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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授權委託書

【精品】個人授權委託書彙總9篇

  在被委託人做出違背國家法律的任何權益時,委託人有權終止委託協議。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在很多事務中都會使用到委託書,委託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個人授權委託書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個人授權委託書 篇1

  授權委託書

  委託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受委託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本人現持有 公司 %股權,特委託為我的代理人,以本人名義辦理如下事項:

  一、將本人佔該公司 %股權以人民幣 萬元轉讓給 ,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及相關檔案。

  二、代表本人參加股東會決議,行使股東表決權,並在股東會決議簽名。

  三、辦理股東變更的工商登記、稅務等相關手續,並簽署相關法律檔案。

  四、辦理與股權轉讓相關的其他手續。

  委託期限:股權轉讓項下事宜辦理完畢為止。

  受託人在其上述許可權、期限範圍內依法簽署的有關檔案,委託人 均予以承認,並自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委託人(簽字並捺印):

  年 月 日

個人授權委託書 篇2

  。

  律師在承辦每一起業務時,需與委託人簽訂授權委託書獲得代理權。日常經濟往來中,自然人、公司等各民事主體基於種種原因也常需委託他人代其行使特定事項,這時就需要簽發授權委託書。但是,你真的會寫授權委託書嗎?你全面瞭解授權委託書存在的法律風險嗎?一張簡單的授權委託書隱含巨大的學問,稍不注意就會產生歧義甚至引發委託代理糾紛。下面,筆者就授權委託書的含義、內容、相關法律風險及關聯法律問題做簡要闡述。

  一、授權委託書的含義

  授權委託書又稱代理證書,是指由委託人單方簽署的,向第三人出具的表示委託人將其對某一或某些事項的代理權授予受託人的一種法律文書,是受託人行使代理權的依據。授權委託書主要在委託代理的場合出現,對於第三人而言其最關心的是眼前這個以他人名義與自己進行法律行為的人是否經過他人合法授權,而授權委託書就是向第三人表明代理人擁有代理權的書面載體。鑑於代理行為的法律效果由被代理人即委託人承擔,因授權不明等問題造成的損失最終均需委託人負責,所以作為一名專業律師,有必要向大家簡要闡述擬寫授權委託書的注意事項,讓這一常用的法律文書能真正發揮其論證代理行為正當性、合法性的權威憑證。

  二、授權委託書的內容

  授權委託書的內容一般包括:委託人、受託人的基本資訊、致送單位、委託事項、委託許可權、是否可轉委託、委託期限、委託人簽名、委託書簽訂日期。

  委託人、受託人的基本資訊

  委託人、受託人的基本資訊包括姓名、性別、工作職務、身份證號、聯絡地址、聯絡電話等。基本資訊建議儘量完備詳細,這樣便於第三人核對相關資訊以及相關事項的通知。由於工作職務、聯絡地址等資訊易於變動,可以不表述,但身份證號和聯絡電話不可或缺,因為身份證號具有唯一性,留聯絡電話方便三方及時溝通。

  致送單位要固定

  致送單位指受託人以委託人的名義與之發生代理行為關係的`第三人。如果事先已有明確的致送單位,授權書上一定寫明。如此能固定授權委託書的使用範圍,防止受託人出於其他目的向其他人出具授權委託書與之進行民法法律行為,進而給委託人帶來不利法律後果,有效規避受託人不當行為給委託人帶來的風險,更好地保護委託人。

  委託事項要具體

  委託事項指委託人委託受託人與第三人進行的具體法律行為。委託事項要具體明確,建議將具體的代理事項一條條列出來,這樣才能限制受託人代理行為的範圍,防控代理風險。若委託事項不具體,基於保護第三人對於法律文書的信賴,授權委託書一般會被認定為授權不明,一旦出現因代理行為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失,委託人很有可能被動與受託人一同對第三人承擔連帶責任。

  委託許可權要明確

  委託許可權指受託人就委託人委託之事項的影響力程度、決定力大小,表明受託人意思表示的受限程度。從代理角度講,受託人的代理許可權可分為一般授權代理和特別授權代理。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授權代理人只能代當事人行使程式性民事訴訟權利,包括代為起訴和應訴、代理申請訴訟保全或證據保全、申請回避、向法庭提供證據、要求重新鑑定、請求調解、發表代理意見、申請執行等。

  而特別授權代理的代理許可權較廣,除代委託人行使程式性民事訴訟權利,還可行使實體性民事訴訟權利,包括代為承認部分或全部訴訟請求、代為放棄、變更或增加訴訟請求、代為和解、代為反訴、代為提出或申請撤回上訴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規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權委託書,應當在開庭審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權委託書僅寫“全權代理”而無具體授權的,訴訟代理人無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出反訴或者提起上訴。”故如果為特別授權代理,那麼也應在授權委託書中詳細寫明特別授權代理事項,且不要在後面加上“等”這樣的字樣,反之會帶來授權不明的法律風險。

