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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顧問服務計劃

法律顧問服務計劃

  時間的腳步是無聲的,它在不經意間流逝,很快就要開展新的工作了,現在就讓我們制定一份計劃,好好地規劃一下吧。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計劃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法律顧問服務計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法律顧問服務計劃1

  一、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原則

  1、提供製度化的法律服務工作,促進本所與貴司的溝通和融合;

  2、透過本所提供的法律服務,將貴司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的時間,由事後提前到事前和事中,主要採取預防的方法,儘量減少糾紛和訴訟的發生,達到更好的解決問題的效果。

  3、透過本所律師工作小組的“團隊共同作業模式”,保障對貴司提供法律服務的及時性和專業性。

  二、具體法律服務工作

  (一)、在事前階段本所律師將會進行如下工作:

  1、協助貴司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應收債權管理制度,審查、修改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

  1)、協助貴司審查、修改貴司常用的合同樣本,盡力避免糾紛的發生。

  2)、協助貴司建立應收債權管理制度,將追收工作程式化、制度化。

  3)、協助貴司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4)、協助貴司審查、修改合同文字,並在必要情況下參與貴司重大專案談判,在法律方面提供決策建議。

  2、協助貴司完善人事管理、勞動管理及各項規章制度建設,主要尋求在制度框架內協調勞資關係,為公司營造穩定和諧良性互動的勞資環境。

  1)、協助貴司完備人事管理制度。

  2)、協助貴司完備勞動管理制度,盡力避免勞資糾紛。

  3)、協助貴司完備公司各項諸如安全、消防、生產等各項制度的建設。

  4)、協助貴司完善解決勞資糾紛的法律程式及證據保全制度,防患於未然。

  3、協助貴司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為貴司保護其智慧財產權提供日常性、專門性法律服務。

  1)、協助貴司建立智慧財產權的保護體系,透過制度化的安排,對貴司的智慧財產權進行合理分類,並確定相應的保護方式。

  2)、協助貴司完善商業秘密保護制度,注意尋求商業秘密與其他智慧財產權的合理銜接並提供相應的保護方式供貴司決策之用。

  3)、為貴司的商標註冊申請、各種專利如外觀設計的註冊申請等事項提供法律意見,並進行專項代理,審查、修改各種智慧財產權的許可使用合同並參加重大智慧財產權許可使用的談判。

  4)、律師的服務重點側重於協助建立智慧財產權的制度性的、日常的保護機制。當發生侵犯貴司智慧財產權的事態或者出現這種可能時,律師將盡力促使事態的和平、迅速解決,並協助貴司準備證據,為隨後的打擊侵權行為做好一切法律準備。

  5)、在日常合同的審查中,律師將特別注意與智慧財產權有關條款的詳盡審查,避免日後發生糾紛時貴司在智慧財產權的維護方面處於被動地位。

  6)、重點對貴司與保護智慧財產權有關的部門開展各類普法宣傳、業務培訓活動,強化相關人員的智慧財產權法律保護意識,風險防範意識,從而降低貴司在經營過程中的法律風險。

  總之,律師在保護智慧財產權方面提供法律服務的原則是協助建立預防性的保護機制,把風險因素盡力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

  4、根據貴司法制建設的需要,協助開展各類普法宣傳、業務培訓活動,增強貴司各部門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

  1)、法律培訓包括兩種形式:

  ①講座形式:按照貴司安排的時間、地點及課題,由本所指派律師為貴司全體管理人員進行專題講座,講解有關法律知識,包括合同法、公司法、智慧財產權法規等等,其特點是對公司的全體管理人員進行法律培訓和普法教育。

  ②專題研討會形式:根據貴司各業務部門的不同需要,按照貴司的安排,與各業務部門主管、負責人及相關領導就該部門在以往或現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問題,進行研討,其特點是針對工作上的法律問題進行具體分析、討論,以幫助管理人員做出決策,降低法律風險,具有很強的針對性。

  2)、根據貴司的要求,對貴司在經營過程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及時、專業的法律諮詢,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二)、在事中階段本所律師將會進行如下工作:

  本所律師將定期到貴司各個部門走訪,與貴司各部門的中層管理人員相互認識、交流,並爭取獲得信任。這是因為,公司的中層管理人員在公司經營運作過程中,最先接觸公司的重要工作任務,透過本所律師與其接觸、交流,將法律意識潛移默化,並讓其養成諮詢律師的習慣。這樣,就從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貴司經營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在工作交流的過程,也達到本所律師與貴司中層管理幹部相互的瞭解與信任,從而促使本所為貴司提供更高效、專業的法律服務。

