的施工進度。

  7)、乙方應遵守國家、行業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要求,接受各方監督,預防環境破壞,不斷改善施工環境。

  8)、樁基檢測中,若存在不合格樁,乙方需補樁處理及承擔相應的費用。因乙方原因樁在施工中出現超送現象,導致基礎變深或其他基礎處理費用,根據設計院處理意見及設計變更單,由甲方、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出具處理意見,以簽證形式通知,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非乙方原因,由甲方、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經濟簽證處理。

  9)、乙方在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工程後,應當無條件3天內退場並及時清理場地內的垃圾及臨設施,保持工程現場清潔,不得影響甲方下一步施工。否則乙方要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 樁基中間驗收

  1)、工程覆蓋前,如樁焊接質量、樁入土前的實際位移、樁垂直度等,乙方自行檢驗後立即通知甲方和監理單位參加驗收,經甲方代表和監理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繼續施工,甲方代表和監理實行旁站跟蹤施工監督管理。

  2)、乙方必須按設計圖紙施工,在施工壓樁過程中若出現樁身斷裂及補樁,乙方必須在樁基未離開樁位前通知甲方和監理單位,並保持現場狀態,因乙方機械裝置原因或工人操作不當引起的斷樁偏樁及爆樁,乙方則承擔該爆樁的樁費(如樁偏位超出規範範圍需變更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經甲方許可停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並應當無條件七日內退場,雙方於乙方退場後按驗收合格工程造價的80%結算,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2)、工期延誤或出現大質量事故,而乙方又無積極措施確保按合同工期完

  成,或無力按質量標準返修者,甲方有權責成乙方停止施工並終止合同。由此產生的質量事故、工期延誤等一切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逾期開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義務的,每逾期一日,均應當向甲方承擔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金,逾期達十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對乙方故意或疏忽導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藝不符合技術規範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無論工程是否已驗收合格、交付,均自甲方或使用人知道之日起兩年內享有對乙方的索賠追償權利。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本工程發生的所有經濟簽證須在發生之日起3天內報送完畢,逾期報送的經濟簽證均視為無效簽證。

  2)、本合同的未盡事項,必要時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合同,經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糾紛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決。

  4)、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委託代表:委託代表: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