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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訓協議書

安全培訓協議書模板合集九篇

  現如今,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培訓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安全培訓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輔導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員)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就培訓期間學員與培訓機構間的相關安全問題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參加培訓的學生要嚴格遵守培訓班的管理,不違背培訓班的具體管理制度。

  第二條 乙方在培訓期間,未經甲方允許不得私自下河洗澡以及在馬路上玩耍嬉戲。如私自下河洗澡或在馬路上玩耍嬉戲者,所導致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三條 在培訓期間,因不可抗力所引發的事故(如地震,洪災等),培訓班協同參加培訓的學生互不承擔責任,所導致的損失,分別由雙方各自負責。

  第四條 在每天上課及放學期間,不允許乙方打架鬥毆。上課期間,乙方若打架鬥毆,由老師調解,若放學後打架鬥毆造成傷害責任自負。

  第五條 在培訓班學習是經過家長和學生自願選擇報名的,上課時間過半之後,因乙方自身原因終止上課,概不退款;如因個人原因中途退出培訓,培訓中心將不予以退還所交學費。

  第六條 參加培訓的學生在補習期間(以上課時間為準),甲方必須對其安全負責。

  第七條 乙方年齡在12歲以下,家長必須每天接、送其來上課。

  第八條 乙方在學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上課時間,如有遲到曠課現象,概不補課,亦不退費,如遇特殊情況不能上課,須由家長向任課老師打電話請假,並以簡訊形式發至老師手機,所缺課程可在課後補上。

  第九條 爭議解決

  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

  2. 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個雙方都認可的機構,具有權威性)申請調解。

  3. 經調解仍未達成一致的,甲、乙雙方可透過仲裁、司法途徑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生效。

  合同有效期為:自合同簽訂之日____月____日起至本期補課期滿____月____日止 注:本合同最終解釋權歸領先暑期培訓中心解釋

  學生(學生家長)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XX暑期培訓中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全培訓協議書 篇2

  上海泛亞潛力紙業有限公司 (甲方) 甲

  立協單位: 以下簡稱 方 培訓單位: (乙方) 乙

  應乙方的工作需要,向甲方提出安排員工在甲方的工作場所進行培訓。為了安全有效實施培訓,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明確雙方的責任,為共同做好安全工作。雙方在簽訂培訓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一.培訓專案:

  1.培訓專案名稱:

  2.培訓專案內容:

  3.培訓活動範圍:

  4.培訓的方式:

  二.培訓專案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開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應負安全職責:

  1.甲方對乙方培訓人員有講解本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進行培訓前教育的義務。 2.甲方有權對乙方培訓人員實行安全監督、檢查,發現違反安全方面的問題,有權向乙方提出要求對相關人員進行教育、制止、罰款,甚至停止其培訓並限期離廠,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指派 協助聯絡有關安全事宜。 3.根據培訓專案內容,甲方現場負責部門應對乙方做好現場安全的交底。如各類危險源的分佈情況、培訓區域附近建築物或工作場所的特點、性質,並辦理有關培訓手續。

  4.甲方相關人員不得擅自變更培訓的內容和活動區域,不得擅自調動乙方人員從事培訓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

  5.乙方在培訓期間發生工傷事故,需甲方協助搶救時,甲方有盡力協助的義務,但所涉及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其它

  四.培訓單位(乙方)應負安全職責:

  1.乙方應根據國家勞動保護法規規定的要求組織培訓。

  2.乙方在培訓專案進行前,必須到安全科辦理全體培訓人員登記手續,領取出入證。 3.乙方有責任向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且在培訓中有專人檢查。

  4.乙方在培訓中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衛、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違者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5.乙方人員進入甲方作業區域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進入甲方作業區域、不得擅自動用甲方裝置、工具,如有違反,按甲方有關規定處理。

  6.乙方指定 負責專案的安全工作。

  7.乙方培訓前確認培訓現場處於安全狀態,在培訓過程中發生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8.乙方在培訓中遇到危險作業(起重、動用明火、易燃易爆、廠內機動車、臨時用

  電等)事先應向甲方(培訓專案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辦理作業審批手續,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9.乙方對危險性較大的培訓專案,在培訓前應開展事故預想活動,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

  10.乙方在培訓期間因違章所發生的任何事故和造成的雙方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11.其它 五.本協議的各項規定適用於立協雙方,如遇有同國家有關法規不符者按國家有關

  規定執行。

  六.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 七.本協議與培訓合同正本同日生效。

  甲 方 乙 方

  單位 (蓋章) 單位 (蓋章)

