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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交通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有關鄭州交通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河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創辦於1953年,隸屬河南省交通運輸廳,是一所交通運輸特色鮮明的工科院校。學校佔地面積1506畝,校舍總建築面積47.43萬平方米,教學儀器裝置總值2.39億元,總資產9.93億元,圖書館藏書150餘萬冊。小編帶來以下內容。

  鄭州交通職業學院是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國家教育部備案的河南省第一所交通汽車類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坐落在中國八大古都之一的鄭州市,學院以專科教育為主,以修德、啟智、博學、篤信為校訓,堅持以人為本的辦學理念,實施校企合作和訂單式培養、工學結合的辦學模式,透過工學交替、定崗實習、教學做一體化等教學模式充分提升學生的通用素質和實踐技能,培養面向生產、建設、服務與管理第一線需要的高素質技能型專門人才。2013年繼續面向河南、安徽、河北、黑龍江、山東、重慶、四川、貴州、陝西、青海、內蒙古、甘肅等十二個省招生。

  一、學院程式碼:

  13498

  二、辦學性質:

  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三、錄取規則:

  1、錄取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2、學院錄取新生的基本條件:

  ①、符合教育部頒發的《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條件;

  ②、參加全國文化統考且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錄取分數線;

  ③、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頒佈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體檢要求。

  3、對所有進檔考生,根據本人專業志願及我院招生計劃,按考生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所報專業計劃額滿,對服從調劑的考生按照分數高低的原則調劑到生源不足的專業,對不同意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所有專業男女不限,文理兼收。

  4.加分政策按生源所在地招生委員會制定的政策執行。

  5、對非第一志願考生無分數級差要求。

  6、錄取結果考生可透過各省招生部門指定的網頁進行查詢,考生也可登陸學院網站招生資訊主頁查詢。

  四、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雙過線的前提下,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五、收費標準:

  統一按照發改委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按專業進行收費,各專業學費每年分別在6700元6900元之間,住宿費700元/年,代收書費300元/年(多退少補)。

  六、語種要求:

  語種不限,考生進校後均以英語為安排教學。

  七、幫困措施:

  學院進一步完善了獎、貸、助、減的資助體系,開通綠色通道,不使任何一名品學兼優的學生因經濟困難而輟學。主要措施有:

  1、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新生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和專項獎學金等獎項,大力提高獎學金總額,擴大獲獎面。

  2、學院設有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學生在報到時向學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請,情況屬實並經審批後可辦理助學貸款手續。學院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比例和資金落實情況,對於符合申請助學金條件的學生,每生每年還可獲得一定比例的助學金。

  3、為貧困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多方位、多渠道的組織貧困生開展勤工助學活動,既培養他們各方面的實踐能力,又為其解決部分生活費用。

  4、學院每年開展減免特困生部分費用活動。

  八、畢業後待遇:

  學習期滿經考試合格,由鄭州交通職業學院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網上註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並可獲得與所學專業相關的技能證書,代辦中高階汽車技術等級證、工程監理資格證書、營銷員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專業證件。學生畢業後由學院就業指導中心推薦工作,並由河南省就業主管部門發放就業報到證。

  九、學院聯絡方式:

  招生諮詢通訊地址:鄭州市嵩山南路南段鄭州交通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編:450062

  乘車路線:從鄭州市火車站乘53路公交車終點站下車即到,從醫學院乘49路公交車終點站下車即到。

  電話:0371-6818771668187719 傳真:0371-68187222

  網址:www.zjtu.edu.cn E-mail:[email protected]

  考試內容及形式

  1.文化素質考試

  (1)具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普通高中考生,從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選取語文、數學、英語3門課程的等級成績,折算分數相加計為文化素質考核成績。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關科目的A、B、C、D四個等級分別對應的折算分數為100分、80分、60分、40分,總分為300分。

  (2)中職考生和無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的社會考生進行文化素質考試。考試科目為:語文(100分)、數學(100分)、英語(100分),考核方式為筆試,滿分300分。

  (3)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質考試。

  2.“職業技能”測試

  (1)具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普通高中考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重點考察考生的專業素養、科學素質、職業潛能和職業傾向。考核方式為筆試,滿分為300分。

  (2)中職考生和無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的社會考生參加職業技能測試,重點考查考生的綜合專業能力、崗位技能、通用技術等。考核方式為筆試,滿分為300分。

