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獎罰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酒店獎罰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酒店獎罰制度1
1、熱愛本職工作,注重職業道德,自覺維護餐廳的聲譽,愛護酒店公共財產,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分配。
2、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離崗,不串崗,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9:30,下午5:30分,遲到罰5元,半小時後根據情況待遇高低處罰。
3、工作服穿戴整齊(工衣、工帽)保持乾淨整潔,如發現不戴帽子的每次給予5元的罰款,工作服特髒不講究的第一次通知,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加倍罰10元。
4、廚房員工一律不準穿短褲、拖鞋上班,如發現每次給予10元的罰款。
5、廚房重地嚴禁抽菸,如發現一次每次罰5元,不準進入大廳逗留、閒聊、吸菸等。
6、所有廚房員工必須節約用水、用電、油、煤氣等,注意消防安全,特別是值班人員要做到人走燈滅、水停、門關,所有廚房燃料關好閥門,各種菜式收撿好方可下班,如發現菜品誤撿、油閥沒關等現象,值班人員和主配一起處罰,每人次罰20元(主配罰10元),嚴重影響工作正常的加倍處罰。
7、不準吵鬧、打架、拉幫結派,影響廚房整體的團結友好,不得偷竊和私拿餐廳或他人財產,如發現每人次罰20—200元(嚴重交給公安部門處理)。
8、各種成品或上桌的菜品,除了打荷員和炒菜師品嚐外,其它的廚房人員不得隨便品嚐,如發現一次給予20元的罰款。
9、廚房工作人員充分做好餐前準備,保證出品質量,提高上菜速度。
10、煮飯勤雜工煮飯時要認真仔細,不能出現生飯的現象,避免飯裡有砂、石頭等雜物,如有客人投訴,按情況是否嚴重給予5—50元的罰款。
11、配菜、洗菜保證蔬菜的情況乾淨,按照一揀、二洗、三過清、四整齊擺放的程式清洗各種蔬菜,如有各種蔬菜上桌被客人打下來,說有蟲、草、頭髮、砂子、黃葉等雜物,一次給予10元罰款。
12、洗碗勤雜工注意各種廚具輕拿輕放,避免餐具損壞,打破現象,保證餐具清洗乾淨衛生,損壞餐具按進價賠償,自覺主動報告管理人員打破的餐具,如不報加倍處罰。
以上罰款不是目的,為了本店生意興隆,不斷的擴大,敬請每位廚房員工自覺遵守以上規章制度。
酒店獎罰制度2
一、處罰和獎勵原則
(一)處罰種類分為:
1、行政處罰:告誡、警告、辭退。
2、經濟處罰:各類行政處罰附帶相應的經濟處罰。
①告誡:罰款 5~50元;
②警告:罰款 100~200元;
③辭退:只發放按出勤日計算的基本工資;
(二)獎勵種類分為:
1、行政獎勵:通報表揚、嘉獎、晉級。
2、經濟獎勵:各類行政獎勵附帶相應的經濟獎勵。
①通報表揚:獎金 50~100元;
②嘉獎:獎金 150~300元;
③晉級:原有崗位工資晉升一級(並不代表職位變動);
二、實施細則
(一)處罰細則:
告誡過失
1) 由於工作失誤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 工作推諉、懈怠,工作被動導致服務工作受影響;
3) 在服務中漫不經心;
4) 沒有正當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職工作的;
5) 工作時飲酒或睡覺;
6) 為個人目的下班後在酒店逗留,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的;
7) 未經許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來人員的;
8) 個人的儀容儀表沒有達到酒店要求;
9) 不遵守員工宿舍規定;
10) 不遵守酒店著裝規定;
11) 上下班不按時打卡或簽到;
12) 無故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內的;
13) 工作時在工作地點以外地區遊逛;
14) 違反酒店禮貌規定;
15) 擅自在公共場所製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擾他人的行為;
16) 違反員工餐廳規定;
17) 在上班時間或在員工餐廳以外的地方吃喝或嚼口香糖;
18) 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及其它不衛生習慣;
19) 不維護工作區域,員工宿舍,更衣室等地點的衛生;
20) 未經許可進入非公共區域(如:廚房等);
21) 報告工作時不誠實;
22) 隨意使用酒店客人設施;
23) 工作時幹私活;
24) 管理幹部所管轄的直接下屬一個月內合計3次以上告誡過失的;
25) 管理幹部發現員工過失不予糾正或隱瞞不報的;
26) 管理幹部的直接下屬有重大違紀現象的;
警告過失
1) 由於違規操作或不慎造成財產輕度損失或客人投訴;
2) 未經許可隨意使用酒店電腦,國際/國內直撥電話或其它裝置造成公司損失的;
3) 未經公司或客人許可進入賓客房間;
4) 未經許可,擅自在客房內過夜的(需同時繳納等額的房款);
5) 未經許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 因粗心大意丟失酒店鑰匙;
7) 未遵守酒店經營程式,導致酒店,客人或員工損失;
8) 浪費酒店財物,如餐具,食品,紙張等;
9) 製造或傳播有損酒店、客人或員工的閒言碎語;
10) 未經許可更改工作班次;
11) 未通知有關人員而無故缺勤一天,未對工作造成較大影響的;
12) 違反/拒絕接受酒店/主管的決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式;
13) 不參加酒店或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定期體檢;
14) 違反酒店/國家防火規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15) 進出酒店時拒絕警衛檢查;
16) 為其他員工打卡;
17) 拿取/食用酒店或客人的食品或飲料,尚不構成盜竊的;
辭退過失
1) 同客人吵架或當客人的面爭吵;
2) 對客人粗魯或頂撞客人;
3) 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費;
4) 為個人目的向客人多收或少收或更改帳單/收據;
5) 欺騙或騷擾客人;
6) 未經許可複製酒店鑰匙;
7) 未經酒店許可受僱其它公司或從事其它工作;
8) 在未通知的情況下,無故缺勤連續兩天或本月累計兩日;
9) 故意不向酒店報告自己的傳染性疾病;
10) 拾遺不交,據為已有,如現金等;
11) 同酒店客人進行個人交易,從而與飯店利益發生衝突;
12) 組織或參與不道德活動;
13) 在酒店質量監測活動中有弄虛作假等欺詐行為或知情不報、管理不善;
14) 偷竊行為;
15) 騷擾、欺辱,危害飯店客人或員工;
16) 鬥毆或慫恿打架鬥毆;
17) 從事任何違法活動,如賭博等;
18) 違反國家其它法令;
19) 由於失職,造成酒店較大損失或賓客投訴的。
備 注:
1、在告誡處分有效期內,重犯類似錯誤將給予警告處分;
2、在警告處分有效期內,再犯任何錯誤將同時給予留店察看處分,崗位工資下調一級;
3、留店察看期間,有違紀現象的公司將對其進行辭退處理;
4、處分的有效期:告誡1個月,警告3 個月,留店察看6個月。
(二)獎勵細則:
通報表揚
1) 由於優質服務而得到賓客表揚的;
2) 一慣工作表現好,得到領導認可的;
3) 拾金不昧;
4) 連續三個月沒有違紀現象的;
5) 積極參加文化和業務培訓,業務和文化考核達標併名列前三名的;
6) 服務技能優越,能夠其他帶領員工共同進步的;
7) 為維護社會公德和山莊秩序見義勇為的;
嘉 獎
1) 對酒店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證明行之有效的;
2) 因能及時發現苗頭或採取相關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發生的事故或損害山莊的事件的;
3) 見義勇為且為山莊挽回較大經濟損失的;
4) 在外派工作、有關競賽或評比中為酒店爭得顯著榮譽的;
5) 3個月內連續兩次以上受到通報表揚的;
