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網路資訊保安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網路資訊保安的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網路資訊保安的管理制度 篇1
學校校園網是為全校教學、教育研究和行政管理建立的計算機資訊網路,其目的是利用先進的計算機技術與網路通訊手段,實現校園內計算機連網、資訊資源共享和現代化的高效管理。為了加強對校園網的安全保護,維護公共秩序的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連入校園網的部門和使用者必須遵守《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和使用者守則的規定。
二、校園網由計算機網路中心負責執行、維護,各部門不允許與其它互聯單位私自連網,不允許各部門和使用者發展校外使用者連入校園網,不允許利用校園網進行經營性活動。個人使用者要求入網統一由計算機網路中心負責管理。學校對網路執行過程中一切非管理人員人為過錯造成的後果不承擔責任。
三、連入校園網的部門和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計算機網路中心分配的IP地址、使用者帳號,不得轉借、轉讓和盜用,由計算機網路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檢查。
四、連入校園網的部門必須指定一人協助網路管理員管理本部門網路執行,並負責相應的計算機及周邊裝置日常保養、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工作,及時登記並儲存有關記錄。網路管理員要指導其對各自負責的計算機系統、網路系統和上網資源進行管理。
五、校園網上所有工作人員和使用者必須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對所釋出的資訊負完全的政治和法律責任。不得利用計算機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妨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資訊。
六、在校園網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路使用者、破壞網路服務和網路裝置以及私自修改網路配置等活動;不允許透過網路傳播計算機病毒、釋出虛假和涉密資訊;不允許利用網路侵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和冒用他人身份從事網上活動;不得在網路上利用各種手段非法竊取他人資訊和侵犯他人的正當權益。
七、校園網管理工作小組應定期對各處室機戶進行有關的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教育,並對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凡涉及國家秘密的資訊嚴禁上網釋出。
八、校園網的所有使用者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並有義務向網路管理員和有關部門報告違反本管理條例的行為。
九、對於違反本條例的部門和個人使用者,學校將依照情節輕重對其相應採取警告、停止網路連線、訴諸法律等懲罰措施。
十、凡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和個人使用者必須接受並保證遵守本條例各項條款。
十一、本制度由學校校園網建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並實施。
十二、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學校網路資訊保安的管理制度 篇2
計算機校園網是我校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為確保校園網裝置安全、高效、正常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1、校園網裝置,是指由連線校園網的光電轉換器、交換機、路由器、防火牆、配套的網路線纜設施及網路伺服器、學校網站伺服器、計算機網路終端所構成,為校園網路應用目標及規則服務的硬體、軟體的整合系統等。
2、嚴格執行學校裝置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3、新購置網路裝置到貨後,應於規定時間內驗收完畢,並儘快投入試執行,在保修期內,滿負荷運轉,發現問題及時向賣方提出處理意見。
4、經常檢查裝置的執行情況,發現異常要及時處理、報告和記錄。
5、網路中心各裝置因正常磨損、報廢應嚴格按審批程式進行,未經上級審批,不可報廢處理。
6、校園網各類裝置均必須根據學校裝置管理規定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7、任何人不得私自變動所有已接入校園網的裝置和線路,如有更動必須辦理手續,經學校網路領導小組批准後,才能更改網的物理狀況。
8、網管中心是管理全校所有網路裝置的重要部門,非工作人員未經網管員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入內。
9、校園網嚴格值班制度,作好執行維護記錄。
學校網路資訊保安的管理制度 篇3
網路中心是整個校園網最重要的部分,為了確保校園網正常執行,充分發揮校園網的作用,更好地為教育教學和師生的學習、生活服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任何人在網路中心內都必須服從網管人員管理,嚴禁非網管人員進入裝置間接觸裝置。
二、校園網各結點裝置由網路中心負責維護和執行,任何人不得私自變動所有已入網的裝置和線路,重要更改必須上報校主管領導批准。
