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手抄報內容
一、合理配置教師資源
改善教師資源的`初次配置,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吸引優秀高校畢業生和志願者到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對長期在農村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教師,在工資、職稱等方面實行傾斜政策,在核準崗位結構比例時高階教師崗位向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傾斜。完善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切實維護農村教師社會保障權益。
各地逐步實行城鄉統一的中小學編制標準,並對村小學和教學點予以傾斜。合理配置各學科教師,配齊體育、音樂、美術等課程教師。重點為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和革命老區培養和補充緊缺教師。實行教師資格證有效期制度,加強教師培訓,提高培訓效果,提升教師師德修養和業務能力。
實行縣域內公辦學校校長、教師交流制度。各地要逐步實行縣級教育部門統一聘任校長,推行校長聘期制。建立和完善鼓勵城鎮學校校長、教師到農村學校或城市薄弱學校任職任教機制,完善促進縣域內校長、教師交流的政策措施,建設農村艱苦邊遠地區教師週轉宿舍,城鎮學校教師評聘高階職稱原則上要有一年以上在農村學校任教經歷。
二、保障特殊群體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要堅持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兩為主”政策,將常住人口納入區域教育發展規劃,推行按照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校人數撥付教育經費,適度擴大公辦學校資源,盡力滿足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在公辦學校不能滿足需要的情況下,可採取zf購買服務等方式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依法舉辦的民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
建立健全農村留守義務教育學生關愛服務體系。把關愛留守學生工作納入社會管理創新體系之中,構建學校、家庭和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關愛網路,創新關愛模式。統籌協調留守學生教育管理工作,實行留守學生的普查登記制度和社會結對幫扶制度。加強對留守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留守學生安全保護預警與應急機制。優先滿足留守學生進入寄宿制學校的需求。
重視發展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各級zf要根據特殊教育學校學生實際制定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加大對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採取措施落實特殊教育教師待遇,努力辦好每一所特殊教育學校。在普通學校開辦特殊教育班或提供隨班就讀條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學習。保障兒童福利機構適齡殘疾孤兒接受義務教育,鼓勵和扶持兒童福利機構根據需要設立特殊教育班或特殊教育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