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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你的舉手之勞而已心情日記

我只是你的舉手之勞而已心情日記

  時小晗站在中百倉儲偌大的餅乾專櫃前面,抱著兩大盒甜薄脆束手無措不知道往哪兒走,同行的室友不知道被什麼商品吸引,在她盯著甜薄脆懷念小時候的空檔消失不見了。

  時小晗站在櫃架的角落裡,看著來往穿梭於商品之間的人們,無助地像個孩子。

  後來她掏出手機,按下了那個熟記於心的號碼。

  這是時小晗第N次迷路了,這令她非常苦惱,她可以在任何方面自立自強,唯獨認路這一方面,她怎麼著也長不了記性。

  小學的時候她不知道距家100米遠的學校怎麼走,所以總是跟在方軾後面,被人誤認為是龍鳳胎,慶幸的是方軾倒是樂於接受,從小就培養成了大男子主義,也因為時小晗,他沒少當“英雄”。

  後來長大了一點,弟弟中午要補習,媽媽派時小晗給弟弟送午餐,她在構造如出一轍的弄堂裡失去了方向感,弟弟餓得不行的時候從學校殺出來找他的午餐,在離學校五米遠的地方找到了站在那下臉急切的時小晗,無奈的扔下一句:“我就知道會這樣。”

  再然後時小晗一步步成長,高中的時候依然不敢一個人走在大街上。班級集合參加活動的時候不敢走得太慢,甚至一個月放一次的假期,也要等兒時的夥伴一起回鎮上。

  其實時小晗也不知道為什麼自己會是這樣,她覺得自己聰明可愛,多姿多才,可是為什麼,就偏偏會是個該死的路痴呢?

  時小晗幾乎每犯一次路痴病(估且讓我們認為這是一種病吧,時小晗自己也這麼認為著。)都會回憶一遍自己的歷史犯病紀錄。無奈之於,她有有時候也會覺得好笑,也許這就是她時小晗的特色呢?

  童話故事裡的公主,不都是有特色的麼?不然又怎麼會遇到王子呢?

  想到這裡時小晗覺得特別欣慰,在餅乾專櫃面前,咧著嘴,嘿嘿嘿的笑了起來。

  “我說,您老以後能不能試著長點記性啊,瞧我這老胳膊老腿的,跑這麼遠,容易嗎我?”

  時小晗聞聲抬頭,看見了一臉委屈的方軾。

  “這麼久才來,不知道本小姐我等的多無聊嗎?告訴你,你可是受命保護我的。我迷路了,你來接我,是你多麼神聖而光榮的使命呀---------”

  “停停停!大小姐,走吧走吧,I 服了YOU!”

  時小晗又一次在言語上戰勝了方軾,跟在方軾後面往收銀臺走去,樂得屁顛兒屁顛兒的。

  其實時小晗覺得,方軾對她的好不是沒有原因的。但是她都認為這是因為從小一起長大所累積起來的感情,像兄妹,但又缺一些什麼。

  所以她更相信,即使來大學之前沒有雙方父母的叮囑,方軾也會把她照顧的很好。

  因為撇開父母的關係不談,他們一直是很要好的朋友,從幼兒園到高中,然後一起考進同一座城市,讀同一所大學。一切都是按照青梅竹馬的劇情在成長著,經常被同學拿來開玩笑的時候時小晗也不是沒有想過,自己與方軾之間,是不是已經超越了好朋友的關係。但是她的想法,總是一次次的在方軾大大咧咧的表情下,被生生嚥了回去。

  方軾是那種平凡而陽光的男孩子,就像時小晗是一個平凡而自強的女生一樣。方軾特別喜歡打籃球,他很享受汗水淋溼後背的感覺,隨著時間的推移他越發得覺得那就是一種成熟男人的象徵。也因此他的大男子主義在他自己不知不覺的時候,迅速的膨脹了起來。

  時小晗覺得這種性格也沒什麼不好,至少會讓人覺得有安全感。但是方軾的父母卻不這麼認為,他們都是愛好文學的人,也正是因為文學而走到了一起,他們一直很希望方軾長大了會是時時地地可以吟小詩作小對的小姿詩人。為了表現他們的良好期盼,他們為寶貝兒子取名為“軾”,目的就是希望方軾能夠像東坡大士一般,在寫作這一條路上有所建樹,在日後為後人所傳唱。