三、保持室內整潔衛生,禁止吸菸。根據裝置要求控制室內溼度、溫度。
四、網管人員要熟練掌握校園網所有裝置的使用與維護技術,熟練掌握硬體效能,具備基本的維護能力,確保所有裝置正常工作。
五、採取有效措施嚴防網路病毒、網路駭客入侵,確保網路安全。
六、建立健全網路中心所有裝置檔案,以及校園網有關網路結構、資訊點分佈、網路佈線等檔案。
七、定期備份伺服器中的重要檔案、資料,避免因微機軟硬體故障造成檔案損失和資料損失。
八、網路中心內一切設施和文件未經分管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借用。
九、消防器材放在固定地點,不得挪用或私自拆卸,且其周圍不得堆放雜物。遇到意外情況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並報告有關部門。
十、根據安排履行值班職責,確保財物安全與網路安全。
學校網路資訊保安的管理制度 篇4
一、進入中心機房必須保持整潔,經常清理打掃,機房內嚴禁吸菸,並不得將食物、茶水、水果等帶進機房中。
二、未經學校領導同意,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機房和使用本單位的電腦及網路裝置。
三、校園網路管理員必須加強對中心機房的管理,保證伺服器、電源及網路裝置的正常和安全執行。
四、各辦公室使用指定的計算機,有專人保管,妥善使用。如有損壞應及時向學校報修。
五、各計算機使用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範工作,做好機內重要資料備份。禁止使用未經檢查的外來軟體,防止將計算機病毒傳入網路。
六、除網路管理員外,其他人不得隨意修改計算機中有關網路的`設定。
七、禁止在網上聊天、遊戲、娛樂、炒股、收發非工作郵件;禁止瀏覽和下載不健康的網上資訊;禁止從網上下載遊戲和其它工作無關的軟體,工作軟體的下載需經網管員的同意。
學校網路資訊保安的管理制度 篇5
一、校園網的安全執行和所有網路裝置的管理維護工作由學校網路管理中心負責。
二、網路管理中心機房要裝置調溫、調溼、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裝置,保證網路裝置的安全執行,要建立完整、規範的校園網裝置執行情況檔案及網路裝置帳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體)的記錄、分類和妥善儲存工作。
三、除網路管理中心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後臺管理端,不得對伺服器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
四、校園網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發布資訊的學校部門負責人稽核並簽署意見後,交校辦公室稽核備案,由網路管理中心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資訊服務。
五、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校園網網路使用者權益的侵犯。
六、為防範駭客攻擊,校園網出口處應設定硬體防火牆。若遭到駭客攻擊,網路管理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縣以上公安機關報告。
七、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體。
外來軟體應使用經公安部門頒發了《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防毒軟體檢查、防毒。
八、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資訊(包括多媒體資訊)、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學校網路資訊保安的管理制度 篇6
1、嚴格管理機房鑰匙;未經允許,非本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機房。
2、進入機房,必須先換拖鞋和工作服,維護室內衛生,保持整潔,嚴禁吸菸。
3、全體人員必須愛護機器及各種裝置,不得隨地吐痰、亂扔紙屑垃圾,不準使用電爐及取暖器,不準在機房內吃食物。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及與本室工作無關的物品進入機房。
4、計算機等裝置由專人進行管理,注意維護和保養,做到裝置物卡相符,裝置使用狀態記錄完整。每天進行重要儀器裝置核查。
5、上機人員應按規定進行登記,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愛護裝置,嚴禁在機上做與工作無關的操作(如聊天、遊戲等)。
6、無關人員不得擅自上機,不得動用機房裝置、物品和資料,因工作需要,相關人員包括使用者需要上機時,必須進行登記,在本室工作人員的指導或協助下進行操作。
7、工作人員要將來訪人員情況向主管部門及時報告並記錄。參觀機房必須統一安排,進入機房後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未經許可,不得亂動機房內設施。外來人員未經工作人員同意不得操作計算機,以免發生病毒感染或其他損失。
8、機房內的一切公用物品未經許可一律不得挪用和外借。
9、軟體及資料一律不外借,特殊情況,需經分管領導批准。確需帶出的,徵得同意後,在指定的時間內歸還。
10、機房內不準大聲喧譁。衛生由工作人員定期負責清掃,保持清潔。
11、為保證機器良好執行,充分發揮效率,除指定的人員外,其它人不得隨便拆開機器及各種裝置,否則造成機器損壞將追究責任。
12、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建立機房值班制度,做好防火、防水和安全保衛工作。