  (三)、在事後階段本所律師將會進行如下工作:

  我們認為,只有形成完備的預防機制,儘可能將糾紛在事前或事中解決,只有在窮盡各種救濟手段後,訴訟或仲裁才是我們的必要選擇。在訴訟或仲裁前,本所律師將對有關案件的證據、勝訴的可能性、判決或裁決執行的可能性等各問題進行分析,並出具法律意見書供貴司參考,協助貴司做出決策。

  三、對利益衝突的處理

  在本所律師擔任貴司常年法律顧問的過程中,如果貴司與本所另一業務單位或顧問單位發生糾紛,本所律師將會在取得貴司和對方單位同意的情況下,對貴司與對方單位的糾紛進行調解,希望能幫助貴司化解糾紛。如果調解不成功,本所律師將會向貴司及對方單位彙報,本所律師將不代表任何一方參與有關糾紛的處理,包括訴訟和仲裁,務求在利益衝突中保持中立位置,從而避免利益衝突。

  四、法律顧問團隊服務

  為使貴司及時得到各方面專才的幫助,避免因本所律師出差或其他公事而出現時間衝突,本所特組成法律顧問小組為貴司服務,如法律顧問小組人員出差或出庭,無法應貴司要求到貴司提供法律服務(當然出現這種情況的機會很小),本所會及時調派其他律師到場為貴司服務。這樣,就能從很大程度上避免時間衝突的出現,也從制度上避免了出現“顧而不問”的情況發生。

  五、服務方式

  本所以提供及時、高效的法律顧問服務為原則,為貴司的服務方式如下:

  1、指派一相對固定的法律服務小組為貴司提供法律服務。

  2、定期由本所指派顧問小組律師到貴司提供法律服務。

  3、貴司可根據工作需要,邀請顧問小組律師到貴司進行法律事務研究。

  4、貴司亦可隨時透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向顧問小組律師徵詢法律意見,或派員到本所與律師進行法律事務研究,聽取律師的法律意見。

  5、本所設有專門的客戶服務部,負責與貴司進行制度性的溝通,及時反饋貴司的意見,以期持續改進本所的法律服務。

  在服務過程中,懇請貴司提出寶貴意見,以利於本所提高和改進法律服務質量。另外,本所將非常樂意為貴司提供除上述專案外的其他全方位專業法律服務,具體事宜按具體工作議定。

法律顧問服務計劃2

  一、法律顧問服務範圍

  第一部分 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一)、收集與公司業務相關的法律資訊和案例

  為控制公司法律風險,法務應廣泛收集國內外企業忽視法律法規風險、缺乏應對措施導致企業蒙受損失的案例,並至少收集與本企業相關的以下資訊:

  1、國內外與本企業相關的政治、法律環境;

  2、影響企業的新法律法規和政策;

  3、質量、安全、環保、資訊保安等管理中曾發生或易發生失誤的`業務流程或環節;

  4、員工道德操守的遵從性,以及因企業內、外部人員的道德風險致使企業遭受損失或業務控制系統失靈的因素;

  5、本企業簽訂的重大協議和有關貿易合同;

  6、本企業發生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情況;

  7、企業和競爭對手的智慧財產權情況。

  (二)、結合公司業務,對公司法律風險進行評估、分析

  1、結合公司業務流程,查詢企業各業務單元、各項重要經營活動及其重要業務流程中有無法律風險,有哪些法律風險;對辨識出的法律風險及其特徵進行明確的定義描述,分析和描述法律風險發生可能性的高低、法律風險發生的條件;評估法律風險對企業實現目標的影響程度、法律風險的價值等。

  2、在評估多項法律風險時,應根據對法律風險發生可能性的高低和對目標影響程度的評估,繪製法律風險座標圖,對各項法律風險進行比較,初步確定對各項法律風險的管理優先順序和策略。

  3、根據不同業務特點統一確定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度,即企業願意承擔哪些風險,明確風險的最低限度和不能超過的最高限度,並據此確定風險的預警線及相應採取的對策。確定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度,要正確認識和把握風險與收益的平衡,防止和糾正忽視風險,片面追求收益而不講條件、範圍,認為風險越大、收益越高的觀念和做法;同時,也要防止單純為規避風險而放棄發展機遇。

