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常識之外賓在華旅遊禮儀
外賓持有效的簽證或者居留證件,可以前往中國政府規定的對外開放的地區旅行。外賓前往不對外開放的市、縣旅行,須事先向所在市、縣公安局申請旅行證,獲准後方可前往,申請旅行證須履行下列手續:
交驗護照或居留證件;
提供與旅行事由有關的證明;
填寫旅行申請表。
“外賓旅行申請表”填寫的專案有:姓名(中、外文)、國籍、護照號碼、出生日期、性別、職業或來華身份、現在住址、居留證件號碼、有效期限、旅行地點、經過地點、交通工具、旅行事由、往返次數、旅行期限、偕行人姓名及其國籍和護照或居留證件號碼、申請人或代辦單位、經辦人、申請日期、電話等。持居留證的`外賓申請遷往其它市、縣居住,應在旅行申請表“旅行事由”欄內填寫“遷移”二字。
外賓旅行證的有效期最長為一年,但不得超過外賓所持簽證或居留證件的有效期。外賓領取旅行證後,如要求延長旅行證有效期、增加不對外國人開放的旅行地點、增加偕行人數,必須向公安局申請延期或者變更。
外賓旅行證是我國有關當局發給外賓允許其在我國境內一些地區旅行的一種許可證。持有集體簽證的外國旅遊團體,不需再另辦旅行證。迄至1987年10月底止,我國允許外賓前往旅行的城市已達452個。
外賓登陸申請表的辦理
1.外輪上的外賓在外輪停泊我港口期間,申請臨時登陸參觀遊覽,要填寫“外國旅客登陸申請表”每人一份。由當地外輪代理公司或國際旅行社代為辦理。
2.經公安部門同意登陸的,由當地公安局在&外國旅客登陸申請表’的核準機關項內蓋“准予登陸”簽證章並加蓋刻有國徽的公章。外賓憑此申請表登陸,並在港口的市轄區內參觀遊覽。外國旅客返船時,向邊防檢查站繳銷此申請表。
3.登陸有限期限最長不超過5天。
4.外賓登陸申請表填寫的專案有:姓名、國籍、性別、護照號碼及有效期、工作單位及職業、來自何處、將往何處、船名、申請事由、擬登陸時間、同行子女姓名及其性別和出生年、在華親友、申請人簽章、填寫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