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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押借款合同

質押借款合同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質押借款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質押借款合同1

  質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質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以自有 *******作為抵押物,向乙方借款人民幣 元。甲方保證該車輛屬於本人所有,在質押前未將該物質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借款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質押借款綜合費率按月息 分計算,到期歸還本息共計 元。

  第四條:甲方在質押期間不得將質物掛失或轉讓、抵押、質押等權屬轉移行為。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處臵物質。

  第六條:甲方承諾宣告: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乙方處分,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七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利息後自行終止。

  第八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質押借款合同2

  質押人:_______

  質押權人:_______

  第一條:甲方以自有轎車一輛,型號:________年黑色賓利歐陸G跑車,車牌號: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作質物在乙方質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陸拾捌萬元整。甲方保證該車輛屬本人所有,在質押前不存在共有、事故、交通違章肇事,並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爭議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借款到期後如甲方無法償還借款時應通知乙方,經乙方同意可以延期____日還款,但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叄萬元整。甲方最多可申請延期還款三次,每次____日,每次延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叄萬元整。甲方到期未還款或申請延期後未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和申請延期後到期未還款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第四條:甲方將質物相手續及物品(詳見質物清單)交由乙方佔管,在質押期間甲方不得將質物及佔管品掛失或轉讓、抵押、質押等權屬轉移行為。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質押期間質物交由乙方佔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質物丟失或損壞,乙方按評估值賠償。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質物損壞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負賠償。

  第六條: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或申請延期後還款,如甲方不能按約定償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處置質物或委託當地拍賣行拍賣。乙方處置質物所得款項,除收回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和可能發生的孳息、違約金以及扣除處置質物所需費用外,剩餘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七條:甲方承諾宣告: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乙方處分,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八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否則補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質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附《質押物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質押借款合同3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了確保甲方與乙方簽定的第________________號當票和________年車字典第023號《中徽典當借款協議》得到全面履行,甲方自願提供自己所有的汽車作為質押典當借款。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照我國《民法典》、《擔保法》、《典當管理辦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雙方經自願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設定質押的質押物情況

  1、車輛號碼:、發動機號碼車架號車輛識別號碼EFE97F354000、漆型顏色黑色、入戶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行駛公里數。

  2、甲方將上述汽車質押給乙方,將汽車和汽車有關證件:費憑證、保險單等由甲乙雙方檢查確認簽字後封存交乙方保管。

  第二條甲方典當的當金為(大寫)壹拾伍萬圓整,月典當綜合費用率為:4.2%,月利息率為:____________

  甲方在本合同屆滿後____日內與乙方協商,在繳清前期費用後經乙方同意可以辦理續當,續當需簽訂《續當合同》。

  第三條質押期限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典當期滿或續當期滿後如果甲方逾期還款的,乙方對逾期當金按每月4.2%收取甲方逾期期間的綜合費用,並按每月0.5%收取甲方逾期期間的利息,另甲方承擔逾期期間每天逾期款項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第五條甲方汽車質押典當給乙方,甲方以質押物優先受償乙方款項的範圍包括: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實現質押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公證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典當期間乙方保管質押物,不得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出租、出借、使用質押物並有義務保持質押物的外部完好無損,甲方可隨時檢查。汽車質押期間,如外部出現損傷,由乙方負責。因停放時間過長,造成內部損傷的,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甲方應辦理質押物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於全部當金本息總額,財產保險

  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質押期間,質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或者因

  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的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失賠償金由乙方優先受償。

  第九條典當期限或者續當期限屆滿後,甲方應當在____日內贖當或者續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的,為絕當。如絕當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的委託書對質押物委託評估,並委託拍賣公司對質押物進行拍賣,所得價款乙方優先受償當金、綜合費用、利息、違約金及乙方實現質押權的費用等。

  第十一條甲方發生合併、分立等變更登記事項時,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二條甲方因隱瞞質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設定質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除依法歸還當金以及支付綜合費用、利息等款項外,另應承擔全部當金30%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本合同如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則自願接受人民法院對公證債權文書的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後可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甲方承諾: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併到有關質押登記機關辦理完質押登記手續,質押物移交乙方佔有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處、車管所各執一份。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財產共有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