  代表 (簽名) 代表 (簽名)

  安全科 (簽名) 安全科 (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二O 年 月 日

安全培訓協議書 篇3

  甲方:xx舞蹈俱樂部

  乙方:(參加俱樂部的所有成員)

  為保證參加俱樂部活動同學的人身安全,及俱樂部活動的安全有序進行,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並明確相關人員的各項責任以有利於各項安全事務的處理,本俱樂部擬製定安全責任書如下:

  1、 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以提高自身素質、滿足自身興趣愛好為目的,始終把握安全第一,保證活動內容健康、合法。

  2、 乙方在參與本俱樂部前,應當認真閱讀俱樂部的章程,熟悉自己的'各項權利與義務,瞭解參加俱樂部活動的各種要求,配合俱樂部的所有工作,服從俱樂部負責人的安排,負責任地簽署安全責任書。

  3、 乙方參加俱樂部組織的具體活動前,應明確瞭解俱樂部活動方案(如訓練計劃,時間,地點,教練情況等),參加活動過程中自覺接受甲方監督。

  4、 甲方組織舉辦各項活動時,應當仔細安排,安全執行。指導老師和活動負責人必須提前告知活動相關要求和注意事項,認真監督活動執行,及時阻止會員各種危險動作和企圖,盡力執行救助發生危險的會員各項義務。如因說明不清,監管不力或救助不及時導致嚴重後果的,指導老師和負責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5、 乙方在外招惹是非、聚眾打架一旦發現,立即開除,不退還訓練經費,事故所有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與本俱樂部無關。

  6、 乙方參加俱樂部組織的各項具體活動時:

  a) 乙方參加技能訓練課動作訓練時,應當認真聽取指導老師或訓練負責人講解訓練要求、動作要領和注意事項,並且在訓練過程中嚴格按照老師或負責人的要求進行練習,不得擅自練習危險動作或動用危險器材。沒有指導老師或負責人的同意下不得模擬實戰,因不按要求私自練習不當動作且不聽勸阻,造成自身或他人身體健康受到威脅的所有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b) 乙方在訓練課中與他人組合練習時,應把握為對方負責且為自己負責的思想,嚴格按照要求進行。在訓練過程中保持高度警惕,既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因違反訓練要求而大意導致對方或自己受傷等危險後果的責任自負。

  c) 乙方參加實戰模擬練習或實戰比賽時,以相互學習、交流為前提,應當穿戴好護具,嚴格遵守比賽規則,聽從裁判的指令,保持冷靜。若一方故意違規給對方造成的傷害,責任全部由造成傷害的一方承擔。若一方無意違規給對方造成的傷害,責任由雙方共同承擔,具體承擔比例視具體情況而定。

  d) 乙方參加器械練習時,應當首先明確瞭解待使用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同時在使用較危險器材時,應當報告指導老師或負責人並要求人員陪護。因私自動用器材或不按要求使用器材導致危險發生後果自負。

  e) 乙方參加俱樂部組織的外出比賽或活動時,應當事先明確瞭解活動內容(包括路線,時間,地點參加人員,指導老師等),在活動過程中按要求集體行動,不得自行脫隊。如因特殊原因必須離隊的要向指導老師或負責人提出申請並說明原因,經批准後方可離隊。未經批准私自行動的後果自負。

  f) 乙方在俱樂部規定集體活動時間外自行組織訓練及比賽,造成不良後果的與本俱樂部無關。

  g) 俱樂部的跆拳道、武術是一項帶有一定危險性的活動,任何不可預測的情況均可能發生,參加俱樂部跆拳道、武術學習的會員及同學須認同這點且完全自願參加。

  7、 由於意外事故,突發氣候變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造成身體損害時,俱樂部活動負責人、指導老師和同行者有義務盡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轉的損害,俱樂部的其他成員不負擔任何責任。俱樂部的任何一名會員都應本著:“盡力救助,風險自擔”的原動則參加活動。如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後果,按照本協議規定區分各自責任,由被損害人依據法律、法規解決,凡報名參與並簽署本協議的均視為接受本協議。

  8、 乙方參加訓練安全守則

  a) 訓練中無特殊情況必須穿著統一的訓練服。

  b) 運動前充分熱身,減少運動傷害的發生機率。

  c) 運動中時刻保持自我防護意識。

  d) 聽從老師和負責人的指令,不擅自嘗試危險動作。

  e) 實戰對抗必須穿戴全套護具(護頭,牙套,拳擊手套,護體,護襠,護腿等)

  f) 循序漸進,科學訓練,不做超出自身能力之外的動作。

  g) 不帶傷帶病訓練,在身體不適時期可降低訓練強度或停訓。

  凡參加俱樂部內及戶外活動的會員及同學須簽訂本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一份,由jl舞蹈俱樂部手執,本協議自簽字開始後有效。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解決。