6) 其他表現優異或貢獻突出的;
晉 級
1) 發現事故苗頭或採取相應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為山莊挽回重大損失的;
2) 1年內連續3次以上受到嘉獎的;
3) 服務技能優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到賓客多次表揚或事蹟突出的;
4) 本年度得到總公司嘉獎的。
酒店獎罰制度3
總機是一個酒店的視窗與核心,客人第一時間接觸到的服務便是接線生所提供的,因此不斷加強並提高接線生的自身素質及服務意識,是至關重要的。對此,本部門將對接線生進行規範化管理,做到獎罰分明,具體規章制度如下:
一、有關獎勵制度
1、一個月內做到禮貌優秀者獎5分。
2、一個月內做到轉接電話無誤者獎5分。
3、一個月內考核記國內外常用電話號碼,成績最佳5分。
4、對待自己的本職工作認真負責,能及時發現工作中所存在的問題者獎3分。
5、服務周到熱情,受到客人表揚者,每人次獎3分。
6、能夠積極配合並支援部門工作,在工作需要時自願加班者每人次獎5分。
二、有關懲罰制度
(1)儀容儀表。
1、上班時間一律穿制服,並保持制服整潔,違者扣2分。
2、上班時間一律佩戴工牌,違者扣2分。
3、上班時間應檢查並整理自己的儀容,要求畫淡妝,頭髮應梳理整齊,違者扣2分。
4、不準留長指甲,不準塗指甲油,違者扣2分。
5、不準在總機內穿拖鞋,或不穿鞋,違者扣3分。
6、在工作中應注意隨時用禮貌用語,例如客人需要幫助而又不馬上為其提供服務時應講“對不起,請稍等”如有事需詢問客人時要講“對不趣,請問”“得到答覆時要講謝謝”等,如工作中語言便態度冷淡,將據情節嚴重性給予扣3分以上處理。
7、待客一下要耐心,服務要熱情周到,對客人所提出的頭號題要耐心解答違者扣2分。
8、接到酒店內上級領導的電話應對其進行稱呼,並問好違者扣2分。
(2)工作態度
1、無故不參加部門培訓,會議者每人次扣3分。
2、上班時間心不在焉,帶有緒工作者扣3分。
3、工作態度懶散,接聽電話緩慢每人次扣5分。
4、上班時間不準接聽私人電話,違者將據情節嚴重性給予扣2分以上處理。
5、上班時間不準看書,看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違者扣3分。
6、上班時間應保持總機房內安靜,不得大聲說笑,打鬧等,違者將據情節嚴重性給予扣3分以上處理。
7、接聽電話時無論什麼情況都不得與客人頂撞,違者扣3分。
8、接聽電話時不耐心,無故掛掉對方電話者扣3分。
9、夜班接線生睡覺,造成工作失職者一次扣5分。
(3)崗位職責
1、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如發現因交接班不清楚造成後果的扣3分。
2、認真做好叫醒工作,如發現忘記叫醒而造成客人投訴者扣5分。
3、認真做好為客留言服務,如發現忘記將客人留言進傳達而造成客人投訴者扣5分。
4、接進電話時應重複客人所講的分機號碼,正確無誤主可轉,如轉接電話時粗心大意,造成轉錯電話每人次扣3分。
5、熟記酒店內所有分機號碼,如出現因分機號記不清楚而出現轉錯電話或耽誤客人人時間扣3分。
酒店獎罰制度4
一級警告: 5-20元
1、不使用指定員工通道(1′)
2、上崗時儀容儀表達不到酒店規定要求的(1′)
3、行為懶散、無精打采、工作效率低,時常出現差錯的(輕微)(1′-4′)
4、上班時間未經批准私自會客,辦私事,接打私人電話(2′)
5、非工作需要進入其他部門閒聊(2′)
6、上班時間吃零食,看電視、報紙及雜誌(2′)
7、裝置不按規定擺放,下班前未將布草車及公區清理乾淨(2′)
8、工作時未做到“三輕”的(即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2′)
9、隨地吐痰,亂丟菸頭或其他雜物(3′)
10、在公共場合吸菸,造成不好影響(3′)
11、擅自不參加例會的(4′)
12、不按時出早餐者,早餐之前準備不充分(4′)
13、擅自減少服務程式,投機取巧達不到酒店要求(4′)
14、經主管領導認定的其他事項
二級警告: 20-50元
1、違反操作規程或工作不認真造成的失誤(較重)(5′-10′)
2、沒有節約能源、做到人走燈滅的(5′)
3、未按規定及要求乘坐電梯的(5′)
4、在賓館內拒絕接受保安人員及所屬管理人員的正常檢查(6′)
5、對客服務不禮貌、與客人爭辯(6′)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引起賓客投訴(輕微)(6′)
7、工作效率欠佳,引起賓客投訴(輕微)(6′)
8、在工作時間內進行娛樂性活動(8′)
9、下班沒有將鑰匙交至前臺保管的(8′)
10、違反安全規則或亂用其他安全設施(10′)
11、不愛護賓館財產和使用客用品(10′)
12、和上級或同事爭吵,謾罵上級領導或不服從上級指令(10′)
13、未經允許到賓館客用餐廳用餐及娛樂(10′)
14、利用工作時間進行洗浴的(10′)
15、擅自離崗而影響工作(10′)
16、未經領導同意私自串班、遲到早退及休息的(10′)
17、一個月之內第二次違反一級警告條例者(10′)
18、經主管領導認定的其他事項
嚴重警告: 50-200元
1、傳播小道訊息、破壞內部團結、影響合作(15′)
2、拾到客人物品,沒有及時上交或告知上級領導的(15′)
3、拒絕在工作需要時加班的(15′)
4、客人退房不更換床單、被罩的、引起二次住客投訴的(15′)
5、賓館內吵鬧、汙言穢語,造成不好影響的(20′)
6、當值時翫忽職守,拒絕接受紀律方面的告誡,從而造成工作失誤,引起客人投訴(較重)(20′)
7、對賓館、客人或其他成員財產造成損失、毀壞情節較嚴重,或知情不報(20′)
8、在房間翻看客人物品或取用客人物品(食物)的(20′)
9、未經賓館領導允許私自介紹外人與賓館客人認識(20′)
10、拒絕或故意不完成領導安排的工作及未達到要求標準的(20′)
11、違反正常工作流程,濫用許可權以及超越許可權的(40′)
11、在賓館內傳播或展示有淫穢內容的物品、照片(40′)
12、有意損壞賓館內物品或有意浪費現象的(如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要將損失部分全部個人承擔,外加處罰)(40′)
13、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的個人利益、違規操作亂用職權(情節嚴重情況可加大懲罰力度)(40′)
14、撤下的布草放置地上或用布草擦塵的(40′)
15、一個月內重複違反第二條警告條例之規定(40′)
16、經主管領導認定的其他事項
開除解聘:
1、 盜竊賓館或員工的任何物品
2、 在賓館內擅自帶危險物品、兇器
3、 向外洩漏賓館的機密檔案、資料、資料
4、 參與賣淫行為
5、 侮辱客人或傷害客人身體
6、當值時,使用賓館物品為自所用
7、 偽造檔案意圖行騙或採用塗改記錄、賬單、單據等手段竊取賓館錢物
8、 向客人索取小費
9、 拒不服從上級行政人員或部門主管、經理的工作指示
10、意圖或挑撥打架、毆打他人、互相打鬥
11、當班時違反操作規程或不按操作程式工作,造成自身、他人或賓館財務損失及人員傷亡
12、未經批准私自配製賓館鑰匙
13、沒有上交客人遺留物
14、藏匿或故意損壞他人財物
15、知道自己患傳染病或影響工作的其他疾病,不向賓館報告
16、在酒店內做與我國傳統道德規範相悖的行為
17、連續三次有工作嚴重失誤
18、刑事犯罪
19、經主管領導認定,並向公司人事部上報的其他嚴重違紀事項
注:1′=RMB5元
酒店獎罰制度5
員工的管理工作一直令國內企業十分頭疼,管鬆了,員工的紀律就容易渙散,管緊了,公司員工的離職率又回居高不下,酒店員工的管理更是如此。酒店是一個公眾場所,所以酒店的每一位員工都代表著酒店的形象,一言一行都會影響到酒店的生意。那麼酒店對於這些員工制定出了哪些員工獎罰制度呢?世界經理人辦公夥伴為您提供一份酒店員工獎罰制度資料,請參考。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應服從上司安排,認真、努力做好上司所安排的工作。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覆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儘量自己將問題圓滿解決,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菸,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准,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11、上班期間,沒有客人,員工不的隨意在沙發、座椅上坐躺。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在工作時間員工應佩戴工作牌。