  轉委託的問題

  轉委託又稱復代理,指代理人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將其享有的代理權轉託給他人而產生的代理。被代理人是基於對代理人的信任才委託其代理處理相關事宜,但與代理人選任的復代理人之間並沒有信任基礎,所以原則上代理人並無轉委託的許可權。代理人只有在下列四種情形下才享有轉委託許可權:被代理人事先明確授權;事先徵得被代理人同意;事後得到被代理人追認;緊急情況下,為了被代理人利益的。委託人可根據自身的利益考慮、對受託人能力和品行的瞭解等因素決定是否賦予受託人轉委託的許可權。如果想賦予轉委託的,則一定要在授權委託書中予以明確,否則受託人一般不可以轉委託他人。

  委託期限

  實務中很多授權委託書非常簡單,根本沒有關於委託期限的表述。明確委託期限對各方都非常重要。對委託人來說,如果沒有委託期限,就不可預期受託人不當行為帶來的風險。一旦有明確委託期限,委託人知道其只對受託人在委託期限內的行為負責。對受託人來說,只能在委託期限內行事,超過委託期限,必須取得委託人的另行授權,否則行為的後果就需要自己來承擔。對於第三人來說,其只可在委託期限內與受託人進行法律行為,超過委託期限受託人必須重新取得委託人的授權,否則,委託人無需承擔受託人超過委託期限實施行為產生的法律後果。委託期限盡量表達明確,這才有可預期性,方便操作。委託期限一般有兩種表達方式:

  第一種,事先知道委託事項完成時間或者委託人希望限定委託時間的,也就是委託代理行為發生的起止時間點是確定的。那麼委託期限可表述為“委託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種,不知道委託事項完成時間。如果事先不能確定或無法確定委託事項的完成時間,委託期限可以表述成“委託期限自委託人簽署授權委託書之日起至委託事項完成之日止”。

  委託人的落款簽名

  落款簽名看似簡單,其實大有學問。授權委託書主文無論以什麼形式出現,不管是列印稿還是手寫的,只有落款處是委託人本人簽章的才生效,所以要確保落款處委託人的簽章有效。

  第一、如果委託人是自然人,理論上講授權委託書只要自然人簽字就生效,但其實並不保險,一些別有用心的人,雖然字是本人籤的,但他籤的字並不是正常時候書寫的字型,出現糾紛進行筆跡鑑定時,極有可能筆跡難以鑑定或鑑定產生錯誤。故委託人為自然人的,建議委託人本人不僅要簽字,而且還要摁手印(人的指紋具有唯一性)。摁手印一定要摁清楚,讓指紋清晰可見,印泥使用不可過多,不然摁出來就是一團紅,那樣難以進行指紋鑑定。

  第二、委託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最佳署名方式是蓋法人公章,加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其次是隻蓋法人公章而無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最不可取的是隻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而無法人公章。前兩種方式問題不大,能夠表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授權,第三種方式容易出現法人否認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效力的情形。由於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具有雙重人格,其行為可能是職務行為,也可能是個人行為,如果授權委託書沒有蓋法人公章,出現問題法人就可能以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簽名是個人行為,而非職務行為來否定授權委託書的效力。

  簽署日期

  落款處委託人的簽署日期看似小事,實則有講究。實務中委託人處理起來比較隨便,有的簽名後隨便寫個日期,有的甚至隨便到只簽名不寫簽署日期。署名時不重視簽署日期的準確性是有很大風險的,這裡以訴訟代理為例來說明簽署日期的重要性。當事人《授權委託書》中的簽署日期是確認律師對某一案件承擔責任的期限起點,訴訟中的每一個程式都有法定期限,逾期則無權啟動目標程式。如超過訴訟時效就能導致訴權不受保護,超過上訴期限就喪失上訴權,如果律師在接受委託時,舉證期限已經屆滿,在這種情況下,委託人沒有在《授權委託書》中註明簽署日期,恰逢委託人是比較刁鑽的客戶,那律師就可能遭遇被投訴甚至被起訴的風險。在執業風險日益增高的律師行業,一起投訴或訴訟將會給律師本人及所在律所帶來諸多不利影響,嚴重者將會給律師的執業生涯帶來毀滅性打擊。

  授權委託書的附件

  授權委託書的附件主要包括委託人和受託人的主體身份資訊資料。自然人應提供身份證影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應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提供身份證件的好處,一來有便於核對委託人及受託人的身份資訊;二來一旦將來打官司就可直接作為立案的證據材料,就地取材,免去諸多麻煩。