  甲 方: jl舞蹈俱樂部 乙 方:

  責任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

  注:責任書一式2份,一份由甲方儲存,一份由乙方留存

安全培訓協議書 篇4

  甲方(學生): 友好提示: 乙方:xxxx美術培訓中心

  甲方應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甲方學習時應經過 監護人的同意。

  在簽署本協議之前,請甲方或代理人仔細閱讀本協議各條款,如有疑問 請及時諮詢。 甲方或代理人在簽署本協議後即視為完全理解並同意接受本協議的全 部條款。

  為了加強XXX班安全管理,增強雙方安全意識,預防和減少安全事 故的發生,明確XXX班和學生或學生監護人在學生安全學習的責、權、 利,及時妥善處理學生安全意外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未成 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 自願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學校(乙方)權利與義務

  ⑴學校應當根據美術培訓課程安排,保質保量的完成教學大綱要求。

  ⑵學校定期聘請專職老師,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學校指派管理人員具體負 責學生安全工作,加強學生安全管理。 ⑶學校不得使學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或其他教育教學設施中活 動,學校安排學生參與集會、文化娛樂、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學生的健 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 ⑷學校老師處理學生安全工作,及時瞭解學生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矛盾。 ⑸學校在學生進入美術培訓班後為學生購買人身保險。(險種及保額等在後 面另附詳細說明)

  二、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權利與義務

  ⑴一旦學生出現意外安全事故,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有權瞭解事實真相,依法 確定責任,依責有權享有法定權利。

  1 ⑵學生有權在學校接受安全知識教育, 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有權瞭解學生在校 教育情況、安全情況等,有權向學校提出有關學生在校教育、學生安全教育管理 的意見和建議。 ⑶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與學校配合,教育學生不得有曠課、夜不歸宿、 打架鬥毆、辱罵他人、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偷竊、故意毀壞財物,參與或 者變相等嚴重違反美術培訓學校規定,違反社會公德及違法犯罪的不良行 為。 ⑷學生有事、有病需要請假的,必須向學生管理人員請假;一旦接到學校反 映學生有無故曠課或夜不歸宿行為時,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高度重視,主動配合 學校及時查詢,或者公安機關等部門請求幫助。

  三、違紀責任

  出現以下安全事故,由學校承擔違約責任: ⑴學生在校期間,因學校提供的校舍和其它教育設施引發的安全事故;

  ⑵學生在校期間, 因管理人員或任課教師擅離職守而出現的安全管理責任事 故; ⑶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集會、文化娛樂、實踐等集體活動期間,因學校組織 責任引發的安全事故; ⑷學生在校期間,因學校安全保衛、防火防盜等嚴重責任事故引發的學生事 故; 出現以下事故,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承擔違約責任: ⑴學生在放學後或正常節假日在校外出現的安全事故; ⑵學生違反校紀校規,不服從學校統一管理引發的安全事故; ⑶學生非因教師、學校的教學、教育管理的過錯原因引起的自殺,受他人教 唆、脅迫、引誘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導致的安全事故; ⑷學生自身不小心或有特異體質未告知學校等原因引發的安全事故和患病 未及時治療的傷亡事故。 ⑸學生在正常生活、娛樂活動中,因意外導致學生之間出現的安全事故; ⑹學生教學、生活等設施改造活動中,因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四、免責條款:

  因颱風、龍捲風、暴雨、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引發的安全 事故,由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具體解決。

  五、其他:

  ⑴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商議解決, 協商不成的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 執行。 ⑵協議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經協商不能解決的, 則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審理。 ⑶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⑷合同有效期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學生): 監護人: 年 月 日 乙 方:xxxx美術培訓中心 責任人: 年 月 日

安全培訓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為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體現以人為本、員工與公司共同發展的思想,幫助乙方實現職業生涯發展規劃,經公司研究決定為乙方提供本次專業技能培訓。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雙方本著平等、資源的原則,簽訂如下協議:

  一、培訓性質

  本次培訓屬於專項技能培訓,非一般職業技能和上崗培訓。

  二、培訓內容及費用

  詳見《華章公司員工進修審批表》。

  三、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乙方須在培訓結束後一月內(如遇特殊情況可酌情順延)向甲方提供培訓有關成績等方面的記錄。