  退役士兵申報單列計劃程式

  1.申請。有意申請我校單獨招生退役士兵單列計劃的退役士兵請於2022年3月25日16:00之前向我校提交由申請人所在縣(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蓋章確認的《河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單獨招生招收退役士兵申請表》(一式三份),同時提交退伍證、身份證原件與影印件。

  2.志願填報。有意申請我校單獨招生退役士兵單列計劃的退役士兵僅可填報我校退役士兵單列計劃專業,包括現代物業管理專業和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商用車方向)專業。填報其他專業無效。

  3.注意事項。退役士兵選擇非退役士兵單列計劃專業作為專業志願或者未在規定時間提交申請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文化素質免試和單列計劃錄取的優待政策。

  拔尖人才免試入學招生

  1、免試物件和條件

  根據《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教學[2013]3號)檔案精神,對於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試錄取進入我校學習。

  (1)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

  (2)具有高階工或技師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範先進個人以上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畢業生。

  2、免試錄取程式

  (1)考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登記表》,其中獲獎情況須經考生所在學校稽核確認,在“所在學校或工作單位意見”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申請專業”須為所獲獎項或職業資格的相關專業,否則視為無效申請。

  (2)考生所在學校於2022年3月24日-25日9:00—17:00將相關材料(《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審批表》、考生身份證影印件、技能競賽獲獎證書原件)報送我校;並要求考生於2022年3月24日9:00—26日18:00登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https://pzwb.haeea.cn/)進行網上志願填報,志願院校須為我校。考生經我校稽核通過後在學院招生資訊網進行公示,經公示且無異議的名單報河南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備案。

  (3)經河南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備案透過的免試錄取名單與本次單獨招生擬錄取考生名單一併在招生資訊網公示,公示後報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

  “誠信”考試原則

  考生本人需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在整個招生考試過程中,若發現考生材料存在弄虛作假的情況,一經查實,將取消考生單招報名、考試和錄取的資格。

  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教育部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和我省疫情防控相關檔案的要求,所有考生應做好自我健康監測,入校考試前進行連續(不少於14天)的每日體溫測量,記錄健康狀況和活動軌跡,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風險等級的地區;入校考試時所有考生須出示健康碼綠碼、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14天的通訊行程卡“綠卡”和考生本人簽署的健康承諾書(健康承諾書可於2022年4月7日前到河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下載);考生須自備口罩沿防疫綠色通道入場考試。

  第十一條錄取原則。根據考生文化素質考試、“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的總和,分類別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按考生專業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總分相同的考生按“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文化素質考試(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進行依次排序。退役軍人根據“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按照專業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個別專業報考生源不足時,學校將根據具體情況適當降低控制分數或徵求考生意見後進行調劑。

  第十二條考生體檢受限要求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考生需按要求參加河南省高考體檢,否則我校將不予錄取。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專業限招男生,裸眼視力4.8以上(以國家普通高考體檢視力測試為準),無肢體殘疾。報考“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的考生,根據相關企業招聘要求,建議男生身高172CM以上,女生身高162CM以上。

  第十三條預錄取名單報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稽核、批准。經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稽核、批准後的預錄取名單在學校招生資訊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且無異議的預錄取名單報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稽核、備案。

  第十四條根據教育部有關檔案精神,被學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和對口升學考試,考生錄取後不能轉入其他學校。未被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和對口升學考試。

  第十五條 高職單招錄取考生須將檔案轉至錄取高校並參加全日制培養。

  收費標準

  第十六條普通專科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根據屬地原則,執行河南省物價部門統一核定的標準。

  普通專科理工類學費標準為:4200元/學年;

  普通專科文史類學費標準為:3700元/學年;

  新能源汽車技術專業和電子資訊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4800元/學年;

  住宿費標準: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用,4人間住宿費標準擬定1000元/年/生;6人間住宿費標準擬定800元/年/生;8人間住宿費標準擬定600元/年/生。如遇政策調整,按政府最新政策執行。

  獎助制度

  第十七條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及困難補助或透過勤工助學完成學業;其中,國家助學金的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根據困難程度分為三檔,即:一般困難學生、困難學生和特別困難學生;一般困難補助2600元,困難補助3300元,特別困難補助4000元。

  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生綜合素質獎學金等獎勵;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學生綜合素質獎學金獎勵標準為:一等獎每生每年2000元,二等獎每生每年1000元,三等獎每生每年400元。

  單獨招生學生享受普通高考錄取學生同等獎助政策,以上政策隨國家調整變化,以當年檔案為準。