  但是可憐他們千算萬算,也未算到可愛的方軾同志走了一條與他們的期望完全背離的路。

  方軾剛剛懂事那會兒還是會心存一點愧疚,覺得辜負父母辜負得太離譜了點,可是後來他漸漸的認為他這是在走自己的路,他沒有錯,錯就錯在他生來與文字無緣,他甚至會在偶爾的時候因為自己成功的塑造了自己的不同於父母的個性而張張自喜。

  當然,方軾覺得還有一個原因阻礙了他的文學路。

  那就是時小晗。

  時小晗不明白為什麼每一次方軾遭父母數落之後,就會想方設法的把怨氣灑在自己身上。什麼都是因為你個麻煩鬼,讓我變得太粗心而靜不下心看名著啦。都是你害得我經常跟那些喜歡籃球的男生交涉而步入他們的行列啦。你可以自己一個人上學放學的為什麼非要和我一起呢?你知不知道因為你老像跟屁蟲一樣好多喜歡我的女生都誤會了咧?

  時小晗你這個不讓人省心的傢伙!

  時小晗有的時候也會覺得委屈,但是更多的時候她會覺得很窩心,這樣是不是證明著,自己與方軾一直是跟和別人不一樣的關係呢?

  是麼?

  卓早早就是在大家都認為他們會有青梅竹馬的感情時出現的,高傲而美麗的女生,有理性的處事方式和感性的為人方法,在方軾所在的機電系裡,無疑是一顆閃亮的星星,深得全系機電男的親睞。尤其是方軾。

  只是方軾自己也不明白,並不算出眾的他是什麼時候引起卓早早的關注的,後來他只記得,自己與卓早早在一起沒有經過任何過度,一句玩笑說在一起就真的在一起了。就連那一句玩笑出自己誰口,也在他的記憶裡模糊了。

  以至於他都來不及告訴時小晗,他以後就要照顧另外一個女孩子了,她必須自立自強,不要老讓自己擔心了。

  他也來不及想象,時小晗知道這一切之後是不是也就不是他身後的那個被自己叫做“死小晗”的小跟班兒了。

  事實是時小晗前所未有的鎮定,儘管她會覺得像是少了一些什麼,但是她還是為方軾感到開心,她認為所有的童話故事裡,結局王子都應該是和公主在一起的.,卓早早是一個公主,方軾陰差陽錯的也就當了一回王子,但是隻要公主願意,那又算什麼呢?

  所以理應為方軾感到幸福吧,十九年手牽手走過來的年華,只能說明自己與他是一直一起長大的朋友,勝似好朋友的那種類似於兄妹的關係。古代的時候哥哥婚娶,妹妹都會細心的準備女紅以示祝福。所以自己給方軾一句祝福,道一聲幸福,實在是不為過的。

  時小晗在一個陽光明媚的週末約方軾還有卓早早一起出遊,她跟卓早早說我把我不是哥哥勝似哥哥的哥哥交給你了,可是你還有一個非常肩巨的任務要做哦,那就是下次我在中百倉儲迷路的時候,你一定要去接我。因為我很容易倒弋的,很早很早以前就很想找一個除了方軾以外的好朋友了,謝謝你來啦。

  卓早早下意識的握緊了時小晗的雙手,那一句謝謝或者抱歉,終究還是被堵在了喉嚨。

  時小晗真的學會的自立自強,在她自己也覺得不好意思成天打擾方軾和卓早早之後,她明白了少年時的感情永遠都不能與愛情扯上關係,她很慶幸自己和方軾手牽手走過的這些年,自己一直沒有把那一層窗戶紙挑破,是多麼明智的一舉。

  而現在自己早已過了做夢的年紀,每一個在少時不可一世的少年,終有一天要回歸生活的本性,方軾如此,自己也是如此。他需要一個愛人,一個與自己的過去相背馳的人。自己又何嘗不是。

  那些時光,陽光下一路奔赴而來的少年時光,你對我的幫助,你溫暖過我掌心的雙手,都只是因為我冷的時候,你恰好也覺得不溫暖的相互給予。

  是與愛情無關的,單純的給予。

  就像父母給的叮囑一樣。

  而那些我以為的,你特意的幫助,也都只是,舉手之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