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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奧爾夫教學法的形成的論文

  摘要:從方法論原則上來說,奧爾夫和均特在最初時期就對這一教學法的形成從實踐層面制定了幾個原則。首先,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因此奧爾夫提出,作為教師任何教學方法是需要在反覆實踐的過程中不斷髮現、不斷探索、不斷更新進而不斷成熟的。

  關鍵詞:奧爾夫;教學法;方法論

  作為一個作曲家的卡爾奧爾夫在最初與多羅西均特討論他對普通學校音樂教學的思考時就提出,自己之前因專業背景的關係而沒有能夠和學校中的學生面對面交流,因此希望能在均特學校旁聽均特的課程,並且開始從事對學生們的教學。奧爾夫和均特經常相互聽課,並認真記錄和反饋彼此聽課的感想。奧爾夫夫人說,奧爾夫生前經常會在書房中與均特爭論有關於實踐教學中產生的問題。當他在莫扎特音樂大學中開設了“兒童音樂班”時,雖並不每天為孩子們上課,但是經常參與孩子們的教學活動設計,為家長講解他的教學理念等等。基於對實踐的嚴格要求,奧爾夫的方法論原則包括:

  一、注重“過程”的教育

  “過程”不是指特定的某種模式化的過程。包括每一節課各個環節之間的關係、每一節課與每一節課之間的關係、學期與學期之間的課程關係、學年之間的關係等等縱向關係。同時,還包括課程內容與內容之間的關係,課程與課程之間的關係等橫向關係。但所有這些關係都會透過合理的使用方法來進行連線和過渡。如所有音樂元素的教學都可以透過探索和即興來進行學習。

  二、教師的指導

  由於奧爾夫提倡要以學生們的主動學習為核心,因此教學方法中學生的探索、即興或是創作在很大程度上區別於其他的教學方法。而這並不是說學生們的創作幾近完美。教學法是過程,學生在探索中學習,在交流中更新自己的想法。此時老師的作用是時刻關注學生們在探索、即興或是創作中的進步和缺陷,及時地肯定學生們的想法,並從審美角度啟發和引領學生有更大的突破。教師給予的指導可以在學生們探索和創作的過程中,也可以在他們展示自己的想法之時,教師們要從音樂元素、審美、風格甚至是技術理論的角度評析學生們的作品,同時給予建議。我們的建議是為了幫助學生們進步,留空間給他們創作也是希望他們能集合自身所學以及靈感創造屬於自己的音樂。但是音樂的表現手段會因為學生們的理論技術而出現一定的限制,學生的`靈感來源也會因他們的生活環境和文化背景有所侷限。那麼教師該做的是什麼?不是冷眼旁觀的觀眾,而是導演。

  三、從個體到團體

  奧爾夫在達爾克羅茲教學法中意識到“個體學習”與“團體學習”的重要性,因此在奧爾夫教學法中均特和奧爾夫也繼續這樣的教學形式。“個體學習”指的是學生們各自進行思考或是練習,“團體學習”則是在“個體學習”的基礎上將每一個個體的思考進行分享,相互學習。同時,在“團體學習”中學生們要學習分享,當每個學生將自己所捕捉到的音樂資訊與團隊共享時,學生們能從中得到領導與被領導以及合作意識的培養。

  四、音樂是要帶來美感的

  藝術要帶來美才是藝術。奧爾夫十分注重對音樂感的培養,他認為在孩子們學習五線譜或者樂器演奏技能之前,先要學習感受音樂,學習如何用語言、肢體、色彩、繪畫等多種手段表達自己聆聽音樂之後的情感。在感知層面上,奧爾夫認為普通學校音樂教育中的學生更重要的是將音樂與自己的情感相滲透,能夠感受音樂帶來的共鳴。他提出,有感知的認知才是學生們需要的。著眼於這樣一種態度,奧爾夫和古尼德在均特學校創辦之際就十分重視材料與技術之間的平衡。奧爾夫要求均特學校的所有老師在備課時仔細精確地分析自己教學內容中的材料,明確每一個材料中音樂元素的重點與難點,同時對應教學目的。奧爾夫也提出,當教師們自編教學材料時要根據教學目的中的知識點、技術點來尋找能夠非常明晰地突出教學目的的材料。奧爾夫會對所有老師的教學材料進行一一稽核,從音樂的審美出發對應所有的材料與技術。

  五、即興和創造能力的培養

  卡爾奧爾夫本人是一位作曲家,因此十分注重“音樂是屬於每一個人的”這種思考。即使是孩子們,他們也會有心中的音樂。奧爾夫認為,音樂感和音樂技術在音樂學習中都是很重要的,而音樂技術是需要有音樂感才會有靈魂,音樂感則是需要音樂技術來支撐。因此,學校音樂教學中不能只有音樂基礎的訓練更要有培養音樂感的教學。那麼,如何檢驗音樂感的提升呢?在即興和創造中學生們有自己的想法,當這些想法要得以實施之時,就需要技術的支援,比如如何演奏樂器、如何配器、如何準確地歌唱等等。當學生們要實踐自己的想法時,技術就能在主觀上得到需求。奧爾夫從未忽略過音樂技術的重要性,而是希望學生們在學校中學習音樂的過程是愉悅的,他們並不會被技術困惑,在享受著音樂的過程中學習。音樂的技術是需要得到練習並不斷強化才能得以鞏固和提升的,因此奧爾夫希望學生們能夠主動地去練習技術,當他們覺得自己是缺乏那些技術的,那麼練習才不會枯燥,才會更有效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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