  (三)、加強風險管理防範,建立內控制度

  1、建立內控崗位授權制度。對內控所涉及的各崗位明確規定授權的物件、條件、範圍和額度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超越授權做出風險性決定;

  2、建立內控報告制度。明確規定報告人與接受報告人,報告的時間、內容、頻率、傳遞路線、負責處理報告的部門和人員等;

  3、建立內控批准制度。對內控所涉及的重要事項,明確規定批准的程式、條件、範圍和額度、必備檔案以及有權批准的部門和人員及其相應責任;

  4、建立內控責任制度。按照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的原則,明確規定各有關部門和業務單位、崗位、人員應負的責任和獎懲制度;

  5、建立內控審計檢查制度。結合內控的有關要求、方法、標準與流程,明確規定審計檢查的物件、內容、方式和負責審計檢查的部門等;

  6、建立內控考核評價制度。具備條件的企業應把各業務單位風險管理執行情況與績效薪酬掛鉤;

  7、建立重大風險預警制度。對重大風險進行持續不斷的監測,及時釋出預警資訊,制定應急預案,並根據情況變化調整控制措施;

  8、建立健全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大力加強企業法律風險防範機制建設,形成由企業決策層主導、法律顧問提供業務保障、全體員工共同參與的法律風險責任體系;

  9、建立重要崗位權力制衡制度,明確規定不相容職責的分離。主要包括:授權批准、業務經辦、會計記錄、財產保管和稽核檢查等職責。對內控所涉及的重要崗位可設定一崗雙人、雙職、雙責,相互制約;明確該崗位的上級部門或人員對其應採取的監督措施和應負的監督責任;將該崗位作為內部審計的重點等。

  第二部分 日常法律服務

  (一)解答法律諮詢、為合法經營提供建議。

  (二)代為修改或起草各類合同,爭取為聘方獲得法律允許範圍內的最大利益。

  (三)對公司所簽署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進行全面審查,並提出法律意見 。

  (四)受聘請方的委託,為聘請方作律師見證,製作法律意見書、律師函等非訴訟法律事務。

  (五)接受委託,擔任聘方的代理人,參加經濟合同糾紛、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或訴訟活動,尋求糾紛的公正處理,維護聘方的合法權益。(該項內容另外收費)

  (六)協助聘方清理債權債務、制定追債方案;受聘方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或訴訟,保證聘方債權的實現。(該項內容另外收費)

  (七)根據聘請方需要,協助聘請方開展有關法律的宣傳活動,教育員工遵紀守法,運用法律手段加強企業管理。

  (八)為企業中層幹部提供應知會的法律、法規及最常用的法律條款。根據聘請方需要,進行相關法律知識宣講。

  (九)為企業高層提供與其業務活動有關的經常性法律諮詢,向其提供有關法律資訊資料, 解釋有關法律規定,為高層決策提出法律意見。

  (十)及時修改、補充合同,制訂出一系列公司對內、對外的標準格式合同,供公司、集團各部門參考使用。

  (十一)清理出需要及時追款的合同業務,列出追款方式及時間表,確保訴訟時效、以保障公司、企業效益。

  二、法律顧問服務方式:

  1、提供法律諮詢:

  以口頭解答、書面解答、網上解答、出具法律意見書、參加洽談會、論證會等方式,就相關法律、法規、經營問題提供具體法律意見。(該項內容中涉及以律師所名義出具的法律文書如:律師見證、法律意見書等另按標準優惠或協商收費)

  2、代書

  起草、修改各類法律事務檔案及訴訟文書。

  3、代理仲裁、訴訟、執行。(此項另按執業律師辦案收費標準的50%--70%優惠收費):

  代理公司經濟、民事、行政、勞務糾紛;

  代理公司仲裁案件;

  代理公司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4、律師見證:(按標準優惠或協商收費)

  依照法律規定對法律行為、法律檔案、合同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見證。

  5、審查、清理、修改、補充合同、提供標準格式合同。

  6、進行法律知識培訓,提供相關法律法規條款。

  7、特色服務: 網上諮詢,在網上解答顧問單位的問題,起草、修改各類法律事務檔案及訴訟文書村過網上傳輸,服務快捷、高效,節約商務成本。

  8、書面諮詢、合同修改稽核、釋出法律公告等一般性事務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

  9、由法律顧問定期進行客戶滿意度調查,改進律師工作。

  三、法律顧問服務承諾:

  我們的目標是:透過我們的法律服務,使您的公司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最終走上規範化、法律化的運營軌道。

  必要時,貴公司根據公司的性質、經營特點、現在的狀況、亟需解決的問題、發展計劃等具體情況,書面提出所需的法律服務要求,以便我們有針對性的作出更完善的解決方案。

  我們與客戶建立法律顧問合作關係後,不僅為客戶本身提供法律諮詢服務,還可以應客戶要求,為客戶的關聯公司或投資者個人提供相關法律服務。

  我們會與客戶協商固定的法律顧問年費,以便客戶作出年度預算;一般而言,客戶可根據公司的成長階段、業務特徵、營收數額、公司規模等確定可能的法律費用預算。

  所有在法律顧問關係期間我們所知曉的客戶情況、商業秘密、經營手段等資訊,無論我們與客戶是否存續法律顧問關係,我們都承擔保密義務。

  四、法律顧問服務收費:

  (一)法律風險管理和一般日常法律顧問的法律顧問費已包括在聘用單位支付的法律顧問費用當中。

  (二)對於日常法律顧問中的部分服務專案,另行收費的有:

  1、重大合同或合同標的金額較大的起草、制定、參與談判;

  2、商務代理;

  3、出具法律意見書;

  4、出具律師函;

  5、律師出面協商為聘用單位收回款項;

  6、法律事務的調查取證;

  7、其他經與聘用單位協商另行收費的法律事務。

  (三)日常法律顧問中的部分收費服務專案標準依據《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協商一致後收取。

  (四)涉訴案件代理需要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並收費,收費原則上按國家發展改革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和《北京市律師訴訟代理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試行)》規定的標準基礎上協商優惠收取。

  其他收費專案按協商優惠。

  1、常年法律顧問:

  ①註冊資本低於100萬: 5-10萬元/年;

  ②註冊資本100--500萬:10-30萬元/年;

  ③註冊資本500萬以上: 30- 萬元/年。

  2、專項法律顧問(法律風險管理)

  法律風險管理,是在對法律風險主體的自身目標、狀況及其所處環境進行充分了解的基礎之上,圍繞企業的總目標、結合企業及所處行業的特點、企業外部因素等,採取綜合、系統的手段充分利用法律所賦予的權利,以事前控制為主避免或降低企業法律風險不利後果的法律事務處理全過程。

  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資訊收集需耗費時間、分析、決策以及法律風險管理體系的建立等因素由雙方協商收費,如果以記時方式結算費用,由雙方協商確定該法律風險管理體系建立及所需總小時數,然後按每小時1000-3000元人民幣之間協商收取。

  【說明:法律顧問費由律師事務所收取,禁止律師個人收費】

  五、聘請法律顧問程式

  (一)瞭解常年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收費,與律師事務所以及律師進行考查性會談;

  (二)交換對企業、業務基本情況、法律顧問服務的要求;

  (三)對於律師事務所提供的《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文字條款進行磋商;

  (四)簽訂《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五)按《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約定向律師事務所支付法律顧問費;

  (六)收費後被指定律師應當立即開展工作,《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七)定期舉辦法律講座、研討會等活動。

  《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的期限一般為三年,第四年經協商一致後續籤,也可以簽訂四至七年的長期法律顧問合同。

  六、建議貴公司選擇律師事務所或律師應當注意的問題

  (一)應注重律師事務所信譽、律師的業務能力以及律師工作態度。

  聘請常年法律顧問進行是一個企業長期合作戰略,而不是短期行為。因此應當將重點放在考查律師事務所與律師能力方面下功夫。“術業有專攻”切忌奔律師名聲去選擇;不要選擇什麼事情都敢拍胸脯的律師;也不要選擇明顯低價的律師事務所或律師。

  律師費用需要支付稅收、事務所費用、社保費用、註冊培訓費用等後的餘額才是律師個人勞動報酬,而前述主要費用佔律師收費的50%左右甚至更高。

  (二)與律師事務所及律師會談,應當由企業老總(經營者或者管理者)參加。

  企業是什麼樣的狀況,需要處理什麼樣的事務,企業老總才“心知肚明”,企業內的其他員工是無法做到的。建議不要採取指派一般員工談第一輪的做法,一般員工由於客觀條件的限制(沒有決策權),與律師溝通上往往事倍功半,甚至會給企業造火星成“走過路過還是錯過”的結果。