13、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杜絕違反四項基本原則和情調不健康的資訊上網或下載;嚴格保密制度,注意保守國家和部門的機密。
14、注意節約機時,不得下載與網路服務專案無關的資料。
15、不得隨意安裝或下載與工作無關的軟體,以防病毒感染。
16、遵守職業道德,為使用者的檢索課題和個人信件保密。
學校網路資訊保安的管理制度 篇7
(1)不得利用校園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機密的活動。
(2)如在網上發現反動、黃色的宣傳品和出版物,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依據有關規定處理。如發現洩露國家機密的情況,要及時報網路管理員措施,同時向校領導報告。對違反規定造成後果的,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並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
(3)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開設BBS,一經發現立即依法取締。
(4)涉密資訊不得在與國際網路聯網的計算機系統中儲存、處理和傳輸。
(5)對校園網內開設的合法論壇網路管理員要實時監控,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堅決取締未經批准開設的非法論壇。
(6)加強個人主頁管理,對於在個人主頁中張貼、傳播有害資訊的責任人要依法處理,並刪除個人主頁。
(7)校內各機房要嚴格管理制度,落實責任人。引導學生開展健康、文明的網上活動,杜絕將電子閱覽室和計算機房變相為娛樂場所。
(8)對於問題突出,管理失控,造成有害資訊傳播的網站和網頁,堅決依法予以關閉和清除;對於製作、複製、印發和傳播有害資訊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9)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期間,網路管理員要加強網路監控,及時、果斷地處置網上突發事件,維護校內穩定。
學校網路資訊保安的管理制度 篇8
一、中小學校園網是學校現代化發展重要組成部份,是學校數字化教育資源中心、資訊釋出交流技術平臺,是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的重要場所,務必高度重視、規範管理、發揮效益。
二、中小學校園網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學校園網建設指導意見》設計和建設,裝備調溫、調溼、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裝置。
三、中小學校園網涉及網路技術裝置管理與維護、網路線路管理與維護,終端使用者管理與監控,教育資源管理與開發、網路資訊管理與安全、教學管理與效益等技術性強、安全性要求高的具體業務工作,務必設定管理機構,校級領導主管,配置精通計算機及網路技術、電子維修技術,具備教師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從事管理工作。
四、中小學校園網是學校的公共基礎設施和固定資產,未經學校批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拆卸或改動佈線結構;不得移動或改動網路裝置位置;不得干擾、破壞網路正常執行。所有裝置、成套軟體納入固定資產規範管理。
五、校園網所有使用者應以實名字註冊,對自己所釋出資訊負全責,接受上級部門與公安部門依法監督檢查。不得盜用他人賬號,不得在校園網上釋出不健康、非法資訊,不得散佈計算機病毒、傳播駭客程式、濫用網路遊戲。學生使用者要嚴格遵守《全國青少年網路文明公約》。
六、網路中心應全天24小時開機,裝置和線路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處理,確保網路裝置安全運轉。
七、嚴禁在辦公時間內上網聊天、玩遊戲、觀看與工作無關的影片資訊。
八、非中心機房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中心機房,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後臺管理端,不得對伺服器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
九、管理人員應監視並記錄伺服器系統執行情況,隨時遮蔽有害網頁,出現異常情況應根據需要立即關閉伺服器系統,及時處理。出現危急情況,應立即報告學校領導和相關主管部門。監視電壓、電流、溼溫度等環境條件;監視執行的作業和資訊傳輸情況;填寫中心機房工作日誌。
十、為了確保中心機房的安全,應逐步實現網管人員對伺服器的遠端操作。定期更換伺服器口令;工作人員不得隨意洩漏口令。不得將系統特權授予普通使用者,不得隨意轉給他人;對過期使用者應及時收回所授予的權力。
十一、學校重要資料不得外洩,重要資料的輸入及修改應按許可權、由專人完成,並作加密處理。
十二、收集整理網管中心技術檔案。妥善儲存備份資源。列印涉密資料應按許可權儲存,廢棄資料應及時銷燬。
十三、網管人員在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實行安全巡查值班制度,嚴防漏電、著火、雷擊、被盜、磁化、系統崩潰、病毒攻擊、駭客入侵等不安全事故發生。危險品及可燃品不得帶入機房。
十四、中心機房不會客、不做與網路安全執行與維護無關的事情。機房的裝置與軟體不隨意外借。
學校網路資訊保安的管理制度 篇9
1、成立資訊保安工作領導小組,並由單位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由網路管理人員及公文接收人員等擔任組員,全面負責本單位網路安全工作。