2、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盤頭,保證良好的精神面貌。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色高跟鞋,肉色襪。
6、手指應無煙燻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錶、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公司衛生:
1、保潔人員應當在營業之前打掃一次,在工作期間應保證營業區的衛生良好,但不得影響到其他員工工作,不可妨礙到客人。
五、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六、酒店財產:
1、員工應清楚自己工作時所需器具的擺放位置。
2、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七、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員工作息時間表》及管理人員安排的班次表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領導允許。
2、員工在上班時間之前必須簽到。
3、嚴禁替他人簽到,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4、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徵得部門經理認可,事畢後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工作牌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經理批准後補發新卡,辦理所需費用由遺失工作牌的員工本人承擔。
6、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准不得離職。
八、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主管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店。
九、電路故障:
當電路出故障時,應採取下列措施:
1、通知維修人員,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不要擅自處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談話,表示歉意。
十、消防安全:
1、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裝置。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並瞭解正確使用滅火器和消防裝置,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2、發現火災時,情節較小時,儘快用滅火器處理,情節嚴重時,撥打119。
十一、火災預防:
1、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菸的規定。
2、嚴禁把菸蒂或其它燃燒留在樓梯內、包廂、過道或字紙簍裡。
3、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廢紙、髒毯、髒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4、不準在灶臺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5、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6、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菸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7、如果發現電線鬆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維修部門,以便及時修復。
8、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洩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維修部門。
9、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裝置,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十二、獎罰條例
為了實現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的高度統一,所有員工應遵守《員工日常行為準則》,在此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優秀員工:
酒店每月會取用一定的資金作為員工的獎金,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核,月末、季末、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為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酒店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酒店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三)、失職的種類,紀律處分:
1、紀律處分為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扣工資、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發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主管部門負責歸檔。
2、凡第三次發生甲類失職予以50元的經濟處罰,以後發現一次甲類失職扣除50元,超過五次將不能進行優秀員工評比,六次公司可將該員工辭退;
3、凡第一次發生乙類失職時予以100—500元的經濟處罰,第二次發生乙類失職時將扣除500—1000元的處分,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相關人員得酌情負責,情節特別嚴重者可被辭退。
4、上班期間,沒有客人,員工不的在沙發、座椅上坐躺。違反一次罰款30元。
5、一經被公司辭退的職員,該月工資將被扣除40%。
怎樣穩定酒店裡的員工
酒店員工和內部管理及其酒店產品與服務的特殊性給酒店的人力資源管理帶來了較大的難度,那麼如何穩定員工,打造一支愛崗敬業的隊伍呢?從總體上說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實施以下主要策略:
策略之一:改善員工薪酬福利制度,保持物質刺激動力
酒店薪酬福利是酒店對員工作的回報和補償,是影響員工穩定率的重要因素。一般來講,影響員工對酒店薪酬福利的評價的因素有三:一是員工對薪酬福利的理解程度;二是員工實際得到的薪資數額;三是對比薪資水平。目前不少酒店的薪酬福利在當地水平偏低。因此,在開展薪資認知教育的同時,調整目前工資結構和工資水平是保持物質刺激動力,提高員工穩定程度的關鍵。
策略之二:改進員工績效評估體系,保持精神鼓勵動力
績效評估是整個酒店人力資源管理的控制系統,有監督、控制、反饋並最終提高組織績效的作用。目前,大多數酒店員工績效評估採用目標管理法,這種形式績效評估是針對員工過去某段時間的工作進行的,是一種過去式,而對於培訓資訊和引導員工成長方面很少涉及。因此,要將過去式為主的酒店員工績效評估體系改變成為“將來時”為主。首先要改進“員工工作評估表”,要透過績效評估來引導員工實現職業發展,這樣做,有利於員工認識到自身的興趣、價值、優勢和不足;有利於員工獲取酒店內部有關工作機會和職位的資訊;有利於員工確定職業發展目標;有利於員工制定行動計劃,以實現職業發展目標。