質押借款合同4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附詳細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所有權證明)

  (1)質物名稱: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帳面價格: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整,質押率為_________%,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大寫)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五日內將質物移交乙方佔有,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 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並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_________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儲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並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交_________銀行專項儲存,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後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三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透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據一式_________份。(略)

  如果合同當事人為公民或非法人單位,應由該公民簽字或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經其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

  相關拓展:動產質押合同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附詳細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所有權證明):

  (1)質物名稱:

  (2)規格:

  (3)數量:

  (4)帳面價格: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質押率為_____%,實際質押額為_____(大寫)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五日內將質物移交乙方佔有,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_____

  第四條 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並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元整。

  第五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_____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儲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並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交_____銀行專項儲存,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後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三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透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據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公民或非法人單位,應由該公民簽字或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經其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

質押借款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 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 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 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 /天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 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 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影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八條 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 其它規定 第九條 費用的承擔篇三: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機動車抵押借款合同書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住址 :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數量: 臺 機動車牌照號碼: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元整 。抵押車輛評估價值:人民幣 元。

  第三條、借款期限: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抵押的範圍包括:

  《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費;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雙方責任:

  1、 甲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 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

  3、 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4、 在抵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5、 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乙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 隨車手續:由乙方儲存。

  7、 乙方行使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甲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權,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

  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十條、提示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質押借款合同6

  貸款人(質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出質人):(以下簡稱“乙方”)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電子郵箱:

  鑑於: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當票(編號:),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並自願將其開具的支票質押給甲方,作為履行前述當票(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擔保。

  為進一步明確當票約定事項,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訂立本合同,作為對當票的補充。

  第一條質押標的

  質押支票種類:轉帳支票;支票數量:張;

  開戶行:銀行支行;

  出票人全稱:;

  出票人賬號:;

  支票號碼:;

  金額: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第二條質押擔保範圍及期限

  1、擔保範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當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協議)約定

  的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質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處分質押支票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質押權設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償全部債務止。

  第三條借款金額(當金)

  借款數額(當金):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第四條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內或期限屆滿後5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續當,展期期限和息費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雙方確認:依當票及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及於展期的債務。展期時,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和綜合費用。

  3、提前到期:雙方特別約定,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或乙方賬戶被查封、凍結、監管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於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並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

  第五條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借款月利率為‰,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元整;

  月綜合費率為‰,月綜合費為人民(大寫)元整。

  2、乙方須於每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向甲方交納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六條質押支票背書與交付

  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將質押支票背書“質押”字樣並加蓋公章,交付甲方持有。

  第七條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後,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當票及本合同。

  2、支票已交付甲方持有。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於同意本次借款和質押的決議。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八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1、乙方保證質押的支票填制完整、準確無誤、無任何權利瑕疵,保證所質押的支票可以有效付款或行使票據權利。

  2、在質押權存續期間,乙方不得掛失該支票。

  3、如該支票所在賬戶被有關機構凍結或限制權利的,或支票所在賬戶餘款少於支票金額的,或經營出現經營困難及面臨解散、破產等情形的,乙方立即通知甲方,並另行提供其他等值財產擔保。

  4、乙方簽訂、履行當票及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取得了股東會或或其他權力機構及相關權利人的同意。

  5、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換所質押的支票時,乙方應無條件更換。

  第九條質押權的行使

  1、在當票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約定視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乙方應當結清全部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甲方有權行使質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直接自質押支票中支取上述全部款項。

  2、甲方行使質權後,超過全部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當票及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違約金。(按上述標準支付至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

  2、乙方未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結清當金、息費、第十條第1款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的,自第6日起,每日須按未結清前述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一點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項清償之日止(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行使質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約定義務,或由於非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而致質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及綜合費用,並另向甲方支付當金總額20%的違約金。

  4、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

  第十一條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約定的質押擔保條款獨立於當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如當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條款無效時,上述擔保條款仍然有效,作為乙方履行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1、與當票、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使債權、實現質押權),乙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於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終止

  當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且已履行當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時,本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當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六條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透過上述聯絡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七條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後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附件: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

  甲方:授權代表:

  乙方:授權代表:

  本合同於年月日簽訂

質押借款合同7

  甲方(出質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乙方(質權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為確保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願出質自己所有的車輛,現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質押物基本情況,車牌號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牌

  型號____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_____入戶日期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將上述車輛質押給乙方,該車輛及相關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於

  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交乙方保管。

  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計___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借款期限為______月,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逾期還款利息為______借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上述車輛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逾期還款利息、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費用、拍賣或變賣費用等)。

  五、如果甲方逾期十五天仍未還清借款的,乙方有權對該質押車輛自由支配使用,包括變賣或拍賣等。

  六、甲方承諾同意,車輛質押期間乙方可轉質質押物。

  七、甲方到期未還清借款的,乙方可對質押物做適當地處分以實現自己的債權。

  八、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交的相關證件、憑證真實有效;質押車輛未涉盜搶等刑事情由;不存在共有或其他爭議;不存在被查封、扣押、司法保全等情形;不存在已設立質押權或抵押權情形。

  九、若甲方違反第九條保證條款的,乙方有權提前要求甲方立即償清借款本金及利息。

  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

  法院起訴。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和質權的,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此支付的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律師費用等相關費用。

  十一、 本合同未盡事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效力同等。 十二、 本合同壹式貳份,自簽訂之日起即生效。

  十三、 本合同簽訂地為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___區/縣。

  十四、 甲方已仔細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地充分

  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地理解。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質押借款合同8

  借款質押方(下稱甲方):

  借款質押權方(下稱乙方):

  甲方因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作為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簡稱甲方質押物),作為借款質押物質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估價額度,並授予借款額度。在借款期限內,乙方擁有質押物的所有權,並存放入乙方質押物倉庫,實時監控,在甲方未還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擁有甲方質押物的一切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元整人民幣,(大寫) 拾 萬 千 百 拾 圓整。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於法活動。 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止。,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4.借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質押物明細

  質押期限:(或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上交的質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清還借款本息後,將質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的交予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上規定時間主動歸還借款本息

  2.保證在質押期間質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質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並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甲方應在借款期間,對質押物的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負責。

  4.甲方在借款前不得隱瞞質押物狀況,如違反此條例的情節,甲方應對衍生後果負全部責任。

  5.準時向乙方提供資產負債表和財務報表。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現收回部分或者全部借款,並對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有權可以按照質押物性質,對質押物進行變現處理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借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借款的本息,並加收每月的利息。

  第五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乙方償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質押物詳情,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相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質押物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相關費用均有甲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七條:附加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借款合同9

  甲方:(借款人、出質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出借人、質權人):

  身份證號:

  住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所有機動車輛質押借款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質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臺

  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封存車輛時實際行駛里程 公里。

  第二條、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借取人民幣 元(小寫: )整 。質押車輛估值:人民幣 元整(小寫: )。

  第三條、借款及還款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如甲方不履行到期還清借款義務,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甲方承諾乙方可單方隨時對出質車輛行使質權,拍賣、變賣質押財產;乙方也可以與甲方協議以出質車輛折價清償債務;逾期還款期間,甲方承諾按借款本金同期銀行貸款利率4倍賠償違約金。

  甲方依約定期限完全履行還款義務,乙方應當配合甲方取回質押財產,返還甲方提供的出質車輛證件等,本合同自即刻止。

  第五條、出質車輛質權的範圍包括:

  《機動車輛質押借款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費;實現債權和質押權的費用(包括質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對質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質押車輛在乙方指定地點封存,甲方承擔乙方債權實現前必要停車費用,以保證存放車輛地點符合基本安全標準。

  3、質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4、在質押期間,乙方須對甲方交付的車輛盡到一般注意保管義務。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盜損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質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乙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應當提前償還部分借款或增加新的擔保,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提前實現質權。

  6、 隨車手續由乙方儲存,車輛出質期間,未經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機動車輛。

  7、乙方行使質權處理質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甲方承諾出質車輛一旦被乙方行使質押權利,甲方應當無條件、無償協助乙方辦理出質車輛相關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塘沽)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於濱海新區塘沽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可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十條、提示條款

  本合同為甲方雙方協商一致下共同草擬簽訂,雙方均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已全部知曉。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質押借款合同10