2、學校所有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地方的有關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單位網路管理人員和公文接收人員必須在資訊保安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監控本單位上網資訊,隨時對本單位網路系統及資訊系統進行安全檢查。
3、學校所有使用者不得利用計算機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動,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及資訊系統的安全。單位文印室、財務室電腦加強安全管理,以免造成涉密資訊洩露。
4、學校所有使用者嚴禁在網路上釋出虛假、淫穢、xxx等資訊,不得使用網路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單位辦公用計算機必須嚴格管理,制訂管理制度,落實管理人員,未經管理人員允許不得以虛假身份使用網路資源。
5、加強對校園網新聞,資訊上報、論壇言論的安全管理。對上網、上報、外傳資訊要堅持單位主要領導審查,嚴格把關,落實防範措施,明確責任制,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凡涉及國家及學校秘密的資訊嚴禁上網。
6、學校所有使用者必須對提供的資訊負責,不得利用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不健康的、有封建迷信、色情等內容的資訊。
7、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資料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安全。 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路使用者、破壞網路服務和破壞網路裝置的活動。
8、一經發現校園網或區域網內有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資訊,必須立即上報資訊保安領導小組,不得隱瞞。
學校網路資訊保安的管理制度 篇10
1、為了加強學校的教育網路和資訊保安保障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網際網路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學校內網路機房、各計算機網路使用者。
3、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網路或國際網際網路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和學校秘密,不得侵犯國家的、社會的、學校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犯罪活動。
4、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網路或國際網際網路製作、複製、查閱和傳播下列有害資訊:
⑴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破壞民族團結、宗教極端勢力和境外敵對勢力的反動言論;
⑵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佈謠言、擾亂校園秩序和社會秩序;
⑶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5、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校園網路和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的活動:
⑴未經允許不得對校園網路功能和學校網站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⑵未經允許不得對校園網路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資料和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⑶不得在校園網路和網際網路中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
6、在校園網路、學校網站、電子信箱中發現有反動、迷信、淫穢內容的資訊應及時報告學校領導或電教網路中心。
7、伺服器、路由器和交換機的口令由專人負責保管,不得隨意外洩。口令的修改及設定需做好專門記錄和備案。
8、校園網上網帳戶的建立、E-Mail帳戶的申請、變更等需填寫申請單,由網路中心完成設定並記入執行日誌。
9、教師給家長髮布的資訊必須經兩位教師商量決定,資訊釋出人應當對所釋出的資訊備案記錄,以加強管理;網路中心對所收到的經過稽核後的資訊在確認稽核意見後,應及時在網上釋出,並確保釋出資訊的準確性;做好資料備份工作,確保系統遭破壞後能及時恢復。
10、未經本中心批准,不得在校園網內建立自己的WEB站點、BBS站點、討論組及其它類似的資訊站點。學校網站的策劃,內容的增刪由中心負責。資訊釋出的內容須經校辦公室稽核。
11、指定專人負責本學校的計算機網路管理和資訊管理。
12、對於違反上述制度的有關人員,將採取教育、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等措施,觸犯法律的將移送公安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3、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學校網路資訊保安的管理制度 篇11