策略之三:改革員工培訓開發模式,保持持續發展動力
要從制定培訓開發的年度計劃上下功夫,年度培訓計劃的落實是員工可持續發展的加油站,更是滿足員工深層次的需要的重要因素。
策略之四:改造短期僱員制度機制,保持員工忠誠動力
我國酒店業中外商投資和集團連鎖酒店在保護員工權益和購買社會保險方面的執行情況比較到位,而大多數國有酒店由於地方法規的不完善和酒店本身的意識不到位,員工相關權益還沒有得到完整的保護。因此要對侵害合法權益、員工缺乏保障的酒店進行改造。
策略之五:改良員工建議參政系統,保持民主管理動力
滿足員工參與管理、獲得授權和溝通方面的需求,是酒店成功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因素。要突破酒店僅僅重視管理層意見的做法,要對現有的參政管理系統進行改良。一要建立正式的僱員建議與溝通系統,使員工產生歸宿感。二要建立非正式的僱員建議與溝通系統,使員工產生滿足感。成立各種興趣小組、沙龍、俱樂部,組織一些體育競賽活動或者讀書活動,引導非正式組織,培養積極向上的員工心態和主人翁意識。
酒店獎罰制度6
為進一步提高酒店員工素質,規範工作行為,激勵員工積極性,特制訂此制度。
一、獎勵制度
1.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統一為其提供禮物或活動如統一就餐。
2.業務技能優秀,不遲到,不早退,不請假,無曠工。
3.工作積極,團結同事,任勞任怨。
4.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所在區域樓層衛生,連續合格數週。
6.從公司利益出發,為酒店發展出謀劃策,有貢獻,盡心盡力。以上6條,酒店按照月.季.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獎勵。
二、懲罰制度
(一).違反一下規定,每次處罰十元。
1.上班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內,(三十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月累計曠工3次無全勤)。
2.在工作時間.玩手機.閒聊.嬉戲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3.浪費公物,視情節處理。
4.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對客人指手畫腳,品頭論足,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6.操作不按照規定,不標準服務,違規操作。
(二).違反一下規定按次罰款二十元。
1.不服從管理與分配工作。(多次給予開除)
2.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製造事端。
3.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4.在更衣櫃存放酒店物品.食品或飲料。
5.上下班拒絕酒店管理人員或授權人員的檢查。
6.對賓客不禮貌,與賓客爭辯。
7.當班時擅自離崗,閒逛,幹私人事情。
8.不請假,隨意曠工。
(三).違反一下條款給予辭退或開除,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原價賠償,觸碰刑法的提交司法機關。
1.偷盜同事財務或公有財物。
2.對上司或同事實施暴力或有重大的侮辱行動。
3.蓄意破壞酒店或他人財務。
4.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動指揮.無理取鬧影響工作秩序。
5.工作不負責任.損壞工具裝置浪費原材料,照成經濟損失較大的。
6.翫忽職守,違章操作,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較大的。
7.包庇員工,對員工所犯錯誤視而不見,屢教不改的。
8.道德敗壞,向客人索取小費或物品,與客人吵架的。
9.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計三天的
10觸動刑法,造成影響的,移交司法機關。
以上獎罰專案均由總經理主持並進行落實。
酒店獎罰制度7
一、獎懲制度:
1、不帶工作帽進操作間,罰款1元/次;
2、在工作間內吸菸,喝酒者,罰款2元/次;
3、在操作間打罵,嬉戲,罰款20元/次;
4、浪費原材料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警告,以致開除;
5、不愛惜廚房工具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警告,以至開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時間,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訴,跑單者,罰款10元/次;
7、因個人原因。沒有在事發前寫入採購單,造成原料沒有,不能出菜者,罰款5元/次(市場缺貨的情況例外);
8、在宿舍吵嚷打鬧,造成鄰居投訴者,罰款10元/次,超過兩次開除宿舍,自行解決住宿;
9、劃菜員不向傳菜員報菜名,桌號,罰款5元/次;
10、劃菜員報錯桌號或傳菜員報錯桌號,造成本店損失的,按菜譜價格賠償;
11、不經經理允許,擅自改選單者,按菜譜上此菜的價格賠償;
12、下班前不關燈,不關煤氣,或不關抽油煙機,究其責任人責任,罰款10元/次;
13、衛生檢查不合格者,罰款5元/次;
14、菜內發現髮絲,鐵屑或其他廚房用品,追究負責人責任,如查不出,配菜員,炒菜者和傳菜員平攤此菜的賠償金;
15、熱菜出菜時不加任何修飾的,打盒者罰款5元/次;
16、丟失工具者,按工具價格賠償;
17、成菜上桌後客人顆粒未盡的菜,究其炒菜人員的責任,落實後於以懲罰,如因菜品質量問題,炒菜人員按菜譜價格賠償;視情節,酌情處理。
二、獎勵制度
1、提出對廚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並切實有效者,獎勵10元/次;
2、創作出新菜品,並給酒店帶來良好效益者,獎勵50元/次;
3、連續一個月,衛生檢查全優者,獎勵20元;
4、及時發現隱患(例如下班前發現煤氣閥門沒關),避免危險發生者,獎勵20元。
4廚房員工獎罰規章制度
對有如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一、完成銷售計劃或工作任務,成績突出的。
二、對於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並取得效果的。
三、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的。
四、技術熟練,受到顧客表揚或在有關重在比賽中獲得獎勵的。
五、當場抓獲或揭發摸、拿、偷、盜商品,銷售或其它有價值的憑單,情況屬實的。
六、一貫忠於職守,奉公廉潔,拒收賄賂,謀私利有突出事蹟的。
七、利用業餘時間修舊利廢,為酒店節約費用開支,有突出貢獻的。
八、其它值得獎勵的行為。有關部門根據情況給予適當的獎勵。
對有下列行為的應以行政處罰或罰款:
1、在店內打架鬥毆,造成嚴重影響的醫藥費自理,假期工資,損環的公共財物由當事人照價賠償。同時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罰款。
2、因工作失誤造成火災、火警、被偷、被盜、被騙或其它事故的,除由當事人賠償全部損失之外,還須視情節重輕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
3、員工在店內拿商品不付款或有意少付款的除補付餘額外還須觀其認錯態度和商品金額的多少,處於倍的罰款。
4、當班製作人員因自已有事與其它當班人員私搭協議,擅自調換,頂替以致影響出菜速度和產品質量的作曠工論處,並予以罰款XX元。
5、上班時間不穿戴工作服(帽)或穿戴不整潔或在上崗操作中違反衛生管理條例的予以罰款。
6、製作人員不按菜餚的質量標準要求做菜,產品粗製濫造,影響產品質量,酒店信譽的除按價賠償損失外,還應按菜餚同等數量或倍予以罰款。
7、故意摻和佐料,造成浪費,故意消耗原材料影響酒店經營毛利水平和產品質量的破壞行為。應給予嚴從重的行政處分和罰款。
8、製作人員不經服務員傳菜,直接給親友,熟人等顧客配菜、炒菜,份量擅自加多的罰款XX元。