法律顧問服務計劃3

  一、企業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計劃

  第一月:瞭解情況

  主要了解顧問單位的基本情況,包括企業歷史(成長史、以往的失敗案例和成功經驗),企業目前的經營狀況,管理架構,部門結構,業務流程等;影印企業的工商執照、稅務登記等材料。

  第二、三月:著重處理歷史遺留問題

  經深入瞭解企業情況,提出改進企業內部管理、控制的建議;對歷史遺留問題加以梳理,重點解決突出的法律問題;保證企業的運營暢通。

  第四、五月:規範各類合同文字

  收集企業各類合同文字(包括勞動合同,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進出口買賣合同等)。針對收集到的合同文字,並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從法律的專業角度進行分析研究,規範合同的各項要件,對原合同中欠缺之處加以修改和審定;協助制定標準的合同文字。

  第六月:年中總結

  針對企業上半年實際運營中所出現的問題加以分析、研究,並與顧問單位進行深入探討,總結過去,展望未來,對服務模式以及實施方案作相應的調整。

  第七月:勞資法律培訓

  針對企業的勞資問題,結合企業的實際勞資糾紛,委派我所資深勞動法專業律師,深入剖析相關法律;指導企業相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相關技巧。

  第八、九月:協助完善規章制度

  透過對企業總體架構執行情況的熟悉,找出其中的弊端,尋求完善的方案,充分調動企業各單元的活力;補充完善企業的規章制度,制定切實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尋求企業效益最大化。

  第十月:一線人員法律培訓

  對顧問單位的一線行銷人員進行免費的業務法律培訓,針對企業不同的情況委派相應的具備施教才能和擁有施教背景的專業律師擔綱,從整體上提高企業員工的法律素養和意識。

第十一月:稅務建議

  針對企業在稅收交納、代扣代繳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指派我所稅法方面的專業律師,為企業講解、透析如何合法納稅,如何最大限度地取得稅收優惠,達到合法節稅的目的。

第十二月:年終總結 綜合評價

  回顧整年度的服務情況,要求顧問單位對服務質量和工作方法作出綜合評價;同時就顧問單位的現狀提出專業的整體評估。與顧問單位協商制訂下年度的服務計劃,簽定下年度商務顧問的續約合同。

  二、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內容

  常年法律顧問在規範企業經營行為、健全企業規章制度、處理訴訟非訴訟事務、防範企業經營風險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企業領導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依法經營管理的得力參謀和助手。概括地說,常年法律顧問提供以下服務:

  (一)日常法律事務

  1.對顧問單位有關業務上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諮詢。

  2.對顧問單位草擬的法律文書進行審查,幫助顧問單位制定、修改內部的規章制度。

  3.為顧問單位草擬和修改經濟合同,提供參考意見。

  4.為顧問單位草擬和修改勞動合同,幫助調整勞資關係。

  5.協助顧問單位管理經濟合同,監督跟進合同的履行。

  6.為顧問單位生產經營和管理中的決策事項進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並提供可行性報告。

  7.為顧問單位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和專有經營權的保護提供法律建議,並協助顧問 單位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協議。

  8.根據顧問單位的需要,列席重大會議,現場提供法律諮詢。

  9.根據顧問單位的需要,以法律顧問的名義對外簽發律師函。

  10.根據顧問單位的需要,對員工進行法律培訓。

  11.根據顧問單位的需要,提前介入企業各項投資活動,並提供有關的法律服務。

  12.根據顧問單位提供的財務資料,對企業債權進行分析,對不良資產提出相應的方案。

  13.參與顧問單位的重大經濟專案談判,並提供法律意見。

  14.不定期向顧問單位介紹宣傳國家和地方新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

  15.協助顧問單位設立法律室,並對其日常工作進行指導。

  (二)非訴訟法律事務

  1.為顧問單位進行有關的企業資信調查,並出具調查報告。

  2.為顧問單位的法律行為和法律事實出具律師見證書。

  3.為顧問單位的企業設立、股權轉讓、增資減資、招標投標、合併分立、清算登出、資產重組、改制上市等全面提供法律服務。

  4.代理顧問單位辦理各類公證。

  5.代理顧問單位辦理工商、稅務、海關、房管、商標、專利等登記、註冊、轉讓和報批手續。

  6.代理顧問單位辦理信貸、抵押貸款、商業貸款、專案融資、融資租賃及其它籌資事宜的法律事務。

  7.代理顧問單位辦理房地產開發、土地徵用拆遷補償、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一、二手樓宇買賣、樓宇按揭、租賃抵押、產權登記過戶等房地產業務涉及的有關手續。

