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小學班主任工作條例
班級是學校貫徹的教育方針,實施教育和教學工作計劃的基本單位。因此,一個班級的組織者和領導者——班主任,應該根據學校的辦學宗旨,堅定不移地貫徹“教育必須為現代化建設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使受教育者在德、智、體等方面都得到發展”的方針,努力提高全體學生的素質,為迎接21世紀知識經濟的挑戰,培養和造就一批創造型的“四有”人才。所以,特制訂本條例。
1、根據教育部關於正確處理“三個關係”的指示,班主任必須把學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由淺入深,循序漸過地向學生進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基本觀點的教育,培養他們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護公共財物的思想品質,使他們逐步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現代化而奮鬥的志向。各班每學期要針對本班實際,制訂出切實可行的德育工作計劃,並交德育處稽核實施。
2、“身教重於言教”。班主任在教學活動和日常生活中的一言一行,對學生思想品質的形成和發展,都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因此,班主任必須加強自身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的修養,要有高尚的師德,很強的業務(指班務工作)能力,忠於職守,公正無私,語言文明,舉止大方,衣著整潔,儀表端莊,能夠真正成為學生學習的表率。
3、嚴格按照學校的統一規定,建設一個堅強有力、作風正派的班委會(中隊委員會)。班主任應隨時對班幹部(中隊幹部)逐一進行培養,努力提高他們的工作能力,指導他們獨立完成各項任務。班委會(中隊委員會)必須按照學校的統一規定,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在平時工作中互相配合,通力合作。透過他們,要把班級建設成一個遵守紀律,團結友愛,奮發向上,勤奮好學,既民主又集中的朝氣勃勃的班集體。要保證無重大事故發生。對本班發生的一切問題,班主任應主動積極處理。須上級部門協助解決的,班主任應積極配合,不推卸或置之不理,否則,當視作失職行為。
4、班主任要對本班各科教師和教學工作情況隨時互通情報,協調關係,組織他們共商本班的教育和教學工作,努力完成學校和教導處及德育處等下達的各項任務,保證每學期學生每科成績平均遞增1。
5、關心和愛護學生,尊重他們的人格,維護他們的自尊心。對有缺點錯誤的學生,不要歧視和打擊;要針對他們的年齡、生理和心理特點,進行正面教育,鼓勵他們努力向上,積極進取。嚴禁體罰、辱罵和粗暴訓斥學生。
6、努力做好後進生的`轉化工作。班主任要會同各科教師,教育和幫助他們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掌握正確的學習方法;要關心他們的課外生活,努力提高他們思想認識和學習成績。要求各班每學期要轉化30相對後進的學生。
7、班主任要善於發現學生的閃光點,循循善誘,正面引導,肯定他們的進步。表揚先進,樹立榜樣,發揮集體教育的作用,充分調動學生的主觀能動性。除平時表揚之外,每學期至少要進行四次(每月一次,其條件根據本班實際自擬)優秀學生的評選,每次都要報德育處表彰。
8、班會是班主任向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質教育的陣地。因此,要求班主任有計劃、有目的、有主題地上好班會課。課堂上要儘量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使班會開得既生動又活潑。不要搞形式,走過場。要制訂好學期班會計劃和活動方案。
9、嚴格“三查”(查上課、查教室、查“兩操”)制度。
查上課:查學生人數,查上課老師是否到崗候課,查學生是否守紀。
查教室:查教室是否整潔、擺放有序、採光、通風等。
查“兩操”:查學生人數,查學生做操是否認真,隊伍帶出帶入是否整齊等。
10、各班要本著“三結合”的原則(結合班級實際,結合教學內容,結合學校條件)大力開展一些思想健康、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課外活動(包括科技、文體、美術等)。對於這些活動的開展,應事先針對本班實際,精心設計,有計劃、有目的地開展。在活動中,要注意活動的思想性、知識性和趣味性,嚴禁迎合所謂的社會潮流,開展一些不適應青少年健康成長,違反《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及學校制訂的規章制度的活動。
11、學生操行考核,是激發學生健康成長,全面提高學生素質的有力措施。班主任應給予高度重視,應該把它作為強化班級管理的一種制度看待。對此,班主任要隨時監督指導;不可弄虛作假走過場。要及時填《小學生素質綜合評價手冊》,客觀、公正、合理評價每個學生。
12、做好家長工作,爭取家長和社會有關方面的配合。在和家長的交談中,要首先肯定孩子們在校的優點,然後委婉地指出不足。除特殊情況外,不要搞“告狀”式的家訪,更不要動不動就指責家長。結合“走千家、進萬戶、共建連心校”活動進行家訪,寫好記錄。
附:
1、本條例共12條,每條8.3分。共188分。期末累計平均每週達88分者為達標;低於88分者,期末扣除部分成效獎。低於70分者,解除班主任職務。
2、本條例從公佈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