9、配菜人員不按選單所列的菜名配菜,以低價菜換實際高價菜,選單與實際不符的按炒出菜價的倍罰款。
10、製作人員用餐是私自開設“小灶”,挖酒店“牆角”的,一次罰款XX元。
11、員工進入廚房。冷盤間偷拿、偷吃食品的罰款XX元,製作人員在場,不予制止的並罰。
12、酒店組織召開的各種大小會議,員工都應該參加,有急事須向召集人請假,沒有請假的,無故缺席的罰款XX元。
以上條例由廚師長、主管負責實施,罰金額由各種部門用於獎勵。如發現各部門對處罰行為沒有兌現的,將對各部門負責人罰款XX元。
總體而言廚房可分類為三個部門:採購、儲藏、出品,每個部門做好各自的工作,層層把關,相互監督,才能把廚房搞好。
酒店獎罰制度8
1獎勵條例
1.1對酒店改革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實施並取得顯著成效者,酌情獎勵20-30分。
1.2對酒店裝置增新改造有突出貢獻者獎10-30分。
1.3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採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獎30分以上。
1.4努力鑽研業務,進步顯著,為酒店或部門爭得榮譽者獎20-50分。
1.5工作認真負責,積極主動,多次受到酒店和部門的表揚者酌情獎勵10分以上。
1.6其它事項按《員工守則》及酒店有關規定處理。
2處罰條例
2.1不準遲到早退,違者按酒店有關規定執行。
2.2維修不及時或故意拖延時間者,利用維修機會在客房看電視,吸菸,影響客房衛生的發現一次扣5分。
2.3因缺少配件或其它原因不能及時完成維修時,。不按規定及時向當班負責人及部門經理彙報,未在交接班本上做好記錄的,一次扣10分
2.4維修工作需要可以乘坐電梯或走客用通道,無故使用客用設施的發現一次扣10分。
2.5無維修任務時不得離崗,串崗,外出維修應向當班負責人報告去向,違者扣5分。
2.6所有機房如發現未經部門經理批准的外來人員進入,一次扣當值人員5分。
2.7因維修質量低劣或態度惡劣受到客人或其它部門投訴者,需做出書面檢討並扣除當事人30分。
2.8違反操作規程,對酒店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輕重予以扣20分以上至除名處理。
2.9對未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未填寫交接班記錄或記錄不清,未認真記錄裝置運轉情況,未對當值機房或裝置做好清潔衛生的一次扣10分。
2.10當班人員麻痺大意造成事故或對事故隱瞞不報,對酒店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輕重予以扣20分以上至除名處理。
2.11其它事項按《員工守則》及酒店有關規定處理。
酒店獎罰制度9
為了增長餐館的利益,制定廚房獎罰管理制度,履行廚房員工守則,自覺奠定各項規章制度,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熱愛本職工作,注重職業道德,自覺維護餐廳的聲譽,愛護酒店公共財產,必須服從廚師長的工作分配。
2、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離崗、不串崗,正常上班時間上午9點,下午4:30分,遲到5分鐘之內罰5元,5分鐘後每分鐘罰2元,半小後根據情況待遇高低處罰。
3、工作服穿戴整齊(工衣、工帽)保持乾淨、整潔,如發現不戴帽子的每次給予5元的罰款(廚師長另外),工作服特髒不講究的第一次通知,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加倍罰10元。
4、廚房員工一律不準穿短褲、拖鞋上班,如發現每次給予10元的罰款。
5、廚房重地嚴禁抽菸,如發現一次每次罰5元,不準進入大廳逗留、閒聊、吸菸等(廚師長除外)。
6、所有廚房員工必須節約用水、用電、油、燃料等,注意消防安全,特別是值班員工要做到人走燈滅、水停、門關,所有廚房燃料關好閥門,各種菜式收撿好方可下班,如發現菜品誤撿,油閥沒關等現象,值班人員和主配一起處罰每人次罰20元(主配罰10元),嚴重影響工作正常操作的加倍處罰。
7、不準吵鬧、打架、拉幫結派,影響廚房整體的團結友好,不得偷竊或私拿餐廳或他人的財產,如發現每人次罰20-200元(嚴重者交給公安部門處理)。
8、各種成品或上桌的菜品除了打荷員和廚師長品嚐外,其它的廚房人員不得隨便品嚐,如發現一次給予20元的罰款。
9、廚房工作人員充分做好餐前準備,保證出品質量,提高上菜速度,如出現菜品令客人不滿意打下來,廚房追究當事人責任,按菜譜成本價買單。
10、煮飯勤雜工煮飯時要認真仔細淘洗乾淨,不能出現生飯的現象,避免飯裡有砂、石頭、穀子、老鼠屎等雜物,如有客人投訴,按情況是否嚴重給予5-50元的罰款。
11、洗菜勤雜工保證蔬菜清洗乾淨,按照一揀、二洗、三過清、四整齊擺放的程式清洗各種蔬菜,如有各種蔬菜上桌被客人打下來,說有蟲、草、頭髮、砂子、黃葉等雜物,洗菜員按菜譜成本價買單。
12、洗碗勤雜工注意各種廚具輕拿輕放,避免餐具損壞、打破等現象,保證餐具清洗乾淨、衛生,損壞餐具按進價賠償,自覺主動報告廚師長打破的餐具,如不報加倍處罰。
以上罰款不是目的,為了酒店生意興隆,不斷的擴大,敬請每位廚房員工自覺遵守以上規章制度。
酒店獎罰制度10
一、懲處條例
警告
1、例會或上班遲到、早退。
2、上班時間吃零食。
3、隨地吐痰,亂丟紙屑、果皮等雜物。
4、違反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受到批評教育者。
5、不走樓梯,非工作需要擅自使用客用電梯。
6、在規定的禁菸區內吸菸。
7、當班時聽音樂、看電視,打私人電話或用電話聊天。
8、工作時間擅離崗位,串崗或扎堆聊天,不經請示擅帶酒店外人員進入酒店。
9、對上級分派工作遲緩、拖延,工作責任心不強,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錯,情節輕微者。
10、在公共場所或當班時儀容不整不按規定著裝,如歪帶工牌、頭髮不整、依靠牆壁等。
11、在客用場所有剔牙、挖耳、抓癢、摳鼻孔、照鏡子、化妝、打響指、吹口哨、手插口袋、雙手叉腰、高聲喧譁等有失職業風度的舉動。
12、服務不主動、不熱情、不用敬語和禮貌用語,不積極解決客人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滿。
13、員工有違章違紀行為,在場的管理人員不糾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責任,情節較輕的。
14、違反有關規章制度或部門規定,情節輕微的。
15、在衛生檢查中發現多處不合格者。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反,可同時對員工處以罰款1元以上;管理者處以3元以上。
輕度過失
1、一個月之內受到兩次口頭警告者。
2、不服從上級合理命令,沒有完成工作任務或有意怠工,對上級有不禮貌言行者。
3、工作中搬弄是非,誹謗他人,散佈不利於團結的言論;工作上缺乏協調合作精神,致使工作受到影響。
4、當班時間打瞌睡、幹私活。
5、違反各種安全守則、工作程式、操作規範和各項規章制度。
6、對下屬不管理,發現違紀不制止、不按規定處罰。
7、私自使用客用品或客用設施,擅自翻動賓客物品。
8、語言粗俗,對客人不禮貌,與客人爭辯,未經同意擅自闖入客人房間或領導辦公室。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反,可同時對員工處以罰款3元以上;管理者處以5元以上。
小過失
1、兩個月之內受到兩次輕度過失處理。
2、工作不認真、不熱情受到客人或領導投訴。
3、私自接受客人小費、物品,或有遺留物品未及時上交
4、工作時間高聲喧譁以至影響客人休息。
5、由於個人工作失誤而影響對客服務工作。
6、違反各崗位的工作程式或規章制度以至造成工作隱患。
7、用不適當的手段干擾他人的工作。
8、擅自動用賓客的物品或器具,未經批准私自使用酒店裝置。
9、明知財物受到損失或丟失,而不管不問不彙報。
10、提供不真實不準確的報告、表格或材料。
11、洩露酒店機密,遺失酒店鑰匙、單據等重要物品。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反,可同時對員工罰款5元以上;管理者處以10元以上。
大過失
1、三個月之內受到兩次記小過失處理。
2、二個月之內連續兩次受到賓客或領導的投訴。
3、工作時擅離崗位或翫忽職守造成一定惡劣影響。