  質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質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甲方以自有轎車一輛,型號:年黑色賓利歐陸GT跑車,車牌號:發動機號車架號:作質物在乙方質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陸拾捌萬元整。甲方保證該車輛屬本人所有,在質押前不存在共有、事故、交通違章肇事,並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爭議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

  第三條:借款到期後如甲方無法償還借款時應通知乙方,經乙方同意可以延期十日還款,但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叄萬元整。甲方最多可申請延期還款三次,每次十日,每次延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叄萬元整。甲方到期未還款或申請延期後未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和申請延期後到期未還款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第四條:甲方將質物相手續及物品(詳見質物清單)交由乙方佔管,在質押期間甲方不得將質物及佔管品掛失或轉讓、抵押、質押等權屬轉移行為。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質押期間質物交由乙方佔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質物丟失或損壞,乙方按評估值賠償。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質物損壞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負賠償。

  第六條: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或申請延期後還款,如甲方不能按約定償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處置質物或委託當地拍賣行拍賣。乙方處置質物所得款項,除收回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和可能發生的孳息、違約金以及扣除處置質物所需費用外,剩餘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七條:甲方承諾宣告: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乙方處分,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八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否則補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質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附《質押物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1甲方身份證影印件

  2《質押物清單》

  甲方:

  質押物清單

  1、車鑰匙(兩把)

  2、行車執照

  3、機動車登記證(大綠本)

  4、保險手續

  5、其他

質押借款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典當行/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當戶/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乙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貨物作為當物質押給甲方取得當金,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綜合費,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當物

  1.1乙方自願將自有的________(以下簡稱“貨物”),規格________數量________(該數量由雙方點庫確認)帳面價格________質押典當給甲方。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貨物為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1.2經甲方對典當貨物進行評估,估價此典當貨物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二條當物擔保範圍及處置當物後的清償順序

  2.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當物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當金大寫______元(¥_____)及按第四條計算的息、費,違約金、賠償金和甲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和質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2.2當戶續當的,續當期內所產生的2.1中的相關費用均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2.3絕當後及甲方依本合同第十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或者甲方實現質押權後,乙方任何還款、甲方處置當物後所得價款均按以下順序清償甲方的債權:___

  2.3.1甲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和質押權的費用。

  2.3.2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

  2.3.3當金本金。

  第三條當金、借款用途及典當期限

  3.1借款數額(當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3.2乙方借款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按借款用途使用當金,並隨時接受甲方對當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

  3.3典當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典當具體期限在雙方簽署的當票上予以確認)。雙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續當的,雙方另行簽署《續當合同》。《續當合同》上確定的典當終止日為本合同的典當終止日,除《續當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續當期間繼續有效。

  第四利息、費率

  4.1甲、乙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項下的月綜合費率為___%、月利率為___%,合計為___%,以第三條約定的當金為基數從甲方發放當金之日起算。

  4.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一次性預扣典當期限內____月綜合費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

  4.3典當期限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支付利息,於典當期限屆滿當日支付;典當期限超過一個月的,乙方必須按月向甲方支付典當期內的利息,支付的日期為每屆滿____日的次日。如果最後剩餘期限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支付利息,於典當期限屆滿的當日支付。續當利息支付標準和方式,除《續當合同》另有約定外,依照本條執行。

  4.4若甲方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綜合費,甲方應在當月利息支付日支付完畢剩餘月份的綜合費和利息。

  4.5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已預扣的綜合費不予退還。

  第五條當物的移交與保管

  5.1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或質押權利憑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移交甲方佔有,法律要求辦理登記的,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辦理登記。

  5.2典當期間,甲方負責質物的安全並不得轉讓、出租、出售、拆動或損壞。

  第六條登記及保險

  6.1需要辦理登記的,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應會同甲方向當地工商登記部門申請動產擔保登記並申領登記證明。辦理的登記證明交予甲方保管。

  6.2屬可燃物資或易損貨物的,質押前如甲方要求乙方為貨物辦理保險的,乙方應甲方要求為質押物購買保險。購買保險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保險單交由甲方保管。質押期間,甲方為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應長於質押期限。如本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優先支付給甲方。

