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的資產評估報告樣本
長春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擬有償轉讓捷達牌轎車的資產評估報告書
吉光華資評[2013]第 號
吉林光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長春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擬有償轉讓捷達牌轎車的資產評估報告書摘要
吉林光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接受長春市高薪技術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的委託,根據國家有關資產評估的規定,本著客觀、獨立、公正、科學的原則,對以2013年05月23日為評估基準日,以有償轉讓為目的所涉及的長春一汽大眾產捷達牌CIF型轎車進行了現場查勘和綜合計算,採用成本法進行評估。其評估結果如下:
捷達牌CIF型轎車(吉A A3918)評估價值為:57868.25元。 以上內容摘自資產評估報告書,欲瞭解評估專案的全面情況,應認真閱讀資產評估報告書全文。
吉林光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註冊資產評估師 高階工程師 法定負責人:***** 註冊資產評估師 051041425 專案參與人:***** 註冊資產評估師 051041426 專案稽核人:*****
年月日
長春市高薪技術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擬出售捷達牌轎車的資產評估報告書
吉光華資評字[2013]第****號
長春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我公司接受您的委託,根據國家有關資產評估的規定,本著客觀、獨立、公正、科學的原則,採用公認的資產評估方法,對您擬出售的長春一汽大眾產捷達牌 CIF型轎車(吉A A3918)價值進行了評價。在評估中評估人員按照必要的評估程式進行了實地勘察、市場調查和必要的詢證,對委託評估自殘在2013年05月23日所表現的市場價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現將資產評估情況及評估結果報告如下:
一、評估目的:
為有償轉讓長春一汽大眾產捷達牌CIF型轎車價值提供參考依據。
二、評估物件:
貴方指定評估的長春一汽大眾捷達牌CIF型轎車(標配)一輛,車牌號:吉A A3918,排氣量1.6升,屬手動轎車,發動機機號:714520,車架號:07140526。
三、評估基準日:
評估基準日是2013年05月23日,該評估基準日為唯一的評估基準日,本評估報告書中一切取價標準均為基準日有效的價格標準。
四、評估原則:
1、遵循獨立性、客觀性、科學性、專業性的工作原則;
2、產權利益主體變動原則;
3、資產持續經營原則、替代性原則和公開市場原則等操作原則。
五、評估依據:
1、長春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與本評估機構簽訂的`《資產評估業務約定書》。
2、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國資辦發[1996]23號《資產評估操作規範意見(試行)》;
3、財政部財評字[1999]91號《關於印發<資產評估報告基本內容與格式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4、國家交通部車輛管理技術鑑定有關規定;
5、《東北汽貿資訊》、《價格行情評估》、網路“騰訊汽車”等。
6、國資辦發(1992)36號檔案《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7、委託方提供的牌號為吉AA3918車輛《機動車車輛資訊查詢單》(影印件);
8、委託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
六、評估方法:
依據委託方的評估目的、評估物件和實際情況,本次評估的價格標準為重置成本標準,評價方法採用成本法。基本計算公式: 評估價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其中:重置價值是根據重新購置同品牌、同型號車輛的現行市價,再考慮購車後辦理有關手續所需經費等因素後確定;而成新率則是根據車輛已使用年限、行駛里程和實際執行狀況綜合確定。
七、評估過程:
1、明確評估目的,確定評估物件和評估基準日;
2、擬定評估工作方案,選擇評估方法;
3、實地勘察車輛狀況,蒐集有關產權證明,核實會計憑證,驗證有關原始資料;
4、組織專業人員進行現場評估,對待評資產進行現場鑑定、核實和必要的產權驗證等原始資料以及我們認為有必要實施的其他資產評估程式;
5、估算評估結果;
6、根據評估人員對資產的初步評估結果,進行分析並估算評估價值;
7、撰寫評估報告和評估說明1,並向委託方彙報,聽取委託方隊評估結果的意見
8、雙方協商的結果進行必要的修改,經委託單位確認無誤後,完成資產評估報告書初稿,在經內部三級複核簽章後,向委託方提交正式資產評估報告書。
八、評估結果:
1、重置價值的確定
重置價值=現行市場價格+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城市增容費
經查東北汽貿資訊、網路“汽車之家”等資料可知,其全新車在
評估基準日的市場價格為×××元;車輛購置稅、驗車上牌費、車船使用稅、交強險、三角牌、滅火器、常規保險合計費用共104102元。故該車的重置價值為:
重置價值=評估基準日汽車購置價格+車輛購置稅+驗車上牌費+車船使用稅+交強險+三角牌+滅火器+常規保險合計=90800+7760+500+480+950+140+4585=105215(元)
2、成新率的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