4、管理不善,造成酒店嚴重損失。
5、上班時飲酒或帶有醉態。
6、拒不接受領導安排的合理工作,態度惡劣。
7、工作失職造成停電、停水、停機等重大事故。
8、其他違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不足辭退的。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反,可同時對員工罰款10元以上;管理者處以15元以上。
辭退、除名或開除
1、嚴重失職、營私舞弊,造成重大損失。
2、被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4、盜竊或私拿酒店物品,私開客房。
5、侮辱、誹謗、毆打、恐嚇、威脅、危害同事和領導或打架鬥毆。
6、酗酒、賭博造成惡劣影響。
7、不服從領導指揮,拒絕領導指派的合理工作,經教育無效。
8、故意損壞公物。
9、利用公職謀私,挪用公款。
10、對外界發表有關酒店的汙衊性言論,發表有損酒店聲譽的'言論,嚴重損壞酒店形象。
11、記一次大過失或兩次小過失或警告後仍無明顯悔改表現。
12、其他嚴重違章違紀行為。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反,可同時對員工罰款20元以上;管理者處以30元以上。
二、獎勵條例
1、 在服務工作中,成績突出、表現優異。除班前會上表揚外,可獎勵5元以上。
2、 提出合理化建議,對提高服務質量或節能降耗做出貢獻。除表揚外,可獎勵10元以上。
3、 優質服務,受到酒店領導或客人好評。除表揚外,可獎勵15元以上。
4、 責任心強,及時發現各種隱患,防止事故發生。除表揚外,可獎勵20元以上。
5、 拾金不昧,為酒店贏得聲譽。除表揚外,可獎勵20元以上。
6、 紮實工作、吃苦耐勞、團結同事,受到一致肯定。除表揚外,可獎勵30元以上或得到職位提升。
7、 見義勇為,保護集體和賓客財產生命安全。除表揚外,可獎勵30元以上。
8、 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貢獻,除表揚外可根據情況給予一定經濟獎勵。
酒店獎罰制度11
一、獎勵
符合以下條件者,酒店會給予表揚和獎勵:
獎勵形式:
(1)表揚:工作或生活中表現良好者
(2)嘉獎:
A:拾金(物)不昧者
B:主動協助同事完成任務者
C:為顧客解決困難,並得到顧客書面向主管稱讚者
D:積極協助推動本酒店各項活動,並有顯著成績者
(3)小功:
A:見義勇為,幫助顧客或同事於危難者
B:拾獲貴重物品或金錢,即時申報主管者
C:代表酒店參加對外比賽,榮獲前三名者
(4)大功:
A:制止重大事故或意外的發生,使酒店免受重大損失或危險者
B:提出有關營運發展計劃,經採納實施後見較大效益者
C:表現傑出,堪為全體同事楷模
獎勵標準:
(1)表揚:表現良好可予表揚,表揚不增加年終考績,可據實情給予10—20元的獎金。
(2)嘉獎:表揚累積三次為嘉獎,嘉獎一次增加年終考績1分,並據實情給予30—50元的獎金
(3)小功:累積三次嘉獎為一小功,小功一次增加年終考績3分,並據實情給予60—100元的獎金。
(4)大功:累積三次小功為一大功,大功一次增加年終考績9分,並據實請給
予100—200元或以上之獎金。
表彰除或頒證書外,還將給予一定之物資獎勵(獎勵程度參照以上標準,具體由酒店視情況決定)。並記錄個人檔案,列入員工晉升及評估考核依據之一。
二、紀律處分
酒店的紀律處分制度是學術員工違紀行為及給予處罰的標準。紀律處分是公平、公正的,必須對所有違紀者一視同仁,對違反規定的員工實行累積懲罰制。
處分步驟
(1)口頭警告——觸犯任何輕微過失
(2)書面警告——重複輕微過失及觸犯較嚴重過失
(3)最後警告——再犯輕微過失及重複觸犯較嚴重過失和觸犯嚴重過失
(4)辭退——重複觸犯任何過失,辭退
(5)停職檢查——酒店在決定與員工終止合同前的措施,酒店在未做出開除前可採用此處分
(6)開除——觸犯極嚴重過失
處罰標準
(1)口頭警告,不作工資扣罰,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向當事人提出警告,糾正其不當行為
(2)書面警告,扣除當事人當月工資總額的1%—5%
(3)最後警告,扣除當事人當月工資總額的6%—10%
(4)辭退,扣除當事人當月工資總額的11%—20%,並予辭退
(5)停職檢查,扣除當事人當月工資總額的100%
(6)開除,扣除當事人的全部工資及獎金和保證金,並視情節追究責任
處罰條例
(1)除口頭警告外,其他處罰均需作工資扣罰,以示懲處,並向人力資源部備案。
(2)紀律處分有效累積期,從簽單之日起,口頭警告為3個月,書面警告為6個月,最後警告為1年,超過有效累積期不累積。
(3)凡被書面警告以上之員工,半年內部獲評優秀員工,不列入晉升、轉職或調薪範疇。
(4)同一年度內,一大功可抵一最後警告,一小功可抵一書面警告。
(5)所有獎罰結果,均以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如當事員工不服,則可在7日內提出申訴,確有違規但拒不簽字者,經查實或由見證人簽名同樣生效,並加倍處罰。
處分類別
輕微過失(口頭警告):
1)儀容不整,如頭髮過長或髒亂,指甲過長或髒,手髒或手插口袋,捲袖、褲腿,拖著鞋子等
2)禮貌欠佳,不主動與客人或同事(上司)微笑和打招呼
3)把飯菜帶出員工餐廳外進食,轉讓或借用他人餐卡用餐
4)上班時間打私人電話(確有急事,經批准且通話時間在3分鐘以內者除外)
5)遲到或早退在5分鐘以內
6)非因工作需要進入客用場所
7)上班時間聽收錄機或看電視、報刊、雜誌等
8)未經允許帶親友進入酒店辦公區域或營業區域參觀
9)擅自使用客用設施(如客用洗手間、電梯)
10)未經批准著酒店制服離開酒店或在酒店附近逗留
11)在公共場所聚眾閒聊
12)在公共場所高聲喧譁、吹口哨、唱歌或其他任何不雅行為
13)在客人面前倚牆或倚物而立、打哈欠、伸懶腰、剔牙、摳鼻孔或剪指甲
14)在未完成工作任務或下班前就停止工作
15)在工作時間閒逛
16)未經允許擅自撕毀或塗汙酒店公告欄上的通知或宣傳材料
17)穿著制服在客人面前、公共場所或非吸菸區吸菸
18)擅自撕毀或塗汙酒店的表格、檔案
19)上班時間不佩戴銘牌,未穿整齊制服
20)非工作時間未經允許在酒店內逗留或串崗
21)當值時間與同事發生口角
22)上班時間吃東西
23)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且工作態度不認真
24)穿越酒店大堂(獲准者除外)
25)不走規定的員工通道
26)違反《員工餐廳管理規定》,但情節輕微
27)違反《員工宿舍管理規定》,但情節輕微
較重過失(書面警告)
1)洩露酒店秘密,但未有較重後果
2)翫忽職守,並給酒店造成輕微損失
3)不按操作規程工作,但未造成嚴重後果
4)故意毀壞制服(另照價賠償)
5)隨意挪用酒店物品
6)違反《員工宿舍管理條例》、《員工飯堂管理條例》,情節嚴重
7)拒絕接受酒店授權人的檢查
8)違反酒店規章制度,雖情節輕微但無悔過表現
9)不打卡或委託他人打卡或替他人打卡,塗改工卡
10)違反酒店安全條例或安全管理規定,但未造成嚴重後果
11)工作時間擅離職守,但未造成嚴重後果
12)偷吃客人食物
13)語言粗魯、髒話連篇、惡語傷人、製造流言蜚語,但未造成嚴重後果
14)工作馬虎
15)威脅、恐嚇或脅逼同事
16)參與類似賭博的活動
17)工作時間飲酒或酒後上班(特殊情況除外)
18)對可能發生的隱患不報告
19)未經許可私自變更班次、休息日或休息時間
20)非工作關係與客人過於親密
21)不報告或不如實報告酒店設施的損壞或損壞情況
22)佔酒店的小便宜
23)不服從管理,違抗或拒接執行直屬主管的指令
24)營業部門員工嚴禁私帶錢幣進入工作場所,經查處金額(折人民幣)20元—100元的
25)當值時間睡覺
26)下班後在營業場所睡覺
27)曠工半天活連續遲到兩次(每次不超過20分鐘)
28)當值時間抽菸
29)買賣私物(非禁品)
30)在禁區內動用火種,玩弄滅火器或保安消防設施
31)在酒店內部有不文明行為舉止,如隨地吐痰或亂扔紙屑
32)穿著制服在客人面前、公共場所或非吸菸區吸菸
33)越級反映
嚴重過失(最後警告)
1)翫忽職守,不按操作規程操作,而給酒店造成較大損失
2)洩露酒店秘密,使酒店蒙受較大損失
3)挑動他人怠工、離職、鬧事或蓄意阻止他人工作。參與非法罷工
4)對犯罪行為視若不見、不制止
酒店獎罰制度12
1、獎勵
1. 為賓客提供優良服務,受到書面或口頭表揚者。
2. 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採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3. 為維護國家財產,他人及賓客生命財產安全,見義勇為者。