  8.代理顧問單位辦理進出口貿易、保險信託、技術轉讓中涉及的法律事務。

  9.辦理顧問單位委託的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

  (三)訴訟法律事務

  1.接受顧問單位委託,代理顧問單位進行民事、經濟糾紛的調解、和解。

  2.接受顧問單位委託,代理顧問單位進行民事、刑事、經濟和行政案件的訴訟。

  3.接受顧問單位委託,代理顧問單位進行經濟、勞動和涉外案件的仲裁。

  三、中小企業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內容

  為中小企業傾力打造“事前預防、事中控制、事後補救”三位一體的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體系,我們的服務將涵蓋以下十大板塊:

  (一)公司法律事務:

  指導管理層制定科學合理的股權結構、治理結構、管理制度、授權制度、監察制度等,使公司有效防範因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而導致的法律風險;

  代辦企業設立、變更、登出等工商、稅務、環保、治安等各項前臵審批和登記手續。

  (二)合同與應收賬款管理:

  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應收賬款管理制度,為客戶量身定做各類不同用途的合同範本,防範和化解合同法律風險;草擬和稽核企業各類合同,確保合同的規範性和有效性;參與重大合同談判,及時、準確地為聘請方提供法律意見,爭取使聘請方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利益最大化。

  代理企業處理各類合同糾紛,確保企業合法權益,並努力將企業損失降至最低;

  代理企業以訴訟或非訴訟手段進行債權清收,必要時調查取證或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以確保債權安全回收。

  (三)人力資源專項法律服務:

  草擬和修改企業人事常用的勞動合同、保密合同、培訓合同、服務期合同等各類合同範本;草擬和修改企業常用的職工代表大會、人力規劃、招聘、錄用、考勤、績效考核、薪酬福利、獎懲、培訓、離職等各項管理制度範本和表格範本;代表企業以訴訟或非訴訟方式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為裁減人員、辭退員工、調崗調薪等人事決策提供最佳方案設計;勞動爭議訴前與員工溝通,參與和解、調解;代表企業參與勞動爭議仲裁和訴訟程式,最大限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四)智慧財產權專項法律服務:

  指導企業制定商標、專利等在內的整體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和保護策略,避免企業被他人侵權和被訴侵權的法律風險,並提供前瞻性的品牌發展建議,變單純的品牌保護為利用品牌為企業創造價值;

  代理企業商標註冊、專利申請、軟體著作權登記、智慧財產權監控等;

  指導企業申報政府科技基金、高新技術企業、守合同重信用企業、著名商標、名牌產品等;代表企業透過訴訟或非訴訟途徑解決智慧財產權糾紛。

  (五)重大投資、購併、重組:

  為企業重大投資、購併、重組進行律師盡職調查,並出具法律意見;

  應邀參與企業重大投資、購併、重組的談判,並提供法律意見;代為辦理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

  代理公司處理與此有關的一切糾紛。

  (六)經營合規管理:

  參與企業重要經濟活動,透過建設性的方案設計,保證企業各項活動的合法性,防止企業可能因違法經營而導致的行政或刑事處罰。

  (七)危機管理:

  指導企業建立和完善企業危機管理機制和應對預案,以便危機來臨時能從容應對。

  (八)法律培訓:

  根據企業實際需求,為企業提供合同與應收賬款管理、智慧財產權、勞動法、公司法等法律風險管理知識培訓,樹立企業法律風險防範意識,提高企業預防和處理法律糾紛的能力;利用網站、電子郵件、期刊、“ 法律意見書 ”等多種形式,全面、及時、準確地向企業傳遞國家、我省與企業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最新法律資訊。

  (九)訴訟仲裁管理:

  指導企業建立完善訴訟、仲裁應對機制,包括證據蒐集、內部配合機制等一系列應對策略,使企業在訴訟仲裁發生時有條不紊。

  (十)法律風險評估報告:

  公司的經營環境和商業戰略會隨著時間的發展而發生變化,法律風險應當重新評估,公司法律風險防範體系也要做相應的調整。我們透過全面調查和梳理公司經營所涉及的法律事項和外部環境的變化,並就公司年度商業安排制定出法律風險防範重點,提出防範預案。主要內容包括:盡職調查、風險披露、方案論證、預案設計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