  (二)乙方完成培訓後應回甲方工作,服務期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如勞動合同期限屆滿而服務期尚未屆滿,自動延長至服務期屆滿。若因甲方內部變更,需縮減勞動合同及服務期限,則以甲方變更為準。

  (三)乙方完成培訓後,在本協議約定的服務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為甲方服務。

  (四)在培訓期間,如乙方出現違反有關規定,未能透過培訓考核或未達到培訓要求取得畢業證書,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出培訓或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等情況的,此次培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擔;培訓過程中,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取消本次培訓計劃和本培訓協議,所發生培訓費用由甲方承擔,雙方之間仍按勞動合同履行各自的義務。

  四、違約責任

  (一)協議約定的服務期內,因下列原因導致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履行的,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

  1.甲方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解除勞動合同的;

  2.因乙方個人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3.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違約金的支付:

  按服務期限等分培訓費,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服務期限不足一年的,乙方須全額賠償甲方支付的培訓費用作為違約金;

  服務滿一年不滿二年的,乙方須賠償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的60%作為違約金;

  服務滿二年不滿三年的,乙方須賠償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的30%作為違約金。

  (三)違約金的支付不免除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五、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若協商、調解不成或乙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若本協議與雙方先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其他相關協議有任何衝突之處,一律以本協議為準,相應變更勞動合同。

  (三)本協議中任何條款如被確認為無效,不影響整個協議及其他條款的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公司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培訓協議書 篇6

  甲方(學生): 乙方:xx教育培訓中心 友好提示:

  ? 甲方應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甲方學習時應經過監護人的同意。 ? 在簽署本協議之前,請甲方或代理人仔細閱讀本協議各條款,如有疑問請及時諮詢。 ? 甲方或代理人在簽署本協議後即視為完全理解並同意接受本協議的全部條款。

  為了加強星華教育培訓中心安全管理,增強雙方安全意識,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明確星華教育培訓中心和學生或學生監護人在學生安全學習的責、權、利,及時妥善處理學生安全意外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學校(乙方)權利與義務

  ⑴學校應當根據培訓課程安排,保質保量的完成教學大綱要求。

  ⑵學校定期聘請專職老師,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學校指派管理人員具體負責學生安全工作,加強學生安全管理。

  ⑶學校不得使學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或其他教育教學設施中活動,學校安排學生參與集會、文化娛樂、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學生的健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 ⑷學校老師處理學生安全工作,及時瞭解學生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矛盾。

  二、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權利與義務

  ⑴一旦學生出現意外安全事故,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有權瞭解事實真相,依法確定責任,依責有權享有法定權利。

  ⑵學生有權在學校接受安全知識教育,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有權瞭解學生在校教育情況、安全情況等,有權向學校提出有關學生在校教育、學生安全教育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⑶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與學校配合,教育學生不得有曠課、夜不歸宿、打架鬥毆、辱罵他人、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偷竊、故意毀壞財物,參與或者變相等嚴重違反培訓中心規定,違反社會公德及違法犯罪的不良行為。

  ⑷學生有事、有病需要請假的,必須向學生管理人員請假;一旦接到學校反映學生有無故曠課或夜不歸宿行為時,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高度重視,主動配合學校及時查詢,或者公安機關等部門請求幫助。

  三、違紀責任

  出現以下安全事故,由學校承擔違約責任:

  ⑴學生在校期間,因學校提供的校舍和其它教育設施引發的安全事故;

  ⑵學生在校期間,因管理人員或任課教師擅離職守而出現的安全管理責任事故;

  ⑶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集會、文化娛樂、實踐等集體活動期間,因學校組織責任引發的安全事故; ⑷學生在校期間,因學校安全保衛、防火防盜等嚴重責任事故引發的學生事故;

  出現以下事故,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承擔違約責任:

  ⑴學生在放學後或正常節假日在校外出現的安全事故;

  ⑵學生違反校紀校規,不服從學校統一管理引發的安全事故;

  ⑶學生非因教師、學校的教學、教育管理的過錯原因引起的自殺,受他人教唆、脅迫、引誘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導致的安全事故;

  ⑷學生自身不小心或有特異體質未告知學校等原因引發的安全事故和患病未及時治療的傷亡事故。 ⑸學生在正常生活、娛樂活動中,因意外導致學生之間出現的安全事故;

  ⑹學生教學、生活等設施改造活動中,因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

  四、免責條款:因颱風、龍捲風、暴雨、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引發的安全事故,由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具體解決。

  五、其他:

  ⑴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商議解決,協商不成的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⑵協議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經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⑶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⑷合同有效期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學生): 乙 方:XX教育培訓中心 監護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培訓協議書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為了確保學生假期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更有效的最佳化輔導班日程安排,根據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輔導班辦班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輔導班、教師、學生和家長實行安全責任制和安全責任追究制;輔導班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輔導班上課期間的學生的安全負責。

  二、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家長應保證學生上或是下學路途的安全,保證學生參加完輔導班教學課程後及時回家。並電話告知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反之發生的責任由家長和學生自行負擔,輔導班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禁止學生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追逐打鬧、做危險遊戲、跨越欄杆、翻越圍牆和大門、上下樓擁擠等危險行為發生。違反規定造成的傷害,由學生及其家人自行承擔責任。

  四、輔導期間,相關輔導人員會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警示,經輔導人員告知後,學生之間因發生人身損害事件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五、家長應保證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不與不認識的陌生人接觸;禁止參加輔導班及上下學回家的中途與他人遊玩而不立刻回家。因發生上述情形,學生髮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派人接送學生的,家長指派的其他人員,需告知輔導班,輔導班會在核實身份以後,同意其他人員接送。

  六、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立刻回家,禁止回家的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游泳、洗澡等可能發生危險的活動。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七、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為個人不當行為造成社會危害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八、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炮、玩銳刃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輔導班不承擔責任。發現上述情形,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直接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九、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輔導班不負任何責任。學生正在參加輔導教學時受到不法侵害,輔導班未盡到合理的救助措施的,輔導班應承擔相應責任。輔導班無不當行為的,不承擔責任。

  十、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輔導班在適當的範圍內可配合家長對實際加害人的相應索賠工作。

  十一、雙方違反本協議要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本責任書一式____份,自雙方簽字至學生輔導培訓課程結束日時終止。

  甲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安全培訓協議書 篇8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劃分責任界限,落實安全責任措施,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其他監護人,本中心與學生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每位上課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中小學生守則》,並服從本中心的安全管理。

  3.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病有事必須由監護人提前一天向本中心教學部書面請假或電話請假。(電話:58146060、58146080);

  4.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槍、紅外線手電筒等違法違禁物品進入教室。出現火災、地震時,應按安全通道方向逃生。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或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向老師或者家長報告。

  5. 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嚴禁私自下塘下河游泳釣魚,不到施工場地和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樑等危險地帶遊玩和逗留。因上述行為出現事故的由監護人承擔全部責任。

  6.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本中心會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由監護人負責按時接送,因監護人接送不到位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安全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7.本中心地處繁華地段,行人車輛較多,學生上課期間不得向窗外扔水瓶、石子等東西,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學生及監護人自負。

  8.本協議一式一份,學生入學時由家長和學生簽字後交由本中心存檔。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本中心上課期滿為止。

  環球教育培訓中心(蓋章) : 學 生(簽字):

  監護人(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培訓協議書 篇9

  為了確保學生假期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更有效的最佳化輔導班日程安排,根據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輔導班辦班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輔導班、教師、學生和家長實行安全責任制和安全責任追究制;輔導班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輔導班上課期間的學生的安全負責。

  二、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家長應保證學生上或是下學路途的安全,保證學生參加完輔導班教學課程後及時回家。並電話告知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反之發生的責任由家長和學生自行負擔,輔導班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禁止學生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追逐打鬧、做危險遊戲、跨越欄杆、翻越圍牆和大門、上下樓擁擠等危險行為發生。違反規定造成的傷害,由學生及其家人自行承擔責任。

  四、輔導期間,相關輔導人員會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警示,經輔導人員告知後,學生之間因發生人身損害事件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六、家長應保證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不與不認識的陌生人接觸;禁止參加輔導班及上下學回家的中途與他人遊玩而不立刻回家。因發生上述情形,學生髮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派人接送學生的,家長指派的其他人員,需告知輔導班,輔導班會在核實身份以後,同意其他人員接送。

  七、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立刻回家,禁止回家的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游泳、洗澡等可能發生危險的活動。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八、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為個人不當行為造成社會危害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九、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炮、玩銳刃鈍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輔導班不承擔責任。發現上述情形,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直接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十、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輔導班不負任何責任。學生正在參加輔導教學時受到不法侵害,輔導班未盡到合理的救助措施的,輔導班應承擔相應責任。輔導班無不當行為的,不承擔責任。

  十一、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輔導班在適當的範圍內可配合家長對實際加害人的相應索賠工作。

  十二、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至學生輔導培訓課程結束日時終止。

  學 生 及 家 長 籤 名:

  年 月 日

  ------教育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