4. 提出合理化建議,並經採納,確有成效者,根據成效大小給予不同程度的獎勵。
5. 拾金不昧者。
6. 檢舉揭發不良行為者。
7. 愛護公物,節約不浪費。
8. 團結同事,尊重上司,發揚酒店文化突出者。
9. 完成本職工作傑出作用,榜樣作用(好的方面,並分季度評選)。
2、客房部處罰制度
1. 上下班不到服務中心簽到、簽退,代人簽到、簽退。
2. 上下班不穿工衣、工鞋、襪、不戴工牌,儀表不達要求者。
3. 遲到、早退、以到崗時為準,30分鐘內口頭警告,超過30分鐘作為曠工一天處理並作書面警告。
4. 上班時間看報、吃零食、寫信、聊天、聽音樂、打私人電話,幹私活者。
5. 工作不主動,懶散者,重犯雙倍處罰。
6. 無故進入客房(不屬於自己清潔範圍的)。
7. 交班不填寫工作記錄或交班不清。
8. 上班時違反操作規程進行工作(布草車擺放,垃圾袋,吸塵機使用,保養,服務員工作報表不攜帶、不填寫)。
9. 做房時不開啟門或邊看電視邊聽音樂邊做房(除正常檢查以外)。
10. 在房間,服務檯坐著,談笑。
11. 做完房後不鎖門,不鎖窗。
12. 因工作入房不敲門,不報明身份。
13. 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時,無故推辭。
14. 上班時間講家鄉話。
15. 個人衛生差者(女:不化妝,扣當月服務費,長指甲,長髮過肩,塗指甲油,濃妝;男:長髮,指甲過長,留鬍鬚,有異味)。
16. 上班時不在指定工作崗位,擅自離崗,下班在酒店營業區內閒遊。
17. 上班時大聲說話,喧譁,遠距離喊人。
18. 敲門不用手指,而用其它物品。
19. 見到客人或上司不主動打招呼,不問候。
20. 服務中心所有的物品,未經領班或服務中心文員批准,擅自外借。
21. 公共衛生區沒有達到標準(包括樓梯,走廊)有拉圾、汙漬、水漬、當班次每人受罰,領班加倍。
22. 未按要求填寫各類表格、報表。
23. 站立時靠牆,接電話時背向客人或有不雅動作。
24. 未經領班同意,一律不準入工作間休息,並且進入不關門。
25. 事假必須24小時前申請並報經理級以上說明原因,批准生效方可,否則當曠工處理,嚴禁電話、資訊請假。
26. 病假一律要有當地縣級及縣級以上醫院病假單,否則作曠工處理。
27. 被經理、總監查出房間衛生,公共衛生不合格,處罰當班服務員,領班加倍。
28. 上班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工作消極,頂撞上級給予書面警告。
29. 未經上級批准,擅自調班,調休,當班者與替班者均作曠工處理。
30. 休假期滿,不按時返回者,三天內作曠工,過三天者自動離職處理。
31. 在工作中弄虛作假,未造成重大損失者。
32. 破壞、損壞公物(照價賠償以外)書面警告處理。
33. 未經客人同意,隨便翻動客人物品,書面警告處理。
34. 因工作失誤造成客人投訴或與客人發生爭吵,根據不同程度而作出不同類別處理。
35. 處理事情獨斷專行,不請求彙報給予書面警告。
36. 服務不主動,不熱情,受客人投訴者書面警告。
37. 私自使用客人用品,將酒店物品擅自拿出酒店外(除有經理級以上批條外)根據價值10倍罰款,並給予書面警告
38. 拒絕酒店經理授權的有關人員的檢查。
39. 因工作失誤造成酒店財物損失,短缺,原價賠償外並給予書面警告。
40. 拾到客人物品,不上交或不作正常遺留物品手續者給予書面警告。
41. 私自兌換外幣給予書面警告。
42. 在酒店惹事生非者,輕者給最後警告,重則開除。
43. 當值時(通宵睡覺)並給予書面警告。
44. 變相出售商品給客人給予書面警告。
45. 消毒間、消毒杯不合格者返工並給予書面警告。
46. 搬弄是非,誹謗他人,影響團結,影響他人聲譽,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或書面警告。
47. 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除賠償外給予書面警告。
48. 在客房內睡覺,打長途電話,看電視,沖涼等作最後警告。
49. 利用來記登記,敲詐客人錢財,一經發現立即開除。
50. 侮辱、謾罵、恐嚇他人,與客人吵架立即開除。
51. 偷盜酒店或客人、員工財物者立即開除。
52. 向客人索取小費,物品或其他報酬,立即開除。
53. 招接嫖客,介紹暗娼者,立即開除。
54. 組織及煽動罷工、鬥歐、聚眾鬧事者立即開除。
55. 傳播淫穢收刊或黃色錄影帶等立即開除。
56. 翫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後果,立即開除。
57. 經常違反酒店規定,屢教不改立即開除。
58. 連續曠工三天或一月內累計二次曠工,作自動離職或開除處分。
以上規章制度如與《員工守則》有衝突時,以《員工守則》為準。
酒店獎罰制度13
一獎勵
1.嚴格控制開支,節約費用,成績顯著。
2.主動完成工作任務,積極推銷和創造經濟價值顯著.
3.拾金不昧,優質服務為酒店獲得聲譽.
4.業務技能考核成績特別優秀者
5.為酒店的發展和服務質量的提升提出合理化的建議,並經實施有顯著成效。
6.發現事故隱患並及時排除,在消防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貢獻避免重大損失.
7.全年出滿勤,表現良好。
二處罰(輕微過失)
1.未按酒店規定上,下班遲到或早退
2.衣冠不整上下班,上班不佩戴工號牌。(簽到,簽退或交還物品和鑰匙)
3.儀容儀表不整和個人衛生不好.
4.樓層內奔跑,大聲喧譁.驚擾和影響客人用餐.
5.未按時作好工作分擔區衛生或兩處不合格.
6.未按規定及時關閉空調,電視,主燈及水龍頭.造成浪費.
7.拒絕管理人員進行檢察工作崗位.
8.不嚴格按照操作標準進行工作.
9.進出廳房時不敲門和反手關門.
10.工作期間隨意去洗手間.
11.酒店組織活動或培訓,未經批准擅自空崗和缺席.
12.電話鈴聲超過3聲未接聽,而且不使用禮貌敬語.
13.未經批准私自為客人外出購物.
14.將就餐客人姓名,職位隨意外洩他人.
15.見到客人不主動問好和行禮.
16.上班前食用刺激性較大的食品,並口腔帶有異味.(如:蒜,蔥等)
17.未經批准私自離崗,串崗.
18.超越客人時不使用禮貌用語.或不帶領客人到指定地點.
19.見到上級和同事不打招呼.
20.未按規定時間到崗站位.
21.面對客人無表情或埋頭工作.
22.不做好備品或備品不足.
三處罰(一般過失)
1.上班時間打口哨,講笑話,聊天,哼唱歌曲.
2.背後指責客人和同事或聚堆聊天.
3.私自使用酒店設施及電器,電源.
4.私自將個人物品及食物帶入酒店.
5.在酒店內洗漱或洗衣服.
6.上下班不走員工通道.
7.私自穿工服外出.
8.私自帶親人和朋友或他人進入酒店參觀.
9.上班時間睡覺.或上班前飲酒並帶有醉意上崗.
10.上班時間擅自離崗或做私事.
11.不服從上級管理並頂撞.
12.蓄意破壞酒店設施及公用物品.
13.當班時間看書,報,吃東西,吸菸.
14.利用酒店電話辦私事或打私人電話.
15.私自翻看客人資料和物品.
16.清潔廳房時發現客人物品,不及時上報.
17.私自將酒店物品送予他人.
18.發生意外事件不及時上報.
19.酒店資料,機密外洩.
20.上下班不接受保安員進行檢察.
21.收餐時抓餐造成影響.
22.在收銀臺私自兌換零錢,或將客人未帶走發票私自留下.
23.酒店專業知識考核時不能透過考核.
24.私自陪同客人飲酒.
25.不認真做好工作筆記和交接班日記.
26.消極怠工,不服從上級指揮和領導.
27.在酒店或宿舍牆壁上亂寫亂畫.
28.未及時完成客人及管理人員安排的工作,留言,指令未及時傳達或不準確.
29.未經批准私自進入庫房領貨.
30.下班後在公共區域逗留串崗,使用客人設施或電梯.
31.與客人交談和語氣生硬.
32.不及時為客人更換餐具及菸缸.
33.上班時打私人電話或私自會客。
四處罰(嚴重過失和重大過失)
1.指責,謾罵,侮辱,毆打客人及同事.
2.將鑰匙私自帶出配製.
3.工作期間飲酒或浪費客人食物和酒水.
4.向客人索取小費,物品或兌換本,外幣.
5.蓄意破壞酒店設施及客人物品.
6.因工作失誤造成酒店及客人財物受到損失.
7.偷盜酒店,客人及同事財物.
8.違法犯罪,串通勾結,謀取私利.
9.酒店或宿舍內酗酒滋事,賭博打架.
10.組織及煽動同事聚眾鬧事.
11.連續曠工3天或一個月累計曠工3天.
12.將客人遺留物品據為己有.
13.私自塗改,損毀單據.
14.隱瞞事實真相,蓄意說謊.
15.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謀取私利.使酒店的經濟受到損失.