  6.3質押期間質押貨物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當償還甲方貸款本息及綜合費用(以下簡稱貸款本息)。賠償金扣除貸款本息後,剩餘部分退還給乙方。如果賠償金不足以覆蓋甲方貸款本息及綜合費用,則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第七條___當物的處分及流動限制

  7.1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質押物轉讓、贈與、遷移、變賣、抵償債務、再抵(質)押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本合同項下質押物。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7.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需銷售質押物,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將銷售所得款項提前償還甲方貸款本息。

  第八條當金的發放

  8.1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甲方有權拒絕發放當金:

  8.1.1乙方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准、登記等法定手續及甲方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且前述許可、批准或登記等手續已生效且持續有效併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8.1.2本合同項下擔保物權已透過辦理抵押或質押登記取得他項權利證書,並持續有效且能對抗第三人;質押典當的,已經將質物移交甲方;

  8.1.3沒有發生可能對乙方的還款能力有不利影響的事件,如有債務糾紛、正在訴訟中等;

  8.1.4甲方要求乙方為當物辦理保險的,乙方已按照甲方要求辦理保險,並將保險單移交甲方;

  8.1.5其他先決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在本合同8.1所列條件全部滿足且乙方辦妥相應的典當手續後,甲方應在______個工作日內發放當金。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將當金透過轉賬方式匯入乙方以下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當金已被乙方提取和使用。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如應乙方要求,需要甲方將當金髮放給乙方指定的第三人(非當戶本人)時,乙方應簽署付款指示書。

  第九條續當

  9.1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可向甲方申請續當。經甲方同意續當的,乙方應結清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的利息和綜合費以及甲方墊付的費用,並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續當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對續當之前發生的債權進行對賬。

  9.2乙方在超過9.1款規定的____日期限向甲方申請續當的,經甲方同意的,仍然成立續當。

  9.3除《續當合同》另有約定外,續當利息和綜合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同第四條。

  第十條提前收回貸款

  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宣佈債權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貸款,並依法處置當物:

  10.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當金用途;

  10.2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甲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10.3當物未按照甲方要求投保險,或當物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當物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包括但不限於出售、出租、轉移、轉讓、承包、典當、贈予、抵押、託管、以實物形式聯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等)當物;

  10.4當物有隱蔽瑕疵或當物的市場價急劇下降的,乙方應收到自甲方通知起____日內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並重新辦理相關質押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10.5當物滅失、部分損毀或價值減少,乙方應收到自甲方通知起____日內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並重新辦理相關質押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10.6當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被採取其他保全措施,但乙方在上述情形出現後____日內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或補足,並重新辦理相關質押手續的除外;

  10.7拒不接受甲方經辦人對抵押財產進行查驗或拒不接受甲方對乙方貸款用途進行檢查和監督或在上述查驗、檢查、監督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的;

  10.8出現其它嚴重危及甲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一條贖當和提前贖當

  11.1到期後乙方憑當票、本典當合同及個人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資料,到甲方贖回當物。甲方將當物及相關權利憑證返還乙方。

  11.2徵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當金(提前贖當),但乙方必須已償還截止至在該提前還款之日的所有到期應付款項。

  11.3乙方提前償還部分的金額最低不得少於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且必須為人民幣的整數倍數(提前償還最後餘欠的金額除外)。

  11.4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當金,典當綜合費按實際典當月數(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乘以本合同約定的月綜合費率計算收取。

  第十二條絕當

  當期期滿____日後,乙方既不贖當也不續當的即為絕當,如發生絕當,乙方在此確認:

  12.1甲方有權直接變賣、拍賣當物,並以變賣、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償還甲方的當金、綜合費用及其他費用。

  12.2乙方自願放棄對甲方變賣、拍賣價格的爭議權和抗辯權。

  12.3甲方有權就當物實行無底價公開拍賣,拍賣收入在扣除甲方本金、綜合費用、利息、稅費、訴訟費、違約金、拍賣費等相關費用後剩餘部分返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十三條乙方宣告及保證

  13.1乙方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相應責任。___

  13.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其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13.3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檔案、資料及資訊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資訊。___

