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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危險作業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危險作業管理制度

  各單位必須遵守本制度和有關安全制度等,加強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那麼,下面是CN人才公文網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施工現場危險作業管理制度,供大家閱讀參考。

  施工現場危險作業管理制度1

  一、目的

  對本公司緊急特殊需要的生產任務,不適用於執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發生人身傷亡或裝置損壞,事故後果嚴重,需要採取特別控制措施的特殊危險作業。必須採取特殊審批和保護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二、責任

  1、企業安委會、安全科負責監督執行本制度;

  2、有危險作業部門或個人必須履行本制度;

  三、危險作業範圍:

  1、高空作業(高度在2m以上,並有可能發生墜落的作業);

  2、在易燃易爆部位的動火作業;

  3、爆炸或有爆炸危險的作業;

  4、起吊安裝大重型裝置的作業;

  5、帶電作業;

  6、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險的作業;

  7、處理化學毒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質的作業;

  8、在輕質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業;

  9、其它危險作業。

  四、危險作業審批

  1、凡屬於上述8種範圍,在生產中不常見,又急需解決的危險作業。在進行危險作業前,應由下達任務部門和具體執行部門(包括承包部門、個人)共同填寫“危險作業申請單”(見附表),報企業安全科批准,特別危險作業需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開始作業。

  2、如情況特別緊急來不及辦理審批手續時,實施單位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同意方可施工。主管副總經理應召集有關部門在現場共同審定安全防範措施和落實實施單位的現場指揮人。但事後必須補辦審批手續。

  3、危險作業的單位應制定危險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報請安全科審批;特別危險作業須經安全技術論證報請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4、作業人員由危險作業單位領導指定,有作業禁忌症人員、生理缺陷、勞動紀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狀態等人員,不準直接從事危險作業。

  五、危險作業的實施

  1、危險作業申請批准後,必須由執行單位領導下達危險作業指令。操作者有權拒絕沒有正式作業指令的危險作業。

  2、作業前,單位領導或危險作業負責人應根據作業內容和可能發生的事故,有針對性地對全體危險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

  3、危險作業使用的裝置、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規定,危險作業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規定。做到配備齊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4、危險作業現場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現場管理要求。作業現場內應整潔,道路暢通,應有明顯的警示標誌。

  5、危險作業過程中實施單位負責人應指定一名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有安全意識和豐富實踐經驗的人作為安全負責人,負責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

  6、危險作業單位領導和作業負責人應對現場進行監督檢查。

  7、對違章指揮,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時安全員或安全負責人有權停止作業。

  8、危險作業完工後,應對現場進行清理。

  施工現場危險作業管理制度2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凡屬於危險作業範圍的都必須經主管部門辦理危險作業審批手續,特制定此制度:

  一、危險作業範圍:

  1、 高處作業(無固定欄杆、平臺且高於基準墜落面2M)

  2 、帶電作業

  3、 禁菸火範圍內進行的明火或易燃作業

  4、 有限空間作業(包括有爆炸危險和有中毒、窒息危險作業)

  5、 裝置(構件)吊裝拆卸作業

  6、 上述以外其它有較大危險可能導致重傷以上事故的作業

  二、 審批手續與安全措施:

  1 、凡屬從事危險作業範圍內工作的.單位,必須填寫《危險作業申請單》一式二份,交公司安保科審查和現場檢查後製定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規程,經公司主管副經理批准後方可施工。

  2、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專業人員施工。

  3 、現場應有專人負責安全工作,進行現場統一指揮。

  4、公司安保科應及時對危險作業點進行現場調查,佈置安全專(兼)職人員做好現場監督,設定作業現場的安全區域,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5 、各部門應認真遵守執行此制度,未執行者按違章作業處理。

  三、作業人員條件與要求:

  1、年滿18週歲。

  2、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本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工作認真負責,具有本工種作業所需的安全專業技術知識及實踐經驗,並持有本工種作業有效期內的專業操作證。

  4、作業前、作業中不準喝酒,否則不準上崗。

  5、施工前,應對作業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並認真對作業場所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確保安全防護措施到位,安全裝置靈敏可靠。

  6、作業時要穿戴好防護用品,裝置、輔件、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7、要嚴格遵守各類危險作業的專業安全規程及各項管理制度。

  8、作業區域內要整潔,道路要通暢,要有明顯標誌和告示。

  9、作業完成後,要按規定做好現場整理和清點工作,確認安全後方可離去。

  10、高空作業應衣著靈便,不得攀登腳手架、物料提升機或乘吊籃上下,工具材料嚴禁向下拋擲;交叉作業,要保證隔離防護棚牢固嚴密。

  11、臨時用電必須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其安裝、拆除、維修必須由專業電工完成,搬運、移動用電裝置,必須切斷電源並做妥善處理後進行,停用的機械裝置必須切斷電源並鎖好開關箱。非電工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裝置。在潮溼、危險場所作業,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12、嚴禁機械裝置帶“病”運轉,起重機、物料提升機等機械裝置的安裝、拆卸、維護等工作,必須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由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專業隊伍完成。

  13、各種氣瓶的運輸、儲存、使用,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有防火、防爆、防曬、防劇烈震動措施,距離明火 10m以上。

  14、防火區動火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要指定專人監護。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圍易燃易爆物品,並用阻燃板接住火花。

  15、在強腐蝕、放射性場所作業時,必須保持防護設施的安全、有效;鍋爐、壓力容器安裝、維修作業時,必須加強通風。

  16、起重吊裝作業,必須充分做好準備,四周不得有障礙物,保證起重機械裝置、吊具及安全裝置的靈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業前須經試吊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