酒店獎罰制度14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應服從上司安排,認真、努力做好上司所安排的工作。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覆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儘量自己將問題圓滿解決,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菸,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准,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11、上班期間,沒有客人,員工不的隨意在沙發、座椅上坐躺。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在工作時間員工應佩戴工作牌。
2、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盤頭,保證良好的精神面貌。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色高跟鞋,肉色襪。
6、手指應無煙燻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錶、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公司衛生:
1、保潔人員應當在營業之前打掃一次,在工作期間應保證營業區的衛生良好,但不得影響到其他員工工作,不可妨礙到客人。
五、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六、酒店財產:
1、員工應清楚自己工作時所需器具的擺放位置;
2、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
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
安部門處理。
七、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員工作息時間表》及管理人員安排的班次表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領導允許。
2、員工在上班時間之前必須簽到。
3、嚴禁替他人簽到,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4、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徵得部門經理認可,事畢後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工作牌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經理批准後補發新卡,辦理所需費用由遺失工作牌的員工本人承擔。
6、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准不得離職。
八、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主管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店。
九、電路故障:
當電路出故障時,應採取下列措施:
1、通知維修人員,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不要擅自處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談話,表示歉意。
十、消防安全:
1、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裝置。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並瞭解正確使用滅火
器和消防裝置,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2、發現火災時,情節較小時,儘快用滅火器處理,情節嚴重時,撥打119。
十一、火災預防:
1、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菸"的規定。
2、嚴禁把菸蒂或其它燃燒留在樓梯內、包廂、過道或字紙簍裡。
3、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廢紙、髒毯、髒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4、不準在灶臺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5、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6、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菸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7、如果發現電線鬆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維修部門,以便及時修復。
8、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洩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維修部門。
9、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裝置,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十二、獎罰條例
為了實現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的高度統一,所有員工應遵守《員工日常行為準則》,在此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優秀員工:
酒店每月會取用一定的資金作為員工的獎金,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核,月末、季末、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為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酒店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酒店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三)、失職的種類,紀律處分:
1、紀律處分為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扣工資、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發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主管部門負責歸檔。
2、凡第三次發生甲類失職予以50元的經濟處罰,以後發現一次甲類失職扣除50元,超過五次將不能進行優秀員工評比,六次公司可將該員工辭退;
3、凡第一次發生乙類失職時予以100—500元的經濟處罰,第二次發生乙類失職時將扣除500—1000元的處分,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相關人員得酌情負責,情節特別嚴重者可被辭退。
4、上班期間,沒有客人,員工不的在沙發、座椅上坐躺。違反一次罰款30元。
5、一經被公司辭退的職員,該月工資將被扣除40%。
附:失職型別
甲類失職:
1、上班遲到,早退,上班不簽到或唆使別人為自己簽到和替別人簽到;
2、儀表不整潔:A男士留長髮,女士不盤發;B手髒;C站立姿勢不正;
D手插口袋;E衣袖、褲腳捲起;F不符合儀表儀容規定;
3、在公共場所大聲喧譁或在酒店其它客人可以看到和聽到的地方做不雅的習慣動作,聚眾討論個人事情;
4、擅離工作崗位或到其它部門閒蕩,上班時間做私事,看書報和雜誌、聽收音機、錄音機或看電視(休息或工作需要例外);不遵守打電話的規定;
5、損壞工作服,將酒店文具用於私人之事;下班時未將自己工作用品歸位,未關閉電腦、音響、印表機、照明、空調、飲水機等電器電源。
6、培訓課曠課,不參加單位舉行的集體活動。
7、不經許可帶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進入酒店。
8、不按規定做事,對公司造成一定損失的。
9、違反《員工日常行為準則》、《辦公人員行為準則》規定情節較輕的。
乙類失職:
1、曠工。
2、營業區、服務生個人、餐具的衛生不合格,影響客人心情的。
3、上班時間打瞌睡;在酒店內賭博或觀看賭博;
4、對客人和同事不禮貌,說辱罵性和無禮的話,發表虛假或誹謗言論,影響酒店、客人或其他員工的聲譽;在酒店內危害任何人員,毆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5、未經允許在酒店內喝酒,在除了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場所吸菸。
6、在酒店內亂丟東西,故意損壞消防裝置,因粗心大意損壞酒店財產,私自拿公司財產。
7、拒絕安全檢查包裹、手提包或員工身份證,塗改工卡,擅自配置酒店範圍內任何鑰匙,遺失、複製、未經許可使用總鑰匙;
8、不遵守消防規定,因對火源、電路、水管未處理妥當,而出現事故的,隱瞞事故,違反安全規定的。
9、未經同意改換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時間;拒絕執行管理人員的合法的命令,違犯店規,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的。
10、超過工作範圍與客人過分親近;向顧客索取小費或其它報酬;作不道德交易。
11、洩露酒店機密情況;偷竊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財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飲料
12、工作表現差或工作效能差。
13、違反《員工日常行為準則》、《辦公人員行為準則》規定情節嚴重的。
14、觸犯國家任何刑事罪案。
酒店獎罰制度15
(一)表彰與獎勵
1.表彰與獎勵的條件和分值
(1)對餐廳管理、服務做出重大貢獻者,視成績大小獎勵 3~20 分。
(2)工作突出,半年內未出差錯者,獎勵 2~5 分。
(3)服務質量高,服務意識強者,獎勵 2~10 分。
(4)嚴格控制成本,取得明顯經濟效益者,獎勵 2~20 分。
(5)積極處理突發事件且使餐廳免受損失者,獎勵 2~50 分。
(6)服務周到、熱情,並經常獲得顧客口頭表揚或書面表揚者,獎勵 1~5 分。
(7)拾金不昧者,獎勵 2~10 分。
(8)舉報跑單、多收顧客的錢財或其他有損餐廳利益的行為並查有實據者,獎勵 1~10 分。
(9)對餐廳經營提出有價值的建議者,獎勵 2~20 分。
(10)積極介紹客戶且銷售成績突出者,獎勵 2~10 分。
(11)對保護餐廳人員、財產安全有特殊貢獻者,獎勵 2~10 分。
(12)幫助顧客解決困難,受到顧客表揚者,獎勵 2~20 分。
(13)能顧全大局,主動加班者,獎勵 1~5 分。
(14)能妥善處理顧客投訴者,獎勵 1~2 分。
(15)在規定時間內圓滿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者,獎勵 1~3 分。
2.表彰與獎勵方式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 10 分,給予口頭表揚;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 20 分,給予通報表揚;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 30 分,頒發獎狀和獎品;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 40 分,給予獎金;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 50 分,給予獎金;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 60 分,給予獎金;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 70 分,給予獎金;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 80 分,給予獎金;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 100 分,給予獎金並增加工資。
3.表彰與獎勵的程式
(1)獎勵分值由樓面主管和經理視具體情況決定。
(2)口頭表揚、通報表揚由主管和經理視具體情況決定並執行。
(3)頒發獎狀、獎品和獎金,由樓面經理報總經理辦公室,經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後由樓面部執行。
(二)處罰細則
1.一般過失
(1)遲到早退者,每次扣 1~4 分。 (2)儀容儀表不整,不佩戴工號牌者,扣 1~5 分。
(3)上下班不使用員工通道者,扣 1 分。 (4)在酒樓內隨地吐痰,亂丟雜物、果皮者,扣 1~3 分。
(5)當班時串崗、聊天,擅自調班者,扣 1~3 分。 (6)在餐廳內大聲說笑,嬉戲打鬧者,扣 1~3 分。
(7)不禮貌待客,缺乏熱情者,扣 1 分。 (8)非當班時,私自在客用場所逗留、閒逛者,扣 1~3 分。
(9)將無關人員帶入工作崗位並逗留者,扣 2~5 分。
(10)未經允許使用供給顧客的裝置、設施、用品者,扣 1~3 分。
(11)工作不積極,怠慢顧客,引起顧客不滿者,扣 1~3 分。 (12)工作態度不認真, 工作時間內做工作以外的事,視情節輕重扣 1~5 分。
(13)違反安全規則和保密守則者,扣 1~5 分。
(14)不尊重領導,不服從上級的工作指令和工作調動者,扣 2~5 分。
(15)不按手續和制度處理業務者,扣 1~5 分。
(16)有嚴重或重大過失者,按照酒樓相關規定處理。
2.處理方式
(1)每季度扣分累計達到 10 分,給予批評教育。
(2)每季度扣分累計達到 15 分,扣發工資 50 元。
(3)每季度扣分累計達到 20 分,扣發工資 100 元。
(4)每季度扣分累計達到 30 分,扣發當月工資,停職檢查。
3.處罰程式
(1)由領班或發現人報告樓面主管或經理,由樓面主管或經理視情況決定具體扣分。
(2)批評教育由領班或經理決定並執行。
(3)普通員工扣發工資、停職檢查及解聘等,由樓面經理執行;領班以上者報總經理,經總經理稽核批准後,由樓面部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