  13.4乙方保證當物沒有其他共有人或者其他共有人已經授權其有合法的處分權。

  13.5乙方確認當物無任何財產、產權糾紛,亦未對其典當物設定任何形式的抵押擔保、留置等。

  13.6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未簽定任何期限的合同(即無出售,無轉讓、無按揭貸款)。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4.1逾期違約金

  14.1.1乙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綜合費,乙方應每日按當金的萬分之___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14.1.2乙方如逾期償還甲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費率支付利息及綜合費外,還應根據逾期天數每日按所欠當金的萬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___

  14.1.3上述兩項逾期違約金互相獨立。

  14.2乙方違反14.1的其他約定,甲方有權行使下述一項或幾項權利:___

  14.2.1按當金本金的______%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14.2.2要求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的擔保;

  14.2.3有權宣佈債權提前到期,收回當金本息及費用;

  14.2.4本條違約責任與14.1逾期違約金是相互獨立的。

  14.3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如期發放當金,否則,應根據違約金額和天數,每日付給乙方萬分之______違約金。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當票而產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通知與送達

  16.1甲方的聯絡資訊如下: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聯絡資訊如下: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2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相互發送的函件或通知應按照本合同16.1所預留的聯絡方式和地址進行送達:

  16.2.1如為信函,以郵戳所示日期為送達之日;

  16.2.2如為傳真,傳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16.2.3如為專人遞送,收件人簽收之日為送達之日;

  16.2.4如交由專業快遞公司遞送,以寄件人交寄後滿三日為送達之日;

  16.2.5如用電子郵件送達,電子郵件發出之日為送達之日。

  16.3任何一方變更其聯絡方式或地址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仍有權將變更前的聯絡方式視為有效。

  第十七條附則

  17.1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如需辦理登記的,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全部付清時失效。

  17.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登記部門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3《續當合同》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的補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本頁為簽章頁,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質押借款合同12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甲乙雙方利益,甲方使用位於 衡水市中心街南頭路西博雅餐廳 經營權作為質押向乙方借款。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依照我國《合同法》、《擔保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做以下約定:

  第一條.合同宣告

  甲方陳述與保證本人在本合同下出質的權力是完全的、有效地、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權方面的爭議。本合同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明瞭。

  第二條.借款金額、利率及還款方式

  本質押合同主債權為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大寫)元整。借款期限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月,月利率為 %,每月 日前歸還當月利息,期滿一次性歸還乙方歸還本金及剩餘利息。到期後若甲方不能歸還本息,乙方給予甲方 天寬限期,寬限期過後乙方擁有該餐廳100%經營權。合同期限最長不超寬限期。

  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將甲方所借款項一次性打入甲方指定賬戶,賬戶情況如下:

  賬戶開戶行:

  賬戶 名稱:

  賬 號:

  甲方收到乙方款項後,此合同完全生效。

  第三條.出質權利

  出質人使用位於 衡水市中心街南頭路西博雅餐廳 的經營權質押向乙方借款,其中經營權包含該餐廳前廳後廚及樓上餐廳經營性用品。且餐廳的所有權人知曉並同意甲方以此餐廳經營權質押向乙方借款,為保障乙方權利,甲方在借款未還清乙方之前,乙方擁有該餐廳的100%的經營所有權,在還款期內,乙方接手且對外經營以甲方名義經營,經營所得歸乙方用於維持餐廳經營正常,盈虧甲方不承擔責任,並保證餐廳內部完整,物品無外借、無變賣、無丟失等損失,以及外界其他因素的干擾造成的損失。

  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之日,該餐廳設施完整,物品齊全能夠正常經營,且無其他債務糾紛。在借款合同期限還清後,乙方交還經營權。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借款期內,非經對方同意,合同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力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在質權受到可能來自第三方的侵害時,雙方有義務通知並協助對方免受侵害。此餐廳的經營權,以及該餐廳的經營性物品,任何一方無權變賣、抵債、饋贈或其他任何方式搬離餐廳或損毀。

  第五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透過人民法院透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出 質 人: 質 權 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質押借款合同13

  出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於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採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率為百分之八。

  第四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出借方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到借款方。

  2、還款時間與金額:

  借款方還款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本金和利息一併還清。如果不能到期償還,則用借款金額置換借款方公司股權,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任何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並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並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如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後甲方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權利,乙方具有優先足額受償權。