為加強我委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確保資訊網路安全、高效、正常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和柳保(2010)9號《關於在全市開展保密計算機違規聯接網際網路監管工作的通知》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全委幹部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保密法和計算機網路資訊保安管理法規及本規定。
第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本委計算機資訊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等非法活動,不得利用本委計算機資訊網路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等有害資訊。
第三條涉密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研製、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保密要求,並採取有效的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專用裝置,防洩密、防竊密。
第四條涉密計算機資訊系統必須與網際網路實行物理隔離,嚴禁用處理國家秘密資訊的計算機(包括行動式計算機)上網際網路。
第五條裝有國家秘密資訊的行動式計算機原則上只能在委機關內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外出,必須將涉密資訊全部轉出行動式儲存裝置存放在機關。
第六條上網際網路的計算機必須與處理涉密資訊的計算機嚴格區分,專機專用,不得既用於上網際網路又用於處理國家秘密資訊。
第七條計算機網路插頭和介面,必須標明字樣,嚴格區分,按規範安裝,其他人員不得擅自刪除或更改與網路系統有關的設定,嚴防由於誤操作造成洩密。
第八條涉密資訊和資料必須按照保密規定進行採集、儲存、處理、傳遞、使用和銷燬。使用計算機起草、儲存、處理、傳遞涉密檔案、材料,必須在涉密計算機上進行。
第九條建立上網資訊保密審查制度,堅持“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資訊上網必須經過嚴格審查和批准,確保國家秘密不上網,上網資訊不涉密。
第十條各科室,應當造冊登記,切實加強軟盤、磁帶、光碟、行動硬碟等資訊媒體管理。儲存有國家秘密資訊的資訊媒體,按所儲存資訊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並按相應密級檔案的保密規定進行管理,不得降低密級使用。不再使用的資訊媒體應及時銷燬。
第十一條報廢、維修儲存過國家秘密資訊的計算機和資訊媒體,須交委辦公室按保密規定統一處理,保證所儲存的國家秘密資訊不被洩露。
第十二條做好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備份。根據需要與存貯環境,重要資訊要定期(半年至二年)進行迴圈複製三份分處存放,並注意防止因靜電、電磁干擾等原因導致資訊丟失。
第十三條做好計算機日常維護工作,嚴格查毒防毒,發現病毒及時清除,確保資訊系統安全執行。
第十四條妥善保管和使用計算機ca認證系統金鑰,保守計算機資訊系統使用者口令秘密。金鑰被盜或遺失,應及時作廢,重新分配。
第十五條文印室計算機管理。文印室的計算機由打字員負責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文印室的計算機,如需用掃描器應自帶u盤在外網計算機上操作直接將檔案存入自帶盤中,嚴禁掃描、傳輸有密級的檔案。嚴禁外單位人員進入文印室。
第十六條本委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工作由委資訊保安領導小組負責。委主要負責人擔任領導小組組長,成員由各科室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職責是:
(一)根據國家有關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的法規和政策,審定本委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工作計劃和管理制度;
(二)指導和檢查本委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工作;
(三)定期對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系統安全保密管理人員進行上崗前保密培訓,嚴格審查和考核。
(四)研究、解決本委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重大問題。
第十七條委資訊保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委辦公室和相關人員組成,在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本委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十八條各科室負責人是本科室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科室資訊保安工作負責。
第十九條各科室切實加強對本科室的保密知識教育,提高工作人員資訊保安保密意識,自覺遵守保密紀律和有關保密規定,發現有違反規定的行為,立即糾正,發現國家秘密洩露或可能洩露情況時,應當立即報告委資訊保安領導小組。
第二十條違反本規定造成洩密的,將按有關法律和規定,追究當事人和責任人的責任,依法依紀進行處理。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