  第二、授權委託書的份數。授權委託書是由委託人出具,由受託人交付給第三人表述受託人有代理許可權的法律文書。所以說授權委託書至少得一份,這一份是交給第三人的。最好委託人也保留一份,以便遇到特殊情形用以表明受託人有代理權之用。如果授權委託書是兩份的,那麼需要在授權委託書正文中表述“該授權委託書一式二份,委託人和第三人各執一份”這樣的字樣。受託人是否有必要持有授權委託書?一般情形下沒有必要,授權委託書交付給第三人就已經表面受託人有合法授權。

  三、注意事項、相關法律問題

  (1)避免出具空白的授權委託書

  有些委託人為了圖方便會對受託人出具一些空白的授權委託書,比如授權事項、授權許可權、致送單位是空白的,再由受託人根據需要自行填寫,這樣做風險很大。首先,這避開了委託人事先對第三人資信的審查,甚至有可能出現受託人和第三人惡意串通損害委託人利益的情形。其次,空白的授權委託書易形成表見代理。委託人向受託人出具空白的授權委託書,後來取消委託後沒有及時收回,如果行為人向第三人出具該授權委託書,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權。表見代理本質上是無權代理,但因為無權代理人有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權的表現(如持有空白的授權委託書),且第三人是善意並無過失的情況下,表見代理對委託人來說產生有權代理的法律效果。所以要避免出具空白的授權委託書,防止形成表見代理。

  (2)授權委託書的公證問題

  授權委託書只要是委託人本人簽署的即為有效,無需辦理公證。實務中授權委託書辦理公證,主要是想透過公證的方式來證明授權委託書簽章的真實性,防止委託人否認授權委託書的效力。公證的授權委託書還有個好處就是一旦打官司,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證明的事實,當事人免於舉證。當然如果授權委託書能夠辦理公證最好,這樣對授權委託書簽章的真實性就不容置疑。如果委託事項重大,授權委託書最好辦理公證,公證成本也較低,長沙地區為人民幣300元至400元,花點小錢就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3)委託和代理的關係

  經常有人將兩者混為一談,其實兩者沒有必然聯絡。代理是三方主體(委託人、受託人、第三人)之間的法律關係,委託是兩方主體(委託人、受託人)之間法律關係。存在沒有委託照樣產生代理的場合,如法定代理。也存在有委託,但受託人從事的不是代理行為,如代理從事事實行為,二者的聯絡也僅在於委託代理的場合,在委託代理中,委託合同是代理權產生的基礎法律關係。

  (4)委託合同和委託授權的關係

  委託合同是代理權產生的一種基礎法律關係,委託人和受託人之間有委託合同,所以委託人單方授權給受託人,受託人因此取得代理權。受託人的代理權並非來自於委託合同,而是來自於委託人的授權行為。委託授權的基礎法律關係大多為委託合同關係,但也有勞動合同關係、僱傭關係、職務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委託授權獨立於委託合同,委託授權的書面形式即表現為授權委託書。

  (5)任意解除權

  委託是以委託人與受託人雙方信任為基礎的,如果一方不守信,失信於另一方,繼續保持委託關係就沒有必要,所以法律賦予了委託人與受託人可以隨時解除委託關係的權利,且無需任何理由。因一方解除委託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該方當事人外,應當賠償損失。因為法律賦予了委託雙方任意解除權,“不可撤銷授權委託書”會因為違反法律的規定而被認定為無效,所以,實務中有些公證機構也明確規定了對於不可撤銷的授權委託書不予公證。

  本文就授權委託書這一生活中常見的法律文書的格式以及相關實務操作注意事項進行了簡要分析,提出了一些規避風險的方法。實際生活中的具體授權要複雜的多,在經濟往來日益頻繁、交易主體覆蓋面不斷擴大、任何公民都有可能成為授權委託書當事人的時代環境下,所有公民都需要有規則意識、風險規避意識,都有必要重視授權委託書的制定和使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讓授權委託書發揮應有的作用。

個人授權委託書 篇3

  個人委託書委託人: 白XX 性別: 女 出生日期: 身份證編號:

  暫住證號: 住址:

  被委託人: 汪XX 性別: 男 出生日期: 身份證編號:

  暫住證號: 住址: 委託原因及事項: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親自辦理XXXXX相關手續,特委託____________作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權代表我辦理相關事項, 對委託人在辦理上述事項過程中所簽署的有關檔案,我均予以認可,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委託期限:自簽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項辦完為止.

  委託人有轉委託權.

  委託人:

  年 月 日

個人授權委託書 篇4

  茲全權委託本人配偶/單位專管員(身份證號)辦理本人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本人保證向貴中心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如資料失實或虛假,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由此引發住房公積金提取經濟糾紛,由委託人承擔全部責任。

  本委託有效期到20xx年 月 日止。

  委託人

  身份證號

  20xx年 月 日

  注:

  1、本件由委託人填開並簽名、按手印。

  2、只可委託單位專管員或配偶代辦,同時提交繳存人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影印件。如由配偶代辦,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影印件;

  3、因繼承等原因提取的,不使用本委託書,另按有關規定辦理。

個人授權委託書 篇5

  委託人:

  性別: 男

  身份證號:

  被委託人:

  性別: 男

  與委託人關係:

  身份證號:

  我委託人xxx系單身,因購房需要辦理單身證明,但是工作繁忙,不能親自辦理單身證明的相關手續,特委託xxx作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權代表我辦理相關事項,對委託人在辦理上述事項過程中所簽署的有關檔案,我均予以認可,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委託期限:至上述事宜辦結為止

個人授權委託書 篇6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工程專案為XX雙湖泊岸6、7、8樓外牆油漆塗料工程,為保質保量完成任務,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在本協議書籤訂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詳細的工程專案施工要求及說明。

  二、委託授權內容:

  1、材料要求:膩子粉、潭塗、底面漆全部為邱氏;

  2、施工流程:滿刮膩子一遍→打磨→潭塗→底漆一遍→面漆二遍;

  3、所有外牆塗料工程造價為每平方米XX元。

  4、工程款結算:工程完工後甲方及時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由新七集團相關部門出具工程量,經三方(新七集團、甲方、乙方)確認後按每平方米XX元結算。

  5、安全文明:施工現場如發生安全文明事故所產生的費用在XX元以內由乙方負責。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考核工程進度,並按進度撥付工程款。

  (2)甲方負責派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指導施工、技術監督。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責任組織施工隊伍於規定時間進場施工,並保證到規定竣工時間前全面完成施工任務。

  (2)乙方負責按照有關技術規範進行施工,並服從甲方技術人員

  的現場指導及質量監督。

  (3)除不可抗拒自然災害以外,乙方責任工程質量,確保順利透過驗收。

  (4)乙方必須嚴守信譽,確保按時完成。若乙方不按時、按質、按量完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工程竣工及時向甲方申請收驗。

  (6)乙方必須為施工工人辦理工傷保險後方可施工。

  (7)因工程需要而變更本協議時,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8)甲方需滿足乙方的施工要求,因甲方原因未達到乙方施工要求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9)委託期限為簽訂該協議起至該工程竣工驗收止,此委託書中被委託人不得再次委託。

  四、付款方式

  甲方支付乙方該專案的全部費用為XX元。施工期間甲方需要支付乙方日常生活費,完工後工人退場需支付人工費的80%,20xx年春節前支付工程款總額的95%,工程驗收合格後一年內結清所有工程款。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其具有法律依據和效力;乙方保留其最終解釋權。

  甲方(蓋章):XX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法人代表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XX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授權委託書 篇7

  委託人: xxx 身份證號: xxxxxxxxxxxxxxxxx

  被委託人: xxx 身份證號: xxxxxxxxxxxxxxxxx

  委託事項:代為領取碩士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委託許可權:

  1、代為提交有關材料

  2、代為簽收領取證書及送達證書給委託人

  委託時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備註: 本委託書一式三份。簽字生效。

  委託人簽名:xxx

  委託人電話:

  被委託人簽名:xxx

  被委託人電話:

  委託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個人授權委託書 篇8

  授 權 委 託 書

  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 與我 一案,現委託

  為我的訴訟代理人。

  委託事項和許可權為特別授權:

  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代為提起上訴;

  提出並進行和解;

  委 託 人:

  法定代表人:

  二OO六年月日

  

個人授權委託書 篇9

  以下是整理的《工作授權委託書範文》,希望大家喜歡!

  委託單位名稱(注:若為自然人,則改為“委託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

  受委託人姓名:

  工作單位:

  聯絡電話:

  受委託人姓名:

  工作單位:

  聯絡電話:

  現委託 在我單位(注:若為自然人,則改為“我”)與 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的委託代理人。委託許可權如下:(注:根據案件的型別和階段選用)

  1、代為參加(訴訟、仲裁、執行、複議、聽證等)活動;

  2、代為承認、變更或放棄(訴訟、仲裁、執行、複議、聽政等)請求(該項許可權用於代理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再審申訴人、仲裁申請人、執行申請人、複議申請人、聽政申請人等);

  3、代為簽收有關法律文書,進行和解。

  委託單位(注:若為自然人,則改為“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