  第五條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徵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____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八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註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其它:

  本合同為主合同,股權質押協議雙方另行簽訂,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借款合同14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元整。(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_________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____

  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第四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第五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第九條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

  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第十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法

  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借款合同15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抵押房地產共有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當票(編號:),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並自願將其合法所有的房地產抵押給甲方,作為履行前述當票(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擔保。

  為進一步明確當票約定事項,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訂立本合同,作為對當票的補充。

  第一條抵押房地產基本情況

  房屋所有權證號碼:____________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碼:____________

  房屋位置:____________

  抵押部位:____________

  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

  房屋用途: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性質:____________

  第二條抵押擔保範圍及期限

  1、擔保範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當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協議)約定的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處分抵押房地產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抵押權設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償全部債務止。

  第三條借款金額(當金)

  借款數額(當金):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第四條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內或期限屆滿後5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續當),展期期限和息費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展期時,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各方確認:展期不必另行通知共有人;依當票及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以及共有人所作承諾等及於展期的債務。

  3、提前到期:雙方特別約定,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於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並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

  第五條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借款月利率為‰,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元整;

  月綜合費率為‰,月綜合費為人民(大寫) ____________元整。

  2、乙方須於每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向甲方交納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六條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負責辦理房地產抵押權設立登記手續,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盡配合義務。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息費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後,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當票及本合同。

  2、房地產抵押登記已辦理完畢,且甲方已收到他項權利證書及其他抵押登記證明檔案原件。

  3、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八條抵押房地產的權利限制

  1、抵押權存續期間,乙方應按房屋登記用途合理使用抵押房屋,並盡維修、養護義務。如甲方要求乙方為該房地產保險的,乙方應無條件投保並承擔保險費用。

  2、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房地產(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借用、抵償債務等),也不得對抵押房地產做任何不利於甲方的改變,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如抵押房地產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毀損、滅失或被拆遷、徵收徵用等,乙方須在事件發生之日起2日內書面告知甲方。抵押權效力及於乙方獲得的賠償金、保險金、補償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如抵押房地產價值顯著減少的,乙方應另行提供擔保。

  4、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該房地產;確需出租的,在徵得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後,須將承租人出具的已獲知房屋存在抵押、自願承擔可能產生的相關損失的書面證明和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

  5、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該抵押房地產上另行設定抵押權等其他擔保或權利限制,也不得以該房地產進行出資、合夥或聯營。

  第九條抵押人及共有人的保證與承諾

  1、乙方保證對抵押的房地產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和處分權,乙方簽訂、履行當票及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取得了相關權利人的同意。

  2、甲、乙雙方在簽署當票及本合同時,該抵押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權實現的其他瑕疵(包括但不限於:存在抵押、留置、已出售、出租、借用、託管、繼承、遺贈、贈與、查封、行政限制、權屬爭議、涉及該房地產的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房屋存在危及公共安全隱患等)。

  3、如在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存在出租的,乙方應向甲方出具租賃合同、租金交付情況說明以及承租人同意乙方在該房屋上設定抵押和在甲方行使抵押權時無條件終止租賃合同、騰退房屋,並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承諾。

  4、丙方作為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乙方簽訂當票及本合同,同意以該房地產設定抵押。

  第十條房地產抵押權的行使

  1、在當票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約定視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乙方應當結清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抵押權行使的條件成就,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2、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全部債權數額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償。乙方同意:相關評估、拍賣等手續均委託甲方辦理。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當票及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違約金。

  (按上述標準支付至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

  2、乙方未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結清當金、息費、第十一條第1款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的,自第6日起,每日須按未結清前述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一點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項清償之日止(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行使抵押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3、乙方、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或由於非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及綜合費用,並另向甲方支付當金總額20%的違約金,丙方與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4、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

  第十二條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約定的抵押擔保條款獨立於當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如當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條款無效時,上述擔保條款仍然有效,作為乙方履行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丙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1、與當票、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使債權、實現抵押權),乙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於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合同終止

  當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且已履行當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時,本合同終止。相關方在合同終止後10日內辦理房地產抵押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當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透過上述聯絡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八條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後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乙方、丙